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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雁北 ...
在看多了网文的雁北看来,以上所述特质搭配上红果果之类词语,便可活脱而成一老色鬼形象。也有读者表示,脑补出来的画面就是油腻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气质。于是我写到一半的时候也颇为难一阵,最终还是觉得,这不同于可以全选查找替换般方便行事,在考虑实操效果下便也作罢。
然而。
我突然有点不适宜的想发笑。
原来那些描述下的主人公,怎么可能与猥琐沾边——由此文字组合形成的气质,却是浑然天成的绝对控制和压迫感。想来雁北未能如我一般亲历,不免可惜;想到自己正对着眼前——不知是梦境还是诡异清晨里的男人一本正经地同小说人物比对,不觉滑稽。自己虽然写玄幻网文写了有些年月,习惯yy小说人物,但对于现实和虚构世界,仍不至于混为一谈。只是今早的氛围实在诡异莫名,加上眼前诡异莫名的男人,我想不背脊发凉都难。在男人开口之前,我感觉我的理性已经渐渐不支,尤其是这样的沉默下,我在所谓上帝视角想要发笑的欲望很快消失,随之而来的是当下简直要窒息的紧张感。
“您好像认错人了。”
他轻咳了一声,嗓音带着感冒时特有的沙哑感。略垂了垂眼,便向我礼貌的点头示意一下,转身离去。
好像密闭的空间终于被扯出一条能供人喘息的口子。我颓然地垂下手,喘了口气,下意识向后面靠去。自动门突然开启,我一个趔趄摔到地上。售货员姐姐“哎呀”了一声,连忙走过来扶。我疼得眼泪都快出来,痛觉应是不会骗人的,想来这应该不是梦境了。于是方才的荒诞之感也消退了些,向姐姐道了声谢,便一跛一拐地回了家。
雁北抓着一头乱发给我开门。我揉着摔疼的腿找鞋,雁北打了个哈欠:
“颜奚,我的早餐呢?”
我这才想起当时只顾回家,连早餐都忘了买了。忍住翻白眼的欲望,抬头看向光着膀子只穿短裤的雁北,怒道:
“自己不会买?靠女人吃饭?”
“噫,你说得对。”雁北趿着拖鞋走到沙发,又躺了下去,翘着腿斜眼看着我,笑道:
“明明能靠脸,却要靠才华。呀,不像姐姐你,只能靠才华。”
我不说话,换好鞋后,默默又拿了只拖鞋在手上。
没错,雁北丫的确实长了张好看的脸蛋。高中以前是个大胖小子,还看不出容貌的优势,直到高一想要趟娱乐圈这摊浑水,开始减肥,容貌和身高的优势就在逐渐减下来的体重中显现出来。然后,被碾压的自然就是年龄相仿同辈的我。话说胖子应该或多或少会招些歧视,但是以前雁北在胖的时候就是恃强凌弱的主儿,哪有人敢歧视他,没被他盯上已算不错。长辈们更是喜欢此所谓福相,捎带着就会说旁边的我身板太过瘦弱之类几句。真正的碾压是自他高中开始,各种比较开始轰炸,以及是否同胞所生的质疑等层出不穷,我也无力一一解释,只好学会勉强淡然处之。
然而,令我实在不可忍的是,自前几日从上海参加完艺考回来,这浪荡玩意儿每天裸着上身,秀他两块胸肌和八块腹肌来挑逗对面窗台的一个弯男——顺道羞辱我。雁北正处于桃花旺极的年纪——当然,他自己不会认同,只相信情场锻炼的手艺愈发成熟,桃花则年愈繁盛——不管男女老少一贯招惹,只向我炫耀多少思慕者拜倒在他的大裤衩下,嘲笑我已至成年,情窦仍是一个未开的花苞。
本着“忍无可忍,重新再忍”的原则,在惯来宠爱他的爸妈面前也勉强受了他几日,而今天身子不爽快连着心里也不太爽快,便想着管他娘的揍这小崽子一顿来个痛快。打定主意以后,便端出副宽厚的笑容,慢吞吞揣着鞋拔子走过去。雁北一脸怀疑地看着我。我扬起手,拖鞋朝他面门飞去。他大叫一声,堪堪偏头躲过,我却已在他身后将他一头乱发拽住。
“给你两点颜色,你还真就开染坊了?雁北老弟,现在我虽论力气没你大,指甲也不太长,但在你漂亮的小脸上留几道血痕子应该也是无甚问题的。你要去老妈面前告状也随你,大不了赔你几道血痕子,破罐子破摔。”
雁北甚为镇定地说道:
“奚奚,听话,放手。”
我一阵肉抖,牵得手上的力道不由得加重许多。
顿时一道杀猪般的哀嚎。又闻“哐当”一声,应是对楼的小哥吓得掩上了窗户。
“雁北老弟,还学白陌的语气?这回作的有些狠,就别怪我不怜香惜玉了。”
雁北在挣扎的间隙难得愣了一下。我疑他是反思方才说话时的语色情态哪里出了问题,以致达成了反效果。过了半晌,只听他道:
“谁是白陌?”
