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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忆深处有星光 ...

  •   她很小的时候做过一个梦,梦到自己穿着无袖的白色连衣裙,光脚走在一片荒原之上。

      风有些冷,头顶是万籁俱寂的星空,远远地追到旷野的边际,似把大地割出一条沉黑的伤痕。

      那深重的黑暗中,一颗星星在地平线上闪着璀璨的光芒。

      她惧怕黑暗,但仍要一直往前走,去摘下那颗星。

      然而天际逐渐发亮,太阳如同巨大粉刷,擦去了黑暗也擦去了星光。

      光明终于来临。天地之间,只剩下她两手空空,站在金色盛开的晨光中哭泣。

      妈妈,我好想你,想你的萝卜干,大酱汤,泡菜,烤成金黄色的青花鱼,切成丝的带鱼,放了菜豆的饭。想你,我依然会觉得很饿。

      她看着母亲的相册,她依然优雅娴静,是个美人儿,岁月将她定格在最美好的时光里,思念的泪水滑落在脸颊,打湿了扉页里泛黄的苍白的照片。

      上学时老师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句话,用在照片上也是一样的。

      记忆里快要模糊的人或事,总能在看到这些泛黄皱边的照片时,慢慢想起一些零散的片段,再慢慢连成一幕幕完整的场景。

      照片仿佛变成哈利波特里的魔法相册,静止的小人纷纷动起来。

      人是否能操纵自己的记忆?如果不能,那些自欺欺人的粉饰和安慰到底来自何处?

      如果可以,为什么在很多重要的事件中,我们能记得的,却只有一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那鲜活得不容忽视、挡在岁月的镜头前的主角的脸反而变得模糊。

      鞭炮的红色飞屑,俗气而艳丽的彩带,飘浮在嘈杂的人声中。不记得任何来往宾客,却总能想起某个面目模糊的阿姨俯下身问我们这些小孩子——新娘子漂不漂亮?以后想不想当新娘子?

      大家奶声奶气地拉长音,想——

      可就是这些无关紧要的小动作、气味、语气词,像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攥紧她的心脏。

      那时候的一切感觉都随着这些细枝末节重新活了起来,仿佛此时此刻灵魂仍寄居在那个矮小的身躯中,被拥挤的宾客推来搡去,努力穿越喧闹的喜气,去拼凑一个新鲜而矛盾的世界。

      “弟弟” 她的弟弟,就像是浩渺大海里的浮木,茫茫黑夜里的火花,对于她而言,弟弟活着,就是拯救她的存在。

      “我们卑微,我们弱小,我们无依无靠,我们只有彼此。”是她曾经写在纸上的,弟弟问她,她说胡诌的,你也信,你看,胆小的姑娘需要虚假的谎言来养活自己。

      每年的今天,是她脆弱的时刻。她像是刺猬在故作坚强的流浪,总是凝望那些日升月沉无家可归的忧伤。

      像那盆青蓝色的冰凌花,无视周遭的寂寥,一路高歌,一边受伤。

      如果此刻有一个人能走过来,带她走,她必定会答应的,无论是谁。

      她想做一场梦,梦里水乡,有着白白的云,轻轻的草,蓝蓝的海,吹着柔柔的风,她的白马王子就这样走进她,绅士的伸出手,她抬头,一切都是如画般美好的,她想被宠爱,她太孤单了。

      这座木屋,只摆设了简单的家具和盆栽,散发着淡雅的香味。如他料想般纯洁。

      哭泣的玉兰,也这般好看,第一次看到她时,是在国外吧,被阳光和向日葵包围的她,笑的无邪,清澈。

      “洛子寒!”缘分的天空,星光的彼端,我们一次又一次相遇。 “你怎么会来?”急促而短暂的疑问脱口而出。

      要怎么形容他。相处了两个月之久,她依然为他不可抑制的心动。

      眼睛很迷人,眉毛弯弯的,像是泛着寒光的月牙,看起来有股玩世不恭的贵族气息,但是这张脸就是让你舍不得离开视线。

      那声音犹如天籁,一字一句敲打在心上,很有节奏和乐律。他边说边踱步,注视着四周。“不欢迎吗?”

      “嗯”她羞赫的看着他的侧脸,像是欣赏中意的作品。

      一尺的距离,他转过身看向她,她有些窘迫的闪躲。“不是,不是的。”

      “哭了?”他这时才发现这个女孩长长的睫毛下投下的阴影,笼罩着忧伤的心事。

      “没有”她转身只留给他一个背影,把相册紧紧的抱在怀里。

      “你准备一下,我在外面等你”他看着她落寞的身影,没有多说。

      “嗯”她没有拒绝,也没有多问。

      穆小沐把相册装进盒子,没有多做打扮,就出去了。

      “今天是你的生日吧?”如果可以,她希望一年里永远没有这一天。

      “嗯”她像只又惊又喜的兔子,完全不懂他的用意,甚至没有发现他声音的颤抖,更瞧不见他那双深邃眼眸下流动着的冰冷锐光。

      “好巧” 可是这与她无关。

      “是啊,好巧”只可惜缘分未满,不到千年。

      “我想陪你一起过”他的脸上依然不见多余的变化。

      白娘子故意下雨骗许仙的伞,七仙女挡住了董永的去路,牛郎趁织女洗澡拿走她的衣裳,这些故事告诉我们,伟大的爱情,总有一个人先开始耍流氓。

      “嗯,好”她不会拒绝他的,因为没有理由拒绝一个绅士的邀请。

      她喜欢简单,只换身衣服,白T,黑裤,球鞋。

      浅口的球鞋露出白皙的脚踝,裤子是修身的九分裤,巧到好处的显露出她笔直的双腿,白T很宽松,下摆短,领口大。

      她一走动,不经意就露出纤细的腰,锋利的锁骨,再向上看,她皮肤清透干净的脸,微张的嘴唇水润润的,呈现自然的桃红色。

      “这样可以吗?” 在他面前,她说话自然是矜持的。

      “你真的很漂亮” ,她低下的头终于再次敢于直看他,他西装革履,脸上依然淡漠,眼里温柔似海,为她一人蓝。

      他挽着抱起她,她不知所措,双手显得无处安放,“用手搂紧我”。

      15厘米的距离,是不想触碰的禁区。他却完全不顾旁边的奇异的目光。

      她终于仔细打量这个人,他远近都好看,上下都很迷人,但是横竖都不属于她。

      “你如果困,就躺在我怀里睡一会儿吧”,她想自己是在做梦,如果梦里有他,请让她晚点醒。

      他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炙热的胸膛,是最接近心脏的地方,这样,就不会害怕了吧。

      他看着怀里熟睡的她,笑了。

      巴士围着城市转了一周又一周,窗外霓虹交错,她依然没有醒。他轻轻摇晃她,“嗯~”慵懒而娇羞,“风景很美”她从他的怀抱里挣开,至此才相信不是在做梦 。

      “你饿吗”他看着她一脸宠溺,她不敢说话,害怕这只是一场梦,害怕她一张口一切都不存在的破碎了。她点点头。

      他先下车,牵着她,生怕她走散。人的一生会遇到大约2914万人,我只想把0.0000000049的幸运留给你。

      烧烤,啤酒,人声鼎沸,车水马龙。这场景好熟悉,哦,这不是自己经常做的梦吗?原来还是在做梦啊。她差点笑出声了。却被硬生生的忍住,为了梦更持久一点。

      “你怎么都不说话” 如果你朝朝暮暮心心念念的人,此时真真实实的出现在了你的面前,你该如何相信现实的美好。

      她想既然是梦,她可以再大胆一点。

      “今朝一醉解千愁”她想宣泄心中的难过。

      一片狼藉,被扫荡一空,只剩下两束娇艳的玫瑰在月光下肆意的笑。

      她接过他送的玫瑰。

      “我要在海边灯塔许愿”他一路背着她,走了又走。

      她对着星空,对着灯塔,虔诚的祈祷。

      她睁开眼,他还在。

      “我今年的生日愿望是,坐着巴士转一周,在晚上吃烧烤喝两杯小酒,对着灯塔许愿”

      “我会陪你实现愿望”

      她如梦初醒,“你。。。”

      “我就是在国外一直资助你的那个被你称为蛋白质(笨蛋白痴神经质)的“怪叔叔”他几乎是咬着牙齿说出来的。

      山麓有谷,林海有鱼,荒原有城,路弯有溪,死神有镰刀,这善变的世界,幸好还有你,难得还是你。

      所以,穆小沐素未谋面的梦中情人,不在前世,而是今生,记忆里的时空即为现世。

      她自己也难以置信,从见面到结婚仅仅只有三个月,她却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

      世界上果然是有这样的童话故事的,她在国外朝思暮想,恨不得以身相许的恩人,竟然是她一生的良人。

      虽然她也幻想过无数种爱情的模样,写过无数次爱情的版本,但是从未有哪个如此这般巧若天成。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年少的时候大抵都有过这样的愿望,并且坚信,在不远的将来会有一个人帮助自己达成这样的愿望。

      小时候读过那么多的童话故事,许多故事的结尾不过都是王子寻觅到了公主,从此恩爱异常。

      一开始她是信的,长大以后才明白,排除了万难之后依旧还有万难。那样甜美的爱情,或许只能存在于童话之中。

      长大以后小沐偶尔和闺蜜说起这些感慨,可是还没等她矫情完,闺蜜就拍了拍她的肩膀,大笑:“告诉你,现在寻找到真爱的可能性跟遭雷劈的几率差不多,大部分在一起的两个人,都是凑活着过的。”

      小沐耸耸肩,表示赞同。是啊,愿望就是愿望,等到成了真,就变成现实了。

      婚礼很简单,但一点也不简陋。

      童男童女踏进教堂,汉白玉的柱子,高级瓷砖雕刻而成的墙壁,独特的拱门走廊,门上金色的玫瑰雕花,无一不尽显低调的奢华。

      穆小沐圣罗兰的白色雪纺长裙,有着最为独特的蓬松型下摆设计,似薄雾,又如同轻纱,却挑剔到需要极细的二号腰才穿的下。

      除却两根薄而细长的吊带,和胸前那一抹似乎被上帝随手撒上去的水钻之外,再无其他点缀,却将她性感的锁骨还有笔直的肩膀线条衬托得相当漂亮。

      头纱质地非常轻薄,状若透明,上面坠了零星的小花瓣,远远望去,如同雪花子天空飘落,像是只为她一人设计的,精致端艳,宛如天仙。

      洛子寒身材忻长,五官俊美邪魅,比较青涩的年纪,却在无形的空气里弥漫开深沉老成的气息。

      当洛子寒开口说那句“我愿意”时,声音又如此低沉有磁性,最是那勾人的一双瞳眼,她发誓,有一刹那,她的心跳停止过,之后又砰砰加速跳了起来,一直没停过。

      她也见到了洛子轩,她记得这个人,不算陌生的这个人。他瘦了不少,气色却还不错,白色的衬衫式外衣把身材裹得修长。

      泛黄却无法模糊的时光,久别也不会生疏的人,清晨的篮球场,课间的教室。

      如今这些衣香鬓影真的从那样青涩的日子里走来,又有谁能真正在重逢的时候,会想问他或她一句:“十七岁,你喜欢谁?”

