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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一 ...

  •   第一次见到哈德摩斯这个名字,是在通知阿真死讯的信笺上。那时,这个名字对我尚且没有意义,我甚至没把它和接走阿真的那个高大男人联系在一起。因为,我默认他也死了。
      阿真死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日日夜夜以泪水洗面。父亲似乎还想给我再议亲事,我听都不愿听——因为,我觉得,我的人生已经结束了。
      很可笑,是吧?但当时的我就这样想。我还不知道,时间能治愈一切伤口,或者,也可以彻底把它消灭。

      不知不觉,两年过去了。我已慢慢走出昏天黑地的悲观情绪。白鹭田庄,泛滥季的第三个月,异常炎热的天气。我懒洋洋地趴在窗前,注视着窗外明亮到刺眼的阳光,忽然产生一个想法——我要到外面走走。
      确是古怪的想法:从前,我注重皮肤的白皙,更因心情抑郁,早晚都不肯出门散步,更别说,顶着大毒日头出去了。但我就是产生了出去走走的想法,而且想做就做,换上一条普通的白布裙,戴上女仆的草帽,偷偷溜出了门。
      这时节的农活不多,农夫们都在家里避暑,田庄上下还在外走动的女孩,也许只有我一个吧。没多久,我碰到一个牵着马匹的男人,他温文尔雅地问我镇公所在不在附近。
      我告诉他弄错了,重新指了方向。此人风度翩翩的样子,地道的底比斯口音,坐骑也很雄健,显然是来自首都的贵族。这也给我一种新鲜、好奇的感觉。毕竟,像这样的人,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了。
      他又问我,附近有没有水井,可以让他喝口水,也好让马儿解渴。我给他带路,一路上,他慢慢套我的话,我则告诉他,自己住在附近的庄上——其他就不肯多说了。不过,我也没有特别警惕,只是觉得,跟陌生人讲太多的话,不好。
      再说一次——太阳很大、天气很热,路上只有我们。我把他带到井栏前,自己靠着一棵椰枣树,看他汲水、饮马。他也喝了水,抹了把脸,转头看我。我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他又向我走来,我当他想道谢,谁知——
      他突然抓住我,亲吻我的嘴唇。转眼,我就被他压倒在地上。

      仓猝而慌乱的一刻。连我都不晓得是怎样挣脱的,只记得,自己坐了起来,惊恐地指着他说:“阿努比斯!”——我认出了他,两年前接走阿真的人,虽然那时我只顾哭哭啼啼地看着阿真,没太留心他的形貌,但我在内心给他起了一个名字,阿努比斯——因为他带来厄运。
      他怔了一下,露出一个很好笑似的表情,我则忙不迭地爬起来,飞逃到家中,大哭了一场。随即,我决定回到孟菲斯的故宅,之后,朋友们的来信告诉我,这个决定是多么正确——
      一群首都来的公子哥儿到奈肯乡间打猎,得到镇上头面人物的款待。他们老实不客气地享用了他的妻子和女儿,这还只是一个开端。半个月间,他们破坏了许多家庭,拆散了许多恋人,还让许多亲友反目成仇,这群人的首领、最坏的一个,据说是爱希斯皇后身边的红人,大名哈德摩斯,同伴叫他萨狄,意为豺狼,因为在他出身的地方,人们崇拜阿努比斯,把豺狼奉为圣物。这时我已确信,他不仅带走了阿真,多半还亲手杀了他……
      我把这想法告诉了父亲,他吓了一跳,叫我不要胡思乱想。我呢,顽固地坚持着这个念头,这个凶徒,杀了我的夫君,还要欺辱可怜的未亡人……罪不可恕!

      ……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阿真确实没死在他的手上,还娶了他的妹妹。
      多么可笑。
      数百个日日夜夜,我流的泪是为了什么,我的痛心和绝望,又是为了什么呢。

      ***

      我在想,要不要写信给舅舅,请他接我回去;思之再三、未能下笔。我不知道,该如何向别人解释发生的事情,我还心存侥幸,觉得有办法避免和他们产生交集。我着意打听,得知哈德摩斯一行返回底比斯,是为了参加节庆期间的宫廷活动,平时,他们一年到头驻守在北部边境,那位蕾迦夫人住在夏都拉美西斯城。我想,过了这段时间,他们就会离开首都吧,而我,若在宫廷最忙乱的日子做了逃兵,恐怕巴舍尔阁下也不会要我回来了。这一年对我来说何其珍贵,他们是无法想象的,这是我还能享受青春生命的最后一年,之后,我就要整个的放弃自己、放弃人生。我如何才能狠下心肠,现在就把一切结束呢?
      我提心吊胆地过了两天——什么都没发生。这让我稍稍安稳下来。

