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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读者聚齐 ...

  •   兴云庄的冷香小筑,向来在江湖上闻名——早在这庄子还叫李园的时候,冷香小筑的六如公子就已经名满江湖了。

      小李飞刀跌宕坎坷的半生如他的飞刀绝技一般广为人知,他与龙啸云的恩怨与纠缠,与表妹林诗音悱恻痴怨的情感,在他远避关外的十年间传得沸沸扬扬,又随着他的回归达到顶峰。

      梅花盗事情刚了,大多江湖人还云里雾里——可如今站在冷香小筑中这些人却都非寻常,这件事情的每一步展开,或亲身参与或遣人打探,他们都再清楚不过了。

      龙小云这话一说出来,本就凝滞的气氛又是一静。

      林诗音身体轻颤,却还是温柔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小云……”她唤道。

      她的声音是很多女人所比不上的柔美婉约,也是很多母亲面对孩子时所共有的宠爱轻责。

      “怎么了妈?”龙小云抬头天真地看她,“难道李大叔不是来找爹爹的吗?”他快乐地一拍手,“是了,那他定是来看望您的。”

      李寻欢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片异样的红晕,他禁不住咳嗽起来。

      他的肺病同他的功夫一样厉害,因此他尽管内力高强,现在还是如同一个荏弱的病人一般咳得直不起腰来。

      “你……”刚刚的大辫子姑娘忍不住上前半步,明亮的眼睛狠狠瞪了龙小云一眼。

      林诗音哀哀切切地看着李寻欢咳嗽,却不敢上前来——她是想上前来的,她的绣鞋已然迈出半步,可瞧着恰好挡在路上的儿子,她却又胆怯,又不忍心。

      她长长叹了口气,终于还是没有上前,只黯然道:“你……你来做什么呢?”

      李寻欢虚弱地捂着胸口笑了笑,尽管他刚刚还是一个病人,现在却不是了。李寻欢只要一笑起来,就会让别人忘记他是一个病人,忘记他的年龄和经历,他的笑容竟像融化冰雪的春日一样温暖而有勃勃生机。

      他笑着对此生最爱的女人摇头:“我本是要走的。”

      林诗音身体又是一颤,却只是伸臂将龙小云揽在怀里,终究没有抬头。

      李寻欢痴痴地看了她一阵,才抬头细看对面的人群。

      那些人好像是还没有从这奇异的经历中醒过神来,竟然就眼看着他们二人叙旧聊天,这么久却没有一个人说话。

      蓝布衫子的老人咬着烟杆,啧啧摇头:“都是些老熟人啊……”他笑笑地指着那些人对孙女儿道,“小红来瞧瞧,兴云庄边上有他们守着,你何必忧心李探花的安危呢?”

      李寻欢将目光放在一个虬髭大汉脸上,似乎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大汉身长二丈,目光如鸷鹰般锐利,可他看着李寻欢的神色确实柔和的、忠诚的,让人不敢相信像他这样一个面向凶恶的汉子竟能露出这副神情来。

      “少爷,”他柔声唤道,自然而然地上前给李寻欢端来一杯热水,“如当时所说,如此风清月白的晚上,我便来找你共谋一醉了。”

      他顿了顿,神色中带了些责备:“这么大的事情,我怎能不来呢?”

      李寻欢默默地接过茶杯,只对那白水挑了挑眉,又疑惑道:“那你与中原八义的事?”

      铁传甲神色一黯,摇头道:“未曾了结,今日只是想来看你……没想到遇上此等怪事。”

      李寻欢安抚地冲他点头,视线在相携的阿飞与林仙儿那里一顿,见阿飞移开目光,只能长叹一声面向剩下的三个人。

      那是三个截然不同的男人。

      居中那人一袭华服,目光锋利如刀,几缕白发点缀额上,却并不显苍老,反而凭添几分肃杀。他也瞧着李寻欢,脸上表情既是嗟叹,又是凝重。

      这人左边那汉子低着头,风格却要鲜明许多——他身材很高,面上三道刀疤,着金黄色短衫,握剑的手指细而长,却显得很有力。

      他们两个人显然是一起的,第二人对第一人显出些谦恭来,可见有主从关系在其间。

      而右边却是个高大魁梧的黑袍剑客——之所以说他是剑客,实在是这人整个身上都充斥着剑的意味。未论是斜飞的双眉,抑或浑身浩然风度,都仿佛一把斩奸除魔的神兵。

      李寻欢了然一笑,却泰然自若地冲他们抱拳:“想必是江湖上的朋友……不知来此何事?”

