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1、第三十一章 远在他乡 ...
-
遥远的边陲小城,悦城。
悦城,是一座重工业城市,它位于西北部极寒之地,地处偏远之地,人烟稀少,远不如江南的城市发达,凌霄却选择了来次地。
毕业签约时,班上几乎所有的学生都选择了去北上广,唯独凌霄独自选择了来悦城。
徐笑笑苦劝凌霄和她一起去北京,别放弃了大好前程。老凌也不同意凌霄放弃繁华的江南之地跑来这里。可是,凌霄不顾众议,固执己见,一人一包,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又转乘了6小时的大巴车,才到此。
或许,逃离了遥远的异乡,才能真正逃离那个让她欲舍不能的苏暮雪吧!苏暮雪,一直是她心中永远的痛,割舍不得,却又求之不得。
曾经,无数次,凌霄问自己,为什么不是男生,却无力回答。她无数次问自己,可是,又能怎么样呢?是从哪天起,她对苏暮雪有了别样的感情呢?让她细想,也没有明确答案。
或许,是南湖边,苏暮雪那一低头温柔,让她坚毅的心融化;或许,是校园里,她默默地追随自己的脚步,恬静淡雅,让她不忍推却;或许,是宿舍里她意志坚定地逼迫自己吃药,对自己关切之意昭然若揭。或许,是那个晚上,她安然入睡的沉静让自己心神不宁;又或许,第一次见她,自己的心弦就已拨动!
感情的事情,当局者总是后知后觉。不知道,不知道自己是哪一刻,喜欢上了她,于是看她的眼神不在心如止水,听她的声音会心跳不已,盼望见她的心情急切热烈,却又不敢直白表露,怕一个不小心唐突冒犯吓跑了她。
如果,如果,她是男生,不用说,她一定去向苏暮雪告白,告诉她自己对她有多喜欢,有多在意,可是,那只是如果!如果,她是男生,她一定感谢上苍对自己的眷爱,让她敢爱更敢追爱。如果,只是如果!不过是一声叹息!不敢怨恨任何人。
于是,她悄悄地藏匿自己的情感,不让他人知晓。可是不绝于心的爱啊,怎么也藏不住。于是她妒忌,妒忌苏暮雪身边出现的每一个男生,妒忌有可能会让苏暮雪心动的男生。她内心发狂,狂躁不已。
那天,她收到了苏暮雪的来信,苏暮雪说,有一个男生对她有好感,她也对他有不一样的感情。瞬间,天昏地暗,万籁俱寂,仿佛一阵惊雷从九霄云外,直击,劈碎了她的心。疼痛吗?绝望吗?无可奈何吗?
她仰天长叹!一切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不过是她的痴心妄想,苏暮雪怎么会对自己情有独钟,青睐有加?她不过是当自己为一个同性好友,仅此而已。她终将恋爱,结婚,生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有一个男人一生一世呵护她,宠爱她保护她,给她幸福,给她安全感。那,自己,又算什么呢?被她遗忘在岁月的长河里,无声无息,昙花一现!不,自己连昙花都不算。
凌霄啊,凌霄,你不能在执迷不悟了,你必须要做一个了断了,为苏暮雪能够拥有一个正常的人生,也让自己不再痴心妄想,是时候,你该在她的生命里消失了。
此去经年,便是万般无奈,无可奈何,也只有自己承受了!
悦城,没什么不好,凌霄很喜欢!凌霄喜欢安静,不喜欢喧闹。她更愿意独处,不被人打扰。
工作中,她只愿意做好自己的事情,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不用推辞,她一定竭尽全力完成,但仅此而已,工作以外的事情,她无心过问,更不愿意参与。办公室的同事,私底下都称呼她“冷酷哥”,对她都是退避三舍的。凌霄也不以为意,反正周围人对她的看法,指点,她根本不care,说好说坏对她毫无半点影响。
办公室里的同事,她认识的不全,能叫上名字的更是寥寥无几。除了直接上级科长,同级中经常接触的林姗姗和吴翎,她几乎不和别人多说一句话。
林姗姗,是个活波可爱的姑娘,总是喜欢缠着凌霄,问东问西,凌霄烦她,又不忍心和她撕破脸,只是和她淡淡的说话。吴翎性格比较直率,总是会拍凌霄的肩膀,呵呵一笑,说“哥们,走,下班喝酒去。”他说他的,凌霄却从未赴过约,参加过,他和林姗姗的活动。
反正,凌霄的生活轨迹就是:办公室——宿舍——食堂,食堂——办公室——宿舍,这样单一不变的轨迹就如同高中和大学一样,不同的是,高中和大学时还有一个人在她身边打扰她。在悦城的日子就真的枯燥乏味的让一般人难以能忍受了。可是,凌霄安之若素,处之泰然,丝毫不在意。那些繁花似锦,色彩斑斓的生活与她无缘,她的生活原本就该是灰色的!
没有爱情的天空,没有资格绚烂,只配灰色。这是凌霄的内心独白。
安安静静地工作已有一年。这日,科长对她说:“凌霄,部门里有几个老同事反映,你性格太孤僻了,总是独来独往,不与众人相处,对你的这种生活态度有些担忧啊!”
科长对她是关心的,她清楚。但是,部门里,那几个老女人却是居心叵测,总是在她背后嚼舌头,诋毁她,她也是清楚的。
她冷笑道:“科长,我的工作态度有问题吗?我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请假,不违规,工作兢兢业业,分内之事全无推脱!”
