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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小镇的早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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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尔登踏着他半旧了的牛皮短靴从老房子的二楼叮叮咣咣地下来,奔着一楼的厨房而去,一路上脑子里激烈地在黄油吐司和橘子酱吐司之间做着挣扎。
不等贝尔登做出最后的抉择,一股子呛人的烟味就冲进他的鼻孔里。贝尔登心想大概是老来福又
因为做实验而炸了他们的厨房。
果不其然,一楼的厨房门禁闭着,不过里面的浓烟已经迫不及待地从门缝里挤出来了。
以往老莫里斯虽然也展现过几次他天赋异禀的破坏能力,但看起来这么凶险的还是头一次。
“梅林哪!”贝尔登惊叫了起来,他扑到厨房的门前疯狂地拽动门把手。老莫里斯又把杂七杂八的东西堆在了门口,一经爆炸门就被死死地堵上,彻底打不开了。
“爸爸!”贝尔登用力拍了拍门,“爸爸,你能听见我吗?……爸爸?”
贝尔登把脸紧紧贴在门板上,试图把里面的声音听仔细些。
“……贝尔?是的我能听清……咳咳……我的上帝啊,这烟可真大。”
贝尔登为老莫里斯还能回应他深深松了口气,谢天谢地!如果听不到他的回话,那贝尔登除了立刻对门板施四分五裂咒之外,也想不到更好更快捷的办法了。
那么到那个时候他该怎么跟老莫里斯解释他是如何把一英寸厚的门板撕成碎片的呢。
“等我爸爸,我马上把你弄出来!”贝尔边跑边飞快地脱下了身上碍事的马甲,里面的白衬衫像帆一样兜起一股风。
贝尔登从客厅的窗户跳了出去,一脚踹开了还在冒烟的厨房木窗。烟很快就散去了一些,老莫里斯咳嗽着趴到了窗户旁边。贝尔登拽着老莫里斯的手把他从厨房里拖出来,他看了看老头的脸色觉得他除了脸上全是煤灰之外没什么大问题,于是只扶他坐下就去拿水桶灭火了。
一个小时之后贝尔登终于把所有的一切都收拾妥当,他一屁股坐了下来,跟老莫里斯肩并肩地靠在房子外面的墙根边儿上。
两个人灰头土脸地像遭了贼,贝尔登棕色的头发像鸡窝一样乱翘着,老莫里斯更不必说,他脑袋上为数不多的几根毛在爆炸的时候被烫成了当下王都里最时兴的傻了吧唧的羊毛卷。
他们一老一少就像咸鱼一样靠在墙边上喘了会气儿。
虽然有些麻烦,但是贝尔登没觉得这种时时有惊喜的日子有什么不好,为了拥有更多的知识而适当的冒险是绝对值得的,拉文克劳们都这么认为。
况且对于炸了数柄坩埚的贝尔登来说,老莫里斯的实验操作技术已经很精湛啦。
贝尔登咂么咂么干得要命的嘴觉得有点饿了,于是他又想起了早上一直纠结的那个问题。
“爸爸,我们吃点什么吧。”,他说。“来点吐司吗?”
老莫里斯从恍惚中回了点神,“哦,好的,当然了贝尔。”随后他又犹豫了一下,“但恐怕我们没有黄油了亲爱的,我刚刚亲眼看见它们化在了灶台上。”
“不必担心,”贝尔登不以为意地说,“至少我们还有橘子酱,我知道它还在碗柜上还待得好好的。”
他们简单的吃了一口早餐,贝尔登特地切了厚厚的两片面包并格外慷慨地在上面涂满了果酱,以此来感谢梅林让他们度过了一个有惊无险的早上。
贝尔登吃得很快,他三两分钟就解决了问题,把自己的腮帮子填得鼓鼓囊囊的。他看了看钟表上的时间,还不到八点钟。贝尔登想了想决定一会儿出门一趟,他得把他们家顷刻间消耗殆尽的黄油填补回来,顺便去镇上的书店看看最近的新书。
贝尔登最近迷上了去这个麻瓜镇的书店,麻瓜的书籍除了不讲魔法之外真是无可挑剔。有些时候贝尔登总要感叹,虽然很可能没有见识过魔法,但是这些作者们的想像空间简直比魔法世界还多姿多彩。
贝尔登胡乱地洗了把脸,套上新的衬衫和脱下来的马甲,往口袋里揣了点钱,他就要出门了。
老莫里斯还在厨房里吃早餐,他吃得心不在焉的,总是把鼻孔当成胡子下面的嘴。
