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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三叠阳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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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时那个一瞬间就丧心病狂的我来说,他的这句话无疑是一句废话,我需要我自己?去你妈的,我问你谁不需要自己?
我把所有的一切抛在脑后,走在这条伴了我十六年零五个月三天的红墙街,这条街我守望了很多年,我以前会藐视这条闹街里的任何一个少男少女,并骄傲地告诉自己不要做这样的人,要阳光,要温柔,要善解人意,不要去交乱七八糟的朋友,随时保持退后的位置,心有所定。
然而我现在,走进了与我家一墙之隔的酒吧,十多年了天天从它门口过也没进去过,那天我脱掉活力鸭舌帽,放下可爱的丸子头,疯子一样地披着头发,但我低头看了看我这一身觉得还是不太合适——Dickise经典款白T和一条ader error的深色阔腿牛仔裤,脚踩一双规规矩矩的粉尾Nike开拓者小白鞋。所以我到酒吧隔壁的艺术品小卖店买了一把剪刀和一盒涂料,我狂放地剪裁着我的裤脚,剪刀跟着我快速移动的手咔咔作响,一条正经牛仔裤几下就被我剪成了一条吊着流苏的破洞裤,我在T恤的圆领上两下剪出了一个大小适中的心机V,我拿手沾了点粉色的颜料,在脖子上画了一道,又在头发上随意的抹了一点,和脚上那双粉尾鞋呼应,小卖店有面全身镜,我站在镜子面前照了照,看着自己的洋气作品得意地笑了,最后从包里翻出那支奶奶的大红色chanel口红,隆重地涂在嘴唇上。
酒吧里正激情四射地放着BigBang的《bang bang bang》,不同的人正嗨得要上天般地跳舞,喝酒,大声地说话,我都怀疑是不是这群人集体磕药了,他们摇头晃脑,上窜下跳,和歌词里权志龙唱的那句的情况不相上下——“像中枪一样”。
“精神异乱的捣蛋者到处都是,今天这里就是无法之地。”
我疯狂地混入其中,三岁就开始学跳舞的我很快成为这场迷乱风暴的风眼,这群磕了药一样的神经病欢呼着将我团团围住,那种感觉很刺激,像打了一管强力的兴奋剂,暂时让我忘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我忽然想起了一句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它却让我爱上黑夜给我的疼痛。
不知道跳了多久的舞,我有些疲惫了,心里一放空,我和奶奶生前的回忆就排着队地漂进我的脑海,我甚至开始想念和担心我的突击高考学习小组,钟妮家里破产了,林善英和石京西私奔,刘名刚被我无情地推开,他们怎么样了,睡着了没有。我告诉自己自己不要去想,不要折腾自己,我端起一杯又一杯的鸡尾酒像喝白开水一样地喝下去,我想以这样的方式控制不听话的思想,殊不知那才是最折腾自己的蠢办法。
“Hey.”一个穿着红底白花的衬衫,戴着巨大的反光墨镜的中分卷发男坐到我旁边,然后自顾自地和我的杯子碰了一下。
“原谅我的冒昧,可以留下一个联系方式吗?”
我看着他说这话时嘴角不经意流露的一丝坏笑,不寒而栗,我出于礼貌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酒,接着对他说:“衣服和墨镜这样搭配,不好看,算了。”
可他听了我这话,好像特别高兴,捂着肚子大笑起来,吧椅都坐翻了,我当时真的是无话可说,他伤害了我的骄傲,被我这样的人不喜欢和拒绝,有这么值得开心吗?不过我毫不关心他是怎么想的,继续低着头喝酒,他也识趣地走开了。
突然感觉后背有点痒痒的凉凉的感觉,可能是酒喝太多了,直到我的胸罩松落,我才敏感地一下子跳起来。还没等我一巴掌给那个猥琐男拍过去,一个红色的影子就火冒三丈地扑了过来,是刚才那个被我拒绝的男孩,他一下子把猥琐男按在地上,不断地用拳头打猥琐男的肚子,然后那猥琐男不挣扎了,他就把猥琐男拖到我面前,他让猥琐男给我道歉,不道歉就别想混了。虽然那个反光墨镜大得几乎遮住了他的整张脸,但我还是能从他的声音里感觉到那张隐藏在墨镜后的脸有多么怒不可遏。
我说算了吧,然后点了杯酒递给他表示感谢,但我没有一点和他接触更多的兴趣,很快转移了阵地,因为他太过狠毒,我有点害怕。
他走到我面前,潇洒地扔掉脸上那副大墨镜,露出两排白白的牙齿,冲着我笑,我这才看明白,他是朴奇。
“其实我也不知道刚才那个丑得要死的墨镜哪来的,我就是想逗你玩。”他洋洋得意地说,“我还是,很帅的,对吧?”
