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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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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见阿潘,他正在跟我的一个好朋友的男朋友打麻将,一桌子的人除了他都是烟雾迷蒙,他表情恍忽,手在半空中悬着不动,因为他的下家叫碰了两次,都在他即将要去摸牌的时候,所以他拒绝把手收回去,说是不摸到牌绝不收手,因为他的脸上一直有着孩子一般的笑容,所以这么说并没有认真着急的意思,一桌人都笑起来。后来我发现他是个打牌缓和器,有他在牌桌上总归气氛没那么紧张,并把麻将真的引导到了娱乐的那一面去了。他输赢参半,不过脾气一直很好,赢的时候也没让别人不舒服,输的时候自己也没表现得不舒服,不过最后无论输赢,他总是要说一句“饿死了”,所以他说饿死了的时候,我就知道这牌快打完了。
所以我说阿潘是个温柔的男人,有些人玩牌太认真,赢的时候总要回顾一下这一次打牌过程中的得失,输的时候也要分析一下打牌的技术和运道,或者“刚刚他摸的那张牌要是你不碰的话那就是我的了那我就不会打什么且你要是打什么我就吃了什么最后我就赢了”之类的垃圾,让人听不下去。阿潘不,他那种打牌的方式,真的让人觉得他只是在杀掉一段时间,他的牌技不算差,但也不总赢,也许就没成心想从这方面上赚钱吧。
我那时候和好朋友天天在一起,阿潘的好友开始追求她,她拉着我当电灯泡,走哪带到哪,所以我们两个女的成天跟着一般男孩混在一起。
不知道这一班男人怎么都这么闲,阿潘是刚从国外回来有空闲是没错的,可是别人要是也有数不完的理由不认真工作是不可饶恕的。我不喜欢男人游手好闲,我喜欢的男人应该是很努力的那种人,我常对阿潘说,成功不成功是社会的责任,努不努力是个人的事。想当初我在打工的时候,我就十分努力,所以我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从一个小小的接待员爬上公关部经理的的职位,但遇上阿潘之后,我就毅然辞职了。
应该要这么说,我辞职不是为了阿潘的,一个女人,总不会打工一辈子,我没对那些事业有成能干的女人有偏见,我从心底敬佩她们。我自己也是很努力的人,我辞职的时候,老板一直挽留我,说是可以加薪可以再提职什么的。不过我还是拒绝了,我很清楚我的事业是丈夫,一个好的丈夫应该是一个女人最好的选择。阿潘家里条件不错,不是困苦万状的样子,自己也算是个海归派,人也长得好看,我有什么理由不要这种男人?
我没怎么犹豫就开始展开我的追求。说真的,我能接受女追男的情结,有何不可?大多数男的在开始的时候总是很害羞的,就算他喜欢你,他可能不会说出来,说起来男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太脆弱了,他们就害怕万一说出来女的没那个意思,他们就下不了台了。可是,只要女方给一点暗示,一点点暗示,比如一个眼神、眼神都太明显了,甚至只是那种拨一下头发的姿势,男人就立即领悟了,然后才反过来死追。我有时候在一旁都看不下去了,真想冲上前去给一个棒喝,直接把那两个明明有意却死不揭锅的人大力推进卧室。我有一个同学说过一句话,说,男女两个人之间,能有的关系,不是爱情,就是偷情,不可能有友情。这句话说得是过份了点,但对于成年男女之间,这句话还是达标至60%,要是男女双方的条件相当,环境允许,可以达标90%。
在这种观点的支持下,我直接拉着阿潘的手问他,你还没女朋友吧?没有我就当你女朋友吧,要有,甩了她换我吧!阿潘听了后是笑起来,不愧是留过洋的人啊,没怎么太过扭捏,我跟着他们混了一个月,我主动拉他的手,吃饭我主动坐在他身旁,我主动打电话找他,一个月后我和好朋友双双有了固定男朋友。后来我问他为什么这么爽快,他说,我对女人实在没什么手段,我也不知道怎么哄女人开心,你又挺漂亮的,这样挺好,我跟你在一起我也很舒服,大家都开心就好了。于是我就成了他生命中不知道第几个女人,这一点,我以后会搞清楚的,并在之后成功地变成他的未婚妻。