      往事在每个人的心里不息地翻滚,岁月的车辙绵延千里,有苦有甜,喜忧参半。年少时总是简单的,连爱恨都如此分明。

      隔着漫漫山河岁月,迎着时光尘埃,踏着万顷波涛,与故人再相逢,千言万语,都在这沉默一望里了,他们错过的那些目光灼灼,那些感人肺腑,像两道贯穿始终的电流,执意温暖岁月深处一切一切的流离失所…

      她想起了这个单纯明媚没有忧伤的男子,洁白干净,总是穿着白衬衫,牛仔裤。

      想起了那个雨季,他递过来的一把伞,眼里那浅浅的笑意 ,肤浅也罢,无知也好,抬眸一瞬,她就看上了这个好看的男孩。

      想起曾经浓烈的爱情,冬天的夜晚,沿着淮海路一直走一直走,像是永远走不到尽头;坐在复兴公园的藤椅上,暖洋洋地晒太阳,岁月静好。

      想起了那个夏日的校园,他骑着单车,在田间哼唱,她坐在车后,搂着他腰时的安全感 ,一路嫩黄的牵牛花,玫红的荷花,微白的栀子花,淡蓝的紫云英,五光十色同他们的生活斑斓不已。

      想起了他为了及时参加自己的生日,火急火燎,没注意到脚下的石头,被狠狠地绊倒,为了保护自己喜爱的留声机不被损坏,硬生生用胳膊着地,在粗糙的地面上蹭出一条长长的血痕,甚至留下了疤。

      想起那年大雪纷纷,他第一次向自己表明心意,用了一个大写的心型蜡烛,他总是懂得她的心思。想起他陪自己做摩天轮,在许愿树下求姻缘。

      想起他为自己写的情书,单单一个懿字,一生一次的爱情。还有他亲手叠的千纸鹤,只因为自己说过一句喜欢,他便放在了心上,这些事情本不是他擅长的,可他却都一一为她做到了。

      想起他笨拙的第一次做饭给自己吃,想起他为自己做的画。想起两人共同讨论未来,布置着属于自己的小屋。想起他弹琴给她听时,每一个音符都是爱的奏章。

      想起他逃课只为了给她买零食,想起他夸自己时的自豪。想起他和自己一起去疯的每一寸时光,午夜爬山,高空蹦极,只因她说了一句想体验人生。

      想起满天星空下,他注视自己炙热的眼,让她的脸一阵阵炫晕。明明不顺路,偏要死皮赖脸和你一起走回家 ,那样就可以多偷看你两眼,然后自己一个人返道回家。

      想起错过黄昏的末班车,彻夜冬雪消霁后印有麻雀脚印的湖面,凛冽而闪着金光的太阳雨,想起她也曾默默在向命运祈祷,千万不要让她错过他。

      只是短暂的四目相对,她便想起了所有回忆,年少时,浩浩荡荡几万个日子,可惜最后记得的,不过寥寥数事,那些掩埋在岁月长河里的忐忑与不安,从此注定都无法平息。

      年少的她,是一池烂塘,旁人几近稀泥无疑。唯他,是她从深雪长到霭阳,唯一见过的,微风拂春水,让她惊艳了那么多年,怀念了那么多年。

      她想过无数次,再见会如何。那时,她挽着洛子寒的手,敬他一杯酒,说句,“别来无恙”,或许他身旁,佳偶天成,他说“好久不见”。

      她也想过再见面的对白,淡然的,深情的,或者关切的,很多很多。而不是现在这样,相顾无言。

      再完美的伪装,总会有穿帮的时候。

      小沐用三年的光阴埋葬少年时苦涩的爱情,她自以为埋的很深,深的连自己都以为早就放下了,一切都过去了。

      可是洛子轩,却轻而易举的将它挖了出来。

      缘分的星空彼此错过又擦肩,只剩下泪流满面的过往。总说年少轻狂,一切都像走马观花,我们却那么傻,等着时间来原谅。

      年轻的时候多么愚勇,不倒翁一样,跌下来再扑上去。有浪漫热吻当前,悬崖峭壁也如履平地,虽千万人吾往矣。

      年少时,爱得骄傲狂放,常常误以为自己是强者,无所不能。到最后遍体鳞伤,其实,也怪不得谁。

      她气洛子轩,不是觉得爱错人、替自己不值,而是气他的默不作声。

      爱了就爱了,分手就分手,你可以给我一个句号或者感叹号,但不要给我一个省略号,令她耿耿于怀好多年。

      洛子轩,若说心里没有一点点的波动那是自欺欺人。

      他是她年少时的惊鸿一瞥,是无意掀翻烛火,能点燃她双眸盛满的月色的人。

      她亦是他的魂牵梦绕,是青天白日里,他被禁锢在陈朽梦境中,这里乌云蔽日,寸草丛生,万物都荒芜。直到她从荒原中走过。

      她踏过之处,世界开始苏醒,他得以看见野花压满枝头沿途狂野生长,白雪滑落树梢寒梅怒放。他才可以看见黑白之外的世界。

      她对他是求而不得的相逢,不期而遇的遗憾,等她的那么多年,如同寒冬卧冰,盛夏吻火,银河不落星辰,海浪不及风停,煎熬着,心痛着,不甘着。

      但可怕的是,在时间的风化下,在岁月的抹杀中,那样炽烈而明亮的感情竟然都过去了。

      似乎之前的感情,浓郁到好像一片汪洋大海,思念不断地煎熬着,不断地蒸发着只剩下了最后的一滴水。

      一直苟延残喘地拖着,如今再见到穆小沐,猛然烧起了一把大火,把最后的执念烧的一干二净。

      反而不知道追求什么。

       “穆小沐,你很糟糕耶。” 宁溪穿着复古的时尚灰蕾丝过膝礼裙,精致的绣花显得不失优雅,圆领无束地绽放着性感,收腰及裙摆更突出了她玲珑曼妙的身材,增添了柔媚感。

      小沐看着宁溪,咬住唇,心里又软又酸:“我以为你会阻止我继续这桩婚姻。”

      宁溪又气又喜,最后竟红了眼眶。她没有想过好友竟匆匆踏入了婚姻的坟墓,尤其踏进坟墓的这个人还一脸心甘情愿。

      宁溪说:“如果换作是我自己,我肯定不会再继续。可是,小沐,你第一次这么疯狂地想要得到一样东西。我虽然会为你担心,但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我会支持你。”

      在宁溪心里,好朋友就是这样,哪怕她做的事情你觉得很傻很傻,但如果那是她想要的,就算担忧,也会支持她。

      那么至少,在全世界都嘲弄她、反对她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是站在她身边的,随时可以给她一个拥抱,对她说,你去做吧,只要你觉得值得。

      “宁溪,我爱你。”

      “切,肉麻,留给你老公说吧”

      这段感情,宁溪是个旁观者,却做不到置身事外。

      宁溪威胁子寒可毫不顾忌,“小沐脾气好,哭点低。如果你敢惹她流泪,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相识多年,洛子寒倒也习惯了她的直爽,毕竟‘我做的决定,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这样很爷们的句子都能从她嘴里说出来。

      午后的长风吹拂着小沐的头发,她低头凝视着手中的戒指,有一霎的恍惚:这就嫁人了。

      心中一个声音稳稳的回答,是的,这就嫁啦。

      “小沐?小沐!” 听见洛子寒底气十足的呼唤,小沐立刻挽起洛子寒的手臂,拖着纯手工缝制的雪白婚纱,一步步走过含泪的宁溪,走过嘴角噙着笑的洛子轩,走过每一位不知真相的观众。

      汹涌的感情在这一日终于汇聚成平缓宽阔的大河,往更长更远的未来奔腾而去,再不会倒流,也无须回头。

      当洛子寒在神父面前说“我爱你”时,她本就不自信的人,忽地眼睛里闪出了灿烂的光芒,又慢慢暗淡了下去。

      她永远不会忘记的,她此刻的体温,37.2,没有高烧,没有冰川,是她爱情的温度。

      她手捧的椭圆形蓝色花束弧形抛出,宁溪一副势在必得的架势,可惜,却落入了气质出众的一名男子手里。

      “你还真是阴魂不散,裴大少爷” ,宁溪说的这人,有一点点贱,有一点点疏离,有一点点冷清,冷清中还有遗世独立的帅气。

      “你以为我愿意看到你这张脸” ,裴夜熙听到她冷冰冰的声音,还有趾高气扬的样子,惋惜的摇摇头,果然是一朵长满尖刺的黑玫瑰,让人避而远之。他最怕遇到这样的女孩子,便直接朝新娘子走去。

      看着小沐的甜笑,裴夜熙也被感染的笑了笑,果然他还是喜欢这一类型的,裴少喜欢穆小沐的理由相当简单。

      第一:漂亮。 等你有比穆小沐还漂亮的脸蛋儿的时候在来跟爷谈真爱吧。

      第二:聪明。 等你有比穆小沐还聪明的脑袋的时候再来跟爷谈真爱吧。

      第三:温柔。 等你有比穆小沐还温柔的脾气的时候再来跟爷谈真爱吧。

      我们裴少甩姑娘的时候通常都会霸气地抬起对方的下巴,而分手词永远只有这三句中的其中一句。

      2020年7月7日,老皇历上是这样写的,宜嫁娶、解除、裁衣、理发、安床、作灶、扫舍。忌祭祀、开光、掘井、安门、栽种。

      裴少看着台上,佳偶天成的两位,承认今天是个结婚得好日子,是他的青梅和红颜喜结良缘的好日子。

       这个绿苑真是别有情趣,既能满足少女的玛丽苏幻想,又不失华美大气,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嫂子,新婚快乐!祝你和洛少永结同心百年好合,相敬如宾早生贵子!” 说这话的人,是洛少的兄弟封决,封家的独子封决,单名一个决字,本意是希望他在商场上杀伐果断以继承庞大的家业,却没想到,性子居然这么痞,完全抵不上父母的期待。

