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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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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城中,在一个雨后天色初晴的日子里,悄无声息新开了一家小小的药铺。像是温润土壤里倏然冒出的草尖,不起眼的悄然生长。
可宁安城到底是个小城,不过方方一月有余,这便已成一个新闻随着微微拂过的风飘入每个人的耳边。
“诶,听说了没西头老刘家那个一直没租出去的小门面终于租出去啦,成了个小药草铺子。”修长竹筷精准夹起盘中沾了盐粒的红皮花生米,炒得微焦的花生皮在筷尖上颤巍巍晃着,不留神间,便入了一人的口——伴着“咯吱”一声,带着猪油的香味在口中爆开。再配上一杯烈酒,咂咂嘴,让人享受得眯了眼。
“嘿,听说啦。那租铺子的好像还是个小伙子,弱冠已满而立未达的样子。孤身一人开了家铺子,可也没看他多在乎生意,铺子门口连个招牌也不挂——要不是我上次找李医师看病,聊天聊到,我还真不知道那儿新开了个铺子。”
“弱冠已满而立未达哟,那可也不小了,怎么没见他有媳妇儿孩子,还是一个人呢,靠不靠谱哦。”
“可不嘛,我也是这样想的。可那李医师说他家的药草却是小城里品质最好的,连家里备着的药草也都换成他家的了。可你说怪不怪,这人做药草生意,却只单单将草药晾干了就卖,也不处理,一整株一整株卖出去,连斤两也不称。”午后的时光总是无聊的,可外头太阳又大,实在也不是劳作的好时候。于是这时候就需要一些话题聊以解闷,自然,配上花生米和酒则更为舒坦,这也是酒馆里必不可少的一道风景线。
“唉,怪哉怪哉!诶,王伙计,再来一壶酒!”察觉到酒壶里只剩滴滴落落几颗水珠,其中一人扬声道。复而又转回话题,八卦地眨眨眼,“我可听说,昨儿个有个游手好闲的小崽子趁那小伙子人不在,想偷拿点什么,结果可被逮了个正着,给人家打的半死不残的”
“可不嘛。那小混混平日里仗着有点身手经常喜欢干些偷鸡摸狗的事,结果昨个可算得了报应,现在窝在家养伤,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好呢——你可别说,还真解气!可就是……这小伙子也忒心狠手辣了点”
“嗳,客官,你的酒。”王小二可巧送来了酒,麻溜儿往桌上一送,又转头去招呼别的客人。
“我也觉着,可是吧,”自觉拿起酒壶给自己满上,牛饮般吞下,咂咂嘴,摆出一副天下大事无我不知无我不晓的模样,带着丝得意又摇头晃脑道,“我可听说,有不少人家里穷困潦倒的,跑去求药。但凡态度好点,还没跪下磕头,那草药也就随意被给出了。最后不过收点糟糠啊五谷啊什么的,倒也不挑。啧……倒是一点生意人的样子也没有。”
“谁知道呢,少年人嘛,可不就随意了点虽然这岁数似乎也叫不得少年人算啦,不管喽。”摸摸嘴角杂乱的硬胡渣,笑起来黝黑的皮肤打起了褶,沟壑纵横间是时间残酷的利箭——老喽,老喽。“只要不做什么伤天害理的坏事,管人家呢。”
“也是,个人有自己的过去嘛。”漫不经心结束了话题,紧接着又会是下一个话题的开始。正午的烈阳也就在这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上悄悄挪了位置,收敛了刺眼的锐利的光。
其实那小混混八分是罪有应得,可有两分却是刚刚巧巧撞上了霉头,毕竟那小药铺子里的爷,可从不是位省心的货。哪怕经历了生死之关,有些骨子里的东西依然难以剔除,只是会随着心境渐渐愈藏愈深,在血液深处呐喊得放肆,表皮却面中带笑,这才是成长——不是除去了原有的,只是越来越学会收敛与隐藏。
就像原本布满棱角的玉料,磨砺后总能收敛起那些锋芒,只存一小片逆鳞藏于某处。可若赶巧撞上了呢
结果显而易见。
那天那小混混也是没事找事,可巧听到城西开了个小药铺子,隔壁那老太婆又在颤颤巍巍给小孙子念着那店主的好。
