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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章——茫茫人间惊错遇,痴痴剑客酒醉心 承 ...

  •   承

      岁月如梭,志满意得的时候不觉得,但当生命归于简单平淡,日子便真如过眼云烟.

      一晃,已是七年.

      我将从容淡定置于表面,为的是掩饰身体里那颗因仇恨而跳动的心,青衫既死,生命于我,已可有可无,延苟残喘,只因心中那一束仇恨之火熊熊未尽——我要为青衫报仇,手刃凶手!

      猎人已沉没于茫茫人海,寻他如大海捞针,另一人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当今皇帝!

      然而皇宫守卫森严,我自知以我的武艺,闯入皇宫不难,于千军万马斩下龙首却是极难,纵使我抱定同归于尽之心,也难以如愿,更何况在手刃猎人之前,我还不能死!若要成功,我需外力相助,而首要的辅助,是一把神兵利器.

      练剑之人大都知道一个传说:在每一丛铁匠炼弃的铁屑里,总有那么几颗是被忽略遗弃掉的绝佳材料,名曰”天之神炼”,集齐九千九百九十九颗天之神炼,于炉火之中熔炼七七四十九天,再以天生神力打造,便可锻制出一把神器,叫做“战神”.

      习剑之人谁不愿得战神在手,称霸江湖?只是许多人穷尽一生也无法找齐九千九百九十九颗天之神炼,更不用说铸造战神,因此,这个传说几千年来也只是个传说,从没有成真.

      当初师傅告诉我这个传说时,我只是满不在乎地笑笑:我已够强,要战神何用?

      师傅望着我的眼神有些黯淡,但他的最后一句话恰巧溜进了我的耳朵:”只要你愿,你能的.”

      现在我愿了,为了青衫,我愿每天砍上一捆柴,卖掉,换回一大把铁屑,细细找寻天之神炼。师傅说的没错,我是天生的炼剑奇才,一双火眼金睛,一把天生神力,炼出战神,对我来说是可能的。

      七年了,我找到了八千颗天之神炼,只是我的双目,也在日复一日的定睛择选中,日复一日地苍老浑浊;为青衫的心痛纠结,也久久郁积出无法愈合的内伤,时时扯碎心弦,大力撕裂出道道伤痕。可笑可叹,当初为青衫而寻觅的神方,如今已成了我的延命药方,只是我心已死,神方于我,也不过能够延缓死亡,唯一使我坚持活下去的,是那复仇的怨念,它如此强大,以至于蔓延掌握了我的整个身心,成为我活下去的全部意义.

      我常常在梦中见到青衫,一如初见: 她穿着一件鲜艳得像孔雀一样的苗族长裙,长裙稍稍有些及地,腰身收得刚刚好,上身和下身都曲线玲珑,戴着一顶饰有月亮的银冠,高高的足有二十厘米,华丽的银光将那张秀美的面庞映照出柔滑的玉色,不知是银冠太重还是她太害羞,她就站在那里,局促不安地双手互握,微微低下头,却又偷偷抬起眼来看我,朱唇微开,唇边弯出一轮巧笑嫣然,虽只是一抹浅笑,却足以倾国倾城!

      我的脸涨得通红,呼唤着,青衫,青衫!这真是我的妻子吗?不,这是上天赐于我的神物,须我以一生相守!青衫,你是上天予我最重的恩赐!青衫轻轻地笑着,一如往日的温婉,绝美不可方物,而她的眼神却忧伤如冬雾,我心疼地望着那抹忧伤,万分怜惜,伸出手去想要抚慰,却触手及到空空如也!

      然后我总是大汗淋漓地醒来,我捂住心口,那里住着我此生最爱的女人,我喃喃自语:”青衫, 我还需一年,我只需一年,便可手刃仇人,然后自刎奔赴黄泉与你相会,彼时,我绝不再饮孟婆汤,我绝不许你再与我生死别离,青衫,等我,青衫!“

      若再相遇,我愿人生只如初见,只是当你我团聚于黄泉,你是否会因了我的疲惫苍老,而再次神伤?

      转

      那一日,我照旧打柴,卖柴,买铁屑,回家.

      远远望见泗水桥头聚了一大帮人,还有吵闹声,那桥是我回家必经之路,虽不喜这种喧闹场面,过桥之时,还是听见了几句:

      “公子,请你放开我,光天化日动手动脚,岂不知男女有别?请你自重.”

