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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赶早不如赶巧 ...

  •   楼宇张灯结彩热闹非凡——远近闻名的花月楼楼主喜得嫡子,这排场自然不会小。
      如今这贵子出世已是百日,花老爷子那可是掐着日子一天天计算着等待着,这叫个心急啊。谁让人老爷子一不少金银,二不缺娇妻,现在连儿子都有了——还是两个,自然会有“炫耀”的念头。
      那小娃娃的模样,也是精致可人,惹人喜欢的紧。怎能不让这一干或混迹江湖的或勾心朝廷的人羡慕又嫉妒。要知道,他们这些人,平日里忙里忙外,不是忙着算计别人、防着被人算计,就是忙着和谁斗武、忙着被人斗武。哪里有什么多余时间陪娇妻温存。就算得了一子半孙,嘿——这人人之间就是不一样,不承认都不行——不然凭什么花老爷子的孩子个个漂亮可人、惹人喜欢,他们的孩子带出去都容易被人误认成猴崽子。猴崽子就猴崽子吧,反正我家像猴你家像歪枣,大家差的也就是一星半点,各自心理都很平衡。
      结果呢?好嘛,五年前谁都知道花老爷子老来得子,当时都轰动了半个朝堂,更何况是武林。那时花老爷子高兴,大排宴宴,要闹个不醉不归。都说了酒壮人胆,这么一喝,有酒量不行的,就冒出浑话来,非要老爷子把孩子抱出来大家看看,“这到底是像猴,还是像歪枣,总得让大家长长见识!”
      众人一听,都乐了。是没醉的装醉,醉了的更浑,就等着看花老爷子出笑话。结果花老爷子不急不慌,自己斟着酒笑呵呵喝着,一手挥了让奶娘把孩子抱上来。搁下酒杯,花老爷子一抱拳,嗓门赫亮是底气十足。
      “诸位,今天我花重恒尽兴,就把那不才的小子抱出来给诸位瞧一瞧。诸位高兴,我老爷子更高兴。大家乐一乐,看看我这孩子,是像猴——还是像歪枣!”
      大家都等着看乐子,还时不时讨论一下最丑的孩子是哪门哪派哪家的,人声鼎沸嘈杂。
      等着孩子一抱出来,这下可好,顿时鸦雀无声。什么好汉什么英雄,江湖上有名有号的、草鞋无名的,家大业大的、家小官低的,谁都不出声了——哑口无言。
      还说什么啊?嫌脸被打不够疼啊?就算在场的个个是一顶一的皮糙肉厚大老粗,可也没有上杆子找不自在的——哪有那贱的人啊。
      人们沉默半晌后也不知是谁开的头,给花老爷子夸了半天,众人随即附和,然后该喝酒的喝酒,该吃肉的吃肉,谁也不提这闹剧了。算当做没发生过,就此揭过。
      姑且放下这五年前的闹剧,来看看现今花老爷子的排场。花灯,红纸,成坛好酒,大块牛肉。什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能看到的能想到的能吃到的,这里都有!
      客人要是嫌喝的不尽兴,愿意换海碗盛酒的,叫一下各处可见的小厮——他们可是就等着客人吩咐呢,肯定撒开那两条长腿,以最快的速度给各位客人拿来所需之物。
      要是光喝酒也觉得不够尽兴——不怕,这楼里到处是请来的歌舞伶俐。瞧着哪位顺眼,赏点小钱,那自然是大爷们想听什么姑娘们就弹什么。
      花老爷为了筹备这次百日宴,可真是下了血本、作了大文章。可能老爷子觉得对正妻有愧,想借此弥补一些常年来对正妻的冷淡,故花下大力气筹备。光就请帖来讲——就不知发出去了成百上千份。凡是江湖上能叫的上名字的找得到名号的,必然人手一份。
      如此一来,这风头倒是压了花晗百岁宴不知几倍。有心的人士对此心知肚明,这嫡出庶出毕竟有别,就算这花晗再如何伶俐如何乖巧,毕竟身份摆在那里。如今嫡子一出,庶子怕是要受冷落了。
      当年花晗年少,不知个中春秋,如今这躯体里灵魂转了个轮回,自然也是心知肚明。
      花晗看着花月楼的外楼欢喜楼里人声鼎沸人影嘈杂,脸上表情是一反常态的严肃。好在客人忙着应酬,下人更是忙着伺候,无人注意到本就身矮人小的小花晗。借着这不易被注意到的身板,花晗蹭过人群,从缝隙里灵活的钻进钻出,竟也真没被人注意到。
      花晗心情还真谈不上多好,在得知重生的喜悦劲过后,他就总觉得有种浮在半空的虚无感。童年的记忆太过模糊不清,得不到什么助力。而他现在年龄过小,一不留神,性情上就容易露出破绽。一旦被人们误认为夺舍——
      花晗狠狠咬住了下唇,越想越烦。大概多少也受到了躯体年龄的限制,小孩子脾性被放大了数倍,到后来花晗竟然被自己气郁到直抹眼泪。
      “这怎么了这是,怎么还有小孩子在这儿哭呢?这多不吉利!”