      此时,他正举着一杯酒,好奇的打量着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才能收服洛少那颗不羁的心。

      下一秒,从小区的大门走出一个身材纤细,头发及肩的女子让封决移不开半分目光。

      她身穿白色长裙,及脚踝的裙摆因为女子的走动飞舞出动人的弧度,或许五月初还有些寒意,她身上披着一件大红色的短款开衫毛衣,撞色的搭配让她看起来十分雅致。

      素颜朝天的她让人眼睛一亮,毕竟在这里的女性大多浓妆艳抹,从不以真面目示人。

      目光与目光的相撞。睡在记忆海中的陈年往事却蓦然惊醒,平静的海面下,有汹涌的暗流开始翻涌,推动潮水惊涛拍岸。

      她走了过来,对封决来说漫长又短暂。漫长得仿佛已然天荒地老;短暂得却仿佛只是昨天,一切清晰得历历在目,几乎令人无法呼吸。

      如果不是收到小沐寄来的结婚请柬,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三年来,她将所有的回忆都一一封存。没想到,一踏上这块熟悉的土地,三年来的努力,就都变成了徒劳无功。

      唯美的婚纱、永恒的钻石、神圣的誓言、幸福的笑脸……眼前的一切都美好得让人觉得迷幻。

      而她无力阻止,只能任由那些场景一帧一帧地眼前滑过。闭上眼,将眼前的场景和记忆中的画面重叠。

      那些曾经遥想的未来已经到来,而那些不忍记起又不愿忘记的过去呢?

      随着过去与现在的交叠,回忆就像按下了倒带键一般,带着吱吱的响声飞快地后退。

      退到一切悲伤都还没有出现的地方,退到所有伤痛都还没有开始的地方。

      “我叫夏婉秋,取自于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诗选《飞鸟集》中的‘生如夏花之绚烂,逝如秋叶之静美’,let life be beautiful like summer flowers and death like autumnleaves,一个特别恬静的名字,寄托着我爸妈理想的人生态度:平静、自然、简单、快乐。”

      听到如此别致的自我介绍,他只觉得有趣:难道才女都这样别具一格。“我叫封决。封...”他想模仿她,可才思有限。

      “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封决,这名真英气”。她笑的真是灿烂。他亦沉迷于她身上这种文艺的气质。

      时光匆匆,宇宙洪荒,细小如微尘的我们没有早一点也没有晚一点,不期而遇的缘分总是会在某个特定的瞬间开启。

      他在地铁口,遇见卖鲜花的她,她说,嗨。然后迎上来,面带微笑,个子瘦瘦小小的,却留着长发,尽管略微紧张与拘谨,却有种植物一般韧性生长的美。那是她最年轻无畏,也最美的时刻。

      在人来人往的地铁里,每天都会有无数的人与你擦肩而过,但就在某一天,某一站,某一时刻,你遇见一个人,他是千万人中的其中之一,但又独立和隔绝于千万人之外,你一眼就注意到了他,他好像与所有的人都不同。

      他的眼睛澄澈,嘴角有时会微微上扬,他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能拨动心弦。

      最美的邂逅,莫过于当我看你的时候,你也正在看我。

      他买了花和她闲聊,“你干什么还出来卖花,很辛苦吧!”

      她是典型小圆脸的美人胚子,更得意的是嘴唇生的美而娇嫩,正是古书上说的那种樱桃樊素口。不笑的时候楚楚可怜,大笑的时候一派灿烂,简直能与春日媲美,唇齿转合间,她说:“你不懂,今生卖花,来世漂亮。”

      至今提起漂亮这个词儿,他脑子里蹦出来的还是那个穿着白衬衫,一笑就有浅浅的梨涡的女孩子。

      校园小路上,校园里那两棵樱花树开得正好的时候。千万朵粉白的樱花开得密密匝匝,如云如雾缭绕在枝头,像一场易醒的美梦,在石白色教学楼的映衬下更加可爱。

      翠绿的嫩叶若隐若现,一不小心,他碰掉了她怀里抱着的书,却在不经意间嗅到了一丝芬芳,情愫就在春暖花开的空气里蔓延。

      她微微探出头,从花树下探出一张怯生生的脸,仰头望着抿嘴看着她的封决。他原本是大大咧咧、不以为意的样子,可是不知怎么,迎着夏婉秋清澈见底的眼睛,竟然没了声音。

      他们的目光在飘着樱花的空气中相遇,静默,却又和谐,互相交缠深入,她看到他的危险气息,他看到她温和的柔软。

      她说她喜欢樱花,笃定,在樱花树下一次抓住3片樱花花瓣,就可以和喜欢的人一直走下去。

      所以至今他做过最好的梦,是她他并肩走在樱花树下,残红簌簌而落。

      这就是最初的我们,最初的爱。

      爱情的奇妙,不在于你拥有或拥有过谁,而在于那中间的悸动、欢喜、甜蜜,与最终的难过。那些都是你走过的路、付出过的诚意、交付出去过的一颗心。

      夏婉秋家境平凡。她从小家教严格,父母规定天黑之前必须回家,天黑之后不许出门,早上准时六点半起床,晚上十点准时睡觉。

      父母教她练习走路的姿势,背要挺直,目视前方,跟人说话,哪怕是女孩子,眼睛一定要看着对方,做任何事都要专心致志,吃饭就吃饭,作业暂时搁一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那就不要讲笑话。

      婉秋是最遵守规则的人,读书时是听话的好学生,毕业了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她过马路只走斑马线,并且对面路灯永远得是绿的;去食堂吃饭米饭永远打二两,配菜永远是一荤两素。

      所有的裙子最短不超过膝盖以上十公分,所有的T恤都以举起手不会露出肚脐为最短长度限制。

      看到陌生人哪怕再讨厌也能微笑,最生气时的言辞也不过是“给我滚,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她按部就班地长大,一切都那么循规蹈矩,生命中没做过出格的事情,除了那段爱情。

      在青葱时代那些人云亦云的人印象里,封决是个纨绔子弟,嚣张暴力,可是在熟悉的朋友眼里,他是讲义气的兄弟,大方爽朗。而在夏婉秋心里,他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封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么多年过去了,夏婉秋还是很难给他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他就像武侠小说里那些亦正亦邪的异类,无法概括,无法分类,大多时候处世为人只凭心情,不依道德准则。

      最开始认识他时,如果说她是个乖小孩,那么他可以算得上一个坏学生。刚来新班级不出一个礼拜,他就混成了这个年级的老大。

      对,婉秋用了“混”这个字眼,因为在她心中,任何形式的群雄之首都很不上道,不过是仗着力气大而已,又不是选拳击教练,又不是拍武侠电影,小女孩有她的固执。

      好几次,她在走廊撞见他跟一帮男生聊天,他中食二指间夹着一个白纸卷成的纸条,背靠铁质栏杆,所谓的仗剑江湖,所谓的侠客意气,细碎的刘海下掩着飞扬跋扈的眼睛,背后是蓝蓝的天宇,云低空掠过,仿佛白鸽翅膀的剪影。

      他瞥见她走过,忽然恶作剧似的大叫一声:“夏婉秋!” 她拍着胸口,惊魂甫定地回过头。

      一帮人站在那里放声大笑,他笑得畅快淋漓,格外刺眼。

      青春期的女孩子,面对小痞子明目张胆的骚扰,除了愤怒和窘迫,谁都没有办法。

      该怎么跟大人们说,会不会被当成小题大做,倘若就这样故意掠过,日后将会迎来怎样恐怖的打击报复,这些种种,都在这个小女孩的反复思量当中。

      不幸的是,这件事发生在婉秋身上,幸运的是,恰好被封决看见。

      下课后,她默默走回教室。

      临近上课铃声响,封决才大汗淋漓地回来,随手把篮球往座位底下一掼,揪着T恤抹了把汗,咕嘟咕嘟地大口喝汽水,最后坐下来的时候随口问了一句:“多久了?”

      她没吱声。

      说她怯懦也好,说她胆小也罢,她只是个小姑娘,有点怪,也会害怕。

      他没有再问下去了。

      第二天来上学,学校里沸沸扬扬地在传,小痞子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打了一顿,打得鼻青脸肿,见也见不得人,家长来找人了。

      夏晚秋乍听这消息先懵懂地看封决,他慢条斯理地拿出课本,瞥了她一眼,反问:“你看什么看?”

      她心虚,仓皇地低下头,却听见那厢轻轻地哧笑了一声。

      老师气疯了,校长也觉得兹事体大,满校彻查。这样毫无章法的盘查,竟查到了他们班上。

      语文课中途,封决被教导主任叫出教室,怦然竖起耳朵,全神贯注地听着外边的动静,只听见稀稀落落的几个词语:不知道、不认识、不清楚…… 她的心七上八下。

      如果说他是个清白纯良的人,婉秋不太会信;如果说他罪大恶极,婉秋也会第一个跳出来反对。这是她第一次意识到,课本从不会教的某些事情,在彻底的黑与白之后,有一块灰色地带,组成这块区域的词语通常都很暧昧,行侠仗义、游戏人间,还有,英雄主义。

      家长一口咬定是这个男生。不等对方认罪,校方雷厉风行,轰轰烈烈安排一系列的惩治手段,检查、说明、礼拜一升旗典礼上通报,校长致完词后,话筒传到他手里。

      婉秋站在台下,仰脸看过去,太阳光大手笔地洒下,光芒万丈,他立在中央,闲闲抖开一沓厚厚的纸,教导主任的表情果然相当满意。

      他一字未念,径直对着那小痞子道:“以后再敢打我们班女生的主意,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学生们对他早已深恶痛绝,不过因为大家年纪小,不知道该怎么是好,此话一出,台下先一声轰然叫好,其后掌声雷鸣。

      教导主任脸色铁青、浑身作抖,将封决硬拉着从台上拽了下来,他只是笑,剑客游侠一样的笑容,人高腿长,高了教导主任一头不止,被教导主任生拉硬拽,看过去也真是不伦不类。

      走过他们班级的时候,封决隔着老远冲她笑,嘴咧得很大,得意极了。

      那时候他是真的像,像仗剑江湖的剑客英雄,命只有一条,挑在剑上。

      校方也是有意压一压这个男生的戾气,大中午叫他站在国旗下反省。她吃完饭从食堂出来,一眼就看见了他。

      路过她身旁的男孩,都说他放荡不羁。路过她身旁的女孩,都说她少年侠气。

      判断一个人好或者坏,在任何一个年纪,都是一道难题。

      她一步三回头,那个男生,名字里带了一个决,长相做事也类似骑士的男生,嘴里嚼着口香糖,吊儿郎当地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三个字:我有错。

      夏晚秋这个小姑娘有一个不算毛病的小毛病,有人对她好,她就只会记得那人的好。

      对,他是胡作非为,对自己无礼,又热衷恶作剧,但起码人家行侠仗义不是?

