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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下) ...


  •   蜚语起,七七绝。
      说的是流言一旦传开,没有七七四十九天是不会消失。

      “展大人,加油!我和秋儿都支持你娶白五爷!”
      “展大人,你跟公主一定要幸福啊——”
      “展大人,天涯何处无芳花,何必单恋一颗草?回头是岸啊~”
      “展大人,有情皆虐,无情不伤,还是跟老衲出家吧。”
      ……

      开封城很大,展昭也小有名气。虽然他跟白玉堂的画贴曾造成了轰动,但泼墨取的是意境,着朱衣白服的大有人在,能将真人与画贴立即对上号的,也只有相识之人。所以展昭出门在外,时不时就有熟人、半熟之人、半生不熟之人和似曾相识者跟他絮絮叨叨一番。
      也亏得展昭好脾气,耐心听完他们的絮叨后,只作一笑:“展某和玉堂很好,多谢关心。”

      但凡识得展昭和白玉堂的,都很难会相信此时开封风头最盛的同人狂潮中以二人为主角编造的话本野史。
      弱柳扶风的是大家闺秀,不是展昭。
      艳冠京城的是白五爷,也不是展昭。
      五爷是曾风流天下,却不是色欲昏心的□□。
      五爷是嚣张狂傲,却非蛮横不讲理的主。
      更何况禁锢啊,虐恋啊,真有发生的话,他们还能时常看见展大人温和的笑脸?还能看到阙出影随的飒然风采?
      惹天惹地,莫惹老鼠的猫。
      白玉堂当街废了几个污言秽语的地痞混混后,流言尚在继续,道德礼仪依旧在文人的笔中艰难维持,可正经敢在两当事人面前口诛笔伐的闲言碎语顿时噤了声。
      大宋的文人是无畏的,却是识时务的。
      秀才遇上兵,有礼说不清啊。
      何况白玉堂还不是兵,是将……
      他手中的画影,比包拯的铡刀更利,更快。
      那几个地痞混混被展昭千钧一发从画影下救出。小命是保住了,却也因平素违法乱纪的行径被展昭送进了开封府的大牢。

