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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不止是麟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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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煜卿盯着紧闭的冰冷大门,一颗心总是悬着放不下来,担心麟儿晚上睡觉睡不踏实,吃饭的时候饭菜不对胃口,还有那些手腕上深深浅浅的绳子勒出来的淤痕。
“这孩子与我投缘。”回到客栈后,苏煜卿低头坐在床边有一下没一下地拿脚后跟踢着床。
沈漠将外袍褪了挂上衣架,道:“不如事情解决之后,你回去认个义子?”
或许受了孩子的熏陶,清澈的大眼睛一亮,信誓旦旦指着眼前的人,“你说的!不许反悔!”
沈漠看着他及其不安分的两条腿乱踢乱舞,“那是当然。”
苏煜卿瞬间倒在床上,心里被填得满满的,“哈哈——我们明天一早就出去给麟儿买东西三天后给他!越快越好!越多越好!”
兴奋过了,苏煜卿以一种惊天地泣鬼神的速度找到了周公。
沈漠微微勾唇,看着他熟睡的模样发呆。几丝不乖巧飘到脸颊上的头发,在眼睑投下一片阴影的如扇子的睫毛,微微张开的嘴唇露出的皓白牙齿。
沈漠看得呆了,痴了,轻手轻脚地给他脱了鞋袜,打来热水把他擦干净。在单薄柔软的眼皮上印下一个吻,用极低的声音沉吟,“你是我的。”
然后在今天张麟留下亲吻的地方,轻轻地将嘴唇附上去,似乎这样能消除张麟吻过的痕迹。
柔情的吻迟迟停留在肌肤上不肯离去,然后就被苏煜卿猛地一巴掌拍在脸上。
还在熟睡的罪魁祸首皱了皱眉,哼哼道:“臭......臭蚊虫......”
沈漠无奈苦笑,将那人搂在怀里,悄然睡去。
夜晚总算安静下来,皓月也不动声色地躲到云层后面,为这夜晚添了几分安然。
第二日,两人很早起了身,匆匆用过早饭便出了门。
永州城规模不大不小,在容国算中游,是平顺侯慕容恕的封地之一。平顺侯封地有三:永州,安州,滇州。虽不广却都是富饶之地。每一州都会有一个地方官协助治理,包括平顺侯府邸所在的永州。平顺侯心肠慈悲,每月初一十五都会上街施粥,还出资为流离失所的人们修建房屋。照理说永州该是治安最好百姓生活最无忧的地方,但这座外地人人羡慕的城池,却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祥和。近来频频有小孩儿失踪,大到四五岁的稚子,小至几个月的婴孩,已有数十起这样的相似案例。更令人费解的是,官府找不出任何蛛丝马迹,几个月的追查仍旧毫无头绪。
“大人!青天大老爷!您可要为小老儿做主啊!”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叟在公堂下哭得痛心疾首。
后面跟着跪了一地的百姓,连连磕头,都是丢了孩子没处寻的。
一妇人拿了手帕拭泪,“我们家虎子最听话了!那日他说去后院帮我捡柴来生火,谁知一去就不见了呀!”
另一妇人亦泪流满面,“我们正儿才刚学会走路,他还没叫过我一声娘亲呐!”
“我们阿志昨天才丢的,青天老爷您派人帮小人找找,肯定找得到的!”
堂上一身官服的地方县令张秉千摇头叹息,使劲拍打惊堂木,“肃静肃静!这案子本官着人追了三月有余,已经有些眉目了,大家稍安勿躁,回去等好消息吧!”
“大人呐——”带头的老叟一声哀嚎,胡须随之颤抖,“您次次都这么说,我们等了这么些日头,没见您抓回来贼人不说,孩子还在一个劲儿地丢,您可让咱老百姓,怎么活哟!”
“大胆!你竟敢质疑本官。”张秉千气的直吹胡子,半晌又一脸忧愁,“不瞒大家说,我兄长,就是你们常说的张员外,他的幼子前些日子也不见了。我也是派人寻了好久,一无所获啊!”
“这贼人究竟是谁?竟如此厉害!”老叟又急又气。
“不知道啊!”张秉千摇头叹息,“不过昨晚,那孩子倒是一个人回来了。说是有英雄把他救了,但那英雄,一直没有露面。”
“那这可如何是好啊?”
