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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诡妖·白玉指环 四儿也抿紧 ...

  •   没料到十五年后我和四儿以这种方式再度相见。
      公司里已经没有一个人,于是我开口喊道:“四儿。我知道是你。”
      一片死寂,我感到极度恐惧,不知四儿准备把我怎么样。
      突然那股压制我的力量消失了,我又能动弹,我睁开眼,活动了一下四肢,眼睛在扫到办公室门口时不由怔住了。
      四儿就站在那里,望着我,欲言又止。
      我气不打一处来,冲她厉声斥道:“你到底想怎么样?让我做这奇奇怪怪的梦?”
      四儿眼睑半垂,颇不安,向我低声道歉。
      接下来我查看电话来电记录,无一例外,都是我的男朋友李嘉打来的。
      李嘉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对任何事都有独辟蹊径的说法,一年前他瞒着我去美国攻读博士,我们之间的联系全靠电话和写信。
      我拿起电话拨了过去,那边始终无人接听。
      四儿一直看着我,犹豫了半晌,终于下定决心般,她开了口,吞吞吐吐,很没有底气:“姐姐,你看见我七哥了么?”
      我受惊一般,几乎要从椅子里跳起来。
      有了前车之鉴,现下,我再不敢掉以轻心。
      “你还没找到?”强按住内心的恐惧,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没有。”
      “或许他也去了和你相同的地方,你在下面找过没有?”
      四儿往下瞥了一眼,迅速抬头,表情极不自然,她长长地叹口气:“我都在下面找了几百年了,可还是没有谁见过他。”
      “可能他已转世改头换面了呢。”
      四儿很肯定:“不会,如果他转世了,我也一定能认得出来。”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想……”她看看我,又看看我的电脑,再次吞吞吐吐:“能不能劳烦你在电脑上帮我发一条信息?”
      如此融入现世,可见她在人间漂泊的年头不低于百年。
      “你要写些什么话?”
      “七哥,隆庆四十三年,长生殿,小四。”她几乎不加思索就说了出来。
      “就这些?”
      “嗯。”她轻轻地哼了一声。
      那时温哥华刚刚兴起在网络上办事,为及早打发走她,我点开一个留学生常去的网页,在上面随便找了一个寻人的论坛,一边在键盘上敲字,一边问:“你的宿居地和看守人的电话?”
      “我不住这儿,我也没有看守人。”四儿很难为情,压低了声音。
      哦,原来真的是一个孤魂野鬼。
      “你要找的人长什么样子?可有相片?”
      四儿倒是不含糊,轻言细语地说:“我没有七哥的照片,不过他的样子你已经见过了,就跟你梦里长得一模一样。”
      真是一个不诚实的鬼!拿梦哄我!
      “他叫落春?”我随便拈出一个人名。
      四儿摇头:“落春没他好看。”
      一定是那个爱扮戏的章七了。那倒是个五官如画的人儿,只是性子不太讨人喜欢。
      等等,四儿说的最后两个字是“小四”,原来她就是那个叛逃的女子。既已离开,何必又回头来寻?真是多此一举。
      我打心里轻视这小游魂。
      再一想,反正这已是一个无头公案,即便有人看见了也未必当真。
      我在键盘上敲字时,四儿一直站在我身旁,阴寒的气息丝丝直扑向我,她很紧张,双手不停地转动着一只晶莹剔透的白玉指环。
      因行文用的是英文,四儿不懂,于是我给她解释了一遍。
      四儿高兴了,又问我,“这样七哥就能看见了吧?最快几时能找到他?”