      展昭和白玉堂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这风波来得太快,似乎只一夕间,全开封都知道了他们两个是一对正在相爱的恋人。
      姑且不论他人是如何想法,开封府内却是闷了一个惊雷。
      王朝前一刻还在为展昭和白玉堂的清誉被毁而为他们忿忿不平,下一刻便被白玉堂的宣言炸了个魂飞天外。
      这白少侠跟展老弟不是知己兄弟吗?怎么……怎么……
      王朝手足无措地跟公孙策报告了这事。
      当时公孙策正忙着拨拉算盘计算开封府这月的账目,头也不抬地告诫了王朝句:“他们现在跟以前有什么不同。”
      有什么不同?
      屁颠屁颠也来找公孙策寻求心理咨询的马汉跟王朝一起想了好久。
      似乎,真没有什么不同。
      反正,他们早习惯了白玉堂如影相随地跟着展昭;也早习惯了白玉堂霸道地占据展昭的生活;更早习惯了白玉堂强占展昭的卧房为己用。
      不过真的还是有不同啊……
      当赵虎无意中撞见展昭和白玉堂在他们房门口拥吻的一幕后,火烧屁股一样逃到公孙策那里,寻求帮助。
      圆润油亮的黑木珠子在公孙策的指尖下扒拉扒拉打得飞快,公孙策不用抬头都能想象到挤在自己书房的三个大汉是如何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
      唉,他们是真把展昭当弟弟在疼。又是真的喜欢白玉堂这个少年。
      不然四个性情耿直的汉子,不会如此无措。
      “公孙先生!现在应该怎么办啊?”
      “什么怎么办?你们怎么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来问我?”
      “先生大才啊!”
      “先生解惑比我们哥几个自己想要快啊?”
      “嗯,还绝对不会错!”
      公孙策头大,手下却不乱,拨拉依旧准确清楚。他左手打算盘,右手疾书记录,算完一页后,才跟王朝、马汉、赵虎三人道了句:“他们两人还小。”
      “小?”
      “先生的意思是要我们规劝他们走回正途?”
      “要他们悬崖勒马?”
      “你们有那本事吗?”不是公孙策打击他们。
      软的来:他们说得过口快嘴利的白玉堂?说得动看似好说话,却认真执着的展昭?
      来硬的:他们三个一起上都经不住白玉堂的一踢。成名江湖的锦毛鼠,岂是纸糊的老虎?
      “他们还小,有的是时间给他们后悔。由他们去吧。”
      他们来找公孙策出主意,公孙策就直接给他们定棺下盖,省得他们把开封府内搅乱了套。开封府人手紧缺啊,不能浪费人力资源啊。
      展昭和白玉堂均才及弱冠,青春正盛,意气勃发。
      一时的情迷意乱不算什么,他们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供他们去冷淡,去后悔,去正经地安家立业。
      公孙策很忙,没功夫去操心展昭和白玉堂的小情小爱。
      他一不是展昭的父母,二不是白玉堂的兄长,他又哪来的资格就他们的婚事操哪门子的闲心?
      从公孙策那讨来主意,三个汉子把『公孙先生说』偷偷传遍了全府,上到包拯,下到扫落叶的仆役都被一而再再而三的叮嘱:“要用包容的胸怀接受他们一时的错误。要用宽厚的目光看待他们暂时的关系。随时准备好在他们认识到错误后,给予他们最全面的关怀和帮助。”
      包拯瞅了他们三一眼,抄了份单子交给他们三人,一张黑脸笑得分外和蔼:“三位校尉很闲?那就去把这些嫌疑人都请回府吧,”又从案桌右上角拿过一沓信函,一封一封交给他们,“顺便把这几封帖子信函替本府送了。哦哦,还有,策说过府里的大米油盐快用完了,你们既然要替本府到郑州送信,就顺便从那里置办些回来吧。开封的物价太高了……BALABALA……”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在流言中渡过。
      白玉堂的刷屏运动早在开始的第一天晚上就被展昭禁了。
      展昭也学会了当有姑娘含羞带怯地对白玉堂说,“这位哥哥真俊,快比得上开封府的展大人了。”时,维持住面上的一本正经,绝不偷笑。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在平淡中渡过。
      暗滔的汹涌不会影响湖面的平静。
      客居开封府的李寻欢和林诗音结束了他们之间沉默的拉锯战。
      开封府受理了林诗音状告李寻欢,‘虽是李氏后人,但游手好闲,实是无权擅自将李氏祖业『李园』转赠于人’一案。
      如此一来,这被转赠之人——李寻欢的义兄,林诗音的丈夫,位居三司使的龙啸云成了重要的涉案人。
      包拯上书弹劾龙啸云。指责他身为三司使,却枉顾宗法,骗人祖业,夺人未婚妻子,寡廉鲜耻,骇人听闻。如此小人,朝廷不能委以大任,处之以高位。
      龙啸云由此,被贬,遣归原籍。

      龙啸云为官十载,贬职离京时,了然一身。
      他的夫人和孩儿在开封城外等他。
      同时等他出京的,还有一人。
      “寻欢……”
      龙啸云早知道他回来了,却是事隔十年后的初次再见。
      跟十年前相比,李寻欢的样子没什么变化,只是青丝间挑了霜白,眸中添了沧桑。
      可他却老了,脸上多了皱纹,也蓄了胡子,十年为官但求无过的中庸碌碌让他没了青年时的锐气和豪情。
      “大哥……”李寻欢掩唇低咳了阵,摆手相邀,“临行前可还愿和兄弟共饮几杯?”
      “寻欢的酒,大哥什么时候都是愿意饮。可你的身体不好,真不宜多饮。”
      “呵呵,小弟好酒如命,宁可死了,也要多喝一口。若是能跟大哥共饮,便是死了,也要从坟里爬出来。”
      “你,你还是这么不懂的照顾自己!”龙啸云愤怒地一甩袖,要夺去李寻欢手中的酒杯,可看见他那苍白毫无血色的面孔上,一双眸子迷离蒙上了水气。心一酸,伸出的手,转了个方向,拿起李寻欢备好的另一杯酒,一口灌尽。
      酒是好酒,十六年的状元红,跟他们当年金榜题名时饮的,一个味道。
      只是,物似,人非。
      十年前,他们是结拜的兄弟。
      十年后,他们依然是结拜的兄弟,却各自多了一个不想的身份。
      他,是西夏派来潜伏大宋长达十年的卧底。
      他,是揭发指证他的大宋探花郎。

