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林色 ...
-
我感觉自己现下像是个已知大限的病人,看着这世界,便不由自主流露出看淡尘世与慈爱怜悯的神容。于是我点了点头。
“你既已知道,为何我还不知道。”雁北疑惑地皱了皱眉头,“该不是爸妈将你生病的事情连我一同瞒了?颜奚,你可别吓我,我这个人经不住吓的,到底生了什么病?子宫癌晚期?”
我闭了闭眼,复又睁开,笑容屹然不动。
“小北,看我口型。”
过了一会儿,我便看见雁北的脸乍青乍白,满眼不可置信,似乎应是听见了他十八岁的人生以来,第一份如此恶毒的人身攻击的话语。又过良久,雁北仍未缓过神来,跌跌撞撞地夺门而出。
于是,我便在混混郁郁中度过了一个白天,神识似乎脱出了躯壳,来审视这个一切如常,又犹有哪般不同的世界。我开始细细端详起母亲的神色,想找出几分欲言又止,讳莫如深,引而不发的意味来,却发现自己的推演仿佛出了些差错。饭桌上,母亲照往常倒腾豆子般翻出些零碎小事对我指摘,照往常般上纲上线,照往常般用最刺痛我的言语的方式来使我反省。审视了好一会后,我竟有些困惑了。按理说,对待心理疾病患者,大抵应是要顺毛摸的,若反其道触其逆鳞,怕是不利于疾病的康复。——噫,不对。难道此招为以毒攻毒?
眼前正翕动的上下两片嘴唇突然紧紧地抿成了一条线。我迟缓地在寂静的空气里反应了两秒钟,眼看着一只握着筷子的手突然伸来,一瞬间,大脑皮层便迅速发出了疼痛的信号。
“装聋是吧?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说你几次才肯听!”
此刻,我才忽然想通,母亲绝对不是藏得住情绪的人。想骂人嘴皮子下一秒便飚脏话,想打人手下一秒便挥到跟前,若是晓得我得了病,也应是绝不会隐忍的,不需要我去寻什么端倪,自己便马脚自露。
自己老娘的性子该是再熟悉不过,我竟还抱着怀疑的态度去揣摩。想到此处,我不禁扶额哂道:
“真是疯了。”
于是我看着老娘在对面瞪大了眼睛。雁北看看母亲,再看看我,默默将身子从桌前撤后了半分。
一天之内被赶下楼两次。走到楼下,一股寒冷夜风冲撞而来,想着自己在方才性命难保的状况下,还能理智地抓起沙发上的一件御寒的外套出门,实属不易。
于是插着袋子走了几步,也不知道哪来的违拗20圈命令的勇气,停下,转身,朝小区门口走去。走出门口,走到街上。从街上走到主干道上。夜风灌进衣服里,我把拉链拉上,带子束紧,数到第89个路灯,沿着一路上似乎是樱花被踩踏留下的粉色斑点,走上天桥。
边走边捋顺一些问题。以我自己的角度来看,我是从一年前开始停更《寻陌》的。高三一年,我鲜少跟雁北等聊起小说,自己也从没上网查看过。在我的印象里,雁北或许也是怕影响我,也很少主动提及《寻陌》。不过具体是不是有提到过,确实记不太清。在那一年里,我基本上是在一个没有《寻陌》任何信息的真空状态中。
直到我遇见了那个男人,简直是小说中走出的白陌的那个男人。于是刺激我重新去搜寻《寻陌》的有关讯息——却发现一切都不见了。
现在只有两个可能。一是我疯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臆想的毛病,构幻了一个小说伴同成长了四年的经历。
记得当时停更的时候,是以“白陌进入了一个异世界,沉睡”为结尾。
所以第二种可能。白陌确实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他到我的世界来了。
两种都能解释,为什么我的记忆和现实情况大相径庭。第一种自不必说;第二种的理由则简单粗暴:白陌是技能点全满的男主。他若能到我的世界来,就是最大的不可能了。其他的简直小巫见大巫。
我作为意得一手好淫的网文写手,当然也更倾向于穿越的说法——但是经过九年义务教育和三年高中教育浇灌,在现实的不能再现实的社会中浸淫这么多年,即使不愿承认,却还是觉得第一种可能更妥帖些。然而无论如何,我一个人在这里歪想益处不大,实在的线索才是紧要的。
如今最大的线索,就是那个人。
下一步的指向已经清晰了,我吁了一口郁结的气。突然想起什么,又犯了难。
我并不认识他。
难道天天去便利店门口蹲等?