      “不知道,少则两三天,多则十数年也不一定。”
      四儿那两条好看的眉皱起来,她显得失落:“十数年?我等不了那么久呢,若是两三日,还将就。”
      说话时,她垂眼看了看那只白玉指环。
      我只求及早打发走她,便哄她:“或许运气好,明天你就能见到你七哥了。”
      她有些欢喜,有些期待,接着向我彬彬有礼地道谢,仪态端庄颇有大家闺秀的风范,然后她就规矩地站在墙边。
      “你回去吧,在这儿干等,吓着别人就不好了。”
      四儿犹豫了一下,慢慢往门外走,在门口又停住了,回头,不相信地望着我:“姐姐,你别哄我,我一定要见到他。”
      “不哄你。”
      四儿终于消失,与黑夜融为一体。
      连一点痕迹都不剩。
      我松了一口气,接着在键盘上敲击财务报告,又才想起今天的工作日志还没写。这时放在电脑旁的电话又响起来了,我赶紧拿起听筒,是李嘉。
      “邱邱,你怎么不接我电话?”
      “我加班。”
      “这么晚了,你还加班?早点回家,别让你哥久等。”
      我敷衍了一声,继续敲财务报告,接着是工作日志,然后一起发去麦克斯的邮箱。
      做完那一切,我关了电脑关了灯,走出公司大门,通过了门卫的耳目,到了大街上,趁着没人,驾起一股清风直奔我和李嘉的公寓。
      能驭风而行的自然不是人,我是一只活了三百多年的魅,在这之前我原本是山林间的一团雾气,修炼了一百年才化为魅形,混迹人间亦不过两百多年,所擅长的法术也只是制造幻境而已,在踏入人世之前,我一直生活在被世人称之为“天尽头”的无瑕山。
      以此类推,李嘉嘴里提到的我哥稽恒也是一只魅,他做魅的时间比我长,长得连他自己都忘记了自己的来历。
      与四儿不同,我们能昼夜出没人间,人类的气息对我们毫无影响。
      当晚我窝在床上给住在城市另一端的稽恒打去电话并把遭遇四儿的事件说了一遍,稽恒便笑嗔我:“你本身都是妖,还怕鬼?真没出息!”
      “可她要找的人跟你很象。”
      稽恒呵呵地笑:“天下有相同面貌的人不足为奇,她凭空编出一则故事博人同情,你也信!”
      到温哥华定居之前,稽恒是国内知名歌手,娱乐圈素来是唱而优则演,演而优则唱,至少H市是这样。那些年他演过不少戏,未成名前是剧中的路人甲乙丙丁,成名之后,渐渐担任了大屏幕上的男一男二。
      一部电影一个人生,在识人方面,他自然比我经验丰富。
      我犹不死心,又带着试探:“那你要不要去会会那不诚实的小鬼?”
      “不去啦,我明天还要上学。”他极力推脱,“你也别理她,省得被缠上了麻烦。”
      他当时在某大学进修表演专业,方便以后自己当导演拍戏。
      第二日上班,我走进办公室,里面已人满为患,阳光从玻璃窗照进来,四儿蹲在我的办公桌下面,一副呼吸不畅的样子,显得极难受。
      我将包放在自己的椅子上,垂眼之际,低下头悄声问:
      “你这么早就来了?”
      四儿羞怯地答:“我昨儿晚就在这里过了一夜。我没处可去,又怕七哥来了见不到我。”
      说着,她又抬起手背挡脸,企图遮去那一丝丝从格子间缝隙漏下去的阳光。
      我端起茶杯,很自然地去拉上了百叶窗,为她。
      临窗的彼特·潘便大叫起来:“好容易有个晴天,你拉窗帘干什么?”
      “哥哥,雨后的阳光更毒,我们可不能陪着你当煎鱼。”
      多伦多天气的确如此,他无话可说。
      我接了一杯白开水回到座位上,四儿从脸上放下手,冲我轻声说道:“谢谢姐姐。”
      于是那日做手头的事的闲暇,我又在另一个论坛准备发一条以“急切寻找章七”为题目的消息。
      字才打出来,四儿便拍着我的手背,着急地说:“他是有名字的,他叫子仁,章子仁。”
      我便将题目修改成“急切寻找章子仁”,正要点击鼠标发送出去。
      四儿又急急地说:“姐姐,发汉字吧。七哥他不懂这些番邦话。”
      她倒是心细,我立即改成中文,重新寻了一家中国留学生常去的论坛。
      一天过去,石沉大海。
      四儿咬紧了唇,眉间焦灼之色渐深,我没话找话。
      “你是哪里人?”
