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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好感 ...

  •   “呃……你,你……”赵世杰结结巴巴地说。

      “你是想说我为什么知道你是来卖东西的?”女人说出了他想说的话。

      赵世杰点点头。

      “呵……”女人轻笑出声,眼波流转,接着她说,“我开这个饭店五六年了,像你这样拿山货或者野味到我店里来卖的人见得多了。你说,你是有什么山货或者野味卖?”

      原来如此。

      也怪不得人家眼尖,能看出他是来卖野味的。

      等等,刚才她说她开这个饭店五六年了?

      义和镇上最大的一家饭店居然是这么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开的!

      她居然是这家饭店的老板!

      看来这个女人不简单。

      赵世杰对于厉害的女人一向有点儿怵,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尽管他脑子里在想得赶快跟眼前这个女老板说自己是来卖野味的。

      “小兄弟?你傻了?”女老板见状笑着戏谑道。

      “我……我是来卖野味的……”好不容易,赵世杰才说出了自己来的目的。

      “哦,我就说嘛,卖什么野味,拿进来给我看看。”女老板一边说一边向他招手。

      赵世杰说好,女老板随即转身往饭店里面走。

      赵世杰背着背篓跟上。

      两人一前一后穿过店店堂,到了后面的一个院子里。

      院子不大,一部分是厨房,一部分是库房。

      就在院子的厨房前面,女老板让赵世杰把背篓里的野味拿出来看看。

      赵世杰把背篓放下,从里面拿出一只死野鸡和三只活野兔,并且说这是他昨天进山去打的,还新鲜着呢。

      女老板看了看,接着问赵世杰:“野鸡不是用火/药/枪打的?还有活的野兔,你怎么捉的?”

      赵世杰实话实说,把自己左边打猎的过程简单说了一遍。

      说完之后,女老板脸上明显有惊讶之色,她上下打量了赵世杰一眼,忽然突兀地问:“小兄弟,你今年多大了?”

      难道她买自己的野味还要问自己的年纪,赵世杰想,也许这是这里特殊的风俗?

      “十八了,上月才满的。”

      “你家里有祖传的打猎手艺?”

      “不是,这是个老年人教我的。”

      “哦……挺好的。我这店里隔三差五也收山里人送来的野味,大多数都是死的,绝大部分都是用火/药/枪打的。用火/药/枪打的野味,肉里有火/药,要清除起来挺麻烦的。像你用传统的弓箭打猎,野味处理起来就容易多了。你的这些野味我都收了,野鸡给你算一块八一斤,野兔给你算两块三一斤。然后我让人来给你称一称都有多重,你记着重量到外面柜台那里来拿钱。”

      女老板说完,就喊了个后厨的帮工过来,叫他带着赵世杰去称一称这些野味的重量,称好之后写在纸条上,给赵世杰纸条……

      赵世杰随后跟着那个帮工去了厨房,女老板则是施施然离开,走回店堂。

      “野鸡三斤二两,三只兔子一共十四斤七两。”帮工称完重之后,一边念在一张纸条上用圆珠笔写上数字。

      他把纸条递给赵世杰,眨眨眼,说:“现在你拿着字条去找林姐拿钱,记着说声谢,我刚听见了,她买你的这些野味的价钱都比平时高点儿。”

      “哦。”赵世杰接过纸条,先找着帮工说了声多谢。

      帮工一愣,旋即乐呵呵地笑出了声:“傻小子。”

      又挥手让赵世杰赶紧走,厨房里正忙呢,他没空跟赵世杰废话。

      赵世杰哪可能傻,宫里长大的太监都是人精儿。刚才那个帮工眨眼,还有他说的话,已经让赵世杰想到那个叫林姐的女老板可能对自己有好感。毕竟从一开始,她都比较主动。比如说跟他打招呼,叫他进饭店等等。这是赵世杰,不,应该是赵太监长这么大,第一次感受到一个美丽的女人对他有意思。女老板就像他见过的宫里的那些娘娘们一样貌美,带着成熟的风韵,举手投足间都能迷惑他。

      是的,虽然他是个没有子孙根的太监,可他在内心里还是认为自己是男人,只不过缺了重要的部件儿。他是赵太监的时候,宫里的太监们绝大部分爱钱,少部分爱女人,盼望着能在宫里找个宫女做对食过日子。他就是那少部分,喜欢上了贤妃身边一个叫宝婵的宫女,有点儿好吃好玩儿的都送她,有了银子还托人去外头买金银首饰回来送他。可是宝婵吃了他送的东西,收了他送的首饰,就只是让他摸摸手,抱都不让抱的。宝婵从来都没有明白答应过他,做他的对食。但就算是这样,赵太监始终没有死心,他想,自己对宝婵再好点儿,终有一天,宝婵的心能被他捂热,会答应跟他一起的。

