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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阿墨 不敢爱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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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墨不善言辞,就负责在老白侃完一通以后唱歌。
昏黄的灯光下,他还是穿着那条牛仔裤和那件黑皮衣,盘腿而坐,米黄色的靴子离她不到五公分。指尖划过琴弦,弹出的是他的故事。他用低沉嘶哑的嗓子娓娓道来,又用沉沉的低吼发泄自己的不甘,最后是一声轻轻的叹息给这个故事画上了句号。
她不懂音乐,却对音乐有种独特的敏感。
“写歌的人假正经,听歌的人最无情,唱歌的人却深情似海,分享心中的秘密。”有人如是说。他曾经唱过很多歌给很多人听,但真正的听众永远只有自己。你去酒吧听过歌吗?你有在歌手唱歌的时候看手机吗?如果有过,下次记得不要了。他们唱歌时倾注的感情,不应该被无情辜负。音乐是引子,总能勾起某些酸涩的情感,让认真听歌的人红了眼眶。但那些听歌的人掉眼泪,与其说是被感动,不如说刚好找到一个宣泄的出口。纵使泪流满面,也只是为自己伤心。
从不曾有人为一首歌而哭,为唱歌人而哭,不曾有人真正读懂歌里藏着的灵魂,阿墨知道的。来丽江的,来倾城的,大多是匆匆过客,只求得一晚浪荡不羁,谁管你唱歌人的内心故事?
只是那天,他唱完歌睁开眼时,发现离他近在咫尺的那个女孩,眼睛里有不一样的悲伤。
不是自哀自怜。那双眼睛分明在注视着他,玻璃般晶莹的瞳孔倒映出他的脸庞。那眼里流动的哀伤,分明是为了他——阿墨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感觉到的,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
那一刻他忘了自己正盯着人家的眼睛,只知道内心深处某个地方褪去了坚硬的外壳,渐渐变得柔软起来。他在丽江卖唱了很久,曾经抱着一个远大的音乐梦想,但在现实面前胸膛里的热血不得不渐渐冷却,他的心也慢慢冰冷麻木。从此以后他只把自己关在音乐的世界里,他唱自己的歌,他唱给自己听。
然而费语打开了他的心门,毫无预兆地。
“咳咳,咳咳”,老白咳嗽了很多声才让阿墨回神。阿墨这才发现自己好像有点不妥,他本就腼腆少话,何况老白的咳嗽声自然引起了众人的注意,视线一下子集中到他身上,他尴尬得只能逃离,抱着吉他又重新躲回了角落里。
费语却无处可躲,暖色调的灯光愈发映得她满面桃花。可总是当局者迷,她仍旧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老白,以为这会儿的害羞只是与异性接触少引起的。傻姑娘还是没有看透自己的心,看得我干着急。
只是以阿墨和费语的性格,这终将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
阿墨一贯的沉默寡言,自然不可能先开这个口。他不是会撩妹泡妞的主,和异性对话超过五句必然脸红,长期单身,情感经验自然几乎为零。费语呢?“女追男隔层纱”这话在她这儿根本不适用。我说过,她的特长是暗恋,从来不告白。直到暗恋到对方有了女朋友,她才默默转身离开,她的喜欢是从不打扰,是小心翼翼。
其实我懂,所有只敢暗恋的人,都是因为有一颗敏感自卑的玻璃心。只怕把话说出口,连朋友也没有。阿墨是,费语亦是。
每个过客都会在倾城留下自己的故事,好像说出来就轻松了。费语只是简单地自我介绍,避重就轻,并不愿让人知道太多,关于她的过往。不过千万不要想多,费语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故事,她只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姑娘。她和大部分城市里的孩子一样,在父母的要求下上补习班,认真读书,最后考取一家重点大学。
懂她的人才知道,她比谁都厌倦这种流水线一般的生活。她感觉自己像是一尊雕塑,按照父母期望的样子浇注成型,却失去了自己的灵魂。她宁愿不要什么学历,去走一条非常规的路。
在阿墨面前,她是自卑的。因为她并非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和阅历丰富的他比起来,她只是一张白纸。也许很多人不把这当一回事儿,但后来费语和我说,她如果不去经历多一点,有什么资格站在他身边
你说费语要强也好矫情也罢,我一直都觉得她是对的。费语和阿墨,其实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偶然有了交集,但谁也不知道能不能走到最后。费语只不过,想努力地进入他的世界。
这些都是后话了。
事实是,当时的费语并未把阿墨放在心上。不是不想,是不敢。
很多年以后我把费语灌醉,才知道她失去勇气的原因。
她在倾城第一次遇见的就是阿墨,听到的第一首歌也来自阿墨。阿墨一开嗓,她就呆了。阿墨的声音比他的人更早俘获她的心。她说这样的声音出现在一个小小的清吧里简直是屈才,阿墨的歌声不会逊色于当红的那些流行歌手。也正是这样,在一开始她就胆怯了。
“这样的人,我喜欢不起。”费语的眼角湿润,好像回到了那个听歌的夜晚。经历不够可以弥补,但音乐的天赋没办法靠奋斗得来。费语是音痴,天生的五音不全。她因此从小遭受了不少嘲笑和白眼,其中不乏来自家人和亲近的同学的奚落,她那颗敏感脆弱的心也是那个时候慢慢形成的。
其实没有天赋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五音不全也没关系,音乐本来就不分阶级。音乐也是一种生活,不是只有会唱歌的人才有资格呼吸和生存。亲爱的费语,你一样可以。如果她早一点明白这个道理,也许不会那么多坎坷。不过有些事,始终要自己面对和成长。
明白了明白了,她是音乐白痴,他是音乐才子。她以为自己永远也跨不过这道鸿沟,所以在一开始就放弃靠近。躲避,只是害怕伤害。她怕自己配不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