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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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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上呼啸而过的车辆,一辆接一辆,街市的吵闹声不绝于耳。
韩茂背着吉他慢悠悠走到十字路口,有些迷茫的看着人群,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他愣了一会儿,突然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黑色的人字拖拖鞋,自己圆润的十个脚趾头全露在外面,仿佛知道自己的主人在看它,还翘了翘。
韩茂蓦地有些委屈,尽管这种苦头吃了不少,可他心里还是有些难过。
“操,有钱了不起啊!”韩茂咒骂了一声。
正在马路上行驶的出租车司机以为他要叫车,巴巴的跑来问他要不要坐车。
韩茂歪着腰从玻璃窗口看着司机,掏了掏牛仔口袋,一摊手才十块钱。司机看着他手里的钱,什么话也没说,径自把玻璃窗摇上去了,蹭的一声瞬间溜得老远。
这下子更是把韩茂气的鼻孔冒烟。
尽管生气,他也只能忍着。相比于自己的梦想,这点苦头又算得了什么。老话不是有说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好吧,韩茂耸耸肩,他从小到大也就这句话记得最清楚,所以把他那个教语文的老妈气的也不轻。
韩茂出生在教师家庭,邪门的很,爷爷是教书先生。老爸是数学老师,老妈是语文老师。光这点还不算,连他舅舅、舅妈也是老师。
所以韩茂上学就跟每天过年似的,亲戚都是一个办公室的,每天抓着他的成绩就能在办公室里开个会。
“小茂最近上课不专心啊,要抓紧跟上学习,不然你爸妈可要说我了。”舅舅说。
“韩茂,站起来回答这道题。”
“爸,我不会啊...”
韩爸瞬间脸色铁青,望了一眼自家不成器的儿子,隐约听到后面坐着听课的老师们偷偷的笑声。
“...叫老师!”
回家免不了一阵的巴掌屁股交响乐。
这一要到过年就更热闹了,他的表哥表妹们有幸都不在他那学校上学,都免了这顿说教。一到过年,还没等韩茂高兴的玩两天,大年初一一大早,亲戚上门拜年,舅妈一进门就说:“韩茂啊,英语才考了三十分。”
韩茂正大快朵颐的啃苹果,一听这话瞬间就蒙了,咬了一半的苹果也从他嘴边滚到地上,他一回头就可以看到老爸老妈阴着脸刚从学校改完卷子回来。
韩茂的童年是扭曲的,要说他黑暗童年仅有的一丝曙光,就是小学毕业那年寒假,没有寒假作业,韩爸韩妈怕韩茂出去乱跑,就给他报了一个口琴班。
尽管韩茂不太喜欢口琴,可总也比一整个假期被爸妈缠着学习要好。所以韩茂是卯足了劲在口琴班上使劲的玩,使劲的学。
渐渐,他就在里面学到了一些好玩的,更是越来越入迷。可是学久了,腮帮子一鼓就跟那金鱼似的,就差嘟嘟冒泡了。
自家老妈一看,吓得连忙就退了学习班,以后每天下班有事没事就捏自家儿子的脸,生怕一不小心变成了仓鼠脸。
不过这一捏捏的,就硬是把韩茂的正国字脸捏成了尖下巴。原本一双大眼睛,好歹还有张国字脸撑着看着雄气点,一有小尖下巴,猛地一穿上红色小棉袄,带上帽子,跟个小姑娘似的。
这点也是韩茂到高中的时候才发现的。十六七岁原本就是少年中二混着叛逆期,他突然有一天脑袋抽筋就离家出走了,这下就让韩爸韩妈给吓了个够呛,连忙脚不沾地的出去找。
韩茂也是会藏,关键是谁都想不到他藏在哪儿。后来过了三天,还是他自己回家的。坐在自家门口,一头杂毛又脏又乱,身上不知道穿着哪里来的军大袄,穿着垃圾堆扒来的肥棉裤。一双纯白的运动鞋,被剪刀剪开,露出十个脚趾头,鞋面被剪得看不出原型,大半个脚背都露在外面。
韩妈一看就尖叫出来,想扑上去又不敢确定这是不是自家儿子。
倒是韩茂自认为帅得惨绝人寰,潇洒的一拨桀骜不驯的发型,一双大眼睛微微眯着装出一种朦胧感,嘴巴里叼着皱皱巴巴弯了一半的烟,都没打火。他邪里邪气的吸了一口,噘着嘴巴吐出。一身的装逼气息。
“哥酷吗?”
韩爸韩妈愣在门口半晌才回过神,面无表情的一人一个胳膊,把还在装帅的韩茂提溜进屋一顿胖揍。
不过打那以后,韩茂的审美也不知道怎么了,就拐进山路十八弯再也回不来了。那套非主流少年的气质在他身上是表现的淋漓尽致。
过年那些亲戚看着过来拜年的韩茂一家子,惊吓之余连忙偷偷打电话,忙叫在韩茂学校上学的亲戚孩子叫回来,他们已经不再相信韩爸韩妈的教育方式了。
韩妈为韩茂的审美观也是操碎了心,费尽心思给他买小清新的衣服。一转眼,不是被剪了好几个破洞,就是把一件衬衫流里流气的围在腰上,伸眼猛地一瞧就跟刷漆工似的。
好歹艰苦的高中毕了业,有天韩爸提前回到家,就听到从韩茂房间里传出韩茂扯着嗓子跟着音响嚎叫的声音。韩爸偷偷开个门缝,就看到韩茂陶醉的抱着自家的扫把,光着膀子,下身只穿了个大裤衩,一只脚踏在椅子上,电脑里放着时下最热摇滚组合的歌。
韩爸偷看了一会儿就默默关上了门,当天晚上连晚饭都没吃,把自己关在自己房间里,抽了一包香烟。
第二天一大早韩爸就出了门,等韩茂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了沙发上放了个琴盒。韩茂惊得都没敢动,生怕是自己出现了幻觉,直到韩爸走出来,面色严肃的对他说:“你敢半途而废,我就废了你!”
