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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酒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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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嘉是一个改变了我青年时代的人。我们最初相处的时候,总是客气非常,他不愿意单方面承受我的照顾,于是常常跑去买各类美食点心请我吃。我吃他的嘴软,便逐渐和他亲近起来。我们之间的亲近是顺理成章的——原先就是表亲,现在又居住在同一屋檐下,每天回来对着同一张面孔吃饭、讲话——我们的面孔是绝不讨人厌的,在这样亲密的相处下,一切不讨人厌的、不可恶的,都会很快变为可爱的存在。
程嘉爱好调酒,他搬了一套器具来家里,每天晚上都要来两下子。但是这个酒调出来总要有人喝,程嘉不嗜酒,顶多喝下一两杯,如果度数高一点,他就喝不下去太多。大学生生活总不会很阔绰,要保有这样一项爱好已经非常不容易,故而浪费就成了罪大恶极的行为,我们不能浪费酒精,于是只好吞下酒精。
程嘉每晚都要找我喝酒,我原先是不大喝酒的,尤其是这样五光十色的酒,可是后来喝得多了,倒也觉得可以接受了,酒量也一道练了出来。
可以说,酒精是一件很犀利的事物,因为他会让人们原形毕露,如果两个人喝酒,而一方在原形毕露后仍不觉得另一方方讨厌,那这两人应该可以成为知己朋友了。刘平平不喝酒,所以我不知道他喝了酒后讨不讨厌,我只知道喝醉了的程嘉并不讨厌,我们两个喝醉了都喜欢讲笑话,你一来我一去的,逗得对方哈哈大笑,最后不得不再喝一杯。
程嘉喜欢谈他的理想,和所有年轻人一样,他的理想总是很多。每当夜幕降临,程嘉就端出几杯颜色各异的酒,摆在我和他的中间,以一个巨大的、平静的微笑开启这个夜晚。
喝到最后,我们双眼迷离、无话可说,便飞快洗漱,上床睡觉。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我常常头痛,早晨根本起不来,要抱着脑袋在床上缩半天。程嘉比我还要不如,他是脑袋连着胃一块儿痛。
刘平平每天都要打电话过来盘问我许多事情,我都一一告诉,除了醉酒——我怕他要为这件事念叨我,另一方面,因为觉得这件事并不出格,不至于酿成什么祸患,故而没有必要告诉他。刘平平知道程嘉喜欢调酒后,就常常警告我:“他调出来的酒让他自己喝掉,你不要凑热闹!你那个表弟不是个安分的,你太老实了,别天天跟他搞一块儿。”
我没有话反驳,只好连连称是,心里认为刘平平很有做教导主任的潜质。
程嘉这个人其实是比较奇怪的,他性格开朗热情,人情世故皆通,在学校却非常孤僻,总是独来独往,由于和我住在外面,所以也没有室友。我问过程嘉,问他为什么不交朋友,他也不告诉我,只是说自己不想交。
入冬后,程嘉邀请我前往酒吧。他最崇拜的一名调酒师那段时间都要到某间酒吧表演,这样的好机会他肯定不能错过。但一个年轻大学生,一个人跑到酒吧去,似乎显得有些太可怜了,无奈他在这里举目无亲,实在找不到朋友同往,所以只好找上我。我起初是不愿意去的,因为不喜欢酒吧的气氛,感觉自己和那类场所格格不入,可耐不住程嘉使劲地求,只好答应了陪他去一趟。
我们头一回去是在十二月里,快放寒假了。南方的冬天阴冷得出奇,天暗得太快,白天几乎成为了一道掠影,还不及体会就已消逝。我们行走在漫长的黑夜里,路灯的光缩成了微小的亮点,若有似无地悬挂在干燥的空气中。酒吧开在一个公园边上,外面是干净的砖墙,墙边种了一排水杉。招牌的灯并不很亮,甚至显得有点黯淡,程嘉告诉我,这是一家口碑很好的酒吧,里面比较清静。
进去以后,我来不及细看,程嘉一个劲把我往角落里推,要我先坐下来。里面已经有了一些人,但称不上热闹,大家都是在安静地喝酒聊天,正中间的台上空空荡荡,只有一个穿着人字拖的大叔懒洋洋地弹着钢琴。程嘉似乎也很紧张,凑近了跟我说:“听说这家酒吧后台很大的!”
我对这个八卦不感兴趣,所以没有接他的话茬,转过去翻塞在桌边的小册子。
那间酒吧大约正在搞节能减排,所以统共没有开几盏灯,我趴在角落里喝程嘉点的饮料,喝得浑身没劲,简直就要直接睡过去。程嘉在我耳边喋喋不休,讲了许多他崇拜的这位调酒师的八卦。他那位调酒师迟迟不来,酒吧里的人聚得越来越多,空气渐渐地污浊了——这种不清爽的气味让我想起我的第一出走,那截拥挤的火车车厢里,也充斥着这样一种复杂的气味,这种气味令人慵懒堕落——索性大家并不吵闹,只是安静喝酒,做眼神交流。
后来,我没有等到调酒表演,而是在人字拖大叔拖泥带水的演奏中睡着了。
我这一觉睡得很沉,大概是因为前一晚熬夜背书,疲惫得不行,又恰好处在一个适合睡眠的环境里,故而中途都没有醒过来——据赫连说,我睡了有十个小时。
赫连还说:“你睡了好久,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赫连是我睡醒后看到的第一个人,那时我已经不在酒吧,而是在赫连的公寓里,确切的说,是在他公寓里的床上。
上一回见到赫连,还是在五六个月前,我没想到他又变了许多——他剃了个平头,脸上的肤色提亮了好几度,乍看过去简直有点唇红齿白的意思,左手腕上绑了厚厚的一圈绷带,右手腕上则纹了一圈字母。他带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干净气息,大概是因为没有穿黑色西服的缘故,他看起来非常年轻,非常有朝气。
我一睁眼看见他,当然是震惊的:“赫连?我怎么在这里?程嘉呢?”
“我叫司机把他送回去了。”
“我……”
“我们好久不见了,我想和你吃个饭,聊一聊,所以就擅作主张把你带过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
我怎么还能介意,只好说:“不要紧,但是……”
“我已经帮你请好假了,你最近休息得不好,现在离饭点还有一会儿,你再休息一下吧,我去做饭。”
我在那一刻终于相信,赫连身上曾有的温顺已经被完全洗掉,他成为了一个相当强硬的人,他不可能再去穿那件大红色的毛衣,同样的,他也永远摘去了那块宽大的金表。
“我算是那家酒吧的一个小老板,昨天去那边谈生意,没想到看见了你,本来想把你叫醒的,但你睡得太沉了,我只好直接把你带回来了。”赫连坐在床前解释道。
我沉默了半晌,只吐出了一个“哦”。又过了一会儿,我斟酌着开口问他:“你的手怎么了?”
赫连说:“蹭了一下,不要紧的。”
我点了点头,无话可说了。赫连于是冲我笑了笑,站起身来:“我去做饭,你想吃什么?我记得你喜欢吃糖醋小排,还喜欢吃莴苣和番茄,对不对?”
我点了点头。
“你不吃香菜的,是吧?”
我又点了点头。我从前和他没有一桌吃过饭,不知道他何以对我的饮食习惯这么清楚,后来想了想,大约还是从我的日记里得知的吧。
赫连确认完我的喜好后,就离开了卧室。我看着他的背影,觉得心里发堵,很想叫住他,可是发不出声,连叹口气都觉得异常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