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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大巫消除了瑞娜的记忆,给她送回了那片遇难的海滩上。她会记得自己有一个妹妹和爸爸,都是死于火灾,她还会记得自己二十多年所学的知识和中国留学生的身份。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也许她曾经记得与她相交甚好的同窗好友,也许她曾记得某个让她记忆深刻的路人,也许她曾忘不了某一只宠物带给她的温暖,也许她曾忘不了某个人带给她的刻骨铭心的爱情,但现在,一点点印记都不会有,那些感动与憎恶都只存在于别人的记忆里。
      “你为什么不消除我的记忆,那样我就不会恨你,你也不用一直担心我会逃跑。”
      我偏过脑袋,不去看他炙热的目光,就在我以为不会有所答案时,才听到梵桑低沉的沾染愉悦气息的声音说道:“我喜欢你这个样子。”
      他伸手想要搭在我的肩上,被我一巴掌拍开,他的手上红成一片,我又有些心疼起来,直恨自己为什么要下那么重的手。
      我的新书发表后的三个月里,用来收信的地址就围了许多的人,他们有的是记者,有的是读者,也有一些是跟随大流看热闹的围观者。
      我也是收到一些大赛的邀约,希望我去当评委。我回信拒绝,理由是:文学的东西是不能够靠比赛来评断一二的。又是一片好评如潮。
      也有一些大学写信来邀我去开讲座,我想了想,就用“筹备新书,不便前往。”这几个字打发掉了。
      若我现在是个自由人,我不能够保证自己能够抵挡住这些名利的诱惑。什么神秘作家,什么不慕名利,什么恃才傲物,什么唯一一个用真实发声的作家,诸如此类,统统都是扯淡。还不是梵桑不让我抛头露面。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要感谢这个男人,要不是他关着我又给我找些事情可做,我也许早就埋没在一家出版社里,当个渐渐无人问津的编辑,更不会像现在这样,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头。
      可同样的,若不是因为这个男人,我也许有着稳定的收入,早已结婚生子。
      我恨他,也爱他。
      好多人在成名之后,都得瞎折腾几年,折腾够了,又悔恨自己浪费了那么多的光阴。
      我好在没有走这样的弯路,两年大文豪的虚衔带过瘾了,又觉得人生乏味起来,便收了心,又回到了写作这条路上。
      梵桑知道我对他的心意,对我的看管也不那么严格了,又另外送了一个十字架给我,说是留着我防身用。
      我问他:你就不怕哪一天我用它伤你?
      他说:你舍不得的。
      我笑了笑,收进了怀里。我也以为,自己会舍不得的,可当我看到那抹孤零零的身影时,我的手颤抖了。
      梵桑把我送到镇子上,就去办自己的事情了,我取了信准备往回走,就听到一个中年女人在叫我,那声音是掩盖不住的疲惫和沙哑。我刚开始以为是某个读者,复又想起这个女人在叫着我的名字,而不是笔名。
      我回过身,所有的力气都被抽尽了般,呆呆的站在原地。
      极爱美的小诺蓬头垢面的立在楼道的阴影里,泪如雨下。我捏不稳手中的信,更伸不出手去抱一下小诺。
      我此刻再想转身当做她认错人的样子,已经迟了。我的泪水出卖了我。
      她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没有任何怨恨我的意思,走到我跟前来,说:“找个地方聊聊吧。”
      我们双方都有着太多的话想对对方说,也有想听对方说太多太多,我低下头,有些难过的说道:“我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吗?”
