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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陌上花•雾之魅 我是一只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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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魅。
没有前生,也没有来世。
我今年已经三百三十六岁,在人间已经晃荡了两百多年。
认识稽恒之前,我一直住在国内的无瑕山,无瑕山以东与人间相连,以西却是通往仙界,山中树木繁茂绵延数里,人迹难至,猿声不绝,空气远没有我现在旅居的这座城市这么糟糕,理所当然在林中修行的妖也种类数量众多。
在我修得人形的第二年,我做了冯茂醍的洞府——栖霞洞里的烧火丫头,并被赐名“曦”。
我最好的朋友是一只常年在我修行的水塘边捕鱼的鹤精丹娘,鸟形的丹娘与其他鹤没什么不一样,人形的丹娘常年穿着一身白衫白裙,一头乌黑的头发用一根草藤松松地束在身后,我们整日除了追逐林间其他道行比自己浅的小妖以及为万妖之王九尾狐冯茂醍烧火做饭,所思所想不过是吃睡、以及悟道修仙三件事。
到了第三年,稽恒的出现,我身边的一切就完全改变了。
我记得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太阳的毒辣和树林的阴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在沼泽地旁追逐一只道行颇浅的野兔玩,满头大汗,却始终没能逮住那善掘洞的家伙。
突然有男人的声音在问:“到底是你追兔子还是兔子追你?”
转头,稽恒气定神闲地站在我的前面的一株柚子树下,阳光从柚子叶间的缝隙如金粉般洒在他身上,他的皮肤苍白,五官如画,眼睛半眯,眸光柔和中带着几分戏谑,嘴角稍稍往上勾起,右手持一块白玉笏,身上穿着一件长及脚踝的嵌金丝卧龙云纹朱红色圆领长袍,腰束金丝白玉带,玉带上还吊着一块缀有红丝穗的白玉牌,头戴一顶二龙戏珠折翅乌纱帽,脚踏一双皂底黑长靴。
如此标致风流,人间颜色皆如尘土,连一向最善媚惑人的冯茂醍也要自叹弗如。
“你是哪路妖?我怎么从没见过你?”我直瞪瞪地看着他。
他说:“我不是妖。”
不是妖就是人或是仙。
他笑得模棱两可,只回答了我第二个问题:“我从栖霞洞过来,我也从没见过你。而你,你是我见过的最奇怪的魅,我是说你的灵魂和你的身体不一致。”
他说者无心,却让我这听者为此耿耿于怀数百年。
后来有一回我专门回无瑕山去问冯茂醍,却被他板着脸好一通呵斥:“灵魂与身体不一致还叫妖么?你说出来,我倒要见识见识是哪个不知好歹的竟敢说出这样的混账话?”
“稽恒。”
冯茂醍瞪圆了眼,随后沮丧地歪在椅子里,随后再无下文。
因为那几句话,我对眼前的男人生出几分畏惧,立在原地,怯生生地问:“尊上是王的……”
稽恒一口否决,“我是偶尔路过。”紧接着问我:“就这样打发日子多没趣,你可愿意跟我一道出去走走?”
“去哪里?”
“林子外面。”
“林子外面有什么?”
“有人,有很多美味的吃食,还有许多跟这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那能修道成仙么?”
“能。”
我那时对什么都充满好奇,听他说得天花乱坠,冲动之下我便答应了他。
“既然如此,咱们这就走?”
“尊上,我想回去同姐妹们说一声。”
稽恒在柚子树下盘膝坐下来,朝我轻轻挥了挥手。
我回到修行的水塘,打算叫上丹娘,然而丹娘却不想离开无瑕山,原因很简单,当她还是一只没有道行的懵懂的丹顶鹤时,被人类的渔网和弓箭吓破过胆,而且她也舍不得那片鱼虾肥美的水塘以及正对她频频示好的公鹤精大元。
我很看不起大元,作为一只公鹤,大元比他的同类更勤于打理自己的羽毛,又取了鲜花汁把自己的一身白羽毛染成五颜六色,他没事总喜欢钻在雌性妖精堆里,玩着妖精们乐此不疲的追逐游戏,化为人形的他,时常爱在鬓上簪一朵花,拿面小镜子不停地照来照去。
如此多情自恋的鹤,又岂是清心寡欲的丹娘能守住的?