      不禁好奇心起,这是哪家的女子? 但凡女子遭人非礼,莫不是惊叫呼救,或是拼命反抗,哪里会文绉绉地站在那里拽文?

      果然,听得一人哈哈大笑道:”这小姑娘说话有趣,我是京城大名鼎鼎的牛家二少爷,有名的怜香惜玉之人,小姑娘你如花似玉,我可是一见倾心啊,不如跟我回家做个小怎么样?包你吃香喝辣穿金戴银一生不愁啊,哈哈哈哈!”

      原来是个富家地痞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劫色,这种事行侠仗义之人自是不能不管,不过我还是很有兴趣知道那文绉绉的小姑娘会怎么回答他.

      “我与公子素昧平生,怎能轻易相与?况小女子有事在身,还望公子放行.”

      听得那牛公子愈加不耐烦了:”这小姑娘罗里巴索地胡说八道啥?家丁,直接带走!”

      耳中犹听那女子急急连声唤着”不可对我动手!”,心里早已决意相救,脚下步法游移,口中叫道”借光借光”,一边双手分开众人,众人多数同情那女子,怎奈惧怕牛二凶恶,不敢出声,此时见有人出手相救,自是纷纷让路。少时,我已移步至中央,只见家丁正抓住那女子欲强行带走,女子苦苦挣扎,已是花容失色,几乎要晕厥过去。我清了清丹田,运足中气大吼一声:”住手!”顿时震得全场人耳朵嗡嗡作响,家丁们也是被震慑得木在那里。

      牛二也是震得一晕,半晌掏掏耳朵,狂吼一声:”都他妈给我傻站着做啥?都他妈给我上!”

      众家丁如梦初醒,纷纷吆喝着冲上来,牛二在后面指手画脚地吆五喝六:”给我活捉了他,带回府去吊起来打!”

      以我的功力,打这一帮小混混还不是轻而易举? 我一边应付扑上来的家丁,一边留神看那女子,只见她早被一帮观众围护到一旁,我这才放心地大打出手。京城之内,聚众斗殴是违法的事,若是闹大,只怕暴露身份,手下于是留情,左提右牵,将那帮家丁一个个扔进河里,不一会儿所有家丁已全部入河,只听河里一片”扑通”,“扑通”挣扎之声,下饺子一样热闹,时不时还有人叫”唉呦,谁打到我头?””妈的,跟老子挤什么挤?””老大救命!””大侠饶命啊!”

      观众俱都偷笑,我也笑了笑,再看那牛二,早吓得话也说不出来,坐在地上簌簌发抖, 屎尿齐流,臭气熏天,众人纷纷厌恶地掩鼻四散离去,我呵呵得意,懒得理他,走向一旁的那女子:”姑娘没事吧?”

      女子盈盈下拜:”小女子潇湘,谢大侠相救.”

      我笑一下,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姑娘请起.”

      女子缓缓起身,慢慢抬头,这一抬头,于我却如五雷轰顶!

      我脱口而道:”青衫!”

      那女子露出讶异神色,却仍是柔声道:”潇湘与大侠从未谋面,大侠想必认错人了.”

      此时我心已乱:她不太像青衫,青衫虽也是纤纤淑女,却没有这般端庄高贵的气质,可她二人容貌体态竟如此之像!尤其方才她抬头的那一瞬,含羞带怯地一瞥,樱唇微开,唇边衔了一抹笑意,绝然青衫再生!

      七年了,我无数次地梦见与青衫的初见之景,而当这一幕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时,我已是泪流满面:青衫,青衫,是你转世托生再与我相见么?青衫!

      我忘情地伸出手将她抱在怀里,低低耳语:”青衫,是你回来了,对吗?“

      这一次,我绝不准你离开,我已为你,伤痛太多!

      怀中女子轻颤,微微挣扎:”大侠,我不叫青衫,我叫潇湘,我不是青衫.”

      我怎听得进?我怎肯放手?放开我魂牵梦萦的青衫,我的妻?

      女子依旧慌乱地轻轻挣扎着:”大侠你听我说,我真的不是青衫,你先放开我,我们慢慢说好吗?”

      感受到她的不情愿,我缓缓放手,望住那张让我思念了七年的容颜,满脸伤痛:”青衫,为何你竟不肯认我?你又饮了孟婆汤,忘记我了吗?又或者,七年,七年时光,我已苍老憔悴得让你认不出了吗,青衫?“

      “大侠,小女子年方二八,决不是你七年前的那位故人,七年前,我才九岁.”女子神情恳切地道.