      “那就你先说,我要说的,我会写信给你。”
      我带她去了我常去的那家中餐厅,点了两杯铁观音,又要了一些点心。
      我用热茶润了润喉咙,先问到:“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是A杂志社的编辑,偶然间看到你的笔迹,就想来碰碰运气,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你的笔迹依然没变。”
      “我也是没有想到,这么多年,还会有人识得我的笔迹。”
      我们两个人相视而笑,又各呡了一口茶。我还记得我年轻的时候,字写得特别丑,小诺就找来方格纸,看着我练字。有一年冬天特别冷,我的手缩在袖子里不愿意拿出来,小诺就给我灌了一壶热水袋,手要是凉的受不了,就放在热水袋上捂一捂,可还是要接着写。
      小诺说,字是一个人的人品,看一个人的字就能看出他对人生的态度。
      我那时候已经成年了,以为自己那一手烂字要跟随自己终生了,可硬生生的在小诺的高压之下练了出来。
      我的字未必是那么的漂亮,但好在端正,一个个的字排列成行成列,都是规规矩矩的,看上去赏心悦目。
      “你这些年过的怎么样?”
      “一直在找你,前几年差点结婚了。”
      我水杯中的茶水颠了颠,我松开握茶杯的手,藏到桌子下面,有些害怕的问道:“你还没有结婚?”
      “一直在找你,哪里顾得上了。”
      我觉得心酸,我说好只让她等我四年的,她却等了我十六年。我的眼泪鼻涕就这样一齐冒了出来,像刚打的井眼,怎么止都止不住喷薄而上的井水。
      “快别哭了,一个大男人,哭成这么个样子,算怎么回事。”她递过纸巾给我,看我迟迟不伸手去接,便绕过桌子,坐在我的旁边,一边抚着我的背一边替我擦干净脸上的泪水。
      我吸了吸鼻子,张口说了声“对不起”,眼泪又冒了出来,我也没办法了,我知道自己不能再哭了,来来往往的行人都在那看着笑话呢,我不能够再这样了。
      可我就是忍不住。
      算了吧,流就流吧,除了看不清小诺的脸之外,倒也没什么。
      “你不是说你只有半个小时吗?你这么一直哭我怎么听啊。”
      我说:“这件事情太荒唐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苏望,从我们认识的那一天起,你可曾见到我有不信任你的时候。”
      我便流着泪把这些年的事都说给小诺听了,这十多年的隐忍与辛酸,此时却是不到十分钟便给叙述完了。我隐去了我和梵桑之间的事情,她问我那帮吸血鬼为什么要关着我的时候,我脸不红心不跳的接到:“我是他们的血袋,他们需要我为他们补充体力。”
      小诺骂了句“畜生”,便鼓着腮帮,气红了脸。
      “这些年他们对我的看管也松了些,我也多了些自由,我现在除了不能随便外出之外,其他的他们都任由我去。”
      “那他们要关你到什么时候?”
      我摇了摇头,也表示不知道。
      “那我们走吧,就现在。”
      “他们嗅觉听觉和行走的能力都是常人的千百倍,我逃不出去的。”
      “那怕什么,我们坐飞机回去,他们还能飞跃整个太平洋找我们去。”
      “可我的身份证和护照都没有了。”
      小诺沉默了一瞬,才低头说道:“护照的事情我来办,最多两个月,你等我的消息吧。”
      我站起了身,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小诺还坐在那里发着呆,我在她身侧站了一会,才开口说道:“我要走了。”
      她站起来似乎想要拥抱我,我往后撤了撤身子,说道:“他们会嗅到你的味道的,我不想让他们起疑心,更不想你陷入危险里。”
      “好,我会写信给你,嗯,还是老样子,我在信封的反面画一只兔子,你记得看。”
      我觉得心口暖暖的,对她摆了摆手,后走出了餐厅的正门。我在路上买了两朵玫瑰,玫瑰已经去了刺,我插在一侧的胸口上。又买了一些甜品,站在电话亭里给梵桑打了一通电话,他似乎还在忙一直没有接听。
      我就蹲在电话亭里躲避着外面席卷而过的风沙,我把十字架拿在手中反复把玩,我在想,我到底要不要走。
      要不要走。
      选择前者就意味着要伤害梵桑,我们苦心经营十多年才换来如今平和相处的局面又要这么破裂了。
      选择后者呢?小诺说她要一直等我,她还要等多久?我最害怕面对的人是她,最害怕伤害的人也是她。
      梵桑拉开门,看到蹲在电话亭里愁眉苦脸的我,有些哭笑不得的把我从地上拽起来,“你哭过了。”
      “嗯。”
      “为什么哭?”
