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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东棵 ...

  •   相府近日不知从何处得到一只外邦的狮毛狗,这只狮毛狗儿才出生月余,个小小的,毛发细软雪白,见人就吐舌头摇尾巴十分招人喜爱。宫里的女子一见到这样漂亮的的小狗都忍不住逗弄一番。
      阜歌也很是喜欢,却只在一旁静静的看着。
      她想起以往在雪国的时候她也养过一只毛茸茸的小兽,这只小兽不是小狗,而是一只赤眼银狐,这只小狐狸全身银白,浑身毛发散发着凌冽的银光,眼睛赤红如嵌了一对宝石,看见生人喜欢龇牙咧嘴装作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但是性子却是胆小如鼠,一听到什么大动静就吓的不轻“噌”地蹿进了阜歌的怀里,只露出一对宝石招子往外四处瞪。
      这只小狐狸取名唤作东棵。是出自景国的民谣曲“东边有棵枣儿树,西边有个放牛郎,郎来东边打青枣,捎向青枣作何方。捎向青枣作南方,南方有位好姑娘,十四五岁待闺房……”
      如此便取头句里的两个字做了一只狐狸的名字。
      东棵本是只赤焰银狐,在雪国是品种名贵极为罕见的狐种。
      那一天,雪国世子玄境手中拎着一团银白的活物来到了质使府,一见到阜歌便把手中的活物放在了她的脖子上,那团东西在阜歌脖子上“嗷嗷”的叫,像是小狗的叫声,阜歌吓一跳,赶紧把它从脖子上扒了下来,定睛一瞧,赤红色的眼珠子,尖尖的嘴巴,圆圆的小脑袋,小小的耳朵耸拉下来。
      “好漂亮的小狗儿”阜歌惊呼,之前的火气一扫而光。
      玄境瞪眼:“谁跟你说是狗了?狗和狐狸你难道分不出来吗?”
      “原来是只狐狸啊!”这是阜歌从小到大第一次见着狐狸这种动物。
      玄境见她喜欢,脸色便也缓和了些:“昨日本王随父王狩猎打来的,你若是喜欢就让人给你做件披昂怎么样?”
      “殿下还是把这只小狐狸送回山林吧,做成披昂过于残忍了,奴婢也无福消受。”
      玄境看了她一会儿,问:“你是不是还在生本王的气?阜歌?嗯?!”
      他以为阜歌生气只是因为昨日命人杖打了她,可是他当时也下令让执杖的人下手轻些,那力度不过二三成,他全看在眼里。
      阜歌不气他杖责她,她只是听不得别人说一句景煜的不是。昨日正巧听见玄境和其他王子说景煜是小白脸,耻笑景煜无才无德,倒是吃雪国米穿雪国衣长出来一副好皮相……之类的云云,阜歌便沉不住气了,与那世子玄境理论起来,阜歌从小习武,话又不多,眼见在那口齿伶俐,奸邪苛刻的玄境面前落了下风,便一气之下将玄境推下了旁边的池塘里,以示警告便扬长而去。留下了尊贵的雪国世子糊了一身淤泥,好不容易爬上岸,那模样从没如此狼狈过。
      接下来玄境便令人将她杖责一百出了口恶气。寻常人杖责五十就皮开肉绽,杖责一百完了肯定是要过去收尸的,可是阜歌杖责完毕还是生龙活虎,安然无恙,自己腿儿回了质使馆。这叫那些看热闹的人好生奇怪,心里都惊叹景国女人身子骨真好,打一百杖都不见烂屁股,有人还笑称阜歌以后是要生十个孩子的。
      玄境听到这些话不免好笑,他不过是给阜歌一个教训吓吓她罢了,又怎么会真让她屁股开花,只是这丫头骨头确实硬,脾气不大却比谁都拧。为了一个区区的景煜竟敢把他推下池塘,想到这里玄境心中一股怒气又四处翻涌。
      阜歌心软,见他一副已经悔改的样子便没了硬脾气,轻叹道:“殿下,奴婢确实没生气。”
      玄境嘴角微微勾起,心满意足的说:“好吧,这只小狐狸一窝都被端了,独留下这只最秀气的,要是这冰天雪地的送回山林,一定也存活不了,你要是喜欢,养着解闷也好。”
      说着一把塞进阜歌怀里,阜歌抱住了小狐狸,轻轻地为小狐狸顺毛,小狐狸享受的眯起了眼睛,不动也不叫,温顺的不像只狐狸。
      接下来的几天,阜歌便发现这只狐狸的怪异,不,应该是独特之处。
      这只