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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女老板 ...

  •   赵世杰比预计的时间晚了半个多小时才到家,赵母和二妹非常担心他,并且赵母还让孩子们再等等,等着大儿子回家再吃晚饭。不仅如此,她们还让赵世华频繁去村头看赵世杰回来没有。

      赵母一直皱着眉念叨:“……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来,别出什么事吧,哎……”

      赵世红尽管不断劝母亲别担心,大哥不会有事的,可是心里还是挺焦灼,生怕大哥进山去打猎遇到毒蛇野兽什么的。要是大哥出了事,这个家可就真得垮了,仅仅凭她这么个十二岁的姑娘,完全没办法撑起这个家来。

      好在,在赵世华第三次跑去村头张望,看大哥回来没后十多分钟,他就抢先冲进了家门,朝着一家人嚷嚷:“大哥回来了!大哥回来了!他还打到了野鸡和野兔呢!”

      这一嚷嚷,让赵母等人都喜出望外,赵世红和赵世丽两姐妹更是直接跑出了家门去迎接大哥。

      赵世杰被弟妹们簇拥着走进了家门,在堂屋里,他把背篓取下来放地上,给母亲和弟妹们看自己猎到的东西。

      赵世红等人各个笑得咧开嘴,比过年还高兴。

      “这只野鸡和这只野兔这就收拾出来,晚上我们炖一只野鸡吃,麻袋里的三只兔子先养起来,还有剩下的野鸡明天拿着和三只兔子一起送去镇上卖了……”赵世杰在弟妹们围着地上的猎物嘻嘻哈哈说笑时,说出了自己的主意。

      赵母:“老大,我们留一只野鸡吃就行了,何必还留一只兔子,拿去卖给镇上的饭馆换钱多好。”

      赵世红也附和母亲的意见。

      赵世杰却说:“我答应了四弟的,要打一只野兔回来红烧给他吃,作为他帮我做弓箭的回报。再说了,就算咱们吃了一只野鸡和一只野兔,不是还有四只吗,买掉之后也足够还我去借的米钱还有赊欠的油钱了。”

      “就是啊!我好想吃□□肉啊,好像爸走之后,我就吃过一次……”赵世华嘟了嘟嘴说。

      他这样一说,赵母和赵世红就不坚持她们的意见了,而是说:“那就红烧着吃,看用笋干还是木耳,家里有些笋干,木耳却没有。”

      赵世杰接话:“等我明天去把野味卖了,顺带在镇上买点木耳回来,这个野兔还是用木耳和笋干一起红烧最好吃,”

      “大哥,你说的我都要流口水了……”赵世华舔舔嘴唇说。

      “哈哈哈哈!”屋里的其他人一起笑出了声。

      当天晚上,赵家人的晚饭吃得比过年还晚,一家人美美的吃了一顿炖鸡,因为除了盐和姜之外,没有其它调料,就只能做清炖鸡吃。

      赵世杰让弟妹们多吃肉,他呢,则是喝汤,毕竟他没那么馋肉。记忆里面似乎还是前几天才吃过肉,做贤妃小厨房帮厨的太监并不少肉吃。来到这里成为赵世杰之前,他入宫当打杂的小太监两年,接着被选去服侍贤妃所生的七皇子,跟了七皇子七年,直到七皇子因病薨逝。贤妃念着他服侍过七皇子,就让他去自己的小厨房帮厨,这一帮就是六年。贤妃是南方人,喜欢吃南方菜,在小厨房,赵世杰学会了不少南方菜的做法,还会做各种精致的点心。

      三斤多的野鸡杀了去毛和内脏,剩下也就二斤多,幸好是清炖有汤,不然还真填不饱一家人的肚子。

      因为第二天二妹和三妹还要上学,赵世杰就让她们带着四弟去洗了早些睡,他来收拾碗筷。

      “大哥,你也累一天了,明天还要去镇上,还是我来洗吧,我少睡十几分钟没事的。”赵世红却不让他洗。

      赵母也赶着他去睡。

      这一天下来,赵世杰其实也是真得累,只不过他一直撑着而已。

      他去灶房的大铁锅里把刚才做完饭之后烧的热水舀了一些到一个木桶里,接着他兑了些凉水进去,拿着换洗的衣服,提着这一桶水到院坝边的一棵树之后,他在那里冲了个澡,把身上的血腥味和汗味洗掉。

      这下子他觉得清爽多了。

      等他洗完澡换好衣服回屋去,赵世红已经把碗筷洗了,厨房也收拾干净了。

      临睡之前,她去看了看关在竹子背篼里的三只野兔,顺手给了它们一些择菜剩下的叶子吃。

      ……

      第二天是个好天气,天高云淡。

      早饭后,赵世杰把要拿去镇上卖的野鸡和野兔都用一根绳子捆了放到背篓里,然后背着这些东西先去见了吴老头。吴老头看了赵世杰背篓里的野鸡和野兔也是服气了,他说愿赌服输,赵世杰只用还他五块钱就行了。赵世杰表示感谢,还说要是下次再打到野味,就做了请吴老头去家里喝酒。