      一瞬间,有如醍醐灌顶,我若梦方醒:她今年已十六岁,即使青衫能够转世投胎为人,现在也才七岁,那么,她千真万确不是青衫。我竟对一个少女如此失态?我苦笑一下,道:”多谢姑娘提醒,在下刚才冒犯了,还望姑娘海涵!姑娘保重,在下告辞.”

      我转身,却听得那姑娘在身后叫道:”大侠留步!”

      我又回身看她,只见那女子满脸红晕地垂下头去,十根玉葱一样的手指绞缠在一起,双足不安地搓来搓去,半晌,才低声道:“我,我没有地方可去了,又,又怕刚才那帮人来缠,大侠,大侠你,你能收留我几日吗?”声音愈说愈小,最后已几不可闻,而她娇羞的脸也越来越红了.

      还真是个容易害羞的小女孩,我望着她宛若青衫的容颜,一股柔情怜意自心中涌起,想了一想,点头道:”好罢,我且收留你几日。跟我来吧.”

      我示意她跟在身后,便转身走下桥,那女子小猫一样乖乖跟在后面。

      就这样,我带了一个跟青衫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回家,第一次,我让外人进了我的木屋.

      我筑了三间屋,正屋我住,侧屋放置杂物,后屋锻造间,也算是厨房,里面还修了口井.如今添了她,我便把正屋让给她住,自己住进了侧屋,所幸平时堆积杂物不多,勉强有个睡觉的地方.

      第一天回来已是傍晚,我见她神色极是疲惫,便弄了些点吃的给她,让她吃完早早睡下,自己则去了后屋挑铁屑,依旧很晚睡下,却翻来覆去睡不着,竟一夜未眠醒到天亮,心烦意乱,索性直接去砍柴,临走在正屋门前听了听,毫无动静,想是她还没有醒,留了个条:”我去砍柴,勿乱走,等我回来.”便离开了.

      我很快砍了一堆柴,削好捆好,背到长安街上,又很快卖掉,再去铁匠铺买了铁屑,看看手里还剩下几文钱,想着那姑娘应该还在,路过馒头铺便买了几个花馒头给她, 以前青衫很喜欢这种做成小动物形状的五彩馒头,我想她也许也会喜欢吧,家里还有点腊肉,炒一下晚饭就能对付过去了.想着想着,不觉已快到家.

      远远地便闻见一阵香气扑鼻而来,奇怪,这附近并无别的人家啊?我不禁加快脚步,循香而行,香气果然来自木屋之内。我敲了敲正屋房门,一个娇柔的声音道:”回来了么?快进来吧.”

      我推门而入,只见她正在摆放一些盘盘碟碟,侧首向我望来,一脸的惊喜,道:”我想你应该快回来了,果然就被我猜对。”

      我却对着满桌的美味张出一个大大的”O”:”这,这是怎么回事?”家里明明只有腊肉的啊.

      她轻轻柔柔地笑起来:”我一觉居然就睡到中午了,出门看到你留的字条,就呆在屋子里等你,等了许久,觉得有些闷,便出屋走了走,看见后屋有些米面,还挂了块腊肉,于是决意做一顿饭等你回来吃.”她说得开心,竟站起走过来拉了我的袖子,示意我跟她过去,” 我采了附近林子里许多漂亮的彩色小蘑菇,做了一顿蘑菇大餐,你瞧,这个花花绿绿的是素炖蘑菇,这个是黄蘑菇炒腊肉,这个是香油拌紫蘑菇片,这个是彩色蘑菇汤,还有白米饭.”她高兴得眼睛微微弯成初月,又道,”我平日最爱烹煮菜肴,可是爹爹说这些是下人才做的活,一发现我溜进厨房,便变脸生气,大加责罚.”又微微皱眉,嘟起小嘴,神情极是可爱.

      我望着她天真的表情,不禁微微一笑,道:”确是辛苦你了,不过你可知这种彩色蘑菇是有毒的,不能吃,现在连我最后一块腊肉也被你糟蹋了,我们今天晚上能吃的就只有这桶饭了.”话毕,我似笑非笑地望着她,等着看她的反应.