贝尔登猜他最近的实验怕是要有所突破了,每次即将出现新发明的时候,老莫里斯就是这么一个梦游的状态,跟特里劳妮教授一样神神叨叨。
贝尔登离开偏僻的老房子向镇子里面走去,乡村的泥土路非常的崎岖,为了防止摔倒,贝尔登只能仔细地盯着路上的石子儿。
宁静平和的小镇迎来晨曦,镇民们各自忙碌着手头的事情。
旅店的房东太太从阁楼的窗户向外抖落着挂毯上的灰尘,房东先生正下楼把大门打开。
面包师从烤箱里拿出新烤的成品,依旧和往常一样是面包奶油卷。
农夫推着独轮的手推车,里面装满了黄澄澄的南瓜。
错身之间大伙都向贝尔登热情地问安。
三三两两的年轻女人站在路边,她们凑在一起肆无忌惮地在新鲜的果蔬上面摸来摸去,对它们评头论足。
女人们一面把优质的果蔬挑进篮子里,一面说着闲话。
她们目送着贝尔登从她们身边目不斜视地走过去,不禁激动地互相交换着眼神。
“快看,……看到他了嘛!”等贝尔登走得远了一些,她们才敢谈论一番。
“当然了,发明家的儿子,他长得可真英俊哪!”一个晕乎乎地说道。
“看起来就像个大人物,就像骑士长的公子一样。”
“不,骑士长的公子就是个草包,他……他可不一样,你们看哪,他多像希腊的王子。”
“看你垂涎三尺的傻样子,布兰琪。”
年轻的女人们捂着嘴咯咯地轻声傻笑起来。
摊主夫人站在货架后面懒洋洋地看着这群思春的姑娘,一脸不以为然。她自己已经生了四个孩子了,两个大一点的姑娘也是这样,一看到老疯子家的臭小鬼就忙不迭地把像稻草一样的头发梳到后面去,再狠狠地咬自己的嘴唇让它们更红润一些。
真是白费力气,像他这样好高骛远的男孩才不会对乡下的野花野草多看上一眼呢。
他平时表现得多么自命不凡啊,贵族老爷们才识得书上的字,他不知怎么的也学会了,平时只跟书店的老板多说上几句话,对他们都不怎么多加理会,态度陌生极了。成天都想一些不可能实现的白日梦,一副死也不肯跟苟且的生活同流合污的样子。
唉,可是这样的人也能让加斯顿先生对他青眼有加,世事真是奇怪。她的小盖伊跟发明家的儿子差不多大,是个踏实又勤劳的好孩子,就是欠缺那么一点点运气,没能在加斯顿先生面前留下印象,害的面包店家的女儿怎么也不愿意看他一眼,她可怜的盖伊啊,难过得饭也吃不下去了。
贝尔登走过的地方,人们都会对着他的背影品评一番,好的坏的说什么的都有。
不过贝尔登不甚在意,在麻瓜世界里生活的巫师能达到这个水准已经相当不错了,贝尔登认为他没有被指控是邪恶的精神病已实属难得。
他走进了镇上唯一一家书店,借了一本借过了两次的书。
老板奇怪他这么喜欢这本情节烂俗的罗曼蒂克故事,他以前总是读关于算数的书籍,也买过二手的城里公学用的课本,对这些情爱故事一点也不感兴趣。不过他没说什么,因为这本故事书实在没什么人喜欢,一直也卖不出去,于是贝尔登提出要低价买下它的时候,老板很痛快地答应了。
人们不会知道在贝尔登没有掌控这个身体的时候,它原来的主人是个胸怀抱负的青年人,对离开小镇做出一番事业有着极大的热忱。
他自学知识,到处讨教马术,甚至向小镇上的宪兵队长加斯顿先生毛遂自荐,希望能够得到出人头地的机会。
不过结局不是那么好,加斯顿先生总是吊着原主的胃口,却又不履行自己承诺过的事情,他甚至教唆手下的人欺辱他(贝尔登的热病就是因此而起),好叫自己能够及时地对他施恩,摆出英雄惜英雄的姿态来。
贝尔登在获得身体记忆的时候还思考了一下,总觉得加斯顿先生并不见得是对他的才能抱有什么程度的赏识(鉴于他总是那么笃定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而强大的人),反而像是对他的皮囊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企图。
贝尔登仔细想了想决定还是在病好之后和加斯顿先生保持一些距离才好,就当他知难而退了吧。
贝尔登捧着书绕过镇子中央广场上的喷泉,他还有几分钟就能走到家了。不过有些事情是一旦发生就算躺进棺材里也躲不过去的。
刚才还只活在摊主夫人脑袋里的宪兵队长加斯顿先生骑在他良种马的马背上,隔着人群一眼就看见了在狭窄的巷子里敏捷穿梭的贝尔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