切,什么只收了谷子没收钱,瞧那老不死的穷酸样,他在内心嘁了声,不屑。住的破旧就不要整天絮絮叨叨的,烦得很,扰人。
小拇指挖了挖耳朵,掸掸灰,小混混的嘴角咧出一丝恶劣的笑,好嘛,今天有去处了。
等来到那小小店铺,他其实是犹豫的。店铺有些狭小,柜台里摆满各色晒干的药草,倒是随意得很。店铺里没人,倒是通往后院的门虚掩,想来是有事回院子里去了。
天助我也,小混混兴奋得很,眼珠滴溜溜转几圈,就将那些晾干的草药看了个七七八八。虽说其实不太认得详细,但这并不妨碍他进去找个看着顺眼的直接拿走。
随意拿起几株塞进口袋,转身就轻手轻脚准备离开了。内心不禁有些窃喜,今儿个果真是占了个大便宜。
可倏的就突然被什么砸中了脑袋,回头怒目而视,眼瞧着是个白衣的公子悠哉悠哉倚在柜台上,唇角带笑——想来便是那个店主。
“我还以为是什么,原来竟是个手脚不干净的渣滓。”手里抛着个指甲盖大的小石子,那人偏偏头,眼神嘲讽,“把手上东西放回去,爷爷我饶你一命。”
其实说来也是那小混混理亏,被捉个正着本应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低个头赔赔罪便也罢了。可不想这店主说话太过刻薄,直接把他贬成了渣滓——小混混平日里仗着有些身手,又从不做杀人放火这类大事,在街上游手好闲,也没人会管他,都是绕着走。虽然人背后指不定怎么骂他,可至少当面都好赖维持个井水不犯河水的样子。今日偏生叫人当面骂个明白,拂了面子,直气得七窍生烟,袖子一卷,就准备由口头纠纷上升到拳脚相交了。
把药草往地上一扔,顺带不解气般用脚尖踩磨着,小混混冲地上啐了口痰,刻意扬了头,“就不,怎么,孙子你打算对爷爷咋样啊?”眼瞧着这店主生得也不壮实,料定就没什么功夫,在心里给自己打打气,他又挺直了腰板。
“看来你有信心的很么?”那公子反倒也不生气,眼角弯弯,直带得右眼角那道疤痕更向上延去,看着竟有些森然之感。
“切,一个绣花枕头你装什么装,爷爷我就是有自信的很!”他看对方似乎并无动手之意,更笃定自己的想法,“有本事,你来啊。爷爷我让你几招……”
可话音未落,他的下巴便结结实实挨了一击,顿时身体失衡向后仰去。还未反应过来,胸口又被人踹了一脚,直直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
他只感到登时眼前天翻地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小子,不是好惹的茬。
可不么,挑上白云霁心情不好的时候来,又触了这位的霉头,就凭人家的性子,能饶了你?才怪!
只能说,失策啊,失策。
那小混混趴在地上咳了半天,好容易撑起身子想要站起来,半路上又被人直直踹了脚。这一下,不偏不倚正好趴在了他方才吐在地上的那口痰。他顿时想破口大骂,可有想到对方那远不是他能相比的身手,犹豫了一瞬。
就是这一犹豫,他随即被人踩着,像抹布一样在地上反复摩擦。这下他没犹豫了,可方方开口吸气想要打骂,就被石子打着头一下子吭在地上。如此反复几次,他终于闭了嘴,彻底绝了念头——怂了。
其实也没多久,似乎是觉着终于擦干净了,他一下子毫无防备给踢出了店外,滚了两滚,尘土满身,狼狈得很。
那白衣公子也慢悠悠跟了出来,俯身,对着摊坐在地上的小混混笑道,“我脾气不好,可做什么也都正大光明的。你记好了,今天打你的爷爷我,叫白云霁。以后,别让我再逮着你。”
那公子此刻应是唇角带笑的,可眼神却寒冷无比,如同在瞧着颗低微的尘埃,下一秒就能将他彻底毁灭。
他此刻哪里还顾得着其他,只声泪涕下哀号着“不敢不敢了”,赶不及就连滚带爬跑了。
身后的白云霁缓缓起身,嘴角笑意悄然消去。他确实是心情不好,很不好。
若换做以前,这时候只管随意找个理由去找那人打一架便也罢了。可如今天地茫茫,他孤魂一只,莫说找到那人,连找个能过几下身手的都没有。方才的单方面殴打实在没劲,此时只惹得他更加郁结。
按理说他也不应该如此矫情,换作没认识那人以前,自己心情不好时也没怎样,至多想办法找找事挑挑刺。可到底后来遇见了,不觉间竟也挑剔了?
