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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春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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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高二的那次出走,我和赫连又熟悉了几分,出乎我意料的是,我并不很生赫连的气,因为我知道我跑不远,就算不是他,也会有别的人来追我——刘平平在赫连之后也偷看了我的日记。
刘平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打小就认识,我平常总是骂他,在日记里对他却说尽好话,刘平平看后应该是很得意的,但他并没有来找我汇报他的感想,倒是赫连给我写了一封长信。信大约有个十二三页吧,细致地罗列出了我日记中一些不妥当的说法,并附上了他的修改意见。信尾,他这样写道:
“我们要怀抱希望,凡事要往好处想。你的日子已经很太平,尚且如此悲观,倘若将你投入水深火热中去,你岂不是连一秒都活不成了?你坐在我的前面,我很了解你平时的动作,我知道你实际上是一个有抱负的好同学,然而任何理想抱负都需要一颗乐观的心来支撑。希望你振作起来,不要再闹离家出走了!”
我将这封信拿给刘平平看,他笑骂赫连是个书呆子。
我每天中午仍旧要图书馆最阴凉的角落看小说,与以往不同的是,赫连舍弃了他最爱的那方净土,和太阳公公挥手再见,跑到了我坐的角落里来。自从在悬崖上勒住我这匹马,他就特别爱往我边上凑——他极少与我说话,只单单挨着我坐。他追求物理距离的相近,但丝毫不关心我俩的灵魂距离。
我们如此共同度过了一阵莫名其妙的图书馆时光。
赫连的同桌是一个很喜欢说“哇哦”的女生。我和刘平平在高二时做了一个统计,从早晨七点半开始算起,一直到晚自修结束,那个女生总共说了六十二次“哇哦”。我们不能理解她为什么如此钟情这样一个感叹词。当然,需要提前说明的是,该女生并非是个扎双马尾的可爱女孩,她既然能够坐在最后一排、赫连的边上,那定然也是一个大个子。
那个女生名叫包细细,我们都叫她包公。包公身材非常魁梧,虽然比不过赫连,但也已经是女生中最高大的了。她有一双很粗的眉毛和一副很响亮的嗓门,我们都很喜欢她。包公和我们班班花孙娟是闺蜜,孙娟是一个扎双马尾的可爱姑娘,但是偶尔会情不自禁地喊出几句脏话,举止作态皆不如包公斯文。我和刘平平一致认为她俩应该互换一下灵魂。
我前面提到说赫连是我少年时代的见证人,那么包公应该可以算作第二见证人了。我和包公是初中同学,初中的时候她曾经是班长,但是当了没几天就被撤职了,因为她总是绣十字绣,上课下课都绣,我们班篮球比赛了,大家都指望着她那副大嗓门给加加油,但她连声也不吭一下,弓着个身子在观众席上绣大牡丹。包公的手非常巧,她每年都要去参加市里的艺术节,一直参加到大学毕业,年年都拿奖。
我上课的时候总是和包公讲小话,她虽然不爱看武侠小说,但喜欢刻东西。高二的时候,我开始跟着她学篆刻。包公每天都要带十数把刻刀来学校,其中的一把吴昌硕刻刀后来被她送给了我,我在很久以后又将其转送给了赫连。我们周末的时候跑去文体市场淘石头,包公的零花钱很有限,所以从不肯买好石头,我倒是愿意掏钱的,但是包公不允许,她的身上有一种侠气——她既认了我为徒弟,就会对我敞开心怀,在学成之前,她是不允许我在金钱上有所付出的。
我刚开始学的时候,包公送了我刻刀一把、印床一个、砂纸一沓、印泥一盒、转印贴八张、练习章若干。那同样是在一个春天里,我戳下了我的第一刀,而后排的包公拆开了一包蒜香青豆,和大家分食。一股浓重的蒜味疯狂地盖住了我的头发,我感觉它们离天已仅有三尺三。而后这气味向下爬行,融入了我的五脏六腑,令我难以呼吸。手狠狠一沉,刻石上留下一道惨白的粉末。教室里没有风,那个年轻漂亮的实习老师站上讲台,刘平平于是念起了诗来,他站得笔直,一手扶在我头顶,另只手捏着一本小册子,带着浓重的蒜味开口读诗:
喧闹的港口,在那里我的灵魂
大口地痛饮芳香、色彩和音响;
船只在黄金和闪光绸中行进,
张开它们巨大的手臂来亲吻
那颤动着炎热的晴空的荣光。
“波德莱尔。”赫连说。
包公猛地一拍手,说道:“哇哦。”
年轻女老师也跟着说:“哇哦。”
孙娟转过头来看了一看,说:“哇哦,牛啊。”
刘平平骄傲地坐了下来,用肩膀撞了我一下。
那一天离赫连退学还有一年,我的抽屉里堆满了练习章和双皮奶。那一年春天,我参加了校运动会的1500米项目,跑完步后,刘平平将我的印泥全部涂到了赫连的脸上,他们俩在检录处前面打了一架,后来到起跑线上又打了一架。赫连去领奖台领奖的时候,刘平平隐藏在后,伺机而动,最终抓了一把鹅卵石塞到了他的□□里,令他当众出丑,两人再次扭打成一团。赫连和刘平平打架的时候,是这个春天最浪漫的时候,柳絮纷飞,我和包公一个接一个地打喷嚏;繁花似锦,孙娟生了一身的疹子。我的生命在这个春天里得以延长,假如世上真的有人能够永生,那么他一定一直活在春天,他会得流行感冒,鼻子成天都是通红;他会犯困、提不起精神——如果一个人从来精力充沛,那么他一定不能够得到永生。除此之外,他还应当会感到烦躁,他的情绪会很坏,但他的心会迫不及待地亮堂起来,好像雪夜林中的一盏山灯。
我的心就在那个春天亮堂了起来。站在教学楼的顶层,我的目光无限延长,那一瞬间我希望自己可以去到这世上任何一个地方,我要去见男人、女人,我要去见老人、孩子,我的鼻子里会塞满柳絮,它们顺着腔管滑入我的嘴中,经过咀嚼,最终去向我了的胃,在那之后,我的胃将迎来一个躁动不安的春天。
包公也迎来了她的春天,她在4月3日向刘平平告了白。那天中午我们都不在,只有赫连看到了全部过程,后来孙娟跑去问赫连,根据赫连的回忆,我们还原了真相。真相非常简单,只有一句话——“我昨天看了一本言情小说,男主很爱女主,就天天给女主下毒,要女主留在他身边。刘平平,我也想给你下毒。”
孙娟听了此话,当场捂脸狂笑,两条马尾像螺旋桨一样疯狂地旋转着。赫连沉默地看着孙娟的双马尾,过了一会儿,又转来看我。
“我知道一个配制毒药的古方。”他告诉我。
“指标这种东西,是一切浪漫情调的死敌。”我的桌上摊着《革命时期的爱情》。
“我赞成。”刘平平说,“所以我讨厌吃药,因为医生总是规定药量。”
“吃药能吃出浪漫情调吗?”我问他。
刘平平拆开了一包优酸乳,猛吸了一口,嘴高高地撅起,又瞬间放松回去,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有的,我喜欢把药丸摆成一只小狗的形状,再一个个吃掉。”
窗外传来狗的叫声,从我房间的窗望下去,正好能将一条宽敞的马路从头看到尾。刘平平扒开我的窗户,撇了撇嘴:“怎么是这傻X。”
我推开他,将头探出窗外,看到了赫连和他的小白狗。
他的这只白狗名叫蛐蛐,我后来也见到过一次。那是在一年后的春天,包公慌忙从办公室跑回来,嚷嚷着:“不得了了!赫连退学了!”
教室里立马沸腾了起来,刘平平是题也不做了,抱着我就开始抹眼泪:“他妈的终于把这孙子盼走了。”我虽然一直不知道他和赫连有什么矛盾,但听他这样一讲,心里也忍不住有点心酸——不晓得为谁心酸,单单是心酸。
上课铃响起来的时候,我推开刘平平跑了出去。外面是晃眼的一片阳光,我像风一样平静而迅速地来到了楼下。跑出教学楼的时候,正好赶上赫连从行政楼出来,他昂着头,黑黑的皮肤反射着太阳的光。我没有叫他,他也没有看见我。他大步地往校门口走去,校门口空无一人,只有一只小小的、雪白的蛐蛐。
保安大叔的手机铃就在那一刻骤然响起,我隔得远,只听见大概的旋律。赫连倒是听得很清楚,他听了那段铃声,就转过来看了一眼。
“啊游击队呀,快带我走吧;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