      “突然想家了吧。”我捏了捏他也跟着沉下去的脸色,提起刚买的甜品,对他笑道:“中国有一句古话。”
      “什么古话?”他倒是极为配合的问道。
      “吃饱喝足不想家。”
      “好,吃饱喝足不想家。”我们两个就没有形象的坐在一家珠宝店的台阶前,品尝着那些小甜品。
      他看着我胸前被压坏的两朵玫瑰,撇嘴道:“真是浪费。”
      我咬了咬嘴唇,从口袋里取出一根最丑的玫瑰插到他的胸前,拍着他黑色的袍子,吩咐道: “给我带满三天。”
      “可它要是枯了咋办?”
      “继续带着。”
      “好吧,遵命。”
      梵桑戴着那朵枯得七零八落的玫瑰整整三天,却被嘲笑了许久。普森是最张狂的一个,他的身份与梵桑不相上下,他是最无需顾忌的一个。
      他嘲笑的最多的,还是梵桑老土,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带着玫瑰,还是一株又老又丑干瘪的缩水了的玫瑰。
      我当然不能让他们这么的欺负梵桑,为此,我和他们打了半个多月的口水仗,他穿什么我都要嘲笑他一番,他来蹭饭我也要冷嘲热讽一番,我还要慨叹一番,这玫瑰虽丑,好在有人送。
      普森在我这吃了瘪,打我打不得,还嘴又还不过,转身找梵桑理论,梵桑却不理会,低着头,嗤嗤的笑。
      再过半个月,我收到了小诺的来信。
      信中提到我的身份证和护照暂时办不来了,一个失踪了十多年的外籍人口突然出现势必会引来很大的关注。她让我再等一段时间。我的事情她也没有和我的家人说,她不想让老人着急。
      看完后,我把信烧成灰又冲进马桶里。
      我没有回信,我并不着急,我不想那么快的伤害梵桑。
      有我在,这森冷的城堡总算热闹了几分。大家没事也爱聚在楼下的大厅里,喝喝咖啡,闲聊些俏皮话。
      他们并不顾忌我的存在,说一些他们吸血鬼内部的事情。哪里又和牧师发生了战争,哪家王室生下了小王子。他们告诉我小吸血鬼是极不易养活的,只有王室贵族才供养的起。至于为什么难养活,他们自己也很少知道。
      只知道,婴儿时期的吸血鬼就是吸婴儿的血,少年时期,则要吸收少年的鲜血,这些血还要没有杂质的,需要将人类饿上一天。小吸血鬼不知克制,直接吸收人类的鲜血,往往会造成一个人类的死亡。最好的血液是同为吸血鬼的血液。
      这些人类从哪里来?被吸血之后所造成的残缺又该如何处置?便是连身为吸血鬼的它们都觉得残酷,不愿再往下说了。
      梵桑也就是这么养大的。
      有一天我正在楼下安静的看着书,所有围坐在一起的吸血鬼都已经离开了。大巫不知从何处突然出现,用她那双邪气的眼睛定定的望了我许久,才张开涂抹的猩红的嘴巴,说道:“我感知不到小巫的未来了。”
      唔,小巫啊,我已经十多年没有和她搭过话了。
      “小巫会死的,死在一条小溪边。”
      我合上书,有些烦躁的问道:“这与我有什么关系?”
      “她是因为你死的?你们是不是在密谋着些什么?”
      此时梵桑也已经下楼了,他站在一边冷眼看着。
      我骂了句神经病就准备转身离开,大巫长而锋利的指甲在拉扯我的过程中划破我的皮肤,我听见一声声嘶吼,锤砸门窗的声音,有大人的有小孩的,我吓得白了脸。
      我听见鞭笞声和普森的爆喝,那些声音渐渐平息下来。
      我没有理会大巫的拉扯,目光盯紧梵桑,不无难过的问道:“那些是什么?”
