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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客(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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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色的落地窗帘……
林凌茫茫然地看着窗帘发了好一会儿呆,才反应过来自己正躺在位于红枫街32号家里宽敞的大床上。他舒了一口气,抬起胳膊搭在额头上,盯着天花板出神。
他在回忆刚刚做过的梦。
很久以前的事,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想起来过的人,突然出现在梦里。即使醒过来,梦中那挥之不去的压抑苦涩仍然盘旋在心头。
林凌不喜欢这种负面情绪。他试图把自己的思绪转移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正好,眼下有个合适的对象。他想起了早晨打断他睡眠的家伙。
说实话,如果不是他的理性思维足够坚韧,他会以为早晨的那一场插曲真的是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细胞送给他的一个美梦。
本来是个无伤大雅的恶作剧,编造一个寻人启事,贴遍大街小巷,看看会有多少“好心人”来提供线索,给自己的稿子增加点素材。不料……只应该存在于想象中的人就这么活生生地蹦了出来。
还真是吓了一跳,林凌想,当时头脑不太清楚,希望没有失礼。不过就这么把客人仍在客厅里自己却来呼呼大睡……怎么想都是一件不礼貌的事。林凌叹口气,坐起身,用手指顺了顺头发,把额前已经要遮住眼睛的头发拨到一边。该给客人做点什么好呢?看上去是个甜食爱好者,不知道一个苹果派能不能当作失礼的补偿?唔,或者一个布朗尼蛋糕?上次买的黑巧克力好像还剩下一点……不过这只能当做饭后甜点,正餐要吃什么呢?克顿大街上好像新开了一家泰国餐厅,还有一家牛排屋,就在两条街以外,或者街角的馅饼屋?林凌默默地摸摸空空如也的肚子,决定立刻去尽自己的地主之谊。
快速地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外表,从衣柜里选了一条浅蓝色的水磨牛仔裤和一件白色线衫,正要打开卧室门,林凌顿了顿,又返回衣柜从侧面的小格子里抽了一条围巾,随手搭在肩上,这才走出卧室。
客厅和厨房的灯都亮着,走廊的壁灯没有开,只有墙底部的小夜灯闪着温和的光。林凌犹豫了一下,还是遵从心意向厨房走去。
赵墨正在料理台前切菜,林凌刚刚走到门口,他就敏锐地抬起头,看到林凌,嘴角弯出一个上翘的弧度,向他点点头。料理台旁的地板上放着一个大大的纸袋,赵墨不知什么时候去了超市。他的背后是一个正在小火炖着的小奶锅,旁边是备用的平底锅。厨房里充满了奇妙的香味。
林凌满足地吸口气,奇怪自己刚刚怎么没有注意到如此浓郁的香气。他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走到赵墨身旁,“需要我做什么吗?”赵墨没有说话,只是举起手边皱巴巴的红色辣椒,询问地望着林凌。林凌绽出一个真心实意的微笑:“我喜欢这个。”赵墨也笑了,随手塞给林凌一只半个巴掌大小的小番茄,低头处理辣椒。
林凌懒散地靠在窗台边,慢悠悠地吃着小番茄,看着赵墨把那皱皱的辣椒切碎,与切好的蒜末和洋葱丁放在一起,又开始处理海虾。赵墨的手指很灵巧,动作有条不紊,看着他一步步地做料理简直是一种享受。而且他还那么帅。林凌在心底给自己竖个了大拇指。
天色早已暗了下来,透过百叶窗向外望去,街上几乎没有行人,偶尔有一两辆车经过,只有路灯尽职尽责地照亮空寂的街道。林凌被一股霸道的香气拉回注意力,赵墨已经把配料下了锅,正有条不紊地一一放入备好的配菜。林凌随手合上百叶窗,决定去找两只红酒杯——他看到赵墨买了红酒——嗯,也许还有蜡烛和烛台。林凌在心底偷笑。
晚餐很舒服,赵墨做了蘑菇浓汤和意大利面,林凌吃过许多人做的这两样餐点,从意大利小咖啡馆里胡子拉碴的大叔到丛林里拿着钢盔煮面的亚裔小姑娘——林凌只能认为美食的界限不是国籍而是天赋——赵墨的手艺算不上一流,可是很合林凌的心意。合心意——单这一点就足以打败世界上最棒的厨师。
林凌日常并不挑剔,他从不会对别人吹毛求疵。他的完美倾向都在心里,很少有人能看得出来——蘑菇浓汤不能太浓,蘑菇要切丁不要切片,不放奶油,全凭黄油出味,要煸出蒜香,还要加一点点的胡椒,最重要的是不要配面包;意面要用自己熬制的番茄酱,但他不喜欢酸味,最偏好辣辣的酱汁——除了一手带他长大的姐姐,几乎没有人能如此了解他的偏好。
真要命。林凌头都顾不上抬,在心里泪流满面。怎么能这么好,长得好,手艺好,脾气好。这要我怎么拒绝。
赵墨成功地用一顿照顾到林凌方方面面喜好的晚餐抚平了林凌心里的小刺。不管是什么目的,做到这个份上,也由不得自己拒绝了。林凌这么想着,把洗好的盘子递给赵墨,赵墨用干净的布巾把盘子擦干,收到柜子里。两个人动作默契,似乎已经配合了几百次。
收拾完厨房,林凌和赵墨一人端着一杯红酒坐在沙发上,中间隔着一个人的位置。赵墨脱掉鞋,斜靠着沙发,一条长腿屈起,蜷在胸前,另一条腿随意地踩着地毯,右手端着酒杯,左手随意地搭在沙发靠垫上,歪头看着林凌。林凌慢慢啜饮着红酒,转头问道:“其实,你听不到我说话吧?”