      酒,一杯接一杯地灌入喉中。
      他们聊起了十年前的相遇,聊起了赶考路上的趣事,聊起了入京后又是如何文战四海学子。
      他们聊了很多,聊了很久,却只聊到圣上钦点探花,聊到巡京三朝。
      他们很有默契地没有提到后来,没有提到林诗音,也没有提到分离的十年。
      他们的口中没有赵宋,没有西夏,只有十年前的兄弟情谊。

      金乌偏西,倦鸟归巢。
      李寻欢挽袖撒了一杯酒水净尘土,道了声:“大哥,保重……请好好照顾诗音……”
      “……不用挂心诗音,我会照顾好她。倒是你,什么时候才找一个能照顾你的人?”
      “呵呵,大哥勿挂,别看铁传甲一个粗壮的男人,但照顾我的生活起居,照顾得很好。”
      “那不一样,你知道我所说的是什么。”
      李寻欢想到了一人,眸光闪了闪,掩唇咳了阵,轻笑道:“再说吧。”
      龙啸云拿李寻欢没有办法,他十年前拿他没有办法,十年后拿他依然没有办法。李寻欢总是这样,让他为他操尽了心,却依然只能从他那里接受,而无法给予他任何。
      在西夏,他有很多同父兄弟。讽刺的是,却只和这个大宋的义弟,是真正的手足兄弟。
      讽刺的是,他最爱的女人,也是大宋子民;他的儿子,淌有一半大宋的血脉。
      他的手足兄弟,为他撒酒送行。
      他的妻子搂着他的儿子,在马车旁等他。
      该走了。
      大宋这块不属于他的国土,他居住了十年,终于到了离开的时候。

      清脆悠扬的叶笛声随着风,轻轻地飘近,悠悠地飘远。
      似近,还远,轻轻地吹响在耳际,传入心中。
      百步之外,一袭朱红和亮白在转黄变红的斑驳绿意间若隐若现。

      长亭外,
      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
      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斛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离别多……

      李寻欢一直目送载有龙啸云一家的马车远去,望着那辆载着他生命里最爱的女人和最敬爱的大哥的马车消失在滚滚尘烟中。
      他望了多久,叶笛声就吹了多久。他敛回眸光,拔开手中软囊的塞盖往口中灌口酒,硬压下翻涌上喉的咳嗽。
      “谢谢……”李寻欢对步近他身后的两位少年轻轻道谢。
      “李兄客气,不过举手之劳。”展昭放下手中叶片,温和一笑。
      “不止这个……李寻欢还要谢二位向圣上敬言,给我义兄一家留了活路。”
      白玉堂冷笑一声,道:“那爷爷可当不起你这声谢。爷爷杀他不及,怎可能为他求一条生路。”
      “是圣上仁慈,李兄该谢的人是当今圣上。”展昭没笑,平淡述道。
      “可圣上所言……”
      李寻欢独来独往,却并非愚顽之辈,他话说到一半,就醒悟过来。大宋皇上这是在替展白二人卖人情给李寻欢。
      再联系或许已经在整个大宋都传开的流言,李寻欢心中不是滋味。
      或许……他这次回来,还应该再见一人……