      “礼品。”
      “好,好一个礼品。”我甩开大巫,大步向中间的柱子走去,我攀着柱子上的藤蔓,一直爬到顶楼,我先是看到戒备森严的吸血鬼士兵,他们披着泛着冷光的铠甲,如同一尊尊雕塑。他们的身后是一批一批的监牢,里面有一些婴儿在哭,还有一些小孩趴在地上吸着同伴的鲜血,他们的眼睛已经变成朱砂的颜色,他们趴在栏杆上,向着我的方向叫喊着饥饿。
      梵桑把我抱在怀里,带回了卧室,将我冰冷的手脚放进被子里,又像是发号施令一样的对我说道:“我知道这么做很残忍,可我们上万年来都是如此,就像狼吃羊,羊吃草一样的道理。”
      “梵桑,我对你而言,不过就是一个猎物,一个可供打发时间的消遣物吧。”
      “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可用来打发,你们人类一百年与我们吸血鬼一千年是一样的,活着,不管是一日三餐,的还是娇奢靡乱的物质享受,我们都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你们100年是一种生命和历史的进化,我们也是如此。所以,在我的耐心还没有耗尽之前,你最好不要给我惹是生非。”
      “我惹是生非?你把那些小孩子变成吸血鬼的时候就应该预料到我不会坐视不管的。”
      “你可以管,可以绝食,可以自残,以此来威胁我。”
      “我在你的眼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不然呢?你一个人类在我的手心里还能折腾出什么?你现在所拥有的哪一样不是我给你的。”
      我把台灯扫到地上,指着门口的方向,恶狠狠地吼道:“滚——”
      梵桑倒真的离开了,我一把蹬开被子,想着自己屈居人下这么多年,如今还要承担那些侮辱。我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梵桑对我终是有几分尊重。
      我把收藏了多年的图书孤本扔到楼下,我跑到厨房拿起一把锅铲砸在窗户的玻璃上,又用板凳砸碎了浴室的镜子和玻璃门,最后我站在衣柜前,把那些衣服都扔到了楼下,我任性的像个和丈夫撒泼的女人,可我不知道,除了这样子做,我还能做些什么?
      我把床单被罩拆下来系在腰上,一直吊到楼下,便走进茫茫的黑夜之中。
      我走了许久,辨不清前后方向,听着森林里虫兽的叫声,又有些后怕起来,我开始骂梵桑,骂他为什么不出来找我,骂他没有良心,骂我自己无用,我给了自己一耳光,又一耳光,我没有吝啬自己的力道。我走到一条溪水旁,溪水泛着粼粼的光泽,便想起今天大巫所说的那些话。
      我觉得可笑,我和小巫已经这么多年不说话了,她怎么会因为我而死?
      我又沿着溪流走了一会,看到隐隐约约坐落在不远处的几幢楼房,我飞奔过去,看到一栋破旧的楼房,我认出这是吉娜的家。这里面被烧得只剩下残破的墙体,空荡荡的张着大口,像只恶鬼,把来来往往的冷风兜进自己的嘴里面。
      我拢紧了身上的大衣,踩着碎砖烂瓦,在楼后发现了一辆黑色的吉普。
      我向四周看了看,再次想起大巫所说的那些话,我试探性的喊了几声小巫的名字,没有听到回答,便拉开车门,坐了进去。我看到副驾驶座上有我这些年的存款和一份地图,一个手机。我往后面看了看,满满排列着十桶汽油。
      我有近二十年没有碰过车了,但并不妨碍我。
      我沿着公路驶向小诺所在的那家杂志社,这些年科技进步的很快,我一路导航过去,到了小诺那里,已经是黎明了。
      我给小诺打了一个电话,她却早已经等在杂志社的门口了,她直接坐上车,吩咐我把车开到这附近的机场。
      我有些惊讶的问道:“你怎么等在这里?”
      “我已经在这里等了两天了,有一个女人打电话告诉我,你会来这里找我,喏,你的身份证和护照已经办妥了。”
      “不是说要好几个月的时间吗?”