“凌霄,没人说你工作态度有问题,只是担心你的生活太过匮乏里,你要知道,同事们也是欢心你。”
“关心?”凌霄似有不信的反问。
“当然啦,每个同事都很关心你的个人生活。这不施大姐,还说,你一直一个人在这边,太过孤寂了,想给你介绍一个男朋友呢!”
“什么?男朋友?”凌霄惊讶地差点儿没有跳起来。
“是啊,怎么样?你怎么想呢?”
凌霄没好气地说:“谢谢她的好意,我完全不需要!别白费心机了。”
科长有些不满:“凌霄,你这是什么态度,怎么能这么说施大姐呢!施大姐也是为你着想的啊!”
是吗?凌霄心里冷冷地笑着。姓施地老太太,想什么,她心里清楚,绝非好意,必定是恶举。
施大姐,为人尖酸刻薄,蛮横无理,在部门里是出里名的。同事们,私下里给她起了一个外号“灭绝师太”,这外号,确实,跟她挺般配的。她看不惯凌霄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常对人说凌霄孤傲无理,目中无人,不尊敬老同事。凌霄听了只是笑笑,不以为意,从不介怀。没想到,灭绝师太还会唱这出戏,假意要帮她找对象,看她能耍什么花招。
“那好啊,她要介绍什么人给我?”凌霄故意问科长。
科长以为她有意,兴致勃勃地说“她的一个什么亲戚的孩子吧,听说也是名牌大学毕业的。正是考虑这一点,所以才想介绍给你认识的。”
“可以啊!”凌霄无所谓的说。
“那好,我改日跟她说,让她安排你和那个男孩子见个面。对了,部门里有活动,你要积极参加才行啊,不要老是推脱。正好,明天晚上,部门里有会餐,你一定要参加!”
下班后,凌霄一如往常的收拾东西,准备回住所。
前几天,她刚刚搬离了宿舍了,在悦城的一处居民区租了一间房子,真正算是一个人居住了。
青石板的路蜿蜒曲折,脚步与它接触,发出“哒哒声”,若是碰上下雨,清凉湿滑。
悦城的人,习以为常地在青石板的路面上奔跑,爬坡,下坡。
凌霄还是有些不习惯,走得不顺利,总会惹来好奇的眼光。那些眼光仿佛在说:“瞧,这个外乡人!”
凌霄在小巷里穿梭,听着异乡的方言,恍恍惚惚。
不知多久,她到了房东家。一扇古朴的门,常开着。里面,一只猫窜了出来,跟着一只中华田园犬也窜了出来,“汪汪汪”乱吠了几声。女房东,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热情地招呼起来:“哟,你回来啦!”
一口的悦城方言。
凌霄淡淡地点点头,并不说话。
堂屋里,两个人小孩子,从地上起身,好奇地打量凌霄。一个女孩子,大约十来岁,瘦瘦的身板,一双黑亮亮的眼睛;另一个男孩子,大约七八岁,胖墩墩地,也黑黑的。他们总是好奇凌霄的举动,肆无忌惮地盯着凌霄看。
凌霄逃避着他们的目光,转眼看别处。
满院子里最多的就是红色。悦城人喜欢吃辣,所以满院子里都辣椒。
凌霄顺着左边的楼梯道,拾级而上。
楼下响起了,女房东粗吼地咆叫声:“你们两个娃子,还不快写作业,一会儿爸爸回来了,掀你们耳光。”
凌霄摇摇头,快速逃离,到二楼。二楼,最东边的一间房间就是她的房间了。她开了门,换了鞋,放下了包,去洗手间洗了手。
这个有二十平米的房间,被主人单独设计了,装了独立的洗手间。一个人住,方便又安全。这也是凌霄当初选择这里的原因之一。
房间里,西南角有一组衣橱,正中央一张一米五的床,床边一张书桌,一张椅子,桌上一台电脑。一目了然的家具。
凌霄洗完手出来,在书桌上,坐下。随手翻开了桌上的一本书。张爱玲的《倾城之恋》,这本书,自她大三的时候,就一直带着身边,闲来无事就翻上一翻。迄今为止,她已经读不下于十遍了。不过是一段普通的爱情,不过是一位旧式家族里走出来的无依无靠的女子,不过是一位风流多情的浪子,两个人的一段平凡的爱情而已。
凌霄对这种爱情,向来不屑一顾,只不过,有一个人喜欢张爱玲的书而已。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苏暮雪!这本书,正巧是她送给凌霄的!
苏暮雪的身影无处不在,想到此,凌霄不禁轻叹一声,合上了书,打开了抽屉,取出边上的一盒烟,和打火机出来。
青烟缭绕的瞬间,凌霄熄灭了烟。她不喜欢洁净的房间里有烟味。她有洁癖,不喜欢异味,所以偶尔需要抽烟也绝不能在自己的房间。她有洁癖,不喜欢别人碰她,和她的物品。可是有一个人总是可以例外。
一个人,凌霄连晚饭都懒得应付了,随便吃了一口路上带回来的馒头,便洗了澡,躺在床上。
桌上的电脑循环播放着一首歌——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
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
牵牵手就像旅游,
成千上万个门口,
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离开的时候,
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十年之前,
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离开的时候,
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十年之前,
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
才明白我的眼泪,
不是为你而流,
也为别人而流。
这首《十年》,是大一时,凌霄无意中听起的。这首歌能够吸引她,完全是因为歌名——熟悉的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