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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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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被安迪眼里的不信任刺伤了,他从来不知道自己会如此在意别人的目光,明明他不在意学校里的孩子嘲笑他补了又补的衣服的目光,也不在意他为了抢占摊位被其他摊主鄙视的目光。
可那双大大的蓝眼睛里的愤怒受伤,让他感到羞耻,大声反驳道,“不!我从没有想过卖掉你!”
坎贝尔才不管他们,像拎小鸡仔一样的拎起安迪,安迪双腿离地不停的挣扎,约翰咬了咬牙,拿起一旁他捡来的,别人家不要的农具上卸下来的铁块往坎贝尔的脚狠狠砸下去!
“啊!”坎贝尔丢开安迪,抱着自己的脚不停的转圈,像节日来到镇里表演的马戏团里的滑稽小丑。
母亲莉亚立马从厨房里出来,扑过去抱住坎贝尔的脚,尖声叫唤着,“天哪!流血了。”
坎贝尔愤怒的拍着桌子,单脚站立大吼道,“你这该死的东西!给我滚!滚的远远的!别想让我再养你。”
约翰讽刺的笑了,“你养我?你什么时候养过我?你只会拿家里的钱出去喝酒找女人!”
莉亚立马瞪圆了眼睛,她是个教徒,平日里温和善良,也时常告诫约翰,严于律己,只是不能触及到她的爱情,她尖叫的哭泣道,“约翰!天哪!你怎么能污蔑你父亲!”
约翰彻底失望了,母亲的倒戈让他想被人抽掉了所有力气,他明明一直赚钱养家,负担起自己和母亲的生活,可为什么,母亲还是要包庇他那个像垃圾一样的父亲。
他孤独无望的时候,仿佛世界都背叛了他,突然一双手牵起了他,那双手并不温暖,也不细腻,甚至还带着辛苦劳作的茧子。
安迪拉着约翰向外跑去,逃离了屋子里昏黄蜡烛下的辱骂和哭泣。
夏日里的风很凉爽,吹在约翰脸上,也吹灭了他的绝望无助,只剩下那个金灿灿的脑袋和那双并不温暖的手。
他们跑了没一会儿,停在一座石板桥附近,夜晚的克利夫兰很寂静,只有桥下溪水发出悦耳的歌声,安迪气喘吁吁地说,“我们……现在能去哪儿?”
约翰想了想,眼睛一亮道,“跟我来!”
他们手拉手走过小桥,没一会儿安迪看见了一座小教堂。
一条长在草地上的小径从院子里的铁门蜿蜒到教堂门口,草坪正中还有一个小喷泉,只是因为长久无人打理,喷泉早就干涸破败了,约翰从喷泉旁的角落挖出一个小包袱,拉着安迪的手绕过喷泉,推开了教堂的大门。
教堂很小,窗户上的彩色玻璃也缺了好几块,风呼呼的吹进来,墙上众神的画像也因年代久远而变得模糊浑浊,他们走到圣母玛利亚神像前,约翰虔诚的跪下朝圣母玛利亚划下十字,“赞美圣母。”
安迪歪头看了看他,问道,“你是教徒吗?”
“嗯。”约翰做完礼拜后拉着安迪在神像前的小阶梯上坐了下来,打开了手里的包袱,将里面储存的食物分给安迪。
安迪接过食物,有些发霉的黑面包和过了好几天甚至开始腐烂的水果味道并不好,可这已经是安迪最近吃的最好的食物了,安迪再一次认真的像约翰道了谢,约翰舔了舔嘴唇,装作毫不在意的摆摆手,“没事,你吃吧,够你吃饱的。”
心里却暗暗苦闷,自己今天一天可还没有吃过东西呢。
正烦着,一块带着霉味的面包递到了他的嘴边,挨着他的嘴唇,他抬眼看去,安迪认真的朝他说,“我们一起吃。”
约翰本来想装作自己吃过,可受不住食物的诱惑,两个小家伙坐在窗边偷偷分食完手里的食物。
有人陪着的感觉可真好,约翰想,他已经好久没有和别人这样亲近了,虽然不怎么认识这个小子。
他很忙,学习的空余时间都拿来想方设法的赚钱,没有时间,也没有朋友和他一起玩,而他的母亲,从不会管他,约翰给她钱,她就拿去买菜做饭,约翰不给她钱,她也无所谓,只是日日期待着她的丈夫回家。
身边有个人和自己一起吃东西,一起说这么多话,让约翰有些不习惯,可止不住的想和他说话,想和他亲近。
就像在沙漠行走多日的人找到了水源一样。
吃完食物,约翰又从包裹里的水壶里倒出一点水将安迪脚上的血污冲洗干净,然后再找了干净的布将安迪的脚包了起来。
安迪有些兴奋,这个年纪的男孩没有一个不喜欢冒险的,更何况他们还是以冒险刺激著称的美国人。
他好奇的问道,“你经常来这里吗?”
“嗯。”约翰答道,“他从小跟着母亲每周上这里教堂做礼拜,后来因为教堂得到了一位乡绅的资助,在另一处修建了一座更加豪华的教堂,这里就废弃了,有些时候他父亲回来找钱或是喝醉酒要打他,他都会跑来这里,是他的秘密天地。
“你的母亲不会担心吗?”
“不会。”约翰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不过除了我父亲。她谁都不会在乎。”
即便年幼的小约翰深夜没有回家,即便他们没有钱,即便他们连市面上最差的黑面包都买不起。
他的母亲也不会在乎,只会像个十七八岁的花季少女一般,日日在窗前为她的爱情垂泪,约翰的父亲。
安迪没有说话,他有些心疼这个男孩,虽然他老是不耐烦的样子,但他很善良,很温暖,安迪不禁想,如果世间真的有神的话,为什么恶劣的老板儿子能得到锦衣玉食的生活,而善良温暖的约翰却整日吃着发霉的黑面包?