      西夏李元昊野心勃勃,预备南侵。无论战,还是不战,龙啸云是无论如何不能再继续留在朝野之内。更何况他身居三司使的要职,战事一起,钱粮一旦出现短缺,大宋不战就败了。
      龙啸云不能留,朝野军心不能乱,再加上赵祯心慈手软,不愿多伤性命。龙啸云借林诗音状告李寻欢的案子被贬出了庙堂,保住了一家性命。

      “爹,我们要回西夏吗?”
      龙小云稚嫩的童音打破了车厢内的沉默。
      龙啸云的手爬上林诗音的手,见她没有躲闪,曲指握住,“如果你娘能原谅爹欺瞒了她这么久,如果你娘愿意,那我们就回西夏。”
      林诗音任龙啸云握着她的手指,凄笑一声,道:“我就是不原谅又能怎么样?不愿意又能怎么样?当年我不愿意还不是被表哥送给了你?这几年我不原谅你们还不是龙夫人?我不原谅不愿意就能离开?”
      龙啸云惨笑,这是他们之间一辈子的心伤。他爱的女人,爱的是他的义弟。但他还是爱她,爱到无法放手。他紧握着林诗音的手指,不放开,不断祈求着她的原谅。
      龙小云心中更恨李寻欢。
      那个男人,当年既然爱她娘,就不应该把他娘送给他爹。
      那个男人,希望他娘幸福,却胆怯地不敢自己给他娘幸福。
      那个男人,懦弱地逃到了关外,又何必回来,再扰乱他家的平静?
      龙啸云藏证据的密室就在龙小云的床下,龙啸云刻意瞒着,却还是让龙小云无意中发现了全部。他虽小,却也知道他爹的身份是危险的,是不能让外人知晓的。所以他虽恨极李寻欢,但还是没有搬出冷香小筑。
      “娘,你不要不要小云——”龙小云埋首在林诗音的怀中,害怕地抱住她的腰。“小云是被废了武艺,但小云会想办法再练回来!以后小云会保护娘,娘,你千万不要丢下小云……”
      林诗音对他总是无所不应,看起来对他是过于宠溺。但只有龙小云能感觉到这份无所不应,其实就是不加管束。林诗音对他,总是淡淡的。他好怕,他好怕因为他不是李寻欢的孩子,所以林诗音不爱他……不要他……
      他越怕,就越恨。
      他要习武。
      李寻欢能从明教救了他娘,依靠的是一身绝顶的武艺。
      龙啸云的身份总要暴露的一天,总有要回西夏的一天,他需要一身武艺来保护他的娘。
      但龙小云从龙啸云和李元昊之间的传信知道,留给他的时间很短。
      千蛛手很毒,伤人更伤己,但却是极度速成的武艺。
      然,他的武功却在练成前,被废了。
      在李寻欢事隔十年重返太原的那天。
      也就在同一天,他爹龙啸云的秘密,被拆穿了。
      “小云……我的孩子……”林诗音抚摸着龙小云的脑发,“娘不用你保护,娘会保护你的……就像这次……娘会保护你,我的孩子。”
      “诗音,就看在小云的分上,你原谅我吧。”
      “有什么好原谅不原谅的呢……都做了十年的夫妻,小云也不能没了爹……”
      林诗音的话还是淡得吓人,但龙啸云却欣喜若狂。他往内挪了挪,伸臂揽住妻儿。
      “大宋是不能再待了,我那弟弟李元昊也不是善茬,西夏兴庆府也是不能回去。我们去西平好不好?我就是在西平出生的。那里草很高,夕阳落山的时候很漂亮,还有一种花,艳若桃李,叶似竹君,很漂亮。那里的人能歌会唱,那里也有跟长亭别离一样的词牌曲调。”
      “爹,是真的么?”
      “当然,爹还会唱呢。”
      “爹,唱一个唱一个。”
      “你娘想听爹唱,爹就唱。”龙啸云搂着林诗音,说得兴奋的声音忽然放得很轻。
      林诗音没有抬头看他,却弯了弯嘴角,道:“小云想听,你就给他唱一个吧。”
      龙啸云开心极了,放开嗓子,唱了起来:“美丽的燕子啊,哭泣泥娃娃。蜻蜓飞过夹竹桃,神仙不见了。小牛崽,大肥马,牧羊的原野。群鸟翱翔的天际,岁月尽流逝。韶光逝,留无计,今日却分绝。骊歌一曲送别离,相顾却依依。聚虽好,别虽悲,世事堪玩味。来日后会相予期,去去莫迟疑。”
      真是跟长亭别离相似的曲调,却欢快了许多。由龙啸云粗哑的嗓音唱起,真真有趣了不少。
      “啊,爹,娘笑了。”
      “真的?那爹再唱一遍!美丽的燕子啊,哭泣泥娃娃。蜻蜓飞过夹竹桃,神仙不见了……”
      龙小云拍着小手,也跟着龙啸云唱,“……小牛崽,大肥马,牧羊的原野。群鸟翱翔的天际……”
      唱着唱着,林诗音也口中渐渐哼起了调调。

