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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第一百一十三章 ...

  •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护士每天都回来检查她的体征,威廉姆斯医生也天天过来询问她的状况。她问他为什么会来日本。

      “近些日子东京有一个神经内科的论坛。”他顿了顿,继续说,“更何况,我的病人需要我。你需要我,莱斯利。”

      “我没有想过任何一个医生会因为自己病人的缘故飞到其他国家看望那个病人。”

      威廉姆斯医生笑了起来:“那么,你认识的医生并不多。”

      他询问完谢挽英今日的状况后,就离开了病房。谢挽英靠在床上,翻着手中的书页。

      她阅读了古代的新月沃地,□□宗教在阿拉伯的流传,中世纪早期仅存的历史记录,关于亚瑟王传说的各种考究,欧洲各国的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然后她阅读了工业革命,青霉素的发现,第一次和二次世界大战,美苏冷战和九一一恐袭,以及今天。

      人类是一个奇怪的物种。无论外界环境多么艰苦,他们都能繁衍生息,然后壮大。人类是一个具有百折不挠的精神的物种。现在的人类文明是基于前人不懈努力的结果。现在许多人的美好生活是建立在前人的泪水和血汗之上。人们继承了自己祖先的文明,爱,和恨,然后这样的感情一代又一代地传播下去。

      一切都会过去——这是她读完世界通史的感受。无论在哪个时代,总有些人为了遥不可期的理想努力。总有人质疑他们。但是就是这样一代又一代不懈的探索,才让人类世界有了今日的成就和辉煌。

      人类的过去是如此的璀璨,谢挽英对人类的未来更加期待了。

      我们会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么?——对此她毫不怀疑。因为总有人为了理想而奋斗。纵然他们终究要遭受阻力,但是他们精神和努力的成果会流传下去。

      她为自己是人类的一员而感到自豪。

      有一天,威廉姆斯在他的例行检查中问她:“莱斯利,你对你的人生是否满意?你对当今的世界是否满意。”

      她点头。

      他又说:“那么,你是否还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谢挽英仔细地思索着这个问题。然后她说:“我对我还活着这件事充满了感激之情。但是,我依旧不希望继续活下去。我不知道你是否能理解我的意思。”

      威廉姆斯医生似是了然。他没有再问其他的。

      第二天,谢挽英出院了。

      ……………………

      她在2018年9月28日回到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复学。

      眼前所看到的一切和她一年前看到的没有什么区别。来自全世界各个国家的不同肤色的学生们让偌大的校园显得无比活泼。他们走着,笑着,激烈地交谈着。

      谢挽英坐在图书馆旁的石凳上,抱着自己这学期需要的课本,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和教职员工们。

      ——她所看到的一切都是个奇迹。人类是经过了多少年漫长的挣扎,才实现了今日的一切,尽管今日的一切依旧和平等自由的理想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莫里森是对的,乌托邦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

      她重修了艾利尔教的美国历史课。他讲述了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美洲殖民地的兴起,美洲与欧洲的交往,杰弗逊的独立宣言,第一次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经济大萧条,等等等等。他用了大量的时间讲述美国和墨西哥的战争。他讲述了墨西哥城之战。

      他讲述了一位墨西哥少年——胡安埃斯科提雅,为了阻止墨西哥的旗帜落入美军手里,他披着旗帜,迎着美军的炮火,跳下了查普特派克城堡。他的尸体被枪炮打的不成形状,连带着墨西哥的国旗。美军并没有办法将墨西哥的国企从少年的身上取下来,因为他的血将旗帜凝固在了他身上。

      谢挽英听得出他声音里的情感。她一直以为埃斯科提雅的故事是被夸张的传说。然而那是事实。

      一个不到十八岁的少年。他跳下城堡的城墙时,内心到底想的是什么?自由独立的墨西哥?美军的溃败?——梦幻泡影。理想的世界不存在于现实中。只有通过死亡,一个人才能来到那样的国度。

      “他虽然已经离世,但是正如无数的民族英雄一样,他活在我们的记忆之中。”

      艾利尔这样说着。他的神情很是骄傲,仿佛埃斯科提雅是他的故交。谢挽英知道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自己是逼死埃斯科提雅的美军中的一员。科斯顿上尉。那时他年仅二十岁,埃斯科提雅尚未成年,他们二人甚至不到合法饮酒的年龄。

      一个年轻人逼死另一个年轻人。然而他们拥抱着的是相同的理想。自由,平等,救赎,解放。

      人世间的悲剧并不是好人没有好报,而是好人为了美好的理想而犯下了滔天的罪行。

      2019年的6月,她成功地从大学毕业。2019年的8月,她来到了弗吉尼亚大学的工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弗吉尼亚大学是独立宣言的作者杰佛逊创办的。弗吉尼亚的校训如是说道:我们遵从真理的指引,无论它将我们引向何方。

      谢挽英想到了俄狄浦斯的神话。俄狄浦斯王便是遵从了真理的引导。然后他终于发现了不堪的事实——他杀了他的父亲,然后和他的母亲成婚了。苏弗克里斯写的的希腊悲剧。

      弗吉尼亚大学所在的是一个小城市,夏律地镇。和她之前所在的洛杉矶截然不同。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安静。安静得几乎让人忘却这里离美国的首都华盛顿特区只有不到一百英里的车程。

      在夏律地镇的第一年里,她爱上了弗吉尼亚大学的爱德曼图书馆。图书馆的不远处就是一排学生宿舍。诗人爱伦坡曾经的宿舍也在这里。当年爱伦坡穷困潦倒,因为经济原因从大学辍学,而等他成为著名诗人后,他的大学又把他以前的宿舍用玻璃裱了起来,像是什么神祠或者遗迹一样,然后又在官方书店里贩卖他的周边产品,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谢挽英经常路过爱伦坡的门前。