韩茂一直记得当初他爸的表情,严肃的就像是那年他亲了一个穿着格子背带裤的小姑娘,被小姑娘家人逮着押送回家的时候。
眼前慢慢涌起一片朦胧,韩茂抬起头眨巴眨巴眼睛,把眼泪憋回去。一脚把面前的小石头踢得老远,下一秒又狼狈的抱着自己的人字拖,疼的只抽抽。
他走到地铁口,把身上的牛仔夹克脱下来铺在干燥的水泥地上。将吉他放到身前,背部靠墙,开始认真的调弦。
捏着拨片在琴弦上轻轻一拨试个音。那些来来往往的路人一见这派头就知道是卖唱的,有些只是淡淡瞥一眼无视,有些则慢慢放慢了脚步,似乎是等着韩茂继续。
拨着琴弦,他专注的看着手下的动作,身体随着音乐慢慢打着节奏,他闭着眼睛,仔细的寻找着那首歌里蕴藏的感情,想要把自己深深埋进去,完全领会那首歌的韵调,通过自己的嗓音来诠释那首歌的所有感情。
他的嗓音清朗通透,听起来很舒服。他刻意的压低嗓音,隐约唱出一些哑声,只想要符合一些沧桑感。他一直都闭着眼睛,仔细的回味在脑海中早已记得滚瓜烂熟的乐调。
可是任凭他怎么唱也唱不出那种随意、一切都可以随风而去的感觉。只是唱努力了,倒显得分外热切,像是激昂的摇滚。
从西餐厅出来,骗张莉莉自己还有工作拒绝了饭后的咖啡。高谨驱车行驶在马路上,眉头一直轻轻皱着,似乎是不悦。可是他心里却一片翻腾,事实上他高兴的快疯了。
脑海中不断闪现男人竖起中指那一脸不羁的模样,他再一次扬起嘴角笑出声。
许久不见,他竟一点都没变,还是那邋里邋遢的样子,二十多岁的小树苗,硬是打扮的像四十岁的大叔,怪不得刚刚看着他的背影认不出来。
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自己...高谨这样想着,忽而眉头又皱了起来。看样子他肯定是记不得了,不然他怎么会瞪着眼睛威胁自己。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像只炸毛的小狗,呲着牙威胁人。
高谨的目光在街道两旁巡视着,似乎在找什么东西。前后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一转眼却再也找不到他的人,高谨难得有一丝慌张,有多久没有这种心跳如鼓的感觉了,连他都忘了。
自从高二那年,自从再没有见到他的时候,慢慢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如今都到了被家人逼着相亲的年纪了。
他曾经还抱着“就这样吧”的念头,现在想来倒还真想感谢命运这个东西,在自己快放弃的时候,把礼物送到他面前来。
猛的一个急刹车,高谨转动方向盘,慢慢倒车。直到从窗口处可以看到那个身影时,高谨才勾勾唇角,冰冷的金框眼镜后,是难得的一片温柔。
当韩茂唱完最后一个音后,他才敢睁开眼睛,尽管已经唱了两年街头音乐,他还是有些怯场。怕自己唱得不好,或者怕没有人认可自己的音乐。可是当视线触及到地上牛仔夹克上的硬币和纸币上时,他突然咧开嘴笑了,就像是得了糖果的小孩子,刚才那点委屈顿时全被满足挤了出去。
看吧,还是有人认为我唱的好听。
“一会儿,买个辣鸭脖给萧然吃。”韩茂蹲在地上一张张的把纸币捋平,正喜滋滋的盘算着。面前却突然出现了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那手很好看,细长白皙,隐约可以看到皮肤下的青筋。只是那只手里捏的更加让韩茂觉得好看——那是一张鲜红的毛爷爷。
他骤然抬起头,眼神满含惊喜的看去。
“是你?”下一秒,他不悦的沉着嗓子,眼中的惊喜全部脱落干净,换上了满目的厌恶。
“你来干嘛?我不需要你的施舍!”
啪的一声,韩茂挥手使劲拍开了高谨的手,高傲的仰起头站起来。把地上的牛仔夹克拍拍,潇洒的一甩挂在肩头,挑衅的瞥了一眼高谨,像只骄傲的孔雀,边哼歌边抖着腿走进了地铁口。
切,被小爷的歌声惊艳了吧,让你们看不起人!韩茂现下的心情是十足的愉悦,地铁上一遍又一遍的回想自己刚刚的行为,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帅呆了!
下了地铁,韩茂又拐去路边药店买了点退烧药,又去买了两个外卖,嘚瑟的蹦跶着舞步朝自己租的小屋走去。
破旧不堪的老房区,墙壁上尽是些水锈和一层又一层的小广告。“男性们的福音,阳痿的终结者。”、“性病专科,淋病、梅毒、花柳、疱疹。”
满地的塑料袋泡面盒,是要多脏有多脏,恐怕连扫大街的老大爷都不愿意来这里。
可是韩茂已经在这里住了两年了,一个月的房租很便宜,水电费却有点贵,因为老旧的电器耗电的很。
他有个合租的朋友,叫萧然,也是学乐器的,只不过人家是优雅的小提琴。可是无关学啥,学不出个门道来或者没机遇就啥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