      数学课,教他们数学的女老师刚刚毕业,格外爱较真,一见有人睡觉就故意点他起来回答问题。那是一道线性方程,不演算怎么能够立即就答出来,老师明显就是故意刁难。

      一只手工纸过来,她展开来一看,大马金刀的两个字:封决。数学老师一定不会喜欢的江湖气,因为敷衍。

      她唰唰在纸上写了一个数字,推到封决面前。

      他倒不惊讶她这样迅速的反应,施施然报了答案。女老师沉着脸:“过程呢?”

      “不知道。”他坦率地回答。

      “出去站着!” 她反而害了他呀。

      她无限内疚,低着头,以耳朵注视他从自己身边走过,从窗户望出去,他低头靠着墙壁,手插进校裤裤袋,徒劳地保持着把自己嵌入墙里的姿势,四周温柔地漫溢着一种青春的气氛。

      她和封决,显然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可不知道为什么,她很自然就被封决吸引了。

      她倾慕他身上那种雨后青草般清新的气息,鲜嫩的,翠绿的,充满了勃勃生气和各种可能;她喜欢他笑起来时挑着的眉毛,两边弧度不一的嘴角。

      她甚至有时明知道他是错的,却还是为他离经叛道的勇气而倾心——那是她所没有的勇气。

      婉秋永远不知道他下一秒会带给她怎样的惊或者喜。封决之于她,就像一场永远无法猜透结局的冒险,明明她害怕所有未知和不确定,却偏偏喜欢他所代表的无数可能。

      记忆会自动削峰填谷,她在爱情中受的伤害,在回忆中仿佛已经消失,在爱情中感受到的幸福,回忆中也不再清晰,但她有时候会分不清,自己是不是还对那段感情有留恋。

      她曾以为,他是守护她的骑士,会陪伴她度过青春岁月,和她一起白头到老,这并不贪心。可笑到头来,她的幸福竟不过水月镜花梦一场。

      所有的梦都是一样的:哪怕具备再丰富逼真的细节,也有着没法回避的非现实感。

      梦的世界终将归于消解,只是梦得足够投入之后,似乎总会残留下一点东西:与王子忘情跳舞的灰姑娘赶在午夜匆匆逃离时落下一只水晶鞋,和书生缠绵的精灵鬼魅在晨钟敲响前丢下一只发簪再消失。

      而她的梦,是那支遗落的口红。

      刻意不去想她,但她却经常出现在他的梦里。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是同一个场景,她捉住他的衣襟,深深地,深深地,吻这凉薄的唇。

      如当初的夜晚,她醒来,看着沉睡的他,偷偷的吻下。他震惊。她却已扬起手,用尽一生的力气,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

      “这一个吻,是因为爱你;这一个耳光,是因为恨你。”她的笑,居然异常娇柔:“从此,你不再欠我,我们再无牵连。”

      梦境的最后,他多么想伸手,去抓住夏婉秋的手,却总是抓不到。而她却苍白的笑着,离他越来越远。

      无论他怎么撕心裂肺的呼喊,她始终不肯回过头来看他一眼。

      每次他都从梦里惊醒,醒来却发现,泪已经沾湿半边枕头。

      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经历过不同的痛,小时候顽皮摔伤后两眼含着泪水的痛,失恋后朝思暮想的痛,失去亲人后撕心裂肺的痛。

      在经历这些时,都会让人有痛苦难忍的感受,甚至也还这样叫过,“我痛的受不了了。”此时的你,一定会觉得这对你来说是最痛的,让你有无法承受的感觉。

      其实,只有在你下次有了更痛的经历,你才会知道,原来以前的都不是最痛的。

      从美国毕业后回到国内发展的的这几年,他克制自己不去寻找夏婉秋的踪迹,他骗自己说,他不爱她,她也该恨他。

      张爱玲说,忘记旧爱最好的方法:时间和新欢。

      只是揉到骨子里的爱情,他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抽离逐渐浸入骨髓、融入血液的情丝呢?

      为了摆脱这种孤寂,他也做过了很多荒唐的事。

      不论是与女明星放浪形骸情场做戏,还是与朋友一起花天酒地浪荡人间,只是希望她看到,跑来质问他,指责他,

      可她从来没有过,就像当初说好的一样“我们再无牵挂”。

      即使他再怎么折腾,心终究是空的。

      如今经年未见,时光如水,泅在年华里,水渍悄悄地改变着昔日的稚嫩容颜。他们的样子都变了很多。一个照面,他们却都在第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婉秋突然想起以前看到的一个故事:

      风霜满面的将军下马问路边茶娘:“大婶,你知道附近那个说话很温柔的卖茶姑娘,住在哪里吗”

      茶娘笑笑:“她呀,嫁了个好人家,衣食无忧,听说过得很好。”

      将军叹息,从怀中掏出块手绢:“请您帮我把这个还给她,谢谢她当年的茶点心。”

      日落马远,茶娘小心地将手绢系在手腕,向食客吆喝:老娘今天开心,所有茶水半价。

      这是她想过最好的重逢。江湖虽远,淡然相望。而不是现在这样暗流涌动,耿耿于怀。

      婉秋看着咫尺之遥的那张星辰般引人注目的面孔,不自觉地紧紧咬住了下唇,眼光变得锋利雪亮。内心里告诉自己要冷静,要沉着,要有成年人的理智。

      几乎同时,他也抿紧了薄薄的唇,抿成一道直锐如剑的线条。眼睛凝成两点幽深无比的黑,阴沉沉得仿佛藏了无边夜色。而且是最寒冷的隆冬夜色,带着冰雪温度的漆黑世界。

      封决蓝衬衫的下摆迎风飞扬,在初夏的阳光下仿佛最温柔的海浪。而在婉秋的眼中,却是海啸,曾经席卷过她青春年华的巨大海啸。

      这个正午的阳光,和当年那个正午的阳光一样明媚,或者更加明媚。然而这个重逢,却不能使他们的心情明媚。他寒冷的眼眸仿佛北国冬季,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婉秋知道,他恨她,一点不比她恨他少。虽然,他们最初的认识带着少年樱花般清凉香气。

      但后来,香气没有了,只剩下清凉,而且越来越凉,越来越凉,凉到透心....

      他手上还戴着她祖传的木镯,镯子雕着玫瑰,乌沉流光,有说不出的灵性。

      外祖外婆当时是上海公认的美人,身材标致,犹如洛神,上海某个木雕家大少爷对她一见倾心不顾家族反对,依然将她娶了回去。可外曾祖母并不得夫家喜爱,好在她夫婿对她百般呵护,两人举案齐眉琴瑟和鸣。

      转眼几年上海历经动乱,二人感情却越发的好,打定主意要共渡难关。数年后,日本人终于被驱逐出中华。然而,外曾祖父却以汉奸的身份被抓进了大牢。

      外曾祖母花钱买通所有关系才到牢里看他,他被打的浑身是伤,捂着她的手言笑,温柔嘱咐,邮递给她一封书信,让她回去再看。但殊不知,这次见面,是最后一次。

      那书信,是一封休书,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撇清了他和她的所有关系,并嘱咐她好好活下去。

      外曾祖母几度想轻生,但每次想到他,又忍不下心,那个为了保她而放弃自己生命的男子是多么渴望她活下来,她怎么忍心有负他愿呢?

      她背井离乡独自一人来到北方 ,嫁给一贫寒人家,一生任劳任怨,从没提过十里洋场。

      许多年后,国家平反了一批实业家,其中就有他的名字,那个刻了她名字的玫瑰木雕镯,是他在生命里的最后一件作品。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那木雕里还刻着周颐的诗,用放大镜可知“他生莫作有情痴,人间无地着相思”。

      外曾祖母在世常说:我羡梁上燕,岁岁长相见。我慕双鸳鸯,交颈伴身边。我哀我与君,辗转终无缘。

      小时候她不懂,现在她懂了:世间情动,不过盛夏白瓷梅子汤,碎冰碰壁叮当响。

      就像她与他,他喜欢与她针锋相对,也喜欢她在他面前落败的样子。他喜欢欺负她,强迫她,逗弄她,盯着她,因为那些是她欠他的,可是他虽然喜欢欺负她,却见不得她被旁人欺负。

      可是,他到底是放弃了她。

      这样一想,一股绝望和荒谬顷刻之间罩头浇下,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脸色也苍白得厉害。

      人人都有过一段不堪回首却又总是不断想起的虐恋。

      有的虐恋,属于年轻。

      两只刺猬,不懂距离,害怕距离,直到把彼此之间的空气全部挤出去,才觉得安全亲近。结果,越爱越受伤。

      那种感觉,九死一生,魂飞魄散,但经过这么一遭,也总算是踏实甘愿了。可再如何不堪回首,内心深处还是引以为傲。

      是啊,我们原来曾那样爱过,彼此也是那样付出过的。

      这样想着,以后都理直气壮地吝啬起来。不要怪抱得不用力,而是力气已经用尽。不要说爱得不用心,彼此的心意早就在某年某夜烟花般绽放,如今只剩一地碎屑。

      “婉秋,还以为你不来呢?”小沐并不晓得婉秋和封决之间的瓜葛,在她的印象里,名动天下的才女,落绔无羁的贵少,怎会有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