      那小姑娘果然不负我望地返还给我三个圆碌碌的”O”——大大的眼睛睁得圆滚滚的,小小的嘴巴也围成了一个小圆,如我预想的一般可爱和有趣,不一会儿,她夸张鼓起的脸庞又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瘪下去了,皱起眉毛鼻子,翘起嘴巴.

      我看得好笑,顺手把包着馒头的包裹递给她:”这个是给你的.”

      “这是什么?”她好奇地接过去,打开,又发出如我预想的一声低呼,”哎呀,好可爱呀!”

      我笑笑地看着她,这小姑娘可比那馒头可爱多了,初见她时,只觉得她虽然有些羞怯,行事说话却是彬彬守礼,十分得体,渐渐接触,才发现她其实心底澄明如水晶,极易猜透,这样一个天真单纯的女孩子,竟让我感到久违了的轻松愉快。

      “好了,你今天就吃这馒头吧,米饭我负责解决,至于你做的这些菜,虽然色香味俱全,想必很好吃,可是有毒,只好倒掉了。”我道.

      她马上露出一脸的懊丧,却又很迅速地说:”这小馒头我要留着,我还没见过这么好玩的动物小馒头呢。我跟你一起吃米饭吧,我只吃一碗就够了,好不好?”她很期待地看着我.

      谁都不会拒绝那么可爱的一脸期盼吧.

      我这里一向不招待外人,因而碗筷也只有一副,只好把碗让给她用,我直接端着饭桶吃手抓饭。

      既然这顿饭仅有的食物是米饭,那么自然吃得很快,我吃完了便坐在那里,好整以暇地看着她:那丫头吃饭的姿势很淑女,一手抚住胸前的长发,以免发丝滑入饭碗,一手拿着筷子小心地夹起米饭,送进嘴巴细细咀嚼,以至于我一桶都吃完了,她一碗还没吃完.

      乍一看来,她和青衫真的好象,外表几乎是一模一样,但细细观察,便见分别:青衫虽美,始终是妖,骨子里总是透着一丝妖气,虽然看起来清纯可人,但总觉她一举一动有些矫饰,像在掩饰着什么;而这潇湘不仅五官纤柔,更兼气质端庄高贵,加之她天性纯真,又添了一股清新的气息,于是我也愈来愈肯定了——她不是青衫.

      突然,我发现了什么,道:”你左手使筷?”

      她停止咀嚼,抬头望着我很认真地说:”是啊.”

      我笑了笑,真是个特别的姑娘.

      不一会儿她吃完了,放下碗筷,掏出一张丝帕,轻轻拭去唇角的饭痕,道:”我去洗碗筷吧.”说着,便收拾好碟碟碗碗,双手端了,袅袅娜娜地走向后房.

      我跟了过去,倚在门上看她打上一桶水,极不熟练地洗着碗筷,随口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她洗着碗筷的手抖了一下, 眼神楚楚可怜地看过来,樱唇小小地翘着,有些伤心地道:”你要赶我走吗?”

      我被她那种眼光看得禁不住抖了一下,突然有种做了个大恶人的感觉:“呵呵,我没那个意思,不过你总要回家的呀,况且……”我原想说“孤男寡女住在一起多不方便”,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说了怕她以为我想的很邪恶,面对这个天真纯善的姑娘,我说话竟不禁放轻半分,也婉转许多。

      她低下头去,望着手中的碗筷,两手茫然地在碗中的水里划来划去,搅拌出一圈圈小小的波纹,半晌才道:”我有家,可是我回不去了.”

      “为什么?”

      她又沉默了很久,突然从水中抽出双手,自左手撸下一个圆环,走过来,双手将那圆环捧到我面前,道:“大侠,我知道你人很好的,我在你这儿多住几天行吗?这个当作报酬,好吗?等我想到出路了我一定走.”

      她还没来得及擦掉水的雪白嫩手上捧着的是一只镯子,一只晶莹剔透的绿玉镯子,浑身没有一点杂质,显是一块价值连城的上品。我没有惊讶:毕竟曾为高官,奢华之物我见得多了,况且以她的气质打扮,应该是位大家闺秀,有这种东西并不稀奇。我没有言语,盯着她手上的水珠一颗颗往下掉,啪嗒,啪嗒,啪嗒,……,掉了十颗,那捧着玉镯的手也微微有些颤抖了,我看向那小心翼翼地惶恐着的娇小脸庞,笑了笑:”镯子我用不着,不过我答应你.”