      “不知道谁给办好的,直接放在我的床头的,我也是吓了一跳,那个女人在电话里告诉我说,如果当天的回中国的飞机出现任何延误的情况,都不要上飞机了。”
      我的心也是咚咚直跳,我不能想象梵桑知道我逃跑之后的是什么表情,但我宁愿死都不能再被他抓回去了。
      我也是挺委屈的,我不过是想闹闹小脾气,出来溜溜弯,就这么的被逼上了逃亡之路,连一点的心理准备都没有。
      小诺给我贴了两撮小胡子,在西服里面绑了些棉花以显示出我的腰身,又往我身上喷了些香水,戴了副黑框眼镜,活脱脱的一个商业人士的形象。
      小诺去取机票,我就站在那里焦急不安的等待着。她向我走过来的时候,脸色变了变,她说:“我刚看见有个红眼睛的男人站在那里一直盯着你看。”
      我也是慌的手软了起来,抿紧了嘴巴,不再和小诺搭话。我们一前一后走进候机室,过了许久,我才用唇语问了句:“走了没有。”
      她摇了摇头,一脸凝重。
      回中国的飞机并没有出现任何的延误,我怀着侥幸的心里和小诺一起上了飞机,可还没等我松一口气,就看到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务人员把我拖了下去,小诺想要追上来,已经被拦在了机舱内。
      我任由那两个警务员把我拖到一间办公室前,两个人已经转身离开,我站在门外,只觉得头皮炸裂。
      我感觉到了口渴,去自助机上买了一瓶水,我又觉得腹中有些饥饿,又到自助机上买了一块面包,我坐在办公室外的地上,不敢推开门去,我知道打开了那扇门,将要面临的是什么。
      我没出息的哭了出来,站在门外向里面解释道:“梵桑,对不起,我鬼迷心窍才会逃跑,这是最后一次,你原谅我好不好。你要是原谅我,就自己来打开门,我就不进去了。”
      我等了许久,不见面前的门打开,又去买了另一种口味的面包,吃完了之后抹了抹嘴巴,便先入为主的控诉道:“谁让你说那些伤我自尊的话,我一个人走在黑夜里那么害怕,也不见你来接我,我就自己开车走了,这有什么错。”
      面前的门被打开,我看到立在门口的普森,一脸揶揄的望着我。
      我有些尴尬的低下了头,小声问道:“梵桑呢?”
      “他去送礼了,让我先看着你,没想到你小子跑的倒挺快。”
      “那我逃跑的事,他知不知道啊?”
      “我是尽力帮你兜着了,有没有人去告密我就不敢说了,你逃跑这事整个城堡里大大小小的吸血鬼都知道了,梵桑的脸面算是被你丢光了。”
      我脸上一阵燥热,“那你就装作没有遇到我的样子,再把我放回飞机上不就的了嘛!”
      普森轻笑出声,“你逃跑这事可大可小,要是吸血鬼内部帮着你逃跑这就是族内的大事了,到时候你跑不了不说,我不死也要褪下一层皮。”
      我拽着他的领子,央求道:“要是梵桑生气,你记得帮我拦着点,别让他下手太狠。”
      “我尽量。”普森露出两侧锋利的牙齿,笑的见眉不见眼。

      梵桑要到一个月后才会回来,普森开着来时的吉普,带着我一路慢悠悠的晃回去,期间经过灯红酒绿的场所,也会拉着我一起进去。他乱搞,在我的面前也是不顾忌,他喜欢在和那些个年轻的男孩女孩发生关系时露出自己的青面獠牙,看着他们漂亮的面孔扭曲起来,柔媚的声音变成尖利的求救,他们这才会注意到副驾驶座上的我,将细瘦的胳膊伸向我。
      我觉得自己第一次看见梵桑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大的反应,怎么他们就吓成这么个样子呢?
      可能是被普森丑到了吧。有了这么一个结论,我就开始对普森进行了批评再教育。
      “你要□□你就好好的做,干嘛无端吓人家呢?”
      他吸了吸鼻子,颇为无辜的说道:“太松了,我帮他们紧一紧。”
      “……”好吧,我果然不该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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