      也不知是谁,一回头冷不丁看到了小花晗站在人群里好不委屈的抹着眼泪,顿时高喝一嗓子。这一嗓子够亮堂,霎时间场面一前安静,喝酒的也不喝了,吃菜的也撂了筷子,正忙着阿谀奉承的也停止话头,无数双眼睛全全往事发处看。
      花晗一听见这声,脑筋就是一蹦,浑身都僵了。要说这事,也不能怪他,兴许是反作用。花晗他实为弱冠之年,如今委委屈屈的被束缚在一个刚刚总角的男娃娃身上。纵使他不愿意,可这身体的年龄限制他,进而影响了他的性情。明明是成人的思考方式,可偏偏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过对于花晗来讲,他自己意识不到这点,或多或少,能有助于他掩盖自己“夺了自己舍”的事实。毕竟事有千秋,皆是塞翁失马,不知非福。
      “谁把这孩子领走,别放在这,晦气!”
      这位五大三粗的大汉,嘴也是够毒辣。花晗本来就够委屈了,如今在自己家里还被外人骂,任谁谁受得了?要说放在弱冠的花晗身上,他能一笑淡之权当被虫子咬了,可花晗现在毕竟是被现龄影响着,连冷静都做不到,何谈淡然?
      “你……你再说一遍!”花晗眼睛瞪瞪着,小嘴撅起来多高——都能挂醋瓶了。
      “哎呦!小娃娃,还敢和你爷爷顶嘴!怎么你生来没爹妈,没人教你怎么和长者说话了!”大汉也不是个脾气好的主,眉毛都立着,蹭一下从座位上就站起来了。这坐着看不出来,如今人一站起来,真是个铁铮铮一大个,放在人群里,和路标相似。先别管他功夫如何,叫人一看他这块头,气势上就先矮了三节。
      按理说,这花老爷子请来这么多人,怎么现在一个拉场的都没有?这么讲,那就错了。
      江湖人士,江湖人士。什么是江湖人士?他首先得是个人,他才能混江湖。而人的本性,无非是人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你有了事,我能看热闹我就看热闹,甚至有坏心眼的还去落井下石。其他的不能强求,不落井下石的,就算是好人了。为何人人都说江湖人侠肝义胆,却偏偏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能被称之为真豪杰真侠客?原因不过出于此。能不趁人之危还能雪中送炭的,自古以来就不多见。要往后说,在花晗弱冠的年代,江湖上有个人人敬佩的“江湖三玉”,其中头一号,就是碧玉公子,人送绰号“玉笔墨中仙”“玉笔潘安”,说的就是花晗。
      “腹中三点墨,银笔一出定乾坤。笔走蛟龙翻惊云,杀机不显墨成血。翩翩如玉画中郎,何人不识碧玉家。”
      不过可惜,此花晗还非彼花晗,年岁阅历都不到,只是一个区区小奶娃。
      花晗被这“无耻之徒”气的浑身发颤,粉面白牙都染了潮红。一张圆润的小脸红了一片,嘴唇哆嗦着半天说不出话来。这倒不是因为他肚子里没词,花晗是什么人?那可是年仅十岁就能脱口而出“不封孤花尽得家”的才子。可惜他这会儿被愤怒气晕了头,什么也想不出来,这么一看分外可怜可爱。
      眼看着小花晗又要被气得掉眼泪,一个声音适时的插入,算是打破了僵局。
      “这是做什么?堂堂威武使大庭广众下欺负男童,这好说,只怕也不好听啊。”
      此声一出,着实是惊到了在座各位“豪杰”。男声清冽大方,音调沉稳又不失礼节,好似那人间四月的芳菲,幻缈而无从捉摸。
      其他人见识浅薄不知这人是何许人也,花晗可比谁都清楚。自听到这声音起,花晗起伏不定的情绪得以逐渐平静。要知道,这声音即便幻化成了女音他都听得出来。
      鬼冢楼历代中最年轻的楼主,花晗所在年代中,江湖三玉之末玉“鬼门玉使”佛不渡的师傅——
      楼烬楼有迹。
      ————乱入分隔符——————
      鬼冢楼。
      江湖中人避之不及的地方,传言为魑魅魍魉的聚集地。每逢朔日,起狂风,悲鬼泣,百魂出。昏天暗地,日月无见。
      “哎,冰承,你看看。”楼烬楼有迹饶有兴趣的指指水盆,只见水中变化万千,竟非是普通之物。传闻楼当家有阴阳鬼眼,术法通天,上可夺神封天,下可召鬼渡魂。非神非鬼亦非人,六界之外,六道之内。如今一看,名不虚传。