      这世间的事,有些人是注定要相遇的,就像有些伤痕注定要在心里刻下伤疤。纵使你万般不愿,纵使你四处逃窜,何奈天意喜欢弄人,你没有心伤,它就让你将蚀骨之痛一次性去完成。

      “我不来,怎么不给你留遗憾。”婉秋忽视了旁边的人,好像他们本不认识,也没必要认识。

      他们之间明明在一个世界里,却又像隔着一个平行宇宙,不知不觉间总是不停地错过什么。

      她看着小沐,逃过他的目光,笑了,但又特别想哭。

      难道现在流行拌失忆,封决看她上演着蹩脚的戏码,小沐见她神色不对,推了推她的胳膊,“婉秋,你是不是不舒服?”。

      “没...不...我口渴”。说完拿起一杯红酒一饮而尽。小沐狐疑之际,封决已经端起另一杯酒,“嫂子,今天这酒,你怕是逃不过”。

       “喂,我们新娘子不会喝酒” 宁溪气势凌人的走过来,那双冷艳精致的眸子,让人不敢拒绝。

      “今天这酒我替她喝。”洛子寒声音极冷,就像西岭窗上终年不化的冰,冷绝天下。

      穆小沐生性安静,这种场合对她来说,最好是能躲就躲,可女子本弱,为妻则刚。

      “谢谢大家的祝福。” 穆小沐边说边拿起侍女呈上来的调好的百加得朗姆酒,保持着温暖又不失气质的微笑毫不含糊的喝了下去,大有一种英雄准备就义视死如归的豪迈感。

      要说男子喝这酒也要掂量自己的酒量,何况是一名看起来柔弱安静的女子,大家不由得对这位嫂子另眼相看,也一下子拉近了大家的距离。

      “穆小沐,隐藏的挺深啊,看来以后我得小心你。”宁溪总说她纯洁的想朵水莲,干净的让人害怕,穆小沐举杯时她也大吃一惊,穆小沐只当这句话是玩笑话,并未上心。

      一语成谶,后来宁溪常常用双手捧着小沐的面孔,盯着她的眼睛,用她那双漂亮的眼睛审视她:“你的欲望藏得很深很深。一开始我遇到你的时候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

      很少有人知道温和似水的穆小沐其实还有冷艳绝情的一面,也鲜有人见过浪荡不羁的洛寒曾在月朗星稀的凌晨,躺在街头的湿冷长椅上号哭不已。

      每个人的灵魂都有向阳或向阴的两面,向阳的一面无论多恶劣,那是他们接受且愿意旁人看到的自己;而向阴的一面,常年藏在不见光的角落里,哪怕充满温情,他们也羞于见人。

      灯火辉煌,座无虚席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翘首期待着最后一首曲子。

      壮丽豪华的舞台上,银色的光柱笼罩着一位身穿纯白吊带洋装的年轻女子。双手抚上钢琴键盘,精致得令人叹息的脸庞转向人群,她轻声开口:“这一首,名字叫《喜欢》。献给相爱的有情人。”

      突然有人推开门,轻快的音乐声扑面而来,夹着阵阵欢声笑语。精致的灯饰将室内照得繁华锦簇,又微带朦胧。

      “冷欢!”小沐在一个位置极佳的角落里朝她挥手。她走过去,把大衣搭在椅背上,才刚坐下,就看见一个人笑着朝她眨眼。

      “要做什么?”富有磁性的声音忽然传来,她愕然地望着眼前的人,明明是要给一个笑容的,但脸部的肌肉很僵硬,声音被捏住了,好像再也说不出话来。

      是叶听风。

      穿着白色衬衫,烟灰色西装,没有束领带,深邃的眼睛,剑眉飞扬,高而瘦,站在灯光里,整个人就像春天里的乔木。

      是叶听风。

      他几乎没有变,就像她在脑海中闪现过很多次的样子,带着强大的气场。把她推到一个类似悬崖的地方,脚下是翻滚如雪的浪花,层层叠叠的扑上来,又绝望又悲伤。

      是叶听风。

      空气被震裂了,震碎了,那些残骸带着凌厉的锋芒插到她的身体里,这浮光魅影的城市不断地倒塌,以排山倒海的气势一栋栋地垮下去。

      原来爱一个人就是画地为牢,你逃不掉。他就是她的无期徒刑。

      她恍惚之际,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走到了她身边。

      “伏特加、酸橙汁、安格斯特拉苦酒、汤力水、冰块,”

      他报着需要的材料,“看我每种用多少分量。”

      她点点头,手里紧紧地攥着酒杯,有种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觉,看着那双修长的手优雅地在杯瓶之间穿梭,动作顺畅,一气呵成。

      “咖啡爱好者的马天尼,”他瞥了一眼下面的酒名,“用伏特加、苦艾酒、弗朗格里哥榛子利口酒、冰块。”

      “欧内斯特·道生有诗说,‘苦艾酒让妓女也变得多情’,这酒有轻度致幻效果,凡高、毕加索、王尔德都爱喝。”

      他一边说一边做,姿势从容潇洒,他的脸离她很近,她甚至能感觉到他温柔。

      她曾经以为,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然而这么多年后,才发现,关于爱情这件事,她一直无能为力。

      会过去的,一切都会过去的。她的快乐,她的悲伤,所有自第一眼看见他时起伴随的爱恨嗔痴,都会随着时间灰飞烟灭。

      然而不是的。她忽然想起那天,他轻轻念出自己的名字,声音平淡。

      叶听风。听见的听,风雨的风。

      一阵夜风吹过,她闭上眼,听见风声从耳边掠过,苍凉、绵远。

      听风,听风。

      年少的情愫是一场盛宴,而仰慕就好像是盛宴里的一碗酒,再醇香,一饮也就尽。时间久了,酒意就散了。

      相隔两地,久别重逢,叶听风从未想过再见故人,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情形,想到最发狂的时候,就对自己说,不能再想了,可是这一天真的来临,却原来,亦不过如斯。

      没有天崩地裂,没有排山倒海,原来她也只是一个活在世间的凡人。

      他们有整整三年没有相见。但是一直寻找的人好像不是叶听风记忆中那个满目倨傲的影子了。

      面前的那双眼平静极了,像落了雪的夜,又像布满了雾气的黎明前。

      戏里说重逢,总是缠绵。

      可是他们两人再见面,看上去却漫不经心极了。

      浮光掠影里,是满室的热烈,却也是满室的空洞。这空间,好像没有人不寂寞,没有人不茫然。

      只有许牧野在一旁心惊胆战地看着,他生怕叶听风当着众人的面突然掐上冷欢的颈....找了那么久的人突然若无其事地出现在自己面前,许牧野只怕自己也会发疯。

      但叶听风只是笑了一下。那笑容有着隐忍的强压的疯狂,甚至让他的眼睛也有些发红。

      若不是这个春意渐浓的晚会,这个女子的出现,他真的会就此忘却,那个在他生命里出现却突然销声匿迹的人。

      许牧野心里忐忑,看了看面色无波的叶听风,又看了看回答问题的冷欢,一时间,他露出一个牙疼的表情。

      他思灼着该怎么盘问这么多年毫无音讯的冷欢,又纠结着不过是在国外起念了几年书,说不定人家根本就不记得自己这号人物了。

      不过叶听风...她总该还记着的吧。

      许牧野随手拿了一瓣橙子塞到嘴里,酸涩的味道立刻弥漫整个口腔,他皱着眉,怪叫了一声。一时间,大家的视线都被他吸引过来了。

      冷欢笑了笑,将手边的纸巾盒递给他,声音不高不低:"Leslie,这么久不见,你还和以前一样。”

      这话一出,许牧野释怀了。看看人家的态度,多么淡然。

      桌上的众人有些惊讶,大概是好奇两人居然认识。问题一出,原本上在喝水的叶听风抬眼看了一眼冷欢,似乎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有生好奇。

      冷欢倒是大方,笑了笑说是在国外认识的同学,当然还有叶听风,她说到叶听风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不同,仿佛只是一个老同学的名字,连表情也是淡淡的。

      他看着冷欢,面上有些狐疑,漆黑的眼睛里似乎都是疑感,保持着优美仪态,“我同学,我怎么不记得”笑容如岁月深处明媚的少年:“原来你以前居然是我同学,我怎么不记得”

      冷欢微微仰起头,面上的神情却是不变的,宛如没事人一样继续保持着矜持又得体的笑容。

      她看着叶听风,为眼前这个记性不好的人找了一个绝妙的理由:“不记得也没什么,毕竟那个时候我们两个都不怎么说话的。”

      一旁的许牧野倒吸一口冷气,两人这套打太极一样的客套话让他听得脑仁疼,他露出了一个难以忍受的夸张表情。

      小沐看到了他的异样,有些关切地问他怎么了,众人视线又重新落在他身上。

      许牧野挥挥手,把手上的橙子抛了抛:“这橙子没法吃了,实在是太....酸了。”

      他们各自握着手中的酒杯,与整座城市一起陷入静默之中。

      灯光下,她的光彩好似一面镜子,三千华彩汇聚一处,将她整个人映衬得光彩照人,反射出的光华足以湮灭整个初秋,让听风的心口微微荡漾。

      叶听风觉得,他眼里的这个人不必跟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较量,再有人仪态方方,都不及他眼里的人举世无双。

      有些莫名的爱恋,就好似一把肆意的火。爱上一个人时,心口会火热,也会被火烧得焦煳而疼痛不堪。

      爱不止,火不灭。

      若是不能完整这一场爱恋,心口就会留下火热的疤痕,永世留存。

      叶听风轻轻扬起嘴角,有些不屑地笑了。

      火既然要燃起,那么就让它肆虐。他也要开战了,为自己心中这种悸动的感觉,就算是一时冲动,也义无反顾。

      许多人,都曾经在年少无知的年代,以奋不顾身的姿态,用出浑身的力气去爱一个永远不会爱上自己的人。

      许多人,都会在爱得狼狈不堪、浑身伤痛之后,对这段坚持后悔不已,继而唾骂、记恨。

      而总有一些冥顽不灵的人,明知道前方是刀山火海、龙潭虎穴,而回过头,就是如蜜糖般的生活,她也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要做登云梯。

      如此做,只是因为喜欢他,喜欢他……

      全世界,她最喜欢的,他。

      宴席上,封决就坐在夏婉秋旁边,她如坐针毡,话也不怎么说,只是优雅素净的接过一杯又一杯红酒,淡定坦然的回答大家的各种问题。封决笑而不语,就在一旁看着她。

      其实他心里也好奇,这些年,她是否记得他,念着他,还会想起他。

      “夏小姐,漂亮,有才情,肯定有男朋友吧?”

