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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梦境。 ...

  •   (1)

      别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欲知后来东山如何,请看完这一章。
      那些天之后的翌日,东山才回过神来。但他并不急于做任何事情,他已经辞职,拿到应得的工钱了,已经再也没有什么事让他在手机闹钟里定下应该执行的时刻了。所以他花了很多个小时躲在温暖的被窝里睡觉,包括白天。似乎想弥补出走后的日子里熬夜写作与白天上班的疲倦。而更好的作用是迅速折断许多天以来重复不休的悲伤的枝节。他告戒青文,这一天都别来找他,他说他吃了安眠药,今天不想醒来了。
      而后他做了一个梦。梦境是熟悉而迷离的,甚至是他经历过而直接能够感受到的情景。梦境里的他甚至会咬一下自己的手指,居然还感觉疼痛。所以当他醒来后也不知自己是不是真的做过一个那样的梦。或许没有,或许有,他完全想不起来了。他是那么容易忘记事情。总之,那个梦很长很长。

      许多人以为故事延伸到这里,志生已经是个多余的人了。其实不然。志生还有很多很多钱呢,是个典型的富家子弟。他除了吃喝玩乐也就为了小珍,但有一次还把一百块给了一个他素不相识的人。只能说是一个巧合,那天他们在经过一条街道时见到了一个卖唱的年轻人,披头散发。是小珍请求志生施舍一百块的,志生犹豫了一下说,“这个人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反倒觉得他像是一个乞丐,只有乞丐才有这样的行为。”
      小珍说,“不管他是不是乞丐,反正每个人都需要钱,都渴望拥有钱,只要有了钱才会满足生活,才能幸福。这是给你一个行善的机会。”
      志生当真行善了。并且受小珍的影响,也感觉到他的确应该行善。他太有财了,“千金散尽还复来”嘛。也不知他父亲的万贯家财是怎么来的,反正他只管花就是了。他父亲是个取款机呢。
      那个卖唱的扭过脸来看施舍了一百块给他的施主,还有他身边的女孩。他们的话都被他听到了。他停止弹唱了,用那种失望的眼神看向他们。他只知道那个男的很有钱,不知道他的名字叫志生。也不知道人们眼睁睁看着把三张百元人民币烧掉用来点烟的人就是他。为的是在别人面前摆阔。不过他知道即使他这么做也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因为那一招他是在网上学来的,据说网上发布过用人民币烧成火来点烟的事例。他并未使虚荣心得到充分满足,而在后来把那一件给卖唱的人施舍一百块的事例引以为荣。所以他觉得的确应该行善。假如以后他成了明星赚了很多钱,他也会懂得参加某些为公益事业捐款活动,让大家都知道他在行善了。
      除此之外,他还有他们的大学生活进行着。寝室里的电脑都被他们当作游戏机,只为消遣。如果游戏机玩累了,就凑在一起打扑克,或者赌钱或者不赌钱。反正大学的时间多着呢。按时上课就属于那些勤奋好学的学生的使命了,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旷课,到了紧要关头就提点好东西去找重要人士。反正他有钱有势,再说一个大学生有那么多学费可以增加收入呢,学校也不会轻易将他拒之门外。到时候他混个文凭出去就跟人家说他是大学毕业的。他的未来也可以让他的父亲找关系一手操办了。他没什么好担心的了,无忧无虑,无所事事。而关于他是怎么进那所大学的似乎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据说谈恋爱是大学生的“必修课”。所以他也要谈恋爱。赶潮流嘛,别人都在左拥右抱了自己还打光棍怎么行。再说了那个偷偷摸摸谈恋爱的高中时代刚刚过去,他得学会泡妞。不过为小珍的容颜所倾倒是他始料不及的。她太漂亮了,仙女下凡的简直是。
      爱上她既而心甘情愿为她付出。这个过程是理所当然的。他有充分的条件来满足她,又高又帅又有钱,加上一颗真心,所以小珍也就暂时依了她。他们看起来很般配,一个有钱男人娶个美女当媳妇在这个时代是很流行的。
      他对她除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外,还常常带她去花天酒地,过纸醉金迷的生活。
      日复一日。

      (2)

