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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做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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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1972年做屋,但后来有人说做屋害了我兄弟们的婚事。
做屋,父亲并非心血来潮而欠考虑,他在10年前就作了周密的经济计划,并逐步付诸实践:依“谁种植谁受益”的政策,于房前菜园堤上栽了能迅速成材的椿树等杂树;买旧木;买片砖;提前两年奠基挖脚搬土石筑脚。甚至,买游鲹晒制届时供匠人及小工下饭的事也列入计划。计划1971年秋天动工做屋,随后,办钱为陆续达到婚龄的三个儿子娶媳。1971年春天,除土砖未切外,做屋的一切准备工作完成了,只待夏天割了早谷,碾两亩田面切土砖,砖干了便做屋。
但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年夏初,生产队以“土地公有,土地上长的树当然归公家所有”为理由,将我家历年伐自菜园堤的37根杂木,全部搬去做了牛棚,这就导致我家做屋时间的延迟。
父亲的计划,不仅遭受了“生产队”当头一棒,而且,接着又遇到了借砖不还,所做新屋许多墙必须重做,和做屋第二年发大水诸麻烦。发大水这年,一个劳动日的收入只有9分钱,约为头年的六分之一,从而,父亲的经济计划约延误了两年。这是常人不可预料的事。而新墙重做,则更是出人意料。做屋的包工头及师傅们,都是亲戚。按常理,这伙人该是可靠的吧。可是,他们,尤其是包工头,做事完全不负责:切的土砖,极少方正厚实,大都是一侧厚一侧薄的“菜刀砖”,和一头薄一头厚的“斧头砖”,和约为标准砖一半厚的“薄皮砖”。做屋时,包工头尽带一些技术低下的徒弟来砌墙;纵容徒弟磨洋工(乡下规矩是匠人不包工、不包料);墙做歪了的部分不及时重做;天天只带来所需人数的一半左右。种种情况导致的结果是:本来10天足可完工的房子,到了第13天才做一半墙,第14天起,大风、淫雨苦兼旬,毁了许多土砖和土墙。风雨过后,我父亲到约3里远的村庄赊购许多土砖,父子四人连日带夜担土砖差不多担了半个月;累脱几层皮。他们既累了我们又增了我们许多开支不说,墙砌到顶不用砌匠检测只凭外行的眼睛看就可看出“墙是歪的”,几乎无一面墙是正的,有的墙当即用数根长木撑着。从第二年起,我家连年换墙,换了4年墙,使我父亲的经济计划延误了4年。而人家于我家做屋之前几个月借走五分之二的片砖(烧制的薄青砖)不还,则差不多误了我父亲一年的计划——这部分砖的失去,使“两丈多高的外山墙青砖到顶”的计划不能实现。第七年,我家换外山墙,几乎费尽本年进款。
诸因素的凑合,也就形成了我家特有的长达七八年的经济困难时期。在困难期间内,没人给我兄弟三人做媒,我哥自由恋爱不成功,我和弟弟干脆不与姑娘谈恋爱。我们的婚事被延误了。
所以,不能说做屋害了我兄弟们的婚事,只能说因做屋不顺人意而误了我兄弟们的婚事。
父亲早已作古,所写于逝者实无必要,但愿于存世者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