“那几个贼人已经有不留名的英雄抓起来送到了府衙,现还在拷问那几个歹徒,这么大的案子,定是不止两三个人就能办完!我也在询问我那侄儿,那英雄的长相如何,也派人在寻。”
意思就是说,现在已经有几个罪犯被绳之以法,严加拷问,必定可以找到犯罪团伙的源头,到时候踹掉老窝,就可以根除这个祸害了。
老叟伸出袖子将眼泪擦干,“如此说来,小老儿就放心了!”回头对着一干人等,大呼道:“大伙儿回去吧,看好自家的孩子,我们相信青天老爷,一定会将所有贼人绳之以法,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这老叟是永州城里德高望重的徐老夫子,堂上的张秉千也是他的学生。自从张秉千做了这地方官,他的地位当然也水涨船高。故而他在永州城虽说不能一呼百应,但平常百姓对他的话还是较为信服的。
只见他几句话的功夫,就将之前哭喊吵闹的群众打发走了。
待人走干净了之后,张秉千才骤然沉下脸来,费力捶打桌案,怒骂道:“老匹夫!竟煽动群众动我官威,看来是活腻了!”
一旁的师爷见状,连忙递上一杯凉茶,劝道:“大人消消火,只是现在还不能动他。他之所以理直气壮煽动群众给大人一个下马威,是因为他坚信以大人的能力破不了这个案子。等我们破了案,让百姓信服之后,再拆他也不迟。”
张秉千抿一口凉茶,思索了一阵,点头道:“此话有理。”顿了顿,又吩咐道:“等下找几个手段好一些的狱役,去拷问那三个刑犯,本官就不信,他们吐不出东西来!”
苏煜卿和沈漠在房顶上将一切尽收眼底。爬房顶,是苏煜卿唯一值得骄傲的技能。
“想不到居然有这么多人丢了孩子。”苏煜卿垂着脑袋闷闷的。
他们俩人走在街上,一人买了一个面具戴着——这样就可以不用把假面皮糊在脸上难受了。
沈漠沉思道:“而且都是男童。”
苏煜卿愕然回头,问道:“你怎么知道?”
“那些父母报孩子名字的时候都是‘虎’、‘正’、‘志’之类的阳刚字眼,一般不会出现在女孩儿的名字里。而且在这种年代,对于靠耕作劳动吃饭的老百姓来说,很少有人心疼女儿,所以□□的买主要多得多。”沈漠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低沉,面具把整张脸都遮住了,看不清楚他的表情,“我派人调查过,一般若是生的是女儿,十个里面,一出生便被溺死的有三个,待后来被饿死的有三到五个。所以在这样的年代,身为女子,本身就很难生存。”
并不是沈漠偏袒谁,世故就是这么薄情。女子的劳动力比男子低,吃饭的人多了,干农活的却一个不变,很多平民家庭都承担不起。
但苏煜卿偏偏喜欢闺女,他觉着,男孩儿的任务就是上战场保家卫国,闺女才是用来疼的。
只不过,苏煜卿更加觉得,今日的沈漠有些反常,他怔怔看了眼前的人许久,拽着他袖子一角,“你很少说这么多话。”
“今日是有些多愁善感了。”瞥了眼人来人往的闹市,沈漠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也许战争结束了,会好很多。”
苏煜卿觉得今天的沈漠很奇怪,往日里都惜字如金,今天倒是把他要说的话抢了个一干二净。难道是想起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咳咳!这种时候就是应该转移注意力!
说着便使劲用手肘杵了他一下,笑嘻嘻地指着街道右方:“嘿!你瞧那儿是不是你们常说的冰糖葫芦?哈哈我还从来没吃过!买来尝尝怎么样?”
沈漠循声望去,确实有个穿着麻布粗衣的小贩在吆喝,许是味道不错,四周已然围了好多人。点头道,“去吧。少吃些,对牙口不好。”
苏煜卿得了圣旨,大眼睛隔着面具冲沈漠眨巴眨巴,一副勾引良家妇女的奸笑模样。
沈漠颤了一下,道:“做什么?”
只见眼前的人挠了挠头,而后毫不要脸皮地摊开双手,“嘿嘿嘿!我管吃,你管钱。”
其实苏煜卿身上是有银子的,不过他就是喜欢吃软饭。沈漠没了法子,笑着摇头,而后将钱袋给了他。
苏煜卿像是得了赏赐的孩子,却没想到刚走出去几步,便一个踉跄摔了个狗啃泥,所有的力气仿佛都被抽走了似的,猛地瘫在地上,无论如何挣扎都起不了身。
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