      而纸醉金迷的生活并没有让小珍醉倒。她的表现只让人觉得这似乎是一个已经颓废的女孩,却始终要保持清醒意识。不过她终究是颓废的了。花天酒地本不属于一个来自农村的单纯少女。她还单纯吗?其实“单纯”这个词用在这个时代已经很少有人相信了。在常人看来已经遥不可及。
      她总是讨人喜欢的,连暗恋她的人都要排队。但是半路杀出个何志生,令其他人都望而生畏。虽说如此她还是会时常收到匿名电话匿名短信以及情书。这年头似乎早已淘汰了情书这一媒介,仍不免有人狠下心来用上了,赶不上时尚就来个怀旧,原以为还是一种表达方式的创意但一经发出就石沉大海。这不能怪小珍。谁叫她长那么漂亮。
      同时,她发现曾憧憬向往多年的大学生活原来这个样子的。她无奈地花很多时间去无聊,就算有时候坐在电脑面前也还是无聊。而关于对课本知识的学习对大多数学生来说不是主要而是相当次要的事。当然她也是这么认为的。连对于其他的兴趣爱好也被忽略不少,比如舞蹈,一开始兴致冲冲地报了名,学了两堂课之后就没有再去过了。因为隔三差五地跟着志生参加聚会,喝酒玩乐,对舞蹈的热情一减再减,就等于没热情了。

      关于部分大学生的部分生活就先说到这里了。接下来要讲讲她遇到东山之后的事。
      她听到“东山”时感到奇怪,扭头一看,真的是东山。她也足足高兴了一整天。而后诸如缘分之类敏感的词语如缘分也爬进他的心里,疯狂啃噬。这还没完,他还为小时候经历感到愧疚。她没有再想其他的了,对她来说爱上别人是需要理由的,不是莫名其妙的。而志生已经给出让她接受的充分理由了,东山似乎什么也没有,所以小珍会不会爱他实在是无法考证的。简单来说,属于未知。
      小珍遇上东山之后是高兴的。甚至兴奋。但当她得知他还正和一个名叫小麦的可爱女孩在一起时,她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他心里有什么感觉也无从知道。可以肯定的是这事跟她有关系。或许因为东山毕竟曾和她是要好的朋友。
      当她知道东山的生活窘迫后,便开始给他帮助了。背后的一个谎言也随之而来,文学社里根本没有她的熟人,而且稿费一事也是假的。志生为她包用一切生活费,而她自己的生活费几乎没有动用。东山又给她文章。她就按照这个基础来“收买东山的稿件”。而关于小珍出名的事连小珍也没有想到。她只不过是象征性地去投稿而已,东山没事把文章写那么好才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她忽然之间就出名了,几乎一越成名。传闻当中她是美女作家,原因一是她长得漂亮,原因二是文采好。
      总之她越来越出名了。貌似女大学生里写好文章的就不漂亮,而漂亮的就不会写好文章。有过这样的说法但不能解释。所以她就出名了,毋庸置疑。

      她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对还是错,也不知道东山把那张银行卡故意弄丢了。然而她没有因为出名而感到高兴,原因不明。
      事实是,他们彼此都不知道自己在做错一件事。不需要的在对方眼里反而成了最需要的,于是义无返顾地给予。彼此都是。这种结果就像《麦琪的礼物》一样,往往令人苦笑不得。

      (3)
      跟小珍相比,小麦是可爱的,因为人们一看到她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和樱桃小嘴就会和“可爱”一词相联系,凭直觉。除此之外,小麦的内心世界也是更加安静的。别以为她很幼稚,别被她那幼稚的外表所迷惑。她曾对爱情无比执着。
      她始终都是东山心中的一个谜。
      在那所有事情发生之前,小麦以一个“洗头妹”的身份在发廊里度过远离校园的青春。那一年她才18岁,花季。也许她们太过渴望自由了,最终放弃原属于在校园里安逸的生活。也许外面的世界花花绿绿。她想要游荡其中。也许是其他的原因,也是一个谜。她在生活中偶尔收集像诗一样美的句子。偶尔一个人发呆。偶尔傻笑偶尔悲伤。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那个时候何根林试图让她开心快乐,也试图赢得她的心。因为何根林除了理发与泡妞几乎没有其他的本领。当时何根林见发廊里来了个年轻的可爱的她,就开始打她的主意。但她不吃何根林那一套,即使何根林拿出了看家本领,也无法得逞。何根林只得放手,“天涯何处无芳草”啊,何况他已经有过N个女朋友,还留了一个在手里没有甩呢。所以尽管后来小麦爱上东山,他也丝毫不会嫉妒。

      小麦是在那个夏天爱上东山的。她的□□好友里有个网名叫“妖未成精”的男孩,“妖未成精”,好特别的一个网名。那时人们在网络上面大多耍个性把网名写得乱七八糟,一大堆的繁体字和叫人看不懂的符号。但在她看来还是那个网名最有个性——四个字加一个句号——妖未成精。
      她和“妖未成精”进行多次深入交谈,得知那个真实姓名为陈东山的男孩想要离家出走,要流浪和搞文学。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叫“一见钟情”,从她与他打开视频的第一眼,她就爱上他。
      她为他指明了一条光明的道路,来江西吧,他们这里或许可以实现他的愿望。他想了想确实没有其他地方更合适的了,何况出走一事让他心急,他就依了她。
      此后的事都被东山写进了一部爱情小说里。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么一部爱情小说。有时候他会忘乎所以地陶醉其中,漫无目的地悲伤。他已经不再为了钱为了生存而出卖自己的文字了。想起那段日子他会咬咬嘴唇,或者还会抽根烟。