赵墨眼中漾出笑意,坦然地点点头。
林凌探身调亮沙发旁的落地灯,把靠垫放到沙发一角,自己舒舒服服地斜靠上去。
林凌喝口酒,说:“我有个朋友,天赋很出众的小提琴家,五年前失聪了。我跟他说话的时候,他会很专注地看着我的口型,很注意我的表情。”
赵墨的眉头微微皱起来,用口型说:“他很坚强。”
林凌笑了,带着丝不自觉的骄傲:“他很棒。”
赵墨想了想,从裤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和一只短短的铅笔,快速地书写起来。“我在很小的时候得了脑膜炎,治疗不及时,之后就听不到了。”赵墨把本子递给林凌。林凌认出来,早上赵墨递给他的字条正是从这小本子上撕下来的。
赵墨的字体很优美,但头尾之间又带着股锐气。林凌从茶几下的石刻笔筒中抽出一支铅笔,写道:“你们都是非常出色的人,我很钦佩你们的意志和努力。”
赵墨看过,微微一笑,对林凌做了一个“谢谢”的口型。
“你早晨看到我的时候很意外,为什么?”赵墨把小本子传给林凌。
林凌沉吟一下,回复:“我没有想到你会来找我。”
“抱歉,我不是故意不联系你的。我的行李被航空公司搞丢了,跟航空公司交涉的时候随身的包也被偷走了,你的联系方式本来存在手机里的。杰克在出任务,我联系不上他。如果不是今天早晨在旅舍外面看到寻人启事,我今晚就要去睡大街了。我真的没想到你会用这种方式来找我。杰克告诉我你很聪明,现在我完全赞同这一点。谢谢你收留我。”
这段话信息量很大,林凌飞快地动着脑子,笔上写道:“不用客气,我很高兴有人来和我作伴。杰克告诉你他什么时候才能联系我们了吗?”
“没有。两周前他急匆匆地给了我你的号码,让我来找你。并且让我别再主动联系他。他好像又接了个活儿。”
林凌微皱着眉头,下笔飞快:“介意我问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吗?杰克不会给你惹了麻烦吧?”
“正相反。是我惹了麻烦,杰克帮我摆平了。我当时在特殊学校上学,一伙人拉学校里低年级的孩子去做些不好的事情。我跟那伙人打了一架,结果他们背后是3S的一个分支。我躲着他们的时候杰克顺手救了我,后来他又去跟那个分支的头儿聊了聊。^_^”
林凌看着最后的那个笑脸,心情复杂。他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一些怀疑。“你这次过来有什么打算吗?”
“我其实是来找人的。我不是跟你说3S拉学校里的孩子去做一些事情吗?有一个孩子失踪了。我听说他在这个城市出现过,来碰碰运气。”
“那你需要很多很多的运气,这座城市实在太大了。”
林凌无奈地摇摇头,拿过本子继续写:“你打算找多久?”
赵墨把红酒一饮而尽,回答:“两个月吧。之后我就必须回学校了。我知道这很冒昧,但是你能帮帮我吗?你了解这座城市,你很聪明,我需要一个方向。你知道他可能在哪里吗?你放心,我绝不会给你带来麻烦的。”
林凌思索着,赵墨说的话是真的吗?这个杰克是谁?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不过,关于那个孩子可能身处的位置,他倒确实有一些思路。
“我有一些想法。明天我带你去见几个人,他们可能会有一些头绪。现在,好心的先生,你该去休息了。明天你会需要充足的精力和满格的运气。”
“我的运气一向都很好^_^你看,我弄丢了我自己,然后让你找到了我#^_^#”
赵墨盯着林凌,绽出大大的笑容。
“晚安。”他用口型说道。
“晚安。”
赵墨在走廊上最后回头望一眼,林凌仍坐在灯下,虽然靠在沙发上,却脊背挺直,慢慢悠悠地喝着红酒。暖黄色的灯光落在他身上,似乎是温暖的光圈将他整个人包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