      爱伦坡的著名诗作里有一句话——“渡鸦说:用不复还。”这句话让她无限的愤怒与伤感。毫无原因。

      她在图书馆借阅了大量关于历史的书籍。

      她经常觉得自己入错了行。她应该当一个历史学家。

      她经常阅读美国诗人维特曼(Whitman)的诗《死亡的礼赞》(Ode to Death)。但是她明白,自己活着的价值比死去要大的多。她还可以用自己所学的知识造福广大人类。这个世界花费了这么多资源培养她,她不能因为自己想死的私欲而浪费了这些珍贵的资源。有许许多多比她不幸的人,终其一生都没有享受到这些资源——教育,医药,机遇,等等。她不能对不起整个世界,她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因此,她再也没有尝试过自残或者自尽的行为。

      她一直在服用威廉姆斯医生开的药方。锂——抑制躁郁症的良药。虽然威廉姆斯医生告诉她,躁郁症大概要伴随她终生。假如她忘记服用锂,她将无法正常地工作、生活下去。

      年纪轻轻的她就成了药罐子。有的时候她幻想着自己是不是死了才好。但是她明白自己死后会发生什么。等待她的绝对不是天堂,而是地狱。由于谢桃夭和撒旦的约定,她的灵魂将被禁锢在地狱火湖的上空,受永劫之刑。

      她不是很能理解自己目前的挣扎和所谓的永劫之刑到底有什么区别。也许有一个是精神上,有一个是身体上的吧。她并不清楚。她只是明白,假如没有药物,也许她一辈子都不会快乐。

      这样的想法让她觉得自己是个瘾君子。但是她并不是。至少她不是这样认为的。

      ……………………

      在她博士的第一年,她发表了一篇使用机器学习帮助判断阿兹海默症病人的情绪的论文。为了完成这篇论文,她挑灯夜战,每天都泡在实验室里。

      她的科学创造。她的发明。她的一切。假如她能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一个垂危病人的生命,无论那人是谁,她都会愿意去做的。原因并不是她有多么伟大,多么舍己为人。人都是要死的,她只是希望自己的死亡能有些意义。她希望在临终之前能做一些有益他人的事。她希望为这个世界做出一些贡献。

      威廉姆斯医生说她这样的想法是躁郁症的表现之一。他主张她在当地找一位心理治疗师。

      ……………………

      在读博士的第三年,她结识了一些英文系的学生。她加入了他们的诗社。

      第三年的下半年,主持诗社的老师退休了。取代她的是另一位英籍的新来的老师。她现在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英文系的正教授。她的主要研究方向是爱尔兰和英格兰文学。她来到了弗吉尼亚大学当访问学者,访学期是半年。

      她的简历上写道她于1996年于宾夕法尼亚大学英文系博士毕业。所有人都认为凯瑟伦教授应该是一位年迈的女子。等到诗社的人第一次见到她时,所有人都以为她是一位博士生。谢挽英听见有人猜测她的出生年月。他们说她大概是少年天才,没有十岁之前就博士毕业了,等等等等。

      斯黛拉还是她记忆中的样子。她低下头的时候,深棕色的长发从她的肩上滑落,谢挽英注意到她的发间添了几缕银丝。她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玉石戒指。谢挽英摸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蔷薇花戒指。斯黛拉是否还记得当初的誓言呢?

      ——这并不重要了。此刻,只要知道斯黛拉还活得好好的,谢挽英就心满意足,别无他求了。

      诗社的某一次聚会,谢挽英写了一首诗,致《仙灵女王》里的恶女子,蒂埃萨。

      她并不是故意想要引得斯黛拉念起两人的过往。只是,在经历了她所经历的一切之后,蒂埃萨已经不再是一个故事中的人物。她变成了她的朋友,爱人,仇敌。她无法再将她看作陌路人。

      似是约定俗成一般,斯黛拉仿佛不认识她了,正如她装作不认识斯黛拉一样。她们互相自我介绍,包括自己来自哪里,为什么来到弗吉尼亚州,自己的兴趣,等等等等。

      也许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谢挽英无法祈求更多。

      她已经可以经常见到斯黛拉了。就算斯黛拉已经不记得她——或者装作不记得她——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斯黛拉平安无事。只要斯黛拉快乐……至少,她希望斯黛拉对自己目前的生活感到满足。

      她定期参加诗社的活动,直到她博士毕业。谢挽英找到了教职,在她的母校。

      她时常觉得自己的前程很惨淡。好不容易博士毕业,立刻又变成了副教授,回到学术界食物链最低端。她得努力申请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四处演讲扩大自己和自己院校的学术声誉。她很累,她不想再攀爬这学术界的食物链。她只想长眠不醒。

      死亡是某种意义上的长眠不醒。但是她不能死。这个世界在她的身上浪费了太多的资源。她没有权力放弃自己的生命,因为她认为自己的生命不属于她自己。

      她希望自己可以和斯黛拉聊一聊这些。她一定比谢挽英有经验。但是斯黛拉像是不认识她一样。

      出乎意料的是,她毕业典礼的那一天,斯黛拉站在台下,微笑着看着她。

      凯瑟伦女伯爵穿着博士服,戴着六角帽。谢挽英从校长手中接过了文凭。斯黛拉站在人群中,向她举起了左手。青玉戒指在阳光下闪烁着灼眼的光华。

      “I’m proud of you.”她的口型这样说道。

      那个瞬间,谢挽英潸然泪下。她立刻转过头去用袖子抹了抹眼角。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14章 第一百一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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