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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偷窃成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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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夫休曼是个体面的小偷。
这并不矛盾,催使他把手伸进别人衣兜的动力不是面包。他家境殷实,在哥谭有几处招牌上印着“休曼”这个姓——不过都是他父亲的功劳。然而当瑟夫穿上价值不菲的名牌西装时,看起来也挺像个事业有成的名门公子。
但那只是一部分的他。瑟夫当然喜欢打扮得光鲜亮丽搂着一个又一个美艳女伴,却更喜欢把自己藏在一件破旧夹克下在哥谭街头漫无目的地游荡,随机寻找会被他掏光钱包的目标。偷窃成瘾的二世祖,这恶臭癖好的习惯大概是拜富有却吝啬的老休曼所赐吧,瑟夫并不细究;他只记得儿时有一次从父亲衣袋内偷偷拿了几张票子换了些小鬼们都会眼馋的玩意儿,那让他快活了一整天,觉得这才是他,瑟夫休曼,该过的生活。晚饭前他当然被狠狠教训了一顿,可飘飘然的感觉比皮带抽在肉上的痛苦迷人得多,所以有一就有了二、有二就有了三……瑟夫成年后名下终于也有了几家公司,然后他渐渐发现,那股满足感已经无法来自于用他已不放在眼里的几张富兰克林就能买到的东西,他爱上的是把手伸进别人口袋,他沉迷的是这个时刻。
老休曼打过骂过甚至威胁过要剥夺他的继承权,但独子的死不悔改让他最后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关系,堕落之都的富家子弟们都有恶习,瑟夫只是还年轻不太懂事,老休曼这么安慰自己。他并不知道独子当初为了找刺激都做过什么,只是那些,果然还是比不上偷窃带来的快感。瑟夫想要偷,他就想要偷。
今天一大早瑟夫又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流浪汉,缩着脖子往人群中钻,帽檐下睁大的双眼偷偷打量着身旁对他一脸嫌恶的路人。他又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敏锐得像个深夜出洞的耗子,所以当他发现那边靠在警车上吃甜甜圈的两个巡警朝他指了指时,他溜得也像听到猫叫的老鼠那样快。瑟夫认得那两个警官,被逮也不是一两次了,哥谭的警察对待小偷时才会找补点儿执法者的尊严,他每次都得用手死死捂着脸才能避免富少瑟夫休曼鼻青脸肿地出现在高档餐厅。他们也不是热衷于把瑟夫拎进监狱,这个小偷对进局子有种莫名的抗拒,所以只要打一顿后是放他走,两个警官就能钱包满满地下班,而他们并不关心那个小贼是谁这么多钱又是从哪儿来。
瑟夫低骂一声,远离了那两个巡警,拐上了另一条街。也许他今天不至于一大早就倒霉到底吧,在这里他立刻找到了满意的目标。
那看起来应该是个年轻女子吧,戴着大大的遮阳帽,一副游客的打扮在哥谭这么个鬼地方真是扎眼。瑟夫一眼就相中了她,短裤下露出的双腿真是修长迷人,扁平的胸部都算不上什么问题了,他偷偷朝游客所在的方向靠拢,想着能不能发现些女子的信息,邋遢的流浪汉无法吸引女人,他可以晚些换成富少休曼再来。然而凑近看清女子的长相时瑟夫大失所望,那真是一张平淡无奇的脸,认不出任何人种特征,皮肤在晨光下还泛着怪异的粉色。他瘪了瘪嘴准备转身离开,但女子脚边的行李箱让他停下了脚步。
不大不小的行李箱,不是什么名牌,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但瑟夫还是被它牢牢吸住了视线,一种莫名的抓挠感在他胸腔内躁动。他咽了咽口水,就是它了,他想要这个,他就要这个了,他要偷到这个。