我好像有说过,阿潘是个好看的男人吧。你不能否定,一个人的好看与否,对这个人的一生有很大的影响,有好的,也有不好的。而对于初次见面的两个人来说,好看的外貌实在很打动另一个人的心。这个用不着我多说,看看现在年轻人求职就知道了吧,相貌好一点点的总归占点便宜,我当初为公司招人的时候,就看人长得顺眼不顺眼,然后才看学历和能力。有的时候,我觉得老说男人“好色”这个词是不完全对的,“好色”这个词,对男男女女都一样,女人也喜欢看漂亮的男人面孔,不然那么多偶像剧是怎么存活在电视上的?我第一眼看到阿潘,就被吸引了。当然随着对他了解的越多,好看与否就不是那么重要了,那个时候,心比较重要。我越过了第一关,现在处于第二关。
可是现在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他了,我只想跟他在一起,所有的时候。
夫子庙是南京的一个特色景点,听名字就想到是孔老二的老家,但是偏偏不是,它只是叫“夫子庙”而已,地方倒挺大,搞成“井”字型,说是中间的那个地方是从前全国高考的中心—状元考场。我们逛了逛,没感觉怎么激动,连考场都没进,因为门票要二十块,我觉得不值,我们都是当初那么苦巴巴地考过来的,对考场本来就没什么好感,还要花钱进去看,更是一点兴趣也没有—另外幻想一下,进去看一圈给二十我就进去十趟。然后我们就逛了逛整个夫子庙,结论是:夫子庙现在沦为小商品批发市场了,5块左右的衣服都买得到,阿潘是不穿这种的,我倒是挑了一件假冒的阿迪达短袖,才十块钱。另外这里还卖大把的石头,名其名曰“雨花石”,十块钱随便用手抓一把,不然就一元钱一粒:一看就知道这种石头不值钱~~靠,这他妈的是陷井,但我还是经不起诱惑而买了两把,自己抓了一把,数一数,才七粒;不服,叫阿潘替我抓,也不过十一粒,靠!还不如老老实实一粒粒买。
“你要这个破石头干嘛?”阿潘不喜欢拎着垃圾袋,那样看上去很傻,但那个店铺只有这种袋子,因为结实嘛。
“不能说不能说,佛说不能说。”我笑眯眯地回答,他要是缠着我问我就告诉他。我要拿去种花,阿潘朋友的美容院里有两盆发财树,我看到其中一棵根旁边多长了一个小芽,我要挖下来了,前天在楼下那种“次品”瓷器摊上买了一个欢喜菩萨状的大号笔洗,正好种发财树,要是上面铺满这光滑的雨花石,搞不好非常有效果。
阿潘还是没问我,但是,这不能改变我高兴的心情,很少和阿潘一起逛街啊。
阿潘要去的那个烹饪学校,曲里拐弯的很难找,问了数个人都一脸茫然,终于有个像保安的告诉我们,在卖宠物的街那边—我靠,什么地方不好安,安在那里,让人直接想到没东西炒了就可以杀个把狗啊猫啊鸟啊鱼啊什么的,真是的。
我最喜欢狗了,无论何种狗。曾经养过西施狗,这种狗有点仗势欺人,主人要是站在身边,就什么也不怕,一个劲往前冲,看谁不顺眼就冲人家狂叫;还有点欺软怕硬,要是对方略显凶态,它就躲在主人后面,左叫右叫就是不出头;西施狗还漂亮,毛挺长的,眼睛藏在毛后面,也没见它吹开过,就那么垂着,有气质!很想尝试养的是那种虎头犬,这是小时候看米老鼠和唐老鸭看的,里面有一只整天睡觉的虎头犬,连睡觉的时候嘴里还横着一根大骨头。我一直认为这个镜头是真实的,曾经也试过把骨头横放在西施狗的嘴里,但那只狗只会把骨头藏在我的枕头下面,甚至还想把沙发搞出一个洞埋进去,完全不搭界。所以我想试试看养正宗的虎头犬。但是狗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眼睛,无论是哪一种狗,包括警犬在内,你看看狗的眼睛,都极其忧伤,它一旦看我,我就觉得自己是不是做错了,发誓不给它吃的巧克力只好拿出来喂,过去养的那只西施狗,就是这样常常爬在我的膝头哀伤地看着我并谴责我,桌上一盘木耳炒肉片,它吃肉我吃木耳,一根双汇牌火腿肠,拿出来它就叼走独吞一口也不给我,并且我十分怀疑狗只吃肉的说法,肯德基不用说了,有时候和肉一起炒的木耳,青菜,还有我的零食薯片啦西瓜啦什么的都吃,吃得肥头大耳,走都走不动,唉~~
阿潘有一双和狗一样的眼睛,虽然他不承认,说他的眼睛和猫一样漂亮,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