要说这么多年我网文最忠实的读者,就是雁北了。从我六年前在笔记本上写初稿的时候,他便一章不落地看,包括之后传上网的修改章节,他也会返回去读,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对书中的女性角色评头论足,以及对其中或腐或肉的情节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各种情景再现。咳,情景再现是指将“嗯嗯啊啊”“川,我要”之类作为口头禅。
话说他最喜欢的男性角色倒不是白陌,缘我把白陌写得太过于正人君子,没什么亲热的戏份,在雁北看来就是时刻束缚自己的天性,“假正经的娘man”。“娘man”一词,雁北解释,因为小说中总以“俊美”“绝美”等修饰词形容白陌,而“美”这个词在堂堂八尺男儿身上总是不应出现的,美则美矣,少了刚气,便是“娘”。我也不愿与雁北这番直男审美多费口舌,便随他叫唤去。当然,不给白陌编排太多亲热情节多少也是我存的一些私心,但亲热部分还是要有的,于是此担便落在了雁北最为欣赏的角色——男二许明川身上。以至于后来,许明川竟发展出了与白陌数量旗鼓相当的拥趸,而总体而言,他们各自的拥趸里,白陌的以女性居多,许明川以男性居多。
是以,若说我对小说和白陌是最熟悉之人,那么,雁北对白陌应是第二熟悉之人了。因此,他话音刚落,我立刻浑身震了一震。想起早晨方才的经历,后脊背更是慢腾腾地生起了冷汗。雁北趁我神思恍惚的这会,连忙扒掉他头顶上我的手,像只受惊受辱的兔子般一下子弹到另一边去。我回过神来,恼羞成怒地抄起旁边沙发上的枕头。
“演戏的功夫都使到我身上来了?居然敢吓我!”
雁北作势一挡,力证清白道:
“亲妈作证,谁丫的演了啊?白陌是你谁啊,前男友?喂,你可仔细想想,这种事情你什么时候跟我讲过,我又怎么记得。”
信息冲击得太快,我扶着旁边的墙壁才勉强站立得住。现在满脑子里闪回着我不相信,心里莫名恐慌得要命。最终找出个解释,雁北这崽子看来进修得不错,功力果然炉火纯青更上一层楼,但想诓我还是差了点火候。由是艰难转身回房间,临走时想撂下个把句狠话,诸如“给我等着”“你死定了”此类,却发现自己莫名泄了大半的气势,软绵绵地放句狠话也不太恰宜,考虑片刻后还是默默地踏回了寝室。
我不相信。
我栽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如幻觉般出现的四个字,像条半死不活的鱼。脑子里突然灵光闪了一遭,我腾地坐起来,扑向床头柜,将电脑拿了过来。
点开百度。将近一年没有敲下这几个字,令我惊喜的是,输入法还能记得。
幻世大陆之寻陌追魂
搜索。回车。
“很抱歉,没有找到与“幻世大陆之寻陌追魂”相关的网页。”
我大约是在4年前,也就是初三时开始写的这本小说。当时打定主意要取个狂拽酷炫、朗朗上口、令人过目不忘的好名字,于是遍览各大热门小说取名字的技法,苦思穷索三日后,方取得了这样一个名字。尽管之后越来越觉得此名中二如“葬爱家族”般不忍回读,但习惯使然,坚持了4年倒也没更换过其他名字。
之前在小说盛极时,我曾试着在搜索引擎当中只打上“幻”一字,下面的搜索推荐显示出的第二条,便是“幻世大陆之寻陌追魂”。当时得意洋洋了好一阵子,雁北直嚷着要我拿稿费请他吃饭。
如今搜索引擎依旧是那个搜索引擎,才时隔了一年,怎会湮灭无闻到这个地步。我从来不相信现实当中的怪力乱神,而至此局面,我只感觉浑身爬满了细小的鸡皮疙瘩,恐惧得想像胆怯的少女般放声尖叫。我也确实这样做了。
雁北“趴嗒”着拖鞋火急火燎地赶来,连忙开门。我闻声抬头,便见其一张焦急担忧的面孔,
“颜奚,你为何大吼了一声?”
我缓缓地牵起嘴角,对着雁北不冷不淡地一笑。
“我没事。小北,帮姐姐一个忙好么?”
雁北微不可查地挪后一步。
其实在方才来回几遭,有什么东西已经渐渐明晰,只是或许我不愿去承认罢了。即是若我觉得这个世界有病,那么多半是我自己生了病。我叹了口气。话说我现在能有一点清醒的意识,体会到自己当下的处境,应该也是不易的了。只是不知那么清晰刻骨的记忆存了四年——我究竟是从何时起,有了这些幻想的癔症了?
“你同我实话说,”我顿了一下,将电脑合上,放置在一旁,“我生病的事情,你们瞒我多久了?”
我直注视着雁北,望得他面露难色,喉结上下滚动了一次。
“你,都知道了?”
上高三的妹妹让我把更新每日中午发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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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雁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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