      黑袍剑客看他的眼神有些挑剔,又有些高傲,这神色由一个重剑一般的男人做出来是很奇异的,李寻欢却不动声色,任由他看。

      倒是那着华服者率先开口:“素闻小李探花风姿神秀,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李寻欢一哂:“不过是些江湖朋友抬爱,在下如今这副残躯,是万万称不上什么风姿了。”

      他说的也没错,当年六如公子闻名江湖,那是家世显赫春风得意,文武都是个探花,又给这江湖传奇添上一层雅气。而如今关外十年风霜,加上痨病和情伤,李寻欢外表看上去已是沧桑且憔悴的,不若先前贵介公子一般了。

      但他的神采依然潇洒,目光也依然明亮。

      华服者笑笑,未置可否。

      他身边的汉子默默站着,既不抬头,也不言语,倒像对着境况漠不关心——对面前这个名满天下的传奇也没有半点兴趣。

      李寻欢注意到他的眼睛竟是死灰色的,仿佛既没有情感,也没有了生命——

      “李大侠,久仰大名了。”

      李寻欢转头去看那黑袍剑客,这人着实有趣得紧,他的目光里是一种坚定,一种一往无前的执着,让人看着他,就好像看到了一柄出鞘的宝剑。

      有意思的是,他既不称呼小李探花的雅号,也不叫他的名字,更不像一般江湖客那样直接呼唤“小李飞刀”。一个人怎样称呼别人,是能够从中观察出他的心性来的,他既叫他李大侠,便说明他的一切名头在他心里,都不若一个“侠”字重要。

      李寻欢拱拱手:“如此气慨,想必是嵩阳铁剑?”

      “正是郭嵩阳”

      李寻欢偏不称他为郭大侠,江湖事江湖了,未曾谋面之人,称一声名号也就够了。

      他又朝华服者二人偏偏头:“夺命双环闻名天下,今日竟也来此为客,实是蓬荜生辉。”

      上官金虹一直盯着他的眼睛,闻言也只是点点头:“好说。”

      冷香小筑的厅堂不算太大,此时汇聚下十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就显出些捉襟见肘来了。好在这些人无一个在意这事,大家还保持着开始对峙的姿态站着,既无人走动,也没有想着要围坐到那一桌看起来丰盛无比的盛宴旁边的角色。

      李寻欢,孙小红,天机老人,上官金虹,荆无命,郭嵩阳,阿飞,林仙儿,林诗音,龙小云,铁传甲。

      天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要凑到一起,而把他们凑到一起的人又有何居心。

      这么说也许不太妥当,因为以各人被逼到此处的方式来看,聚集他们的还真未必是人。就算是人,若对他们有什么居心,他们也万无反抗的本事。

      还是李寻欢作为此间主人最先打破僵局。

      他洒然一笑,率先坐到席上,把手里一口未动的热水放回去,转而斟了一盅酒。

      “各位不来填饱肚子么?”李寻欢柔和地望着众人,将那酒一口喝了下去,忍不住喟叹道,“真是好酒。”

      这桌子很大,坐下十一个人绰绰有余,甚至还显得很宽敞。

      没有人想到的是,第二个坐下的竟然是上官金虹。他也自斟了一杯酒喝下,随即像李寻欢一样叹道:“果真好酒。”

      那蓝衫老人把精巧的酒壶抄起来,直接对着壶嘴儿一灌,嘿嘿笑道:“活了这些时候,还真未尝过如此好酒——怕是天上的琼浆,也不过如此了吧?”

      他说着有意无意扶上腰间的棒子,对李寻欢笑道:“小李探花真不愧‘嗜酒如命’一说,今天倒让老朽长了见识啊。”

      李寻欢微微一笑,遥遥又斟了一杯对他敬道:“原来是天机老人,晚辈失礼,当以酒谢罪。”他一口将手中酒喝下,又摇头,“晚辈哪有如此珍藏……您方才也看到了,这一桌酒菜,并非晚辈备下,实不敢居功。”

      气氛又是微微一滞。

      除了李寻欢等三人之外,剩下的八人一同前来,都晚了些时候,并没有见到酒菜自行由窗飘入的奇景,此时听他这么一说,只觉困惑。

      此时众人都已上了席,闻听此言,却是不敢再动筷子了。

      李寻欢把玩着手中小巧莹润的酒盅,状似沉思。

      上官金虹缓缓把酒杯放回桌上,对他道:“李兄有何猜测,倒不妨一试。”

      李寻欢摇头:“说来太过荒谬——”他冲那窗子抱拳,“不知可否再添一壶竹叶青?”

      其余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好像看到什么疯狂的物事般。

      李寻欢苦笑:“诸位莫要如此,今日之事本就神异,非人力可……”

      他话没说完,那窗子便“吱呀”一声又开了。

      一托盘光洁雅致的酒壶摆得整整齐齐,不急不缓地滑翔到众人围坐的圆桌上方,分开来在每人杯中斟满酒,又自动摆回托盘,飘然而去。

      “这……这……”

      李寻欢摊摊手,执起自己的酒,对其余人略略一敬:“便是如此了,在下先干为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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