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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五章·下 齐 ...

  •   齐毓庆早起无事,视察过内门弟子习剑进度,便想起去看望一下齐堇。齐堇住的院落依旧如常,这个时辰也没有仆人四处走动,安静的竟像是个被闲置的地方。幸亏收拾的整洁,再加上满院花草茂盛,才多少添了点生气。
      齐堇正在案边给沈暮写第二封回信,并未发觉有人来了,直到齐毓庆清了清嗓子道“在做什么如此专注”才反应过来,起身恭恭敬敬地说了声“父亲”。
      “看你精神不错,身体好些了吗?”
      “近来天气热了,确实感觉好些,多谢父亲关心。”
      齐毓庆一时语塞,看见齐堇站在那里,也是不愿多言的样子,父子二人如此生疏让齐毓庆稍感痛心,便随意扫了一眼案上的纸笔,和声道:
      “在写信吗?寄给朋友?如果方便也可以请他来坐坐,省的你平日里不常出去,闷在家中也是无聊。”
      “是。”齐堇依旧平静道,“近来认识了沈暮公子,言谈间甚是投机。”
      “沈暮?哦,是那位沈小将军,段长风的徒弟。那次江湖大会之后他还问我你是否在府中,说想要来拜会你。不错不错,我看他年纪虽轻办事却很沉稳,值得相交……”
      “沈小将军?这是什么意思?”齐堇第一次打断了他的话,慌乱中夹杂着难以置信地问道。
      齐毓庆也是一怔,答道:“沈暮是当朝定远将军家的三儿子,怎的……你不知道?”
      “他不是段长风的徒弟吗?怎么又成了将军家的儿子?”这次变成了有些怒意的质问。
      “他年少时的确师从段长风,后来因为家世缘故,也确实进入军中,说来还打过不少胜仗,很受皇帝赏识。这也并不冲突,你……”
      “孩儿今日有些疲惫,就不留父亲了。”
      齐堇说完竟是直接走出了书房,留下齐毓庆一头雾水地站在原地。从未见过他如此失礼,齐毓庆倒也没想过要责怪他,齐堇的母家从盛极一时到家破人亡,确是被朝中人所害,故而想必他不愿再接触任何与朝廷有关联的人。这种想法虽然有些一棍子打死的偏见,却也是出于无奈,如此大的变故注定让人不能无动于衷。
      径直走回卧房,齐堇心中惊愤交加,而这难遏的感情之中,又含了一丝不知所措的惶然,不过这惶然究竟源于何处,他此刻已是没心思深究了。沈暮竟没告诉过自己他还有个朝中的身份,虽说“定远将军的儿子”并非一个必须逢人就拿出来亮亮的名牌,但是沈暮却始终未提过半句。朝中之人,他竟是朝中之人,母亲临终之前曾告诫自己千万不要去深交的,皇帝身边的人。

      远在绍城的沈暮对已经发生的一切全然不知,此刻正在军营中与部下一同研究山中地形。土匪虽然装备精良又训练有素,却始终缺少统筹全局的才能,再加上前些日子把绍城守兵逼得束手无策,导致信心大增,正处于极易中计的阶段。找个时机把他们的大部队引出,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一网打尽,寨中剩余的残兵必然好对付很多。守军的领兵人又找来几个经常进山采药的百姓,问他们山中地形,沈暮很快便选好了一个出口狭窄的葫芦形峡谷作为埋伏之地。
      土匪们果然还是有勇无谋,一身雄心壮志生错了地方。看到打上门来的官军数量不少却士气低迷,以为这是个一举攻下的好机会,便几乎倾巢出动,叫嚣着顺山而下。官兵边打边退,慢慢移向已经布好埋伏的山谷。直到有聪明些的土匪发现己方也未杀多少敌人,对面节节败退的敌军看上去竟是明显减少,反应过来其中有诈,却为时已晚。山崖上埋伏的官兵显出身形,一阵乱箭过后,土匪们谋划已久的大业竟如此轻易就烟消云散。
      尘埃落定,沈暮走到已被五花大绑擒住的土匪头子面前,问他山寨的具体位置。那土匪头子虽已身负重伤,却仍一言不发地狠狠盯着面前带着笑意的人,这人的微笑若是平时看去一定十分舒服,此刻却像是无声的嘲讽与宣判。见他宁死不屈,沈暮也不想浪费时间,转身下令:
      “还没死的抓起来一个一个问,总不会都这么嘴硬,若不说,直接杀了便是。”
      即使口中说着这样的话,他依旧不忘微笑,而在此刻的众土匪眼中,这微笑无异于黑白无常的夺命索,毫无怜悯地横在他们眼前。那土匪头子此刻也全无刚才的傲骨,满脸死寂,显然已经认命。
      “打劫商队,滥杀无辜,这个结局也不算亏待你们。世间想成大事者不少,但也要想得到若是一着不慎,必定满盘皆输。既然输了,那便只有接受这样的结局了。”
      土匪头子听罢,心中更是痛苦异常,自己最初也并未觉得劫道抢杀之事枉顾天理,只说弱肉强食本是人间法则。如今,这法则终究也降到自己头上来了。
      土匪老巢自然被一举剿灭,官军回城休整,统计出的伤亡人数比预想还要少些。绍城太守玩忽职守,放任土匪作恶却无所作为,被贬职流放到偏远苦寒之地。接着新官走马上任,沈暮的任务完成的圆满,也收拾行囊准备回皇城复命了。
      近几日事情繁杂,清闲下来沈暮才发觉自己的第二封信久久没有回音。算算日子,如果齐堇回信快些,自己怎么也应该收到了,但至今未到,恐怕是有什么耽搁。沈暮心中并未多想,很快回去之后又能见面,也没什么不放心的。

      平定叛乱有功,沈暮又受了赏赐。下朝之后,几位相熟之人前来祝贺,长年镇守漠北的全英将军竟也在其列。全英与沈暮的大哥沈赫年纪相仿,两人从小一起在军中,关系也是极好。沈暮与他寒暄几句,全英问起沈赫近来如何,才知道沈暮也是很久没他的消息。
      沈暮想起漠北那种皮毛很厚实的狐狸,便问全英是否却有此事,全英说的确有这样一种狐狸,那里的富贵人家都很喜欢用它的皮毛做领子,冬日里十分保暖。沈暮于是拜托他回到军中后帮忙找一条好些的寄来。
      “这事交给我办肯定是没问题,但是现在已经入夏,你还要这个做什么?我看你不像畏寒之人。”
      全英说话向来耿直,沈暮也不见怪,只是说要拿来送人。两人约好之后,沈暮也无心多谈,匆匆告辞后便径直去了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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