      “何事?”本是一片虚空,忽然乍现无形的波动。须臾间一抹人形凭空落地,男子墨发红眸,昭示了其异族身份。
      “你为鬼王,掌管阴间之事,此事我无从定夺,只得邀你来看。”楼有迹探出手指点了点水面,水波流动,缓缓浮出一男子纵身坠崖的情景。奇异的是,男子身死之后,有黑白两阴差浮现,各自手握铁锁就要拿人魂魄。
      “你看,曼陀罗并未开花,昭示他阳寿未尽,但躯壳却达到了损毁期限,这是何意——”玩味的一挑眉梢,楼烬收回手,水面随之恢复平静。“曼陀罗不开,鬼门则紧闭不纳。阴界收还是不受,全凭你鬼王来定夺。”
      男子只是淡漠的静听着,一丝表情也无。最后只是伸手轻轻揉了一下鬼冢楼年轻楼主的发顶,半晌后方才吐字。
      “阳寿未尽,身躯却损,这种事多发生在做了错事却根骨端正的人身上。故折其身来抵其过,而非折寿。既然如此——”
      “我去面会西夙,让他去定夺此人。你……”顿了顿,鬼王到底还是斟酌着开口,“这次要不要同去?毕竟帝君大人——”
      “不了。”楼有迹早以知道他要说什么,毫无回旋余地的断然拒绝,“楼缙屹可是繁忙得很,像我这种无足轻重的弟弟,还是不去叨扰他了。你速去速回,毕竟这鬼冢楼可少不得你。”
      “好,我会速回。”鬼王颔首,身形一晃,如来时般幻做空气,瞬息间已踪迹全无。
      鬼王一走,楼烬转回身面对着平静无波的水面,眼睑低垂神色一改之前的玩味,反而是满是复杂意味。
      许久,楼烬淡淡叹了口气,用手半覆在水面上轻轻一抹,水面骤然间惊起无数细小波纹。不久,汇成了一个人形凸起。暗色的波纹在那人形上流动不久,水面再度恢复平静。
      “花晗公子……”反复呢喃着这个名字,楼烬脱力般颓然坐到椅子上。长长的眼睑垂下投出一小片阴影,若凑近了仔细观瞧,就可以发现——他已没有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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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晗拿着楼有迹方才递给他的白帕子慢慢擦拭掉脸上的泪痕,迈开小短腿紧紧的跟着他七拐八拐绕过诸多人声鼎沸的厢房,来到一处最僻静的小厢房门前。
      楼有迹回头仔细看了一眼跟在他身后的小萝卜头,左看右看了足有半晌,也寻不到这小娃娃弱冠后玉树临风的分毫影子。
      几不可闻的微叹口气,用渡神之术将自己放进了十年前躯壳之中的楼有迹转过身把厢门推开。也不问花晗到底是何意思,兀自走进厢房,随性的找把椅子坐下,独子斟酒慢啄。
      花晗这回是彻底冷静下来,回想起方才荒唐的事故,小脸登时红了个彻底。怎么会干这种蠢事!多大年纪了,还哭鼻子!他这边暗自埋怨,眼看着楼烬进了房间一时也管不了其他的,生怕慢了一步就被这位性子诡异的主不留情面的关在外面,赶紧几步跟着也挤进去。
      没错,经过花晗方才的思索,唯有找到楼烬才是最保险的。楼烬这位,说起来他也不算很熟,只是当年弱冠加礼时曾有过几面之缘,又在重阳节有幸通过鬼门玉使佛不渡得以交谈几句。仅仅如此,花晗也能明白,这位鬼冢楼楼主是位有真才学的隐士。远非江湖上靠着一张嘴出来混个名号的顽劣之徒能够比拟的。旁的不说,楼有迹花晗不熟,但是花晗与佛不渡的交情够深。
      见弟子,足可推知师傅真知。
      江湖人一提起佛不渡,没几个不闻其名的。“朱眸一睁分鬼魂,白手一起鹤争春,便道关开千戾净,幽魂过桥佛独存”。
      人人皆说佛不渡是——“眼睁辨厉鬼,手起留魂帆,黄符一扫万鬼哭,念珠一动佛面出。上渡魂,下杀鬼,玉面不变开冢坟”。被尊称为玉面鬼使、佛手杀神。
      徒弟都如此,更何况这师父?
      花晗见楼烬悠哉悠哉坐下了,自己也不拘束,找了把矮凳,坐下就开始寻思如何向这位“初次见面”的鬼冢楼楼主解释。正想着,没想到那位倒先了开口。
      “我说……花晗花梓瑛,你这是打算向我求助?”