我无话可说,他的确有点帅,他摘掉墨镜之后我发现,他身上那件花衬衣配他那张脸很好看,天然不造作的帅痞气,自带撩妹属性。
“你跳舞跳得很好,钟妮都没你跳得好。”
“谢谢,我还没看过她跳舞。”
“酒量也比她好,要是她早就抱着我发疯了。”
“疯累了。”
“不过我倒希望你抱着我发发酒疯。”他说着一下子把我扛起来,那分钟我真以为自己要被拉去□□了,怎么也挣不开,他把我扛到酒吧中央一个台子上,很多人看向我们,他跟着不知道当时进行到哪个部分的音乐,用手像模像样地打了几下节拍,慢慢的,身体的其他部位也跟着律动起来,一下子和每一个节奏融为一体,他也跳得很好,而且感觉是用尽全身的热爱在跳舞,全场都看过来,几乎所有人大声地为他欢呼着,还有很多像“嫖哥好帅!”,“嫖奇我爱你!” ,“嫖奇你他妈又装什么逼?”之类直呼他名字的声音,看起来他是这个地方的老人了,在这个黑灯瞎火的地方已经混得璀璨夺目,这是他的生活,别人看来也许很不堪,可他本人也许乐在其中也不一定,毕竟他混得起。
他利用其中一个抬手的动作朝我挥了挥手,飞了个眼神给我,意思是让我加入他,我无动于衷,他突然跳过来向我发起挑衅,我按捺不住了,冲上去就跟他斗舞,不得不说我俩真的有种天生的默契,和他跳舞真的很自如很舒服,那天晚上玩得很开心,我也借着他的光被注视了一把,借着他的疯劲放纵了一把,他约我改天再跳,我说看情况吧,我不会放纵太久的,这也是是我最后一次进酒吧也不一定。
但我太高估自己了,在那之后只要我有空,他一说在哪碰面,我就风风光光地去了,几次接触下来我发现他真的是一个神奇的男孩子,有他在的地方总是格外令人快乐,可以丢掉所有烦恼,可以触摸到一片极乐的无法之地,像中枪一样,睡着了也会被蛊惑着笑醒。而刘名会每天给我发短信,吵着要来见我,但是我不准他翘课,他就乖乖听话上完晚自习来找我,我们会说上几句平常的玩笑话,他会给我讲讲学校里的事情,比如钟妮被李香兰表扬了又兴奋了一下午啦,林善英和石京西在奶茶店里舌吻啦,他妈妈又怎么嘲笑他的成绩啦……没有了我,所有人的生活都在照常运行着,他只能让我付诸淡然的一笑,这是朴奇和刘名两种少年不同的地方。刘名会给我留下长久的,回味无穷的幸福,而朴奇带给我的所有情绪都只是一时兴起,我不会时不时地想他,想起他也不会感到幸福。
其实我很后悔当初把朴奇当做痛苦时的一剂良药,我不够尊重他的感情,一直以我只是在和你做朋友你别误会的想法交往着,却从不说明白,这令他想入非非,同时也没有放过我自己的道德心。很多人也许会和我遭遇同样的情况,明明不喜欢那个爱着你的人,但是因为虚荣,无聊或者痛苦等各种原因舍不得甩开他的手,就一直打着朋友的旗号接受着他的好,也会对他好,到了最后落到无法收场的地步。
奶奶的葬礼很简单,也没有几位前来吊唁,那几天林伯伯始终守在奶奶的葬礼场上,我有什么需要他都随时会来帮我,他是个好人,不过他也有自己的家庭,最后一天,他说他母亲生病了必须离开,让我好好照顾自己,早点振作起来,像以前一样。我点了点头,将他送出门,恭敬地鞠了一躬,对他说:“这些年非常感谢,林伯伯,我会回报您的。”我又深深地鞠了一躬,林伯伯赶紧把我扶起来,他说以后我生活和学习上有什么困难都可以随时找他,只要他能帮得上忙就一定会出手相助,我热泪盈眶地看着他离开。门口停了一辆黑色劳斯莱斯,我想送给林伯伯,他对车极其爱护,一定不会糟蹋了这辆好车,林伯伯说他不能接受这么贵重的东西,他愿意给我好好地保留着,等我长大了再还给我,我又给他鞠了一躬。
奶奶给我留下了一笔不少的遗产,我这辈子什么都不干也够用,但我还是要去学校读书,我很想念在学校里的日子。
林伯伯走了,这下连最后一根可以依赖的救命稻草也没了,说得狗血一点,我真的变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豪门孤儿。
自己掌控生活和经济是什么样的感觉,我有些期待,有些害怕。然后又突然地,想起了奶奶,想起她每个星期给我生活费时嘱咐我要好好学习节约用钱的慈祥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