但丹娘执迷不悟,反过来劝我:“男的哪有不朝三暮四的,没准过些年他也就收心了,就象我父亲那样。”
仙鹤族一生只有一个伴,她认定了他。
当然大元也看不上我,认为我是一个很没趣的魅。
那日丹娘忍住恐惧,苦苦游说我:“曦,你别执迷不悟,咱们是妖,人妖殊途,人类容不下咱们。”
我很坚决:“我就想瞧瞧人和妖究竟有什么不同?!”
丹娘又说:“做人哪有做神仙好?等咱们再修过几百年,得了道成了仙便去西面,登上云梯直奔天界,好歹也是一个人人景仰的神仙。”
林中道行如九尾狐那样的妖都从没去过西面,可见做神仙比做人难多了。
我摇了摇头:“我想先做人。”
大元摇着一把用芦苇做成的扇子,一手抚着鬓边的两朵如双生般挨得很紧的石榴花,眨着一双狭长的丹凤眼,说:“你别留她,让她去吧,还想做人?真是可笑。曦,你记住我的话,今儿你离开这里,即便你学得再象人,但一日为妖,则终身为妖。”
他明显鄙视我。
鄙视我的期间,他又照了照他的小镜子。
只是道个别,何来如此多的牵绊?
我义无反顾地离开了丹娘。
然人间有规矩,妖界亦有戒律。岂容背叛?
我和稽恒还没逃出无瑕山,九尾狐冯茂醍便挡住了我们,丹娘告的密,她说是为了我好。
她的身边是穿得花枝招展的大元,那日他的鬓上别着一朵刚摘下来的白色百合花,手里换了一把色彩绚丽的孔雀羽扇,一看便知是一只尚待字闺中的雌孔雀所赠。
我犹记得稽恒同冯茂醍那一场决斗打得惊天动地。
最终我们争得了出山的自由。
永远的自由。
却是另一条不归路。
山林之魅适应做人就如同另一场艰难的修行。
混居人间,首先必须得有一个人类的名字,在那以前,除了九尾狐冯茂醍,几乎无瑕山所有的妖精都没有姓。
因为我们是在沼泽地相遇,稽恒便为我取了现在的名字。
邱宁。
“那你叫什么?”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有勇气问他的名字。
“稽恒,姓稽名恒。”
他蹲在船头,头戴斗笠身披蓑衣,做渔翁打扮,两眼盯着岸上柳树倒映在波光鳞鳞的河水里面的影子,一边品茗,一边淡淡地说起他名字的由来。
稽康与鬼秀才的偶然相遇,成就了他这个半人半鬼的名字。
稽恒还有一处比我强,他是由人所化,有实实在在的身体,也有前世,尽管他已经不记得。
其次是人间的各种规矩。亏了稽恒不厌其烦,教我识字,也教我法术,当然他还会教我品味享受人生,我和他的关系就象后来戏里演的青蛇和白蛇,虽是师徒,却硬要扮作兄妹。
我们初到人间那年,是嘉庆元年,恰逢清朝由盛极走向衰败,人人皆不自知,照样沉迷于歌舞升平。
当然我们也一样颓靡,去茶肆听人讲《石头记》,逛戏园子听戏,但凡世人享受的东西我们一样都没落下,那时《长生殿》里的旦角并没有后来的女旦好看,可戏园子依旧人满为患,人人都寻求痛苦以外的东西来麻醉自己。
两百多年以来,我们经历过清朝到民国,又从民国到社会主义新中国,做过不同的工作,去过不同的地方,编过不同的身世,也早已习惯从一种身份轻松地转换到另一种身份。
如同游戏,一切都是那么惬意。
直到一九六九年的春季,我同稽恒因为某种不得已的原因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国家仓促逃往国外,先后辗转几个国家漂泊,直到一九七三年才在温哥华停留下来,并选择到卑诗大学读书,入乡随俗,稽恒成了“LESILE(莱斯利)”,而我很随意地指着字典上的一个单词“ALAN”做为自己的英文名,并且一直沿用至今。
当时到那所学校去求学的并不乏象我们这样的妖精,芸芸众生里倒也不难辩认,学校里最彬彬有礼和最粗鲁的学生就是妖精们所化。
加藉华裔苏更生是我和稽恒唯一的人类朋友,他很瘦,戴着眼镜,脸上有几粒雀斑,家里是开汽车维修厂的,他的英名教名叫鲍伯。
乔治、鲍伯和彼特是那年代最流行的名字。
我们三个经常在不上课时结伴去附近的酒吧、餐馆或是爬山探险。
那一年冬季,学校放假,苏更生回了家,我们无处可去,便去了圣约翰。
当稽恒去寻找住宿的旅店,我就走进了一家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