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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再见飞鱼 ...

  •   三十一

      我总是在寂寞的时候思念起那些爱过我的男人。像王子安,像孟萧晨,像那个我爱过的臭男人。可是在我懂得怀念的时候,他们却都已不在我身边。
      在我和萧晨结婚五年后,萧晨在去接米奇米妮放学的路上发生了车祸。他们永远的离开了我。那时,我三十岁。
      有人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可我现在就知天命,那是否表明我已经老了?在他们都离开我之后,我想,幸福终究是不属于我余飞飞的。我辞去了法院的工作,变卖了萧晨的公司,保留了我们在北京的房子。我想,等我身无分文的时候,这里还是我的家,毕竟那是我可以留下的唯一的东西。我拿着我需要的东西,登上了去英国的飞机,我依然带着我的飞鱼。我的飞鱼安静的躺在它熟悉的瓶子里,那里的水已经略显浑浊。我知道我不会再结婚了,这样的痛苦是我无法忍受的。从天而降的幸福或是横祸。
      临走前,我在家里打出了我人生中所写的最后一篇文章。那篇故事里,那个向往鱼一样自由生活的女孩子说如果有来生她愿做一条鱼。那个男孩子说他会陪她做鱼。后来他抛弃了她,她走了。那个承诺将给她永远和幸福的男孩子却最先离开她。
      在文章的最后,我写到他死的时候,她在他的身边握着他的手。是这样写的。“他把她丢了,很多很多年过去了。他死的是身体,她死的是心。亲爱的,我们还有多远的距离,才能够走到永远?”
      我看着飞鱼躺在瓶子里,很安静。我偶尔的摇晃瓶子,飞鱼在里面僵硬的动着,飘着。十年前,它是那么美丽鲜活的生命。十年后它安静的躺在它一辈子都没离开过的瓶子。我紧紧的握着它,像握着我整个的青春岁月。
      王子安骑着自行车带我在北京的大街小巷里晃悠。去吃很多的刨冰一直到把嘴唇冻得直哆嗦。王子安使劲儿的骑着自行车带我在校园里飞奔,我在后面抱着他的腰催促他快点儿快点儿再快点儿,上课要来不及了。他的衣服后面湿了一片,却在卖力的把车骑得飞快。我在食堂的椅子上坐着,他端了饭和菜,他把肉夹到我的盘子里,自己吃蔬菜,他吃饭总是很快很快,吃完后抬起头来对我笑。
      日子总是在琐碎的幸福中度过。十年,生死两茫茫。

      三十二

      伦敦的天空并不像以前报道的那样雾蒙蒙。至少在我下飞机的时候我是看到了伦敦的白云,稀疏的飘散在天空中,像写意画一样。我在大学同学林林的帮助下成功的买到了一栋三层的阁楼,开了一家小店,一层是酒吧,二层摆着一些书和音像,三层是我的卧室。店的名字叫做“FLYING FISH”
      来到这里那些有着深邃眼神的各色人种总是会问在吧台后擦着玻璃器皿的我:“为什么要叫你的店为飞鱼呢。”
      我总是会告诉他们:“这是一个女子和她的爱情。”
      偶尔会有一些浪漫的男人送我玫瑰,我笑笑。把它们放在木门板上。没有人知道,余飞飞是喜欢百合的。

