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四 ...
-
不和朋友的男友儿做朋友,我一直奉为圭臬。
除了苏婉,他们家吕正宜在我还不知道这条原则的时候就已经和我混得滚瓜烂熟。苏婉是我的发小儿,人美,气质佳,高贵冷艳。上高中的时候就有人做诗给她——“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竞夸天下无双艳,独占人间第一香。”。把大家全给震了,后来才知道那诗是抄的,不过配她确实合适。
那“诗人”有个哥们儿叫吕正宜,“诗人”倒下了,吕正宜继续革命并且取得了最终的胜利,惊得大家下巴掉在地上。吕正宜是学校里有名儿的小混混,性格孤僻其貌不扬,苏婉却中了蛊一样爱上他。后来我们才知道,吕正宜的父母都是大官儿,常年在国外,他跟着管不了他的奶奶长大,才变成了小痞子。我们那叫一个悔呀,肠子都青了,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金龟婿么,出手太晚呀。
美女的命运总是雷同,苏婉最终也嫁入豪门。两个人一起出国游学,住吕正宜他老头在华盛顿的别墅,开欧洲跑车,时不时到名字像糖果一样的小岛上度假,往英国参观全国玫瑰园,带种籽回来种花园,生活乐无边。
晃荡一年,终于腻了,要回国奋斗干点儿事业。我找袁令领了辆凯燕就杀到机场接他们。吕正宜依旧花衬衫窄腿裤,苏婉也还是典雅长裙,站在一起却出奇协调。就像《狮子王》里Tim对Pengpeng 说的那样:闭着眼都看得出来,他们是合适的一对。
吕正宜见我第一句话就是:“孙承月,你怎么把头发弄得跟墩布似的?”
“你丫吃了外国那么多饭还是吐不出来象牙!”我扑上去就要揍他,被苏婉一把拉住,“你们倆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狗咬狗一嘴毛。”
年少青黄,一去不返。我和苏婉热情拥抱,相视而笑。吕正宜站在一旁,张开手,“我呢?”
我不屑的瞟了他一眼,“现在国内不流行男女拥抱,你别老土了!我们都这样——”狠狠踩了他一脚,拉着苏婉快步走开。回头看他疼得原地跳脚,我放肆大笑。
晚上三人免不了接风狂欢,无一例外全部喝醉,直接睡倒在他们家的土耳其地毯上。
后来我才发现,他们倆所谓的干事业就是混迹在小老百姓中间当上班族,在一座大厦不同公司搂钱,朝九晚五,同进同出,经常一起翘班儿叫上我去看周二的半价电影儿。我买了款手柄游戏机,经常和吕正宜PK,谁赢了苏婉给谁发糖。为了一颗大白兔,我倆经常厮杀数小时。
我和吕正宜相熟,熟到他打个哈欠我就知道是无聊还是犯困,后来想想,这样也就离出事儿不远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像一个倒满水的杯子,只要一点点的力量,就可以让维持在表面的张力,立刻消失。
我一向有小聪明,后来又有了靠山,便肆意横行。命运于是擅了我一大嘴巴子——生活不允许任何人无法无天。
卢梭说过:“除了身体的痛苦和良心的责备以外,我们的一切痛苦都是想象的。”而我,鬼使神差的犯了界,真正疼痛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