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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白 错爱老白 ...

  •   费语和我一样,是丽江的过客。
      只不过我来丽江是为了逃避现实寻求安慰,费语来丽江却是为了不再当一个过客。和很多烂俗的故事一样,她遇到了让她想安家的人。丽江是个艳遇之都,有太多太多凄美的甜蜜的狗血的爱情故事发生在这儿。但艳遇永远是艳遇,今晚是情人,明早是路人。这样的感情只能是单调乏味的生活中的调味剂,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认真你就输了。
      可偏偏有个傻姑娘认真了,从此一眼万年,奈何情深缘浅。
      “倾城”是我和费语来丽江必去的地方。这是一家清吧,也是一个疗伤放纵的场所。说到丽江不得不提酒吧,只是我至今尚未适应酒吧里面绚烂的灯光和嘈杂的氛围,从来都是在门口张望一下就走。只有“倾城”,带着一种家的温暖,成了我心中的诗和远方,让我不远千里只为投入它的怀抱。
      “倾城”有音乐,有酒,有故事,还有一个不小心碰上的艳遇。
      费语第一次去倾城的时候还是个学生娃娃,涉世未深的情窦初开的少女见到抱着吉他嗓音低沉的沧桑流浪歌手然后暗生情愫,这种事儿太正常不过。
      她第一次遇见的就是张墨,一个成熟的大男孩。张墨是那种很会在人群中隐藏自己的人,永远的牛仔裤搭上一件黑皮衣,外带一双帅死人的靴子,简单干净利落。别人管他叫阿墨,也叫阿默,因为他话少。每个寡言的人身边都有一个多话的人,老白就是。他俩一个叫阿墨一个叫老白,生生凑了个黑白配出来。老白那稚嫩的年纪配上沧桑的老脸以及苦涩的经历,逗比卖萌耍帅讲段子样样精通,偶尔还会深沉一把送你一碗鸡汤,怎能不惹姑娘爱?而阿墨通常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微笑着听来来往往的人讲形形色色的故事,直到老白给他一个眼神:该唱歌了,他才抱起木吉他坐到中间,开始唱歌。
      阿墨在老白身边,就像太阳旁边的星星,隐去了光芒。他习惯收敛,以至于天黑了,她都没发现他会发光。
      倾城里的每一个歌手都有自己的过往,有的愿意袒露,有的却不想为人所知。老白是最能扯的那个,立志于把自己伤心的事说出来,让大家开心开心。老白比费语大三岁,他的经历却和费语隔了一代人。他是大山里的孩子,又是家中长子,年纪轻轻早已扛起生活的重。城市里的小孩还在哭闹着要玩具的时候,他已经承担了粗重的农活和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他争气,是大山里唯一走出来的孩子。只是选择了流浪歌手这条路,遭到家中的极力反对。这个听话懂事的山里孩子也终于叛逆了一回,头也不回地踏上了坚持音乐的道路。
      老白的身世引得一片唏嘘,不少感性的姑娘听得掉了泪,费语也不例外,成功被老白吸引。
      自此,费语每晚必来倾城,必见老白。
      可老白招人喜欢,眼里的姑娘海了去了,长相平平的费语根本没能引起他的注意。只是费语不知道的是,阿墨一直在老白身边,一直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她。
      老白的开朗能感染很多人。
      有些时候疗伤不一定非得把自己的伤口揭开,不是只有诉说才代表曾经的痛苦。费语便是。她不是一个会主动开口的女孩,再想哭也是打掉牙往肚里咽。我说她怎么像个男人一样,难怪找不到男人。可我心里明白,她只是还没遇见那个能让她卸下盔甲的男人。
      听老白讲故事开玩笑打手鼓弹吉他,她很开心。这就是她的疗伤方式,不把痛苦带给别人,只把欢笑留给他人。
      只是她把老白看得太重,最后只能自己受了伤。
      老白不是心理医生,不可能洞悉她的内心,这并不能怪他。费语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男性朋友,所以男女相处之道她并不了解。傻丫头不是一味抗拒,就是把自己的真心捧出来。如此极端,不受伤才怪。费语没有别的女孩大胆热情,和老白对视几眼就害羞得低了头,俩人几乎没有任何互动交集。她把老白当作阴霾里的阳光,老白却只以为她是茫茫大海里的一滴水。看见老白和别的女孩搭讪玩笑,费语自然心里不是滋味。
      她一度以为嫉妒就代表爱情。可傻孩子,人生在世在乎的怎么可能仅仅是爱情。她的嫉妒,就好比我嫉妒她的十年闺蜜一样,一想到有人比我和她在一起还亲热,我也会打翻醋瓶子。女人都是爱吃醋的,这话一点也不错。
      当她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喜欢老白时,并不知道有时连自己也会看不清自己的心。最爱的,也是被埋藏得最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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