他不得内心嗤笑,嘁,矫情。
可不是么。
……
这边小混混被人揍得连滚带爬狼狈不堪回了家,不多几日消息便传遍了整个宁安城。于是人们一边在心里暗暗直呼大快人心,连带着对这新来的白老板也多了丝好奇。且不说这了得身手,就连那名字,也是令人不得不多想。
原来这宁安城不大,平日里大伙都早已熟识。这城里原有个无父无母的小子,名唤白初霁,其性不羁。再一听闻这位新搬来的叫白云霁的店主,大伙不免就多想了几分。
莫不是,那白姓小子的亲人
也不怪他们有此看法,这白初霁之所以会无父无母,并非被人抛弃,实则因为他双亲早已下落不明。
当年白初霁父母也算是江湖人士,本打算生下白初霁后退隐于世,连住处都安排妥当了,就在这宁安城中。奈何事与愿违,方方诞下幼子便得到信报事故有变,于是其母只得将幼子托付给定居宁安城中的密友陆夫人照看。谁知这一去便再没了音讯,虽未收到过任何消息通知,但大家心知肚明,只怕他父母早已归去了。
好在这里民风淳朴,加上陆夫人其夫又担任城主一职,白初霁倒也过得自在。儿时乃陆夫人一手带大,再大些便执意搬回了他父母准备的那套府邸,虽是一人,倒也把自己打理得像模像样。
这么多些年过去,本来这件事早该另翻一页,可如今偏偏出来个白云霁,于是陈年往事再次浮于水面,城中难免议论纷纷。
“可这就是你们日日赖在我这的理由”白云霁叼着根草茎懒洋洋躺在药铺后他住处的屋顶上,晒着太阳。
“啊,陆姨总有些不放心,三番两次让我到你这仔细瞧瞧,我总不能拂了她的意,是不是”院中处理草药的少年一笑,弯了眼,语气有些无赖。
其实陆夫人虽确确实实交代了白初霁来此看看,但实则却也没有三番两次叮嘱——她与白初霁其母多年闺中密友,岂会不知白初霁是他父母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孩子不过是不想放下最后一丝希望,顺带也想着让白初霁多与人相与相与,她总怕这孩子心里有未说出的心结。
白初霁呢,一向是个随性的主儿。来看看之后,觉着眼前之人心性颇对自己胃口,便也时常来此玩耍。自然,嘴上虽时常无赖,实则还是会主动帮忙做些事儿的。
况且,白初霁心情愉悦,这位白老板他总莫名觉得熟悉,难免想要亲近。又莫名觉得对方铁定也只是嘴上不留情面,实际还是欢迎他们的。一来二次没见的对方真正动手赶人,便也来得更勤了。
“嘁,强词夺理。”白云霁拉长语调,复而又转向另一劈柴的少年,“那你呢”
“初霁他性子直,我怕他给您惹事,帮忙看着他。”另一红衣少年闻言停下手中劈柴的动作,抬头冲他展颜一笑,神色真诚,倒也真真感人……
感人个屁!
白云霁颇为不屑,笑得好看点就以为我看不出来你眼角的狡猾了明明就是和白初霁那小子来玩的!装什么装,一肚子坏水!
是了,眼前这两小子正是他初来小镇在小酒馆遇到的两位。一个叫白初霁,一个名为陆归远。
白云霁没再理他们,闭了眼继续懒洋洋晒着自己的太阳。啊呀,年轻真好……
那边白初霁已动手拾起块地上的石头便向陆归远扔去,笑骂,“滚你的,当着我面就说我坏话了当心回去陆姨揪你的耳!”
陆归远习以为常偏了头,笑而不语,只抓紧把眼前所剩无几的柴劈完,又从容不迫走到白初霁身旁,帮着他处理草药。
白初霁倒也不拦,默默给他让出个位置。静得久了,又忍不住出声,“我说,来这么久了,怎么没一次瞧见你吃饭的你家灶台好像只用来烧水嘛,太浪费了吧。”
白云霁眼皮未抬,慵懒道,“那是因为你爷爷我是神仙,神仙是用不着吃饭的。懂吗 ,你这个愚蠢的凡人。”
“神仙若是像你这样,那我们也用不着拜了,因为肯定不灵!”对方不客气回道。
“哦,你说得挺有道理的……想知道吗”咧嘴一笑,肚子里又忍不住冒出坏水。
“怎么”
“叫声哥哥,我就告诉你呀。”
“去你的。”对方不屑,却也明了不在追问。
“哎呀,年轻人就是沉不住气。”白云霁悠悠吹一声口哨,“叫我声哥哥怎么了?我本身比你大,还担不起了再者呀,你看看咱俩这有缘的名字,你叫我声哥,谁有异议”
“少来吧!”白初霁隔空啐了口,毫不留情揭穿他,“你就是想占便宜!”
白云霁不与否置,泰然自得承认了。
不得不说,其实与这两小子待在一起,他原本糟糕的心情是有所缓解的。自然,也是因为隔了短时间他也慢慢适应了现状。
他这新身体因是野草做的,虽没了味觉,但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他如今对于草木之物异常敏感。哪怕未学习过医术,但至少能感觉出附近哪有新鲜草药,又该在合适摘下最好。凭此他开了家小药草铺子,自然,本钱是从送他来的那老头那要来的。
不过嘛,爷是谁哪怕没那本钱,我也能想法子过得很好。白云霁自负想道,毫不谦逊。
他还是很喜欢这小城的,风土人情很不错。反正他也不急着,倒不如多享受享受这种风平浪静的日子。
啊,美哉,美哉。
况且,他眯眼,他是真的,很好奇呀。
也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