      “目前还没有”

      封决狡黠笑的意味深长。

      “夏小姐,住在哪里?”

      “半年前刚搬到这里,就在新城小区”

      封决的第一感觉反应是:很好,半年前就回来了,竟敢悄无声息。

      可转念一想:你,回来就好。

      酒意渐浓,天色见黑,大家都已经醉醉熏熏。

      也偏是因为她在饭桌上平淡的态度,使得饭桌上的青年俊才争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小沐的一句“我看,封公子今日并没有醉意,不如封公子送婉秋吧,她的公寓就在附近”变得那么顺理成章。

      保时捷的车子,另她自嘲的笑了。当初多么年少无知,以为那是通往梦想的南瓜马车。结果呢,灰姑娘再怎么也是富豪之女,从小接受的是高等教育,与半路寻找水晶鞋的女子是截然不同的。

      她知道自己的酒量,虽然醉了,但意识仍是清楚。某年春节,父亲对她说:你要知道自己的酒量,以后才不容易被人欺负。开启她人生的第一杯酒,几口红酒下肚,她脸上开始晕红,父母都以为她醉了,但她的头脑还是清晰的,但父母不在让她多喝。

      再后来,她自己开一间房,买好酒和下酒菜,锁好门,在房间里喝酒。第二天起来,她浑身都是红色小点点,轻微的酒精过敏,她仍清楚地记得一切。从此她就知道,自己酒量很差,但是喝醉了头脑也是清醒的。

      今天再遇到他,她才知道,她还没有勇气面对过往,没有勇气面对他们的爱情。所以她慌忙的拒绝,却不料跌入一个熟悉的怀抱。

      仰起头看着那张满是笑容的脸,周围忽明忽暗的灯光,没有影响她辨别这个人的样貌。婉秋的心脏有一瞬间停滞。他靠近她的耳边神神秘秘的说句:你主动投怀送抱,我很高兴。

      “夏小姐,就不要推辞了”。不轻不重的话语,顺着眸光飘落在她耳边。他就是用这样的神情和情语让她一次次的深陷,最后摔的身心欲裂...

      她无力再去看那双眼睛,便沉沉的合上眼眸。

      她在车上,心里计算着时间,等到快到家的时候,便假装醒了,这样,一路都不会尴尬。她还有点得意自己的小聪明,事实证明,他才是个披着头发的大灰狼。

      封决并没有送她回家,而是把车停在山腰的一处公园,即使是深夜,公园里还有不少人,有的带着露营器具搭起帐篷,有的坐在长椅上谈天说地,有的和孩子在一起,捕捉城市中难以见到的萤火虫。

      大家都在单纯享受平静美好的夜晚,与最爱的人吃着简单的晚餐,呢喃着情人间最动听的爱语,无关利益纷争,只关岁月静好...

      看着这温馨场景,就像《百万美元酒店》里白痴汤姆背的那一首情诗,他说“爱是不能描述的,像树,或海,或者其他神秘之物,爱是我们的双眼,是圣者内心的罪人,是油漆深处的光明。”

      年轻时候的爱,是惊涛骇浪,是你死我活的争斗,是直下三千尺的飞流,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是把绑爱人起来,菜刀架在脖子上,非要逼出一句,“我爱你”。

      可成熟的爱是在灯下闲闲地敲着棋子,是雪后初晴而天色将晚,红泥小火炉上温着黄酒和醋鱼,一斤竹叶青,心照不宣地无语同饮。

      她看着他下了车,走到前边无人的长椅上坐下。长椅的位置很精妙,在这里可以看到大半个城市。

      她从来没有好好欣赏过这个城市。这个城市,曾是她生长的地方,她的亲人、好友、爱情,都生于斯,也毁于斯。

      最初再回来这里的那些日子,她曾经夜夜转侧地憎恨它,也夜夜转侧地怀念它,最后也不得不归于平淡和遗忘。

      比起怀念和憎恨,她有更加重要的事情。

      或许她自己一直以来难以忘怀的,不过是那些曾经投入过的感情,而非这个实实在在的地方。

      现在的城市已经没有了她曾经爱过的一切,她心中的城堡早已,死去。

      婉秋想起小时候读《西游记》,唐僧灵山得道后看到河水中冲来一具尸体,众人告诉他吗,“师傅,那个是你。” 唐僧于是感慨,“啊,那个原来是我。”

      婉秋早已脱胎换骨,再世为人,只有过往的尸骸被激流冲过时才会心惊片刻,那个原来是我。

      她不知道他为何要停在这里,她有一瞬间是希望他记得的,记得他们的约定,可又希望他全都忘了,如果保留了全部记忆,那将是一场无法承受的灾难。

      而有些记忆,往往被一个人辜负后,才会在另一个人心里深切起来。

      七年,可以彻底忘记一个人。科学家说:不管有多么深刻的伤痛,只需要七年都会痊愈。因为七年的时间可以把我们全身的细胞都更换掉,一个旧细胞都没有。

      可是,她只用了三年,思慕他的这场重病,在彼此距离千里之外的第1095天,终于有一种痊愈的迹象了。她卡在原地太久,经常陷入迷思的状态,让她开始厌倦。

      他就在那里坐着,她就在车里看着。在这样的月光下,婉秋竟然记起他剃须水的香味,记起他灰色T-shirt的领子。

      有一段时间总停电,她的蜡烛光芒摇曳不定,他总把她揽到他的座位边,他的应急灯雪亮雪亮的,俩人像一对小老鼠一样傻傻地依偎在一起,什么都不管。

      迷迷糊糊,不知过了多久,久的她以为自己已经睡着的时候,一只手伸进她的掌心,她下意识地握住。

      听见他低声开口:“你要抓紧我啊....不要再松开了,不然我还会跑掉的.....”

      丟了什么,找到什么,遗忘什么,捡起什么。路那么长,难免丢三落四,如果我们还能回到刚开始认识的那一天,就让我们重新开始吧。

      如果我说,以后我会珍惜你给我的一切,如果我说以后我再也不将你推开,如果我说我很爱很爱你,你会不会回来,会不会回到我的身边。

      如果我说我们转换一下角色,换我来付出,你来感受我的爱,你会不会回来。

      就让我迟到的这些年,当做我们最珍贵的礼物。从此以后,学会如何更好的爱一个人。我们一起经营好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

      亲爱的,好吗?

      其实她知道,一直都不好。这个男人,她搞不定。至少现在,她没脸去搞定他。

      当年她狠狠地拒绝了他,他们之间早就已经银货两讫,谁也不再欠谁。隔了这么漫长的岁月,当再次相遇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居然一点也不再怨怼。

      叶听风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无波无澜地看着她。冷欢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倒不是被他的气场压迫,而是她必须得说点什么。

      他为什么会跟着她回来呢?是好奇吗?不,叶听风从来不好奇,他也从来不做没有用的事情。

      她觉得自己不能不开口了,当年踏着落花而来的白衣少年已经死去,而今天的相遇,只是人鬼殊途。

      她甚至笑了笑:“好久不见。”

      他看了看她身后的楼房,淡淡地问:“你住在这里?”

      “是啊。”她像遇见老朋友,语气平静无波,“要不要上去坐坐?”

      他扬起半边眉毛,这个男人还是那样英俊,一举一动都透出俊逸不凡,低沉的声音仍旧仿佛带着磁性,只是字句里却藏不住冷若冰霜似的刻薄:“你经常邀请男人上去坐坐?”

      “当然不是。”她很快地说,“我没有别的意思。如果你不介意,上去喝杯茶好了。”

      他笑了笑,说:“不必了。” 他开车跟着她到这里来,是眼看着她过得不好,他才会觉得安心。

      她笑了笑,说道:“要不上去吃点水果,我记得你最喜欢吃桃子。”

      有一次他发烧吊水,坐在输液室里,她把桃子一片片片好了喂给他吃,一边喂一边心疼,因为他烧得连眼睛都红红的,眼底出了细小的血点。

      那个时候多希望时间静止、玛雅人的预言提前降临、地球爆炸、爱与恨灰飞烟灭,所有东西都碎裂成宇宙的星河,用几万几亿光年去闪烁那一刻,她记忆中最美丽的时刻。

      花开花落,潮起潮落,月升月落,都及不上他不动声色的侧颜。

      “谢谢,还是下次吧。”他仍旧彬彬有礼,就像是对待陌生人。

      她轻松地笑,说:“那我上去了,再见。”

      他没有跟她说再见,再见,不,永世不见。今天的这一面已经是纯属多余,今生今世她都不想再见到她,想必他亦如此。

      她一直走到楼道里才觉得手心是潮的,背心里也是涔涔的冷汗。原来——原来已经三年了。

      她过得并不好,正如了他的意。她也并没有撒谎,不过刚刚她邀他上来的时候,心里还真有点怕他当真上来,那时候她可真不知道该如何收拾残局……

      冷欢回到自己租住的公寓,她从衣柜的角落里拖出一个整理箱,箱子放得满满当当的,都是她学生时代保管的一些物件,而被压在最底下的,就是一本素描本。那是一整本的人物素描,画的都是同一个人。叶听风。

      冷欢一张张翻过去,惊觉自己记忆力实在是好,几乎每一张都能记起当时画他的情景。第一张的叶听风就是和今日一样相似的穿着,白衣黑裤,眉目清俊得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那是他第一天走进他们的画室,导师把他领进来的时候,冷欢很清楚地记得,当时周围同学那种如见天人的惊叹声。