      三十三

      伦敦的冬天对于一直生活在中国北方的我来说,是太柔和温暖了些。我只要穿一件长大衣,里面穿著厚裙子和长靴就可以。我把头发烫成大波浪的形状,林林说我这是懒人头,不用很费力却可以制造出女人的娇媚。
      大概是由于气候的关系不适吧。我的喉咙总是感觉不舒服,像有个东西卡着喉咙一样。我会偶尔的咳嗽,痛。
      何乐是我在英国认识的第一个中国男人。他出现在FLYING FISH的时候总是凌晨我即将打烊的时候。他喜欢喝芝华士,然后坐在靠窗的角落里在他的笔记本计算机上写着一些什么。他来到酒吧的第三次在吧台边点完酒,对正在擦拭着杯子的我说:“我叫何乐。天津人。”我对他笑笑,这男人长着一双让人感觉忧郁的眼睛:“你可以叫我飞飞。北京人。”
      他对我举了举杯子,我对他笑了下。继续擦我的杯子。我在整个酒吧里放着《SAY FOREVER》。
      那天,他走的时候送了我一朵百合,旁边的一张卡片里写着“永远不是用说的,而是慢慢走出来的。”我抬起头,他已经离开。
      我把百合放在吧台上,这样我可以边擦杯子边看着它。有的时候我在它的花瓣芬芳中看到王子安,孟萧晨,和何乐的眼睛。他们不段的交换更替,最后我疲惫的闭上眼睛。我想我有一点累了,我已经三十岁了,并不是二十岁时坐在心爱男子自行车后飞扬起头发眼神闪亮亮的女孩子了。这个在伦敦的酒吧里擦拭杯子的女人,她很疲惫,她不过是个丢失了爱人死掉了丈夫孩子的女人而已。我想,我终究无法触摸到爱情,我在它的边缘徘徊,一旦我靠近了它,那层柔软的爱情就会坚固得如同堡垒,它把我弹出去,重重的摔在地上。可是我却试图靠近它,纵使它的周围笼罩着我无法跨越的障碍和迷雾。
      英国的电视是古板的,我还是习惯看些中文频道。偶尔会看到北京和上海。我生活了多年和我想要生活的城市。它们开始变得越来越美,我会感觉到它们的遥远。那种时间与空间所阻隔出来的距离。我想到那个我曾爱过的上海男人,他现在该是白领吧。在公司间来回的穿梭,走在高高的楼群中,仰望天空却再也望不到漫天的蔚蓝,他是否只看得到四角天空中的云彩?他是否也会在寂寞的时候思念起一个人?是否也会在楼群中迷失方向?找不到自我。
      有的时候,我只是想让一个人想起我。我渴望那种被思念吞噬的感觉。我想念王子安,甚至想念坐在他自行车后摇晃着的青春岁月。现在想来,我习惯把它叫做“荡来荡去的青春。”
      FLYING FISH是欧洲古典风情的酒吧。这里很安静,我安静的放着一些我年轻时喜欢的音乐,很多中国歌曲,那些老外总是对我竖起大拇指。外国很难买到中国的CD,我把它们带来,像在渲染中国的文化般。某些时候我试图把这种欧式文化与中式文化融合起来,像我年轻的时候总是喜欢说上海和西藏。而事实上,它们在我记忆中保留得如此鲜明。有的时候我感谢年华,感谢它所赐予我的感恩和怀念。
      我在吧台后望着形形色色的人,伦敦这座城市保留着他的原始和现代的寂寞。我在我的飞鱼里观望这些人,颓靡或者是快乐。我喜欢看他们的眼睛,各种眼球的颜色混杂在一起,我可以从他们的眼睛中看到哀伤,喜怒,情欲,迷惘,痛苦,解脱,绝望……
      我喜欢眼神忧郁的人。他们会让我联想到寂寞。寂寞的人是温暖的,他们执着的守护着各自的温暖,我喜欢执着的人。像王子安,像我自己。
      飞鱼躺在我的吧台上,我已经把它的瓶子打开。给它换了新的水,它僵硬着,但我想,它该会快乐。其实最开始如果我把瓶塞打开,给它喂食,换水,像对待普通的鱼一样的对待它,或许它不会死。或许那又会是另一种结局。可谁知道呢?就像何乐经常说的那样:“无所谓,这不重要。”我总是问他:“那什么重要呢?”他不说话。然后问我:“对于你来说什么重要呢?”我低着头,找我的杯子,可是它却被我的胳膊刮到了地上,啪的一声,碎成碎片。

      三十四

      什么最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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