      她的表情一下子就变得很开心,眼睛亮晶晶地格外好看,我笑着摇摇头,叹了口气,在心里道:青衫,我收留了一个小姑娘,她和你长的很像,可我知道她不是你,我把她当一个可爱的小妹妹,你愿意吗?

      没有人给我答案,我又看向潇湘,她已雀跃地跑回去继续洗碗筷了,眉飞色舞地小声哼着什么,我又笑笑,道:”今天是月圆之夜,我照例要到山上去看月亮,你是想和我一块儿去还是想先早点睡?”

      “我也要去。”回答得想都不想。

      呵呵,我早知道,就算我不问她去不去她也会主动要求带她去的,这小姑娘的心思真的很好猜.

      于是,待她收拾完我就带她上了山顶,照例,还带了一坛酒,一只月光杯.

      今晚的月亮依旧圆得那么完美,白得那么皎洁,静静地悬在星空,将所有的星星掩映得黯然失色。但那么美好的东西,却始终遥不可及,纵然最懂得明月心事的水,也不过能得她片刻栖息。
      我一杯接一杯地喝着,不说话。她也不说话,安静地坐在一旁,静静地看月亮,

      许久,我突然道:”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看月亮?”

      她斜望过来,摇头表示不知。

      我笑,问得真傻,她自然不知,我道:”很久很久以前,我有个很美的妻子,我很爱她,她也很爱我。我熟悉她的一颦一笑,她也了解我的一言一行,有时我们甚至无须言语便已心意相传,我们通晓彼此的灵魂深处,我们用尽全力去爱彼此,相敬如宾,相濡以沫,这种感觉,你明白吗?恐怕你不明白,你还太小,还没有经历男女情爱.”我灌下一大杯酒,接着道,”她常常喜欢让我陪她看月亮。她说,她叫青衫,名字里有三十个月亮,所以她喜欢月亮。多么牵强的理由啊,呵呵,可是她就是那么固执地喜欢月亮。每次赏月,她总依偎在我怀里,像乖巧的小猫,静静地,静静地看月亮。她说,月有阴晴圆缺,她只爱那正十五的满月,她愿与我如那圆月般完满。后来,慢慢地,我也就喜欢上月亮了。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喜欢的就是是月亮,还是她依偎在我怀里的感觉。后来,她不在了,留下我孤身一人,我就常常一个人在月圆之夜到山顶看月亮,其实我不是在看月亮,我是在想她。我想念她柔柔依偎在我怀里的温暖感觉,我想念她轻软的发丝拂到我脸上时微微弥漫的清香,我想念她嘟嘟囔囔碎碎念着的絮絮软语,我想念她睡着时呼出的轻轻鼻息,我想念我们在满月之下彼此交汇融合的灵魂。我想她,我真的很想她,这些思念像蚕丝一样把我一层层密密包裹起来,压抑到我无法呼吸。每次每次,我都用酒精麻醉自己,想要忘记想她时撕心裂肺的痛楚;每次每次,我在这里狂饮烂醉,天亮酒醒,起身,下山,打柴,卖钱,买铁屑,挑铁屑,然后再在下一个月圆之夜,思念、心碎、喝酒、醉倒、清醒,已经七年。七年,于世人,不过生命中短短一段区间;于我,却足足八十四次生死轮回.”

      我苦笑,仰脖饮下又一杯酒,醉红的双眼望向潇湘:“你很像她,可你不是她,你做我妹妹吧,我叫你丫头,好吗?”

      潇湘清澈的眼眸浓浓地晕上了一围重雾,眼圈红红的,月光照到她脸上,映出晶莹流离的水印,我想她是哭了吧,她直直地看着我,用一种混杂的眼神,那眼神里有悲恸,有怜伤,还有,还有些其他的什么,我的朦胧醉眼已经看不出来。

      她轻轻地张了张唇:”好的,哥哥.”

      我满意地笑笑,酒坛渐空, 我已有了十分醉意,犹自含糊不清地咕哝:”我叫杀破狼,记住这名字,你是第一个知道我名字的人,妹妹,好妹妹,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了,而这些,只是我和青衫的秘密,我竟然想告诉你,我竟然想你知道,也许,我已压抑太久,太久,太久……”

      举坛饮尽最后一滴苦酒,我的笑容已经摇摇晃晃,我飘忽的身子逐渐沉重,我虚虚软软地倒下:”青衫,青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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