      吴老头一听乐开了花,忙说自己到时候一定去。

      为啥赵世杰要请抠门儿的吴老头喝酒呢,还是觉得毕竟人家赊了东西给自己,才让自己有了打到猎物的机会。还有就是吴老头开的小卖部是村里的唯一的一家,以后家里万一有钱不凑手的地方,还可以去吴老头的小卖部赊欠呢。

      只不过下次再进山去打猎,他想用好一些的弓箭,最好是那种用牛筋做弓弦,用硬木做弓炳的弓。还有,他想要一些有铁箭头的箭。这样一来,进山去打猎,再遇到豹子或者熊什么的,用这种足够强的箭就能给它们颜色看。他不会因为进山去打猎,偶然遇到了一只豹子什么的就不敢再进山了。

      他现在就只有这个挣钱的门路,当然不想丢掉。

      从旗山村到义和镇有二十多里地,赵世杰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才走到镇上。

      义和镇上今天赶集,镇子里聚集了附近十里八乡的人,来卖东西买东西的人把镇上的几条街道都塞满了。

      赵世杰随着人群慢慢走着,边走边看。实在是街道两边有太多新奇的东西了,他都看不过来。好一会儿之后,他才想起自己是来卖野味的。

      他看到一些乡亲把活的鸡鸭兔拿出来卖,有人会上去问价钱,然后跟买鸡鸭的人讨价还价。

      赵世杰挤过去竖起耳朵听,他听到鸡卖一块六一斤,鸭子一块五,兔子一块八。

      这些东西都比当时的猪肉的价钱高一些,猪肉当时卖一块三一斤。

      赵世杰拿来卖的野鸡是死的,重量大概三斤多,而那三只活的野兔比较大,每一只都有四五斤重。如果按照他打听到的活兔子的价钱,三只野兔最少要卖二十多元钱。不过,因为他的兔子是野兔,按理说价钱要更高些,这是从吴老头嘴巴里听到的。并且,他还告诉赵世杰,最好是把野兔和野鸡送去给镇上的比较大的馆子,那些比较大的馆子要收野味,也比较出得起价钱。

      他打听了一般家养的鸡鸭兔的价钱之后心里就有底了。

      于是,接下来,他就去向路人打听镇上最大的一家饭馆是哪家。有人告诉他镇上最大的饭馆是林家饭店,镇政府的干部经常去林家饭店吃饭。

      自从成为赵世杰,赵太监这几天听到了一些新词儿,什么村干部,政府干部之内的。据他了解,所谓的干部就是当官的。如果一个镇子的当官的去一家饭馆吃饭,那说明这家饭馆的菜很好,又或者是饭馆的老板跟当官的有关系。那么这种饭馆肯定会收他打的野味,好做出菜来招待那些当官的。

      赵世杰决定就去找到林家饭店,把自己打的野味卖给他们。

      他边走边问,很快就找到了在镇上一个街道拐角处的林家饭店。

      林家饭店占据的街道拐角处是义和镇最热闹的地方,两条主要街道的交会处。如果说一般的饭店有三间门脸的话,那这家饭店就有六间门脸,从两边街道都可以进入店里。

      赵世杰站在店外看,发现这才上午,店里面居然有一半的桌子都有客人坐下吃饭了。而且,他还发现这家饭店有两层楼,想来楼上应该设置了雅座。

      林家饭店底楼的柜台里面坐着一个容貌艳丽的二十六七岁的女人正在打算盘。女人披散着一头大波浪的卷发,穿着一件杏红色的外套,让她看上去更加美貌动人。店堂里,有几个男女服务员在跑上跑下,给客人送菜送酒等。

      一向习惯于男掌柜(老板)的“赵太监”看见一个美丽的年轻女人坐在柜台里面,他就莫名觉得紧张,跟他见到宫里的那些美丽的娘娘们一样。

      这么大的一家饭店的老板是个女的?

      赵世杰虽然这几天已经知道并且慢慢适应所谓的男女平等的说法,可是这会儿他还是觉得柜台里面坐的一定不是老板,而是老板娘。

      在林家饭店外面徘徊了一阵儿,赵世杰呼气又吸气,努力想要让自己不再紧张,以便进去跟那个美艳的老板娘兜售自己的野味。

      “小兄弟?你是要来卖什么东西给我们吗?”一个女人带笑的声音忽然响起。

      赵世杰循声看过去,见到刚才那个在柜台里坐着的年轻貌美的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出来,就在离他几米远的饭店门口,笑吟吟地望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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