      现在一个貌美的像宫里娘娘一样的女人对他有好感,也就是说有点儿喜欢他,赵世杰心里头突突跳,紧张和兴奋混合在一起,走路都好像踏在云上。

      他都没算纸条上写的自己拿来卖的野味的重量到底多少钱。

      就那么走着,不知不觉已经走到外面的柜台跟前。

      柜台里坐着的女老板见他走过来,笑着向他伸出了手。

      赵世杰傻站了一会儿,才想到了拿纸条,他不好意思地尬笑了一下,把纸条递了过去。

      女老板接过纸条,把自己面前的算盘拿起来哗哗摇了两下,再放下,手指一拨弄清零后,开始拨打起算盘珠子来。

      她一边打算盘一边念:“野鸡三斤二两,一块八一斤,一共是五块七毛钱……野兔十四斤七两,两块三一斤,一共是三十三块八毛一。五块七毛加上三十三块八毛,一共是三十九块五毛。”

      赵世杰在边上听着,估计这位女老板这样算账是想要让自己听清楚,而不是随便说一个数字给自己听。

      “小兄弟,你拿来的野味一共是三十九块五毛钱,我这就把钱给你。”女老板指了指算盘上算珠,然后拉开抽屉,从一叠十元的钞票里面数出四张来递给赵世杰。

      赵世杰接过来一看,马上说:“多了五毛。”

      女老板露齿一笑,道:“我这饭店需要零钱,多五毛就多五毛吧,给你买瓶汽水喝。对了,小兄弟你贵姓啊?”

      赵世杰:“我姓赵。”

      “小赵啊,我姓林,你以后要是再打到野味来卖,可以叫我林姐。当然,如果你以后到镇上来赶集要是想要吃饭,也欢迎到我这家店里来吃饭,我给你推荐几个好吃又便宜的菜。”

      “好。”

      赵世杰也回答得干脆。

      这位开饭店的林姐美丽又大方,他对她印象很好。

      林姐全名叫林金凤,是义和镇土生土长的人。

      林家是个大家族,在本地的亲戚朋友很多。

      林金凤二十岁就结婚了,婚后跟做厨师的老公两个人开了家饭店,因为是林家出的本钱,所以取名林家饭店。两人开的这家饭店饭菜味道好,位置好,林家在本地跟镇政府的人关系好,于是生意越做越红火。饭店开张三年后,已经成为了义和镇上生意最火的饭店。恰在此时,林金凤的老公因为出了车祸去世,于是这家饭店就由林金凤一人打理了。好在,她人能干,重新聘请了厨师,设计了菜色,两三年下来,饭店生意不但没变差,反而比她老公在的时候还好。

      “现在也十一点多了,我看你不如吃了饭再去买些东西带回家。我给你推荐两个菜吃,保证好吃花的钱还少。”林金凤看看墙上的挂钟后对赵世杰说。

      赵世杰肚子这会儿也有点儿饿了,就答应了林金凤。

      但他还是问了她是什么菜,会花多少钱。

      林金凤:“一碗豆花,一碟子猪头肉,包括饭在内,只要一块二毛钱,你吃吗?”

      赵世杰放心了,忙说:“吃!”

      林金凤眨眨眼,忽然又问:“你家里是不是还有不少兄弟姐妹?又或者你结婚了,要养家里的老婆和娃娃?”

      “我家里有三个弟妹,我没结婚,不过,我爸几年前因为出意外去世了,我妈又有严重的风湿病。”

      “哦,这样啊,说起风湿病,农村很多老人都有,我知道这镇上有个姓严的土医生,他那里有草药治风湿。听说不少人用了他的草药,风湿病都轻了不少。一会儿吃完饭之后,你可以去找他抓点草药回去给你妈妈。”

      听说母亲的风湿病有药医治,赵世杰当然想要弄到药。于是他就问林金凤,那个姓严的土医生的摊子在哪里,他现在就去抓点药,他怕中午之后人家摊子会撤了。

      林金凤告诉他不用着急,严老头的草药摊子要下午四五点钟集市散了才会撤。还有,严老头的草药摊就在这条街的街尾,好找得很。

      听了林金凤的话,赵世杰这才不着急了,他没忘了后厨帮工的话,向林金凤道谢。还加了一句,林姐是好人,好人会有福报的。

      林金凤深深看了赵世杰一眼,唇边泛起两个酒窝,道:“要是小赵说得准,我这当姐的一定会重重谢你。”

  •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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