在台阶上顿下了步子,颇为发愁,倚在栏杆上。
宽阔的城市夜色下,迎着送爽的风,一阵阵跳脱的小提琴音传来。我于是就着音乐,认真地考虑起应对之策。过了半晌,终于被迫从思绪中抽身出来。摇了摇头。
“世界上竟有如此难听的小提琴曲。”
一个流浪汉突然从上面走了下来,拿着不锈钢碗的手略略发抖,里面的钢镚儿发出轻微叮当的响声。
曲子的声音便是从上面传来的。
我忽生怜悯之意,摸了摸裤袋,摸出张5元,走过去给了流浪汉。他慌忙地道谢一声,看着我欲言又止了半秒,最终还是慌忙地迈腿离去。
我见他对那音乐避之唯恐不及,想到我还算是蛮厉害,至少能勉强听下去,不至于落荒而逃。正想着,再看那兄弟,拐过天桥底下,人就不见踪影了。
也不知循的什么心思,鬼使神差地拾级而上,往天桥上走。
只见大概七八米宽的人行道上,除了一个拉小提琴的瘦高身影面朝着底下宽阔的柏油路,再除了我,便不见一个人。
心下的感觉不知算不算敬佩。这位仁兄凭借一把好手艺,硬是逼退了方圆几百米的活物。我慢慢走到他背后,大概十米远的位置,打量着这位兄台。
歪戴的粉红色鸭舌帽,粉红色的开襟上衣,白色的洗旧牛仔裤。手里一把,嗯,不知道如何形容成色的小提琴。旧得很有年代感。旧得令我不由怀疑,下一秒琴弦便会崩断在不断抽搐摩擦的杆子下。
看这兄台的架势委实专业,但我的确业余,对这样的高雅音乐更是审美无能。在我听来,他是把极其难听的两个音鬼畜般快速重复了几十次——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音都分毫不差,难听的程度也分毫不差。依这样的精准度看来,兄台的专业素质确实是不容质疑的。
难道是街头艺术家?
我在心里默默品味了一番他的穿衣和演奏风格,觉得这个猜测有一定的可能性。于是开始思忖,这种情况下,用不用给钱来着?
正想着,眼前的兄台一曲终于结束,倒是用了一个非常高贵圆润的休止旋律,令我略感惊讶。过了一会儿,他才将小提琴放下来,我以为他是收拾收拾要回家,没想到他只是拎着琴,便转过身来。
长得很是斯文好看的秀气。眉眼疏俊,明眸皓齿,左侧脸颊上有个隐约的梨涡。肤色很白,脸连同露出的一小段脖颈,白得似乎是常年未见着阳光一般,但却也未显得病态。他望着我,笑了一笑,梨涡的深度显了出来。嘴唇也是粉粉的颜色,映得整个修长的身影如樱花树般柔和。
小心肝突然颤了一颤。莫名觉得,应该把雁北抓过来,让他见识一下真正的娘man是如何。
兄台忽然将右手上持着的杆子随意地夹在左胳膊下,空出一只手,将头上的帽子轻轻取了下来。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感觉一天当中就这回脑子转得最快,不假思索地走上前了几步。他好像对我的突然靠近略感意外,手上的动作一滞。我找找口袋,摸出一块钱硬币和一张10元纸币。
想到方才给的流浪汉是5元。犹豫了一下,还是把纸币递了出去,放在帽子里。然后对兄台示以鼓励的礼貌微笑。他愣了一下,随之竟是从鼻子里哼出一句笑意。良久,将小提琴放在了一旁的琴包上,钱从帽子拿出,放在了上衣口袋里。
好整以暇后,右手捏着帽檐转了两转,左手背了过去,身子微俯,向我行了个绅士礼。
“等您很久了,卫满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