      就是她自己,也忍不住看得有些失神。

      好久都没法落笔,一个个花痴得完全画不下去。

      最后导师不得不要求他换个姿势,面对着窗外,只留给他们一个隐约的侧脸。

      画里面的叶听风,坐姿悠然而慵懒,他一手轻轻抚着个茶杯,一手撑额望着窗外,侧脸的轮廓映在午后的阳光中,眉骨明显,鼻梁挺直。

      还有睫毛,浓而密。怎么有长得这么好看的人,比明星更像明星。

      这是当时许多同学共同的感叹。下课的时候,他就已经享受了一把明星待遇,女同学们纷纷涌上去,争着求要他的电话号码。

      他夹在一堆粉红里面,看起来,相当的不知所措。

      冷欢那时候就站在人群外面看戏,见他这样,忍不住轻轻笑出了声。只是笑容还没有收起来,就迎上了他的目光,黑亮的眸子,充满着无奈。

      后来他第二次来,冷欢迟到,恰好在门口遇到他,便提点了他一句:“如果不想再像昨天一样,下课你就走,别停留。” 他愣了一下,点头。那是他们最开始的交集,他没有说一个字。

      说起来,那时候冷欢对他的印象挺好的,长得帅,但是一点都没有帅的自觉。他总是穿得很随意,老师让做什么样的动作他就做什么样的动作,女孩子逗他的时候,还会情不自禁地脸上飘红。

      他自持很严,基本上从不答应谁的邀约,下课就走,没有半点停留。

      他也不随便跟人开玩笑,虽没有板着脸,但神色清淡,用冷欢他们同学的话说就是,一脸禁欲系的诱惑。

      当然,对他印象好归好,冷欢除了那次的提点,就再没有同他说过话。

      她有男朋友,所以对外面别的风景,默默看看,不对,默默画一画就好。

      冷欢和她男朋友是真正的青梅竹马,两家是邻居,父母交情不错,冷欢跟男友的生日就相隔三天,且出生在同一家医院。

      很小的时候,两家父母看到他们喊的就是:“哎呀,我家媳妇儿。” 或者是“哎呀,我的小女婿”。

      这个冷欢就不想说了,因为一言难尽。

      冷欢不想提,结果夜里做梦却还是梦到了过去。

      依稀是在学校后面的那条商业街上,她和叶听风慢慢走着,走到一个路口的时候,冷欢差点被车刮到,叶听风先反应过来拉了她一把。

      力道用得有些大,冷欢回身站不住,就扑到了他身上。

      他身上的气息很好闻,清冽干净,跟她青梅竹马迥异的男人的味道。

      等她站稳后,叶听风要推开她,冷欢却抓住了他的手。

      他用了些力气去扳她,冷欢就改攀住了他的胳膊,盯着他,一字一句地问:“叶听风,你喜欢我吗?”

      他撇开的脸微微红了红,顾左右而言他:“冷欢,你喝醉了。”

      冷欢说:“我知道我没醉,我看得清你。”

      她伸出手,指尖轻轻抚上他的脸,从他深刻的眉眼,划过挺直的鼻梁,最后落在他形状美好的唇边。

      她踮起脚,吻了吻它。叶听风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回应,他只是箍着她的腰,箍得有些紧,像是要把她的腰都给勒断了。

      冷欢不得不退开了一些,仰起头。那夜的月光十分迷人,十五的月亮,圆得就像是梦一样。

      耳边,叶听风低沉的声音慢慢响起,他和她说:“我这个人,不喜欢玩这些,认定了,就是一辈子的事。冷欢,你确定还要撩我吗?”

      冷欢一字一句的说“我冷欢敢爱敢恨,喜欢干干净净,喜欢就是喜欢,爱就是爱。”。

      然后他滚烫的吻落在她的颈上,他说:“冷欢,我这辈子算是栽在你手里了。” 那样甜蜜,那样深刻。

      故事到此戛然而止,未尝不美,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生活写不成童话。

      努力求全的人,往往委屈不堪;追求极致的人,往往到不了终点。

      就像古人说的那样,情深不寿,强极则辱。

      而罗曼蒂克终将消亡。

      喂。你有这么爱过一个人吗?

      你跟在他身后,永远准备在他转身的一刻给他笑容。

      但在他转身的一刻,却总慌到不能呼吸,原本准备好的淡淡微笑也变成小丑怪异的嘴角。

      爱得胆怯、贪婪、冲动、脆弱,自知做了很多蠢事,却不愿意停止,却还想有来世。

      那是十七岁的婉秋,和十八岁的封决。

      记忆里,那个美妙的夏天是红色的,那抹红色是她第一支口红的颜色。

      他是第一个弄花她口红的人。

      在偏僻安静的小巷子里,他拉着她的手,轻快地奔跑,夏天的风穿过耳郭,细细痒痒的。

      她看着他后背鼓起的白衬衫,还有拉着她的他的手。嘴角飞扬。

      跑到巷子尾,他们停下来,看着对方大笑,眼里嘴角都是一种得逞后的得意。

      她桃红色的嘴唇在阳光下色泽闪亮,带着某种奇妙的诱惑。

      他眼神明亮地望着她,在他的眼睛里,她看到那个初恋的自己,青春肆意,被爱情甜蜜包围。

      他的嘴唇毫无征兆地覆上来,双手环住她的腰。

      被抵在墙上的她,大脑一片空白,起初还扭捏挣扎,慢慢地就安静了,连同整个世界。

      只剩下他的鼻息,自己低低的呻吟,战栗的不知道该放在哪里而怪异僵直的双手,以及远处高树上乐此不疲的蝉鸣。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额头抵着她的额头蹭了蹭,然后他抿了抿嘴,笑着对她说:“我是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

      脸红、耳朵红,其实他跟她一样紧张,却总表现出张狂的、恣意的、无所畏惧的样子。

      她掏出纸巾,仔细地擦掉他嘴角上的口红。不知为何心下一片肃穆,她伸手轻触他的嘴唇,她看向他的脸,仿佛要把他的模样久久地深深地刻在心上。

      关于初吻,婉秋后来无数次回忆起来,都想不起具体的细节,尽管她努力回忆,大脑也无法提取出更多细节。

      她有些懊恼,不都说初吻是最美好的吗?为什么甜蜜的过程她一点也回忆不起来,记得的全是旁枝末节。

      那天她回到家,在镜子前细细端详自己,掏出封决送给自己的那支口红,一遍又一遍地涂抹,很少女的红色,逐渐就红到了耳朵根。

      她喜欢他。一个学霸,一个校霸,不合常理,却非常合乎青春期的组合。

      最初,封决总是在回家的路上堵她:“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直白,无厘头。

      “你不喜欢我啊,那我过一阵子再来问。” 然后,他果然过几天又来堵她。

      执着得好笑。

      还是高三学期末那次的学校晚会,他着一身白衣白裤,在台上抱着一把吉他,自弹自唱。台下闹哄哄的,听不清他在唱什么,但他自我陶醉的样子打动了她。

      就像后来听封决说起他对她的喜欢,竟也不过是,下课铃响起,他睡了一节课醒来,睁开惺忪的眼睛,刚好看到她美好的侧脸;上学路上,他骑自行车总在胡同的拐角遇到她,她戴着耳机慢慢走,嘴里背着英语单词……她的眼睛里总有一种让人瞬间平静的淡然。

      不像其他那些学习成绩好的人那样,嚣张跋扈,看他们学渣满是鄙夷,唯恐避之不及。

      直到某天晚自习后,婉秋又一次被人堵在巷子口。

      就在小混混的手快要摸上婉秋的脸时,封决出现了,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像个帅气无敌的英雄。

      小混混被打跑了,封决也挨了几拳,脸上挂彩,鼻子流血。

      他竟然顾不上,劈头第一句还是:“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

      在那样紧张的气氛下,婉秋被他没头没脑的这句话,逗得扑哧笑出声来。

      “我都英雄救美了呢,你好歹可以说‘喜欢不那么多,但喜欢一点点’啊。”

      婉秋凝视着他,默默点点头:“嗯,那就……一点点。”

      他全然不知,其实她心里已经喜欢他,只是害羞说不出口。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会是在那样的情景下,说出来她对他的喜欢。

      很久以后,她才敢表露心迹:“笨蛋!女生说喜欢一点点的时候,其实心里就已经是喜欢很多了!”

      “我昨天说的话,你考虑好了吗?” 封决牢牢地抓住婉秋的手,好像是不让她再有落跑的可能性。

      他脸上看似一派轻松,可封决无比清楚地知道他有多紧张,从他不同往日的声线,被握住的手心里微微泛起的汗意,以及他现在凝视自己的眼神。

      没来由地,她就知道他所有细微举动中蕴藏着的含义。

      突然,婉秋一直悬在半空,不得安宁的心轻松了起来。她纠结了很久的事情也终于有了答案。

      她点头,刚想开口说什么就被封决抱了个满怀。

      他埋在婉秋的肩颈处,呼出的热气一扇一扇地扑在她露在空气中的肌肤上,仿佛一片羽毛划过心间,让她全身都战栗起来。

      “你答应了吗?夏婉秋。”

      她被抱的难以呼吸:“封决,你是想让我溺死吗?”

      封决微微搂着她,状似无意地嗯了声:“如果你想的话,宠溺的溺倒也可以考虑。”

      “不一样?”