      我照旧在巴舍尔的手下抄档案、送档案,还每天起个大早,去图书馆抄宾纳特公主的回忆录。我不想引起多余的关注,一旦图书馆开始来人,就是我离开的时候了。平时,我尽量多和年轻的宫女们混在一起,只要身边仍然热热闹闹的,就不会多想自身的不幸。可是,一旦安静下来,不得不直面自己的内心,我终究还是得面对一场无比残酷的背叛,我还隐约感到,在这些事件的背后,潜伏着一些即将到来的巨大危险,都让我觉得,一所冷寂的神庙的后院不足以成为我的归宿,死亡才是最终和最好的解脱……
      我又开始哭泣了,四下无人的地方,夜深人静的时候。猝不及防地想到阿真,每每,令我怆然泪下。时隔四年,我再次哀悼自己不幸的初恋:阿真已经死了,活下来的乌沙-玛亚特,是个完全陌生的人。

      ***

      正如努莎夫人所说,如今,就连一所偏殿都变得拥挤起来。感谢她的照顾,我还不必让出自己的屋子,不过,我得跟另外两个女孩一起分享。在她们到来之前,我觉得应该仔细打扫一下房间。平时就有女仆做清洁,我要做的就是检查不易被发现的犄角旮落,柜子上,抽屉里,床底下,等等。我想到自己并不经常宿在宫里,床可以让给她们睡,所以,我又开始收拾铺盖。一不小心,一枚戒指从床缝间掉下。屋里没有类似木棒的东西,我只好爬到床下,开始摸索。
      “哎哟!”一个硬硬的边角磕到我的后脑。抬手去摸,是个盒子一样的东西。这时天色已晚,小高窗透入的光线昏蒙,我点亮油灯、再次钻进床下,发现,确实有个盒子,卡在木榫和铺板之间。
      而且,它还卡得很紧。费了一番力气,我才把它掏出来,打开,是些姑娘家的小首饰小玩意儿,项链耳环戒指,贝壳和蜡制的小饰品,镊子剪刀之类的小工具。都不贵重,胜在样子精巧可爱,女孩子们都会喜欢。我玩味了一会儿,寻思是谁留下的东西,忽然想到,莫不是,那个私奔的姑娘……
      我又检查了一下床铺,这回,在床头发现一些刻画痕迹。想来,是前一位在睡不着的时候随手涂的,有几个符号还能辨认出来。为了避免误会,我用刻刀全刮掉了。
      第二天早晨,我来到部室。这种时候,比我先到的只有巴舍尔的副手,他当上皇家书吏是靠着资深和勤勉、得到上司的赏识。我说自己收拾房间,发现两个小戒指,疑心是前一个女孩留下的。不经意地问,她突然走掉,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吧?
      他点头、叹息:“唉,小特雅真不该犯错的。她在这里三年,从没出过什么差错呢。”
      我吃惊不小。
      “……特雅姑娘在外面有什么亲戚吗?我再找出什么,一并给他们送去好了。”
      对方摇了摇头:“特雅能有什么亲戚?她是在宫里长大的宫奴啊。唉……”
      他开始工作,明显不想继续话题。我也不敢多问。

      ——越来越奇怪了,我想。
      自小在宫里长大的宫奴,还是在日之阁工作三年的女官,应该不是容易被诱惑的小女孩。最关键的,私逃的宫奴不是应该被抓回来吗?宾纳特公主的回忆录里提到,一个把后妃首饰卷走私逃的宫奴,被抓回来后,砍掉双手、鞭笞至死。即便在民间,奴隶从主家逃走也不是私事。被抓回的奴隶要被官府鞭打示众,再由主家定夺。
      “特雅私奔了,”俨然是个自由身的姑娘,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她走了,成了女性品行的反面教材,却无人提及,她还严重地触犯了宫规,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已经非常好奇的我又问了几个特别健谈的宫女。惊讶地发现,这些耳听八方的碎嘴能手,竟然都拿不准谁是特雅的私奔对象,提出的人选各个不同。特雅这场不为人知的恋爱,真是非同一般!
      此外,我也始终忘不掉那个盒子。
      都是女人,我知道女人对这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的情感。宫奴出身的特雅,也许用了很多年才攒出这些心爱的东西,一定很珍重,才会隐秘地宝藏起来。假如她要离开,哪怕私奔,怎么不会一起带上?
      ——她真的私奔了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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