这对他来说也真有些难度,因为他往常下手的都是些钱包首饰,而这个行李箱高度超过游客膝盖,还紧紧靠着她的身侧。瑟夫在那边就像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一样百无聊赖,双眼却钉死在行李箱上,指望着游客能有一瞬走开一点儿。女子却只是站在路口,一动不动,也不理睬过往停靠的出租车。直到瑟夫丧失耐心忿然离开,她也只是站在那儿,不知道望着哪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那一天瑟夫偷到了很多东西而且没被人抓到,但他并不开心,在路过捐款箱时把那些首饰钞票顺手都塞了进去,钱夹子送给了街头玩闹的小孩。那个行李箱上就像附了什么魔咒,他突然真的只想要它,他真的想把它偷到手。
所以第二天瑟夫又出来游荡时看到那个女子竟然又出现在昨天的那个路口,脚边靠着那个行李箱时,他几乎尖叫出来,狂喜令他双手颤抖。他深呼吸,偷偷凑近,眼睛死死盯着那令他魂牵梦绕的东西,期待着能将它收入囊中,尝一尝那甜丝丝的滋味。
当然那天他还是没有机会,瑟夫一直等到他必须去当富少休曼才怅然离开,没去偷别的东西——他不想要别的了。
莫名的渴望在内部搅动着他,他要那个行李箱,他要偷到那个行李箱,甚至都不去想为什么那个年轻女子每天都会站在相同的地方,他只想要那个行李箱。为此他推掉了和女伴的幽会,推掉了公司的董事会,和父亲大闹了一通。瑟夫都忘了上次这么着迷焦虑是什么时候了。他曾经也是想当个绝对体面的公子哥,压抑着自己,但不知道是哪一天,不知怎么的,他突然就不在乎了。
一个月过去的时候瑟夫已经憔悴得不成人形,不穿那件破烂的夹克都像个流浪汉。他混在人群里,怕见光般压低帽檐,死死盯着那个行李箱。某一天一个年轻的出租车司机自作主张地把游客的行李箱抬进后备箱时瑟夫几乎嫉妒得要冲上去,但女子朝他看了一眼,他只得放下了愤怒挥舞着的双臂。好在第二天她和行李箱又出现在那个路口,就好像也为了等着他似的。
这一天瑟夫又想混在人群里接近游客,但他全身散发的恶臭让其他人主动闪出了很大一块儿空地。他低头看着脚下的地面,一双鞋已经脏得看不出颜色。不知过了多久瑟夫突然听到一阵嗡鸣,他抬头时看到游客站到了他面前。
“请问现在是什么时候?”
——她打扮上有点像个年轻女子,虽然长得雌雄莫辩。没想到说话的声音竟如此苍老。
瑟夫条件反射地抬起手腕想看看时间,却发现自己并没有戴表。他又伸手去翻夹克的衣袋,发现手机早不知道去哪儿了,可能被别的小偷偷去了吧,他一心只想着那个行李箱。他刚想说声抱歉,却发现在他低头翻找的工夫女子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那个行李箱,就在他手边。
于是他就这么拖着行李箱回了家,终于如愿以偿的感觉却不像以往那样带来无穷的满足与愉悦,毕竟他守了一个月,推掉了一切,只想着那个行李箱——结果这么简单拿到了。瑟夫好好洗了个澡,心里琢磨的是今晚要约哪个女伴来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富少休曼好久没享受过了。他穿着浴袍出来后才想起了那个随便丢在一边儿的行李箱,他走过去踢了一脚,箱子沉甸甸的。瑟夫蹲了下来,想看看里面有什么,也许他会留下一两件权当纪念。
——瑟夫打开了行李箱。
——里面装着他的内脏。
*****
两个巡警靠着警车聊天,当作早餐的甜甜圈弄脏了制服,但谁也没有发现。年纪稍大的那个偶然谈起了他还是菜鸟时遇上的一个奇怪的案子,年纪稍轻的那个好奇地听着。
“虽说咱们哥谭出什么事都不奇怪,但那时我不也才干一两年嘛。好像是什么邪教搞仪式吧,我冲进去的时候人已经死光了。没被咱们击毙的家伙死得都特别恶心,我亲眼看到有个邪教徒从脖子开始整个人被剖开,内脏都不知道哪儿去了,他居然还能是笑着的!我当时就吐了。后来我才想起来那是休曼家的小子,有偷窃癖老被逮的那个,这帮富家子弟果然是为了找刺激什么都干——喏,他以前老那样到处乱逛,就跟那个似的。”
老警察指了指远处一个流浪汉。那人突然把头低得更低,拐去了另一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