      “一个是我,一个是有我的海,要么溺死在我心里,要么溺死在我怀里。”

      然后就是高考过后的那个夏天。他送给她一支口红,她应允做他的女朋友。

      “你快涂上,看看适不适合你。”婉秋催促。

      婉秋白他一眼,去洗手间仔仔细细地涂上,那是她第一次抹口红,以前都是没有颜色的滋润型唇膏。

      出现在封决面前时,他呆了一两秒:“婉秋,你真好看,我设想了无数种你抹上口红的样子,可真的看到后,觉得你比我想的还要美。”

      那是素颜抹口红也不觉得突兀吓人的年纪。那是他们最好的时光。

      很巧,那天在黑暗的小电影院里,他们看的电影就是舒淇和张震的《最好的时光》。

      出门时却一不小心撞见了不远处迎面走来的婉秋的妈妈,这才有了封决拉着婉秋飞快躲避,也才有了他们确立关系的第一次拥吻。

      “所有的时光都是被辜负被浪费的,也只有在辜负浪费之后,才能从记忆里将某一段拎出,拍拍上面沉积的灰尘,感叹它是最好的时光。”

      侯孝贤如是说。多年后,婉秋在网上看到这句话,心下一片感伤。

      那时不知有别离,真的以为眼前的人,会是自己一辈子的爱人,从没想过辜负和被辜负。所以那个夏天一次又一次被晕染上色,红成落日的晚霞,铸成回忆里的样子。

      白天,他们骑单车去郊外爬山、钓鱼、摘野果子,偶尔和几个关系好的朋友一起野炊;晚上,赵星拖着筱蝶的手压马路,晚风拂面,灯光闪烁,虫子在隐秘的地方鸣叫,他们手心沁出黏稠的汗,婉秋要缩回手,封决却怎么也不肯。

      夜深了,封决送婉秋回家,在巷子尾的路灯下吻她。头顶上飞蛾聚拢在路灯的光亮下,飞蛾扑火般,像极了爱情的样子。

      他说:“我要一辈子吃你的口红,是吃一辈子哦。”

      他笑得狂妄,好似岁月就是他手心的线,他迟早拉着她的手,走到岁月尽头。

      婉秋望着灯下两人重叠的影子,默笑。

      未来那么遥远,不及脚下的灯影好看。

      过完了整个夏天,他们就要南北相隔。她在华盛顿,他在新格兰。

      异地恋。

      走过难分难舍,打起电话来把电话打得滚烫,月色也变凉的阶段;再走过吵吵闹闹,冷战赌气,说出第一句埋怨、第一句狠话,也就走到脱口而出第一句分手的阶段;就默默地走到了一个礼拜一通电话、几条短信的地步……

      真要是特别喜欢对方,就连吵架都舍不得,更何况把她晾在一边。

      恋爱中的女孩子,有的时候很不懂事,有的时候又特别懂事,比如说,看懂了对方的厌倦与不想挽留。

      婉秋回想起来,记忆好像也只能这样拉出一条轨迹线,全然不知他们怎么就走到了分手的那一步。

      如果一定要说大事记,也不过就是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然后又变成四个人。

      起初是有人追婉秋,他们一个话剧社的。某天恰逢封决给婉秋打电话,婉秋的手机又在那人手里,那人礼貌性地接起来,误解就这样产生了。

      再后来,他的父母强迫他们分开。理由直白而伤人。

      一、你跟封决不是一路人。

      二、你将来安安稳稳过日子,可封家就这么一个男孩,他是要走一条光明的大道。

      说话时,他们嘴角的笑意从始至终都没有消散过。

      可这笑并不让人觉得谦和,反倒是对着她笑,因为那绝不是善意的笑,而是什么都不放在眼里,仿佛在看跳梁小丑的笑。

      婉秋受了十几年的教育,老师们教会了她尊重别人,也教会了她尊重是互相的,却没有告诉她,这世上的人是真的分三六九等的。

      而有那么一些人,就是可以凭着口舌之快,肆意践踏别人的荣耀,踩碎别人视若珍明的东西。

      商人之上是资本,资本之上是权贵。

      最后,封决的父母强迫他家族联姻,他终于在重压之下说出那句“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分开吧”。

      可倔强的婉秋不死心。

      她跳上南下的火车,清晨到了封决的家。她看见那个女孩,有致的身材,姣好的面容,和帅气的封决走在一起,谈笑风生。

      躲在一旁的婉秋感到前所未有的自卑。

      没有质问,也没有道别,她仿佛看见封决手心里的那根线顷刻崩断,他们的未来就分崩离析。

      在飞机里,婉秋哭得撕心裂肺。

      为什么那个说会一辈子爱你的人提前退场了,而那个说只喜欢一点点的人,到最后却爱得放不了手,伤得最重?

      如果命运能定格在初见的那一瞬间,在时光里站成永恒。如果没有后来的分离,也不会多么惋惜最好不能在一起。

      婉秋再也没有撕心裂肺地哭过,下一个恋人永远都有,只要她想,只要她愿意。

      人永远只能往前看,任时光匆匆过去,终会熨平内心的起伏与岁月的皱褶。

      一个女人,若是兼具美貌,智慧,和野心,她便无坚不摧—— 这是婉秋在Stanford商学院的导师米拉·纳迪的至理名言。

      米拉·纳迪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精致的容貌,狡黠的眼睛。

      可惜,她还是栽在了男人手中。她嫁给房地产大亨摩斯·纳迪,多年后离婚,虽分得150亿家财,却自此住进疗养院。“Vivi,永远不要相信男人。永远。” 她这么说的时候,眼中有着刻骨仇恨。

      现在回想起来,婉秋蓦地觉得,她的这句话需要改一改:一个女人,兼具美貌,智慧,没有心,她便无坚不摧。

      在全民岳父的《后会无期》上映时,封决一个人去看,当他看到字幕“喜欢就会放肆,但爱就是克制”时,在座无虚席漆黑的电影院里,他一遍又一遍会议起那个女孩。

      再也不会有交集了,终于敢承认,你的世界自始至终与我无关。

      不止一次,封决会问自己,如果改变了相遇的时间,初见那年,风还未起,一切都是美好的模样,他们的故事是否会圆满。

      如果没有遇到,故事会不会不一样?但这样假设性的问句从来不需要下联,就像“如果”永远都是这个世上最具□□象征的词儿一样。

      如果没有遇到茶花女,小仲马不会成为小仲马。如果没有遇到钟子期,俞伯牙不会谱出高山流水的乐音。如果没有遇到孟克柔,也许林月珍也会爱上张士豪。

      “我们这一生,渺小如芥子,时间一须臾。你走了以后我觉得岁月很漫长,此后才有银河与星光。”

      他曾经不知深情,如今深情,亦是枉然。

      思念就像是一根毒刺,埋在肉底,扎的神经疼痛,突出肉外,又恶心至极,总是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去掩饰想念的心情。

      叶听风曾在这里住过很长一段时日。

      没有被刻意搬动过的摆设里,处处留着他生活过的痕迹,窗台上攒着已经过期好几年的篮球杂志,为了保持书桌平衡在桌脚下塞的薄木片。

      练过的字都还在,一张张整齐地码着,放在抽屉里。

      散在宣纸下面的,是凌乱的草稿纸,上面记着他写的一些小程序,笔迹凌乱。

      他一页页翻阅过去,发现了夹在中间的一页日记:趁我午睡,他偷走了我晾在竹竿上最喜欢的那件T恤,在上面画了一只猪。我要火速赶去揍他。

      后面是一连串的省略号,直至纸上最后两行,接着潦草的几个字:可我舍不得。猪也很可爱。

      曾经浮在云端上的感情,落到尘埃泥土之中时,却发现竟是如此不堪一击。

      他的繁花似锦,他的万般吉祥,他的金屋如梦,他的前程似锦,他的春风得意,不过是命运设计,为了心上人走后,突显他的那一份孤决的无所适从。

      是的,思念不会说谎,爱就是不说抱歉。

      犹记得少年时的电影。

      故事情节缓缓展开,两个爱斗嘴的可爱年轻人,在彼此的目光中找到真爱,下着雪的校园,两个人在雪地里打滚、堆雪人,脸冻得通红却掩藏不住眼底的笑意,幸福仿佛在此时定格。

      只是世事往往不如人意,一场病最终夺去珍妮的生命,电影的结局只留奥利佛一个人孤独地坐在雪地里。

      一时间,全班的女孩子几乎都哭得不能自拔,没有哭的人为了让自己显得不另类,也努力酝酿情绪哭两声。

      男生们一反常态地沉默下来,那个年代,学生们大概都没看过多少外国电影,以为爱情最悲伤也不过是梁祝,生死相随,化蝶高飞。

      老班上前关掉投影仪,他一反常态地没有唠唠叨叨,只是隔了很久,忽然低低地说了一句电影中的台词:“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

      放学回家的时候冷欢一路沉默,封决走上来拍拍她。她回过头去看他,他的眼睛明亮干净,如同电影中的奥利佛。

      冷欢不禁喃喃道:“真想看一次那么大的烟花啊。”

      “今天晚上,我请你看。”他露齿一笑,似乎是许下多么严重的承诺般,比三指发誓,千秋万代,永不反悔。

      冷欢记得那晚是明月高挂的,她坐在窗前看书,窗外星星点点。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只听“砰”的一声,焰火绽放在她的窗前。

      一声声,一簇簇,绚烂多彩,极为好看。

      她忙打开窗户,果然见楼下活蹦乱跳着一个人。

      寒风呼呼吹过,他身上的外套厚重,灰色的帽子上落满了光,显得格外好看。

      明明是极黑的夜晚,借着焰火的光却让她看清了一切——是少年叶听风最纯真的笑脸。

      “冷欢!”他喊着她的名字,放肆且张扬。随即,他做了一个捏指的动作,向后退了两步,在焰火漫天中开了口,“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无限情思。”

      他顿了顿,又说:“冷欢,你猜是什么意思?”

      烟花不停地飞上天,冷欢站在窗前,眼眶渐渐红了起来。

      那天的话,终究还是落在了她的耳边。

      他说:“是我喜欢你啊,冷欢。”

      他们正值青春年少,爱太沉重,而生生世世太遥远。很近很近的,是水里的月亮,天上的星星。

      ——如今的她,终于长成了可以成为他妻子的年龄,可是啊可是,她的美人西施,就这么被他丢在了斟酌桥下,再也遇不到了。

      夜里风声大作,她醒了过来,大风敲打着窗棂,像一只巨大而无形的手拍过每一面墙,令她生出惶恐与不安来。

      这些年来,她搬往北方,冬季再没有那样长,她甚至忘了沿海城市每年都会造访的台风。

      而她惧怕风雨。

      多年前,她决心离开这里的时候,就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

      从前的事不必再想了。桌上的笔记本电脑的电源灯发出绿色的光,冷欢躺在床上,睁大眼睛盯着天花板,在心里这样告诫,抑或是在安慰自己。

      那为什么在那些往事里,她看到了很多人,那些人和她短暂相遇,也有些现在还留在她的生命里。

      相遇有很多种,陌生的相遇,相遇后的相知,相知后的相许,或者再次形同陌路、分道扬镳,相遇充满了各种不可预期,这也是人生最奇妙的地方。

      在过往的岁月里,她可能还是太年轻、太稚嫩,或者是不够强大,没有抵挡住时间洪流的冲洗。

      所以,只能和一些人、一些事渐行渐远,没有再联系。他们就像天上的云,不时地散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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