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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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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孔方婚讯的那天,我正一如既往地趴在键盘前赶稿。与其说是赶稿,不如说在挤牙膏还更加合适些,我总是这样磨磨蹭蹭的,对着一句简单的话可以呆看半个钟头,颠来倒去地反复读着,只为找到一种最舒服的格调。
光这一点,我就被孔方诟病过很多次,他常说,小说这东西写出来是让人看的,又不是让人朗读的,意思到了就行,这年头哪还有人斟字酌句地看书?况且,还有“研表究明,汉字的序顺并不定一能影阅响读,比如当你看完这句话后,才发这现里的字全是都乱的”。所以,在他看来,我花下去的这些功夫全是浪费,有这点雕琢的时间,人家郭小小都写完两本书了。
而我却向来对他的这种说法嗤之以鼻:“郭小小算什么东西?就她那些拼拼凑凑、狗屁不通的玛丽苏,除了意淫一点价值都没有,我才不屑于和她同流合污呢。”
“读者的喜好你又不是不懂。”话是这么说,不过孔方从来都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上和我争论下去。我想当然地认为,他的内心深处大概还是站在我这边的,只是郭小小和她的粉丝群来势汹汹,他不能装作看不见罢了。
我和孔方认识了许多年,别看他现在派头十足、心高气傲的,早些年倒也是一副邋里邋遢却平易近人的模样。那个时候我可喜欢他了,喜欢到甚至想把我对他的感情写成文字,去给《中学生报》投稿,可最后也是因为他,我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这不是学生应该推崇的东西,傻子。”
孔方天生就有一种极其讨喜的气质,而随着他年岁的增长,这种气质日复一日越发强烈。到近些年,他的身边更是围了好多不知倦的狂蜂浪蝶,简直都有些一呼百应的味道了。朋友们跟我说了好多回,别再自命清高,该抓住的就得抓住,可我却偏执地相信,只要自己足够好,就不怕被人挖墙脚。
他们说,你是傻子。
我说没事,只要孔方不傻就行了。他能看出谁更好。
然而,旁观者清。流传千年的老古话总是有些道理的。
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孔方开始频繁地对我提起郭小小。最初是“更新超快”、“文笔不错”,接下来是“故事抓人眼球”、“挺受欢迎”,再然后就变成了“社区红人”、“新晋大神”,最后甚至还出现了这样的诡异言论:“去买点衣服化化妆拍个照吧。你看人家郭小小,每天都在站里□□亮的自拍,一下子就吸了好多粉。”
“都是P的。”
我一点也不想理会孔方那些几乎等同于明示的暗示,而是仍旧日复一日地趴在电脑跟前,打磨我的人设,雕琢我的字词。而与此同时,郭小小对孔方的献媚却一天比一天更加露骨。小有名气的她开始在公开场合宣扬孔方是她最爱的人、是她会不惜一切代价去追求的目标,她之所以能在写作这条路上一直坚持下去,就是因为她想得到孔方的青睐。
简而言之,她根本就不在乎自己写的是什么。
后来,是孔方亲自上门给我送的婚礼请柬。那一天,他穿着一身名牌西装,皮鞋锃亮,尽管老旧的电扇在他头顶呼呼作响,可他的发型却一丝不乱,大概是在郭小小的建议下抹上了半瓶发胶。
孔方说,他确实不是傻子,他能看出来,比起他来说,我其实更想要别的东西。而小小却是那么单纯,小小从不避讳,她想要的就是他。
还有,小小答应他,会替他生一群小孔方。
一时之间,我竟然无言以对。我怔怔地看着他竖起的发梢,就好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孔方和郭小小的婚礼办得热闹而盛大。尽管我并不想知道他们的状况,可是朋友圈里的刷屏还是来得有些猝不及防。郭小小那张被P成蛇精脸的婚纱照在我面前反复出现,有人骂她厚颜无耻,也有人赞她敢做敢当。我倒是没有特别生气,反而有些如释重负的感觉,就好像是打从我决心开始写作的第一天起,自己就已经预料到了早晚都会有这样的一个结局。
我越来越觉得孔方其实说得不错,比起他,我确实还有其他更想要的东西。
我再也不是中学时代的自己了,我和郭小小不一样。我的爱人也许不会驾着七彩祥云风风光光地娶我回家,可他却会一直都陪在我的身边,不论青春还是苍老,不论成功还是落魄。
他不像孔方,没有人可以夺走他。
这一夜,我做了一个冗长的梦。在梦里,郭小小不见了,而孔方却忙着一次又一次结婚,就像是一个旋转的陀螺,在金碧辉煌的礼堂内外忙得满头大汗。而我只是站在室外修剪整齐的草坪上,抚掌大笑,仿佛正在看一场台词已然烂熟于心的轻喜剧,心里尽是说不出的轻松感。
然而好景不长,忽然有个人从身后拍了拍我的肩膀:“别看热闹了!快去赶稿,傻子!”
“是是是,林夕大爷!”虽然还没偷够懒,可我却任由他牵起我的手,将我慢慢拽向远方。看着他瘦弱的背脊,我在心里暗暗地下了决定:总有一天,我要将他养得比孔方更加健壮。
远处人声喧嚣,身前笑颜独好,脚下绿草如茵,而这一刻,头顶的阳光也刚刚好地覆在我们的身上,又温暖又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