      花晗正冥思苦想着呢,一听这话顿时一愣,不明所以的猛然抬起头看过去。心里翻江倒海,反而不知如何作答。
      这——
      “敢问这位侠士,不知您这是何意?”斟酌着言辞,花晗略有试探的接下话,水汪汪圆溜溜的一双眼睛一眨不眨盯着楼烬的面容,生怕一不留神就错失了他的神情变化。
      楼烬那是什么人?弱冠的花晗都斗不过他,更何况现在的这小娃娃。不过这位性子也是爽朗,被无礼的盯着也不恼,反而一弯嘴角温润的笑笑:“花公子——江湖三玉的第一位,又怎会不知我是何意?想当初,我记得我曾在重阳宴会上与你把酒言欢,还告诫过你一句话,不知花贵人,可曾忘却?”
      花晗一听,霎时间惊诧万分,直接从凳子上站起来,半天说不出来一句话。
      早知楼烬不是善善之辈,如今一见,只得甘拜下风,钦佩钦佩。
      不过这事情一说开,花晗也乐得继续交谈。省却无数麻烦,自然是一件好事。
      说起重阳宴来,花晗怎么会不记得。当初楼烬对着他细细端详片刻,神色未改,只是语气意味深长,送给了他一句话,然后又告诫他此生不应继续追逐强夺得的东西。不然会为此付出代价。可惜当初花晗还是年轻,看似受教了实际上根本是当做了耳旁风。
      如今一想花晗面露愧色,顶着小小身子躬身施礼:“楼兄所言,花晗不敢忘却。‘相逢好似初相识,到老终无怨恨心’,只是花晗当初年少轻狂,不知楼兄何意。现在得知,唯有后悔莫及。”
      “哎,这就不必了。得玉笔墨中仙如此抬爱,楼烬三生有幸。”罢了罢了,见此楼有迹心里也是暗自佩服。难怪花晗仅以弱冠之年能得如此赞誉,确实为一代侠士。身负誉名而不失初心,为人赞誉依谦逊有礼。如此大气,确实为难得的人杰。他也从椅子上起身,紧几步过去把这小孩子扶起来。幸亏这厢房里唯有他们两人,否则这诡异一幕若是让旁人看去,非得震惊到吓掉眼珠子不可。
      花晗直起身子,仰着小脸颇为凝重的继续说:“楼兄,如今这局面您也是清楚的,一步错步步错,我这……”不等他说完,楼有迹一笑,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花晗,你成在情,败也在情。如今我就问你一句,你对这情,是否放的下。”
      他这句听上去轻飘飘看似不知多少斤两,可落在花晗耳里不亚于平地炸惊雷。胸口处瞬间疼痛钻心,花晗面色一变,竟是垂头不语。足有一盏茶的时间,他才勾起一抹满是苦涩意味的笑来,摇了摇头:“楼兄,我花晗再活一次,无非是为了还清我欠下的债。若是放下,我何必不选择就此安眠?都说用心计较般般错,可我独独在此事上做不到退步。”
      话音一落,不大的厢房顿时陷入了沉静。楼有迹忽然间不知如何言语。都说情深不寿情深不寿,一念成魔一念成佛。花晗错了吗?没人能够定夺。只能说他被这情所困,并且甘之如怠。
      楼有迹一时间失语,纤长手指拢着酒盏竟也忘了去喝。长久的僵持下,他终是选择叹息一声。颓然放下手中酒杯,神色有片刻的松动。情根常种,离魂失所。这笨只是西夙的一个恶意的玩笑,却打乱了人间百年秩序。自从花晗重生的那一刻起,有些东西就注定开始改变,轨迹无法挽回,只能尽力弥补。
      “既然如此,花晗,那么你要牢记,”下定了决心,楼有迹神色也越发凌厉,“你是疏漏,是不存在之物。自你出现伊始,这个世间与你所经历过的世间就已经脱离开来。一切都在发生改变,秩序已乱。为了避免产生更多的问题,我必须要履行我的职责。”
      “楼兄有事,尽管说来。”花晗仔细记下,明了的一点头,眉宇间流露的坚定不移直让人叹服。
      “在你心智成熟之前,我会封住你的过往记忆,并且强行融合你的七魂六魄。在这之后,你或许会留下负面影响。毕竟肉体凡胎,难以消解此番的术力。逆天改命……这是犯天下之大忌。你确定——”
      “烦劳楼兄了,花晗感激不尽。如有机会,花晗愿为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花晗一句言罢,双膝触地,竟是行了大礼。
      罢罢罢。为此,就做一次触犯天道的事情,只当,一次成全。
      楼有迹也是心里一横,舍命陪君子。俯身把人扶起来,回身仔细锁好房门。
      “半柱香的时间……这期间,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出声。切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赶早不如赶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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