      原以为她会报出一个中国内地城市的古地名。
      “泰昌锦州。”
      我一滞,四儿倒是玲珑剔透,她难为情地笑了,说:“我真是泰昌人,只是你们的教科书上没有记录我们的国家罢了。”
      中国的历史,除了那些史书上有记载的王朝,其余的我并不清楚,但却知道自唐以后,涌现出不少短暂的王朝。
      “你的生日?”
      “隆庆二十三年二月初八。”
      又一个跳出历史的年号。我不再问,对不熟悉的东西问下去也是枉然。
      四儿也抿紧了唇,两只手把那白玉指环揉去揉来,眼里渐渐有了泪水。
      我再写不下去,弯下腰,假装拾笔,又同她说话。
      “你的指环真好看,你家里人给你的?”
      四儿回答:“是七哥给我的。”
      “那应该给你很久了。”
      “在我八岁刚进宫那年他给我的,是宫里的物件儿。”她的眼里重新泛起光采,颇为得意。
      “那年你七哥多大?是不是成亲了?”
      四儿撇撇嘴:“那年是隆庆三十一年,他才十三岁,他是要去打仗才给我这物件作念想,后来又凭着这物件要娶我过门。”
      后面那一句她说得很轻,并且害羞地低下了头。
      捱到下午天稍黑,公司里的同事相继下班,我便带着四儿去华人街上走访了几家专刊中文报纸的报社,又一一刊登了相同的消息。
      从报社回来,四儿不吃不喝,靠着墙盯着门口发呆。
      我做了一会手头的事,终于良心发现,打开隔壁格子间田娜的电脑,将一张稽恒灌录的演唱会碟片塞进去。
      当稽恒随着开场音乐出现在屏幕上的H市体育馆舞台中央,下面一片沸腾,四儿的头扭了过来,一瞬不瞬地盯着,再不曾移开。
      “是他么?”我指着电脑里又唱又跳、穿着舞台服装的稽恒。
      四儿没有立即回答我,过了许久,她才低声答道:“模样象,可不是他。”顿了一下,又补充,“他从不在那么多人面前扮戏,他是王爷,做不出那没脸的事。”
      她把稽恒的演唱会当成了一出旧时代的大戏,那时代的人都把演戏的视作下九流,无论大小,都从骨子里看不起。
      我不点破她,继续做手里的事。
      第三天夜晚来临,四儿更虚弱了,她坐在办公室门口,两眼紧紧盯着门外,我打电话给稽恒,谎称加班,稽恒也没有怀疑,只叮嘱我加完班早早回家,他做了我平常爱吃的菜。
      我和四儿各坐一边,四儿一直在低声哼着模糊不清的曲调,听起来极古老。
      时针一步步从晚上七点走到凌晨一点,四儿一动不动,她的两只手捧着那枚白玉指环贴在胸口,身体勉强抵着墙,我难得地心软了一回,悄悄走到茶水间给稽恒打了一个电话。
      “你快来,就耽搁你一会,她快不行了。”
      稽恒在那端慵懒地说:“好吧,等我写完这篇论文就过去。”
      接下来是等待,中间我打了一个盹,到醒来,时针正指向翌日五点,东方已开始露白,拂晓竟来得这样快。
      四儿突然扭头,苍白得厉害,她撑着墙站起来,接着将她的白玉指环递给我,说:“姐姐,我该走了,这几日给你添麻烦了,我知道这个拿不出手,你别嫌弃。”
      “你不等你七哥了?我会一直帮你登报发消息,直到他出现为止……”我没伸手,有些不舍得她。
      四儿的眼泪甫地淌满脸,掩面啜泣了许久,才哽咽道:“来不及了。”
      转身,小跑出门去,再不见她踪影,也不知是哪一缕晨曦吞没了她,剩下那枚白玉指环安静地躺在办公室门口的地上。
      我走到门边弯下腰,伸手去拾起白玉指环,稽恒正好走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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