神不是怜悯世人的吗?为何努力的人依旧苦难,懒惰的人生活幸福。
他想不通,他从不信神,可他此刻无比希望神能够用荣光照耀这个干瘦的男孩,让他得到幸福,他愿虔诚的祈祷……
等两人终于躺在礼拜台下的空隙里时,已经深更半夜了,空间太小了,两人不得不紧紧挨着。
约翰小声道,“明天我就带你去格力铁轨厂,我在那里打过零工认识里面管事的艾尔大叔,你放心,会帮你送到信的。”
听见可以将信完好的送出去,安迪有些兴奋,朝约翰道,“这真是太好啦,谢谢你!约翰。”
这是安迪第一次叫他的名字,温热的气息拂过约翰的耳朵,让他的心也跟着奇怪地迅速跳了起来。
约翰揉了揉耳朵,连忙换了个话题,“那你送完信就要走吗?”
“是的。”安迪小声答道,“我要回去继续工作啊。”
听见安迪要走,约翰有些失落。
安迪瞧着约翰的样子,心里也隐隐有些舍不得,毕竟这个男孩给了他非常人的帮助和温暖,现在世道如此之乱,可他还是收留了自己,还要帮助自己完成工作,这样的朋友,到哪里才找得到呢。
安迪悄悄拉住约翰的手,小声道,“我可以写信给你吗?我想和你做朋友。”
约翰听见安迪的话,瞬间高兴了起来,是啊,他们可以写信给对方啊,虽然信纸和邮费有些贵,可自己还能再打两份工,约翰兴奋的盘算着,朝安迪说道,“当然!你放心吧,我们可以一直写信给对方,等我长大了,我要赚很多很多的钱,那时候我还可以去匹兹堡找你。”
“对!我还可以来俄亥俄!我已经走过一次就再也不怕啦!”
两个小男孩就这样窝在一起嘻嘻哈哈的闹着,忘记了生活的疲惫,像两个真正无忧无虑的孩子,不久便脸对着脸,手拉着手一起睡着了。
月光透过窗户温柔的洒在他们的身上,像月亮女神阿尔忒弥斯裙摆上的荣光。
清早的树叶上还残留着昨夜的露水,整座小镇被笼罩在清晨的白雾中,显得愈发静谧。
他们从教堂出来,直奔铁轨公司。
清早铁轨公司还没上班,约翰带着安迪绕到后门,朝安迪说道,“这个时候只有工厂里的工人上工了,我们先去找艾尔大叔,他在这里已经干了十几年了,一定认识你要送信的人。”
随着约翰的手指,安迪看到了那位大叔,艾尔大叔跟普通工人没什么两样,被汗水浸透无数遍已经暗黄的汗衫,因为常年干体力活而健壮的身体。
将安迪交给艾尔大叔后,约翰这才想起一件事来,连忙问道,“嘿,你身上有钱吗?够回去吗?”
安迪揉了揉鼻子,他到了火车站才发现,老板的儿子给他的信封里只装了单程的钱,他现在根本身无分文,不过他不想让约翰为他苦恼,这个有些傻气的黑发男孩已经为了他做的够多了,“我有办法回去的。”
听安迪这么一说,约翰便知道他身上根本没有钱让他回匹兹堡,约翰想了想,让安迪在这里等他一会儿,便心急火燎地跑出了工厂。
安迪在后面喊了好几声都没有停下。
旁边靠在围栏上的艾尔大叔劝道,“别喊了,这小子就是这样。不过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
说罢,便带着安迪朝工厂里的小楼走去,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安迪小声道,“恩,他最好了。”
再没有人像约翰一样对他这么好了。
约翰穿过大街,小镇的人们起床准备迎接新的一天,大街上的热闹透着生机勃勃,就连肮脏的乞丐也会从地上站起来伸个懒腰,或是结伴去河边用溪水洗个澡,除去身上的虱子。
唯一还寂静的如同墓地一般的地方,只有酒馆街了。
约翰熟练的推开一家小酒馆的门,把手要掉不掉的挂在门上,到处都是腐败恶心的气味。
刚进去没多久,约翰就踢到了不下五具身体,有男有女,他们都因为醉酒而睡的四仰八叉,像覆盖着皮肉奇形怪状的干尸。
约翰在吧台附近的空地上找到了他的父亲,他正睡的鼾声如雷,还搂着一个袒胸露乳的女人,正是昨天那个帮助他卖假药的干瘦女人。
约翰对此毫无感觉,他从小到大,看见父亲身边出现过无数的女人,只是这些女人看起来都不正经,浓妆艳抹,一说话白粉噗噗的往下掉,至少在他看来,这些女人都比不上他的母亲。
可父亲喜欢,他会搂着这些女人大笑,会往她们丰满的胸部里塞钱,会不停的亲吻她们因为涂抹太多白粉而龟裂的脸。
他从未看过父亲这样对待过母亲,他也不知道母亲会不会了解她深爱的男人是这样下流不堪,不过约翰对此并没有多大兴趣,比起这些来,赚到钱喂饱自己和母亲的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他想了想,起身去吧台里翻找出一罐水,朝坎贝尔的脸上倒下去。
坎贝尔瞬间被惊醒了,他一下坐起来,看见约翰手里的罐子,烦躁的朝约翰踹了一脚,发怒道,“你这狗娘养的。”
约翰灵活的避开坎贝尔的脚,蹲下来朝坎贝尔面无表情道,“我要找你借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