      美丽的燕子啊,哭泣泥娃娃。
      蜻蜓飞过夹竹桃,神仙不见了。
      小牛崽,大肥马,牧羊的原野。
      群鸟翱翔的天际,岁月尽流逝……

      似乎闭上眼,就看见了那半人高的草丛。
      似乎一蹲下就能藏没了影。
      捂着嘴,笑那喊着自己名字的人找不到自己……

      车猛地一个急停,龙啸云紧紧搂着妻儿,肩膀撞到车骨听到咔嚓一声错位的脆响。龙啸云没能顾上脱臼的肩膀,只紧紧地搂住自己的妻儿,瞪大一双眼,望着那掀开垂帘的长物。
      那是一柄上好的剑,剑身泛着冷光,锋刃肯定很利,因为那剑才刚削下车夫的首级,还滴着血。
      持剑的是一少年,年岁不大,约莫十五六的年纪,身量还没完全扯开,却有一柄毒蛇般阴冷的剑。
      “你是谁?干嘛要杀我车夫?”
      龙啸云知道这个时候问这种问题是无用的,但他需要拖延时间,需要了解更多的讯息。
      “他倒霉,赶了你们的车。”
      少年的剑尖指地,车夫的血沿着光滑冷硬的剑身淌到林诗音的脚边,她缩了脚,捂在龙小云双眼上的手不自觉往内压得更紧。龙小云的眼球被压得好痛,但他不能让自己叫出声。
      “你想要什么?要钱是不是?”龙啸云摸索把装有银票的包袱推到少年的剑下。“要钱我给你!全部都给你!请你放过我一家性命!”
      少年没有看那堆撒开的大额银票,只提剑往龙啸云的颈间一刺,道:“奉王爷密令,杀西夏卧底李元啸”
      剑锋横扫,划过林诗音的喉咙,“杀大宋叛民林诗音。”
      滚烫的液体喷洒在龙小云的颈后,只听少年说完“杀西夏孽种龙小云——”,一种剧痛瞬间夺去了他所有的知觉,便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就在刚刚,他们还在唱歌。
      娘笑了,娘在跟爹一起唱。
      他们正一起往爹出生的地方走,去看爹口中漂亮的地方。
      那里有半人高的草丛,他一蹲下就能藏没了影。
      他捂着嘴,笑娘亲喊他回家吃饭却找不到他。
      然后爹从后面把他拎起来,一边打他的屁股,一边跟娘说‘好饿哦,今夜有什么好吃的?’

      美丽的燕子啊,哭泣泥娃娃。
      蜻蜓飞过夹竹桃,神仙不见了。
      小牛崽,大肥马,牧羊的原野。
      群鸟翱翔的天际,岁月尽流逝。

      韶光逝,留无计,今日却分绝。
      骊歌一曲送别离,相顾却依依。
      聚虽好,别虽悲,世事堪玩味。
      来日后会相予期,去去莫迟疑。

      群鸟翱翔的天际,岁月尽流逝……

      韶光逝,留无计,今日却分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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