      小珍在东山毫无防备的状态下突然出现了。小麦的心情也随之暗淡下来。但她的执着似乎无懈可击,似乎任何风雨都无法阻止她对他的爱。即使他不爱她。也不知道那条项链如今还在不在她身上。自从东山把那条项链送给她后,她每天都戴在脖子上,衣服里面贴着她的皮肤,从冰凉知道温暖。那种感觉就像他们的拥抱。她毫不犹豫地给了东山无数个拥抱,她不敢奢望相爱而满足于一个又一个拥抱。很久很久地紧紧拥抱。
      当东山需要爱故事的时候,小麦没有给出他想要的爱情故事。但后来她讲了一个被自己说成纯属虚构的爱情故事,在东山不需要了的时候 。

      小麦说,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故事中的男主角简称“甲”,女主角简称“乙”。故事发生在某年某月某日,某个高中学校。甲和乙是同一所学校里的学生,不在同一个班,也不是同一个年级的。目前他们什么关系都没有,素不相识,也未曾谋面。
      甲读高二年,乙读高一年。当时学校里有个名为“宏图”的文学社,宏伟的“宏”,图案的“图”。或者是蓝图的“图”。甲是文学社里的一名普通成员,仅是普通成员而已。据说高一年他加入文学社,原本想要争取个好职位当的,虽然曾在校园现场作文比赛中获得了二等奖,但获一等奖的也是文学社的成员。一等奖的被升为干部,而他则因为转卖他那获奖的奖品不巧传到社长的耳朵里,于是“身败名裂”不被重用。而后欲退出文学社但生怕旁人耻笑所以没有退出。

      甲庆幸自己没有退出,因为后来甲遇到了乙。乙是一个朝气蓬勃的文学爱好者,但她只喜欢看不喜欢写。其实是因为乙写不出好的,所以只能看好的。久而久之她又后悔自己没有去写,因为哪个人一生下来就会写出好文字?久而久之她更不想写了。初中的时候还没有文学社,上了高中她就毫不犹豫地去宏图报了名,她对文学社向往已久。不料要想踏入宏图文学社这一门槛,还得进行一场现场写作测试。当时要不是因为甲,乙当然是没指望通过那场测试的。
      甲被社长安排为一个监考老师,在现场写作测试的时候防止新生作弊。但甲是不安分的。他并不想帮文学社监考,而充当了一个舞弊的角色。在看到一位女生纸面空白的时候,他就站在旁边把瞬间构思的字句悄悄地交到女生的耳朵里。现场两百多人的考试原本就无法全部安静下来,他的举动也当然不被其他人察觉。那个女生激动万分地看了甲一眼,他们两个人心领神会地微笑顷刻。甲看到的那个女生也就是乙。他们相识的过程几乎只在那两秒时间里。
      事后乙顺利通过测试,也找到甲和甲道谢。他们理所当然地成为可以互相打招呼的朋友。有一次乙对甲说,她们隔壁班的一个男生老是在追求她,但是她很讨厌那个男生。她拼命拒绝但始终无法摆脱。于是她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她要对那个男生说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并找甲先扮演成她的男朋友。甲成功扮演了是乙的男朋友之后,那个男生也就当真放弃了对乙的追求。然而随之而来的,她要面对甲对她的追求。乙对甲说,“只是让你扮演的男朋友,还被你当真了!”甲说,“即使不是扮演的,我也已经喜欢你了。我是认真的。”
      乙不得不承认自己说了一句废话。其实面对甲的追求她激动万分,原本想要接受的但不能让甲觉得她是个随便的女孩。毕竟是初恋,碍于少女的羞涩她不能那么欣然接受。只能在被甲请求到某处散步的时候才能接受。等到再培养了一些感情了,彼此可以放心打闹了,她当然是依了她。当时甲上了高三年,乙上了高二年。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他们刚要正式地谈一场恋爱的时候,东窗事发了。学校里发下一段被称为“禁恋令”的告示。据说有数名教师在男生宿舍里当场抓获一名男生和一名女生在“作案”,又屡屡发现有情侣在校园里趁着夜黑风高时接吻,为给学生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杜绝再有早恋发生。如有不从者,立即告知家长。情节严重则给予“处分”判决。“禁恋令”一经发出,学校里进行早恋的男女生都安分许多,因为学校已经“杀鸡给猴看”了,一对被捕的“作案嫌疑人”已被处分,而那些天出入学校的家长也多了不少。
      处于水深火热的甲和乙也难逃一劫。他们为把初吻赠给彼此而不幸被告密,之后双方家长都知道了……从那之后乙决定暂时放弃甲。但甲不暂时放弃乙。那是一个相当难过的过程,乙顾虑到因为所以种种原因,而宁愿牺牲他们的爱情。但是甲却怎么也不肯放手,执着到义无返顾的地步。乙终于狠下心来,无论甲再怎样央求她她都置之不理。从那之后甲开始每天给她写诗。她则当着他的面把诗扔进了垃圾桶。为了让他死心,也为了彼此都不再伤痛。她对他说出许多令人绝望的词句。但他仍然绝望不了。他坚信着爱情,坚信乙会有回心转意的一天。

      不知道为什么小麦在这个时候突然停止讲述。她当时说着说着就流下眼泪,在鼻子里很清脆地发出抽泣的声音。故事像是已经讲完了,或者是她说不下去了。停了好一会儿才让别人知道,后来还发生了某些事。
      乙真是太狠心了。乙的父母亲也太狠心了。在他们看来早恋是一件极其严重的事。而当时甲又是一个固执倔强的人,他不惜为爱情放弃所有顾虑而不向权威妥协。他请求乙别再和他行同陌路,甚至只要能做回从前的普通朋友他也就满足了。但乙始终没有满足他,她怕越陷越深,深了的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那么就再忍两年吧,两年后她高中毕业了一切束缚都土崩瓦解,乙决定忍到那时再来弥补曾经无奈空缺的爱情。而暂时什么也不能做,爱他也只能悄无声息地爱,就算令他绝望也是为他好。
      那样的日子过了很久。直到甲毕业。直到甲死去。

      高考之前乙的心里辗转难安。甲马上就要离开而乙还要忍受一年的孤独。是时候应该把真相告诉甲的了,乙写了一封信但没有马上给甲。她不想在关键时刻影响到他,而要等到他们考完高考。那时候甲去找乙,说是最后的一次请求了。他只想请求她给自己一个拥抱。如果不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乙还是忍住了。她是那么有耐心。
      终于忍到高考过后,乙迫不及待地四处寻找甲。找到甲后她要给他一个紧紧的拥抱,但却始终没有找着。她带着那封写给他的信奔跑起来,心情越来越沉重。
      第二天,甲死了。
      ……
      小麦再也说不下去了。

      小麦没有再说下去,所以关于甲是怎么死的以及后来还发生了什么事也就无从知道了。
      东山也没有把这个爱情故事写成爱情故事,那时候他已经不想再写爱情故事了。他看着小麦莫名其妙地哭,就开了个玩笑说,“你没有去当演员真是可惜了。”小麦没有被玩笑影响,仍然哭。那一次小麦请求东山给她拥抱。

      小麦喜欢听当时流行的一首歌叫《该死的温柔》。静静地听。自从她高二年辍学来到发廊,她常常在手机里播放那首歌,百听不厌。有一次她听完后拿出一面镜子对着东山,东山看到了镜子里是一张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脸。镜子背面被小麦画上一个“甲”字。

      (4)

      再说说后来东山与青文的相遇相知,他们彼此都感到三生有幸。正如青文说过“真没想到还存在我们这样的人。”而青文才是真正的流浪汉,他的身份见证于那张写满沧桑的脸。他已经游走天涯海角,到达人们可望而不可及的精神世界。这一路都是怎样走过来的,青文还未告诉东山。
      而青文是一个奇怪的人。所以做出奇怪的事。有一次他卖唱归来对东山说,今天捡到一张肮脏的钱,是一对像大学生的年轻情侣扔下的,扔在他面前。他边说边用一个木夹子把那张一百块的钱夹在窗子的铁栏上,阳光穿进窗子时照射着它,投下微微飘动的阴影。他认为要把那张钱拿去晾晾,虽然并不湿。或者是晒晒太阳。试图把钱晒干净。
      而后若无其事地弹吉他。头发千丝万缕地垂下来遮住他的脸。他的头发很长,长得让人觉得他是一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人。虽然如此,他还是活得很好。实现自己心愿的人总是活得很好,只要他自己还幸福着。

      有时候他也唱起摇滚来。因为东山喜欢的摇滚,他之前也喜欢过。他曾想组建一支乐队来唱摇滚,然而似乎没有人愿意陪他一起努力。因为他们想要的与青文想要的大相径庭。但他还是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放肆高歌。和东山在一起他就爱上了一首《天高地厚》,“想看见陪我到最后谁是朋友,你是我最期待的那一个。”真的有点担心他会把喉咙喊破,这是他极度亢奋地发出来的声音。既而惊醒了隔壁的东山。东山庆幸自己在这个时候觉醒。再不觉醒他几乎就要尿床了。
      东山觉醒后的那个晚上只想写爱情小说,把那几天像是发生了许多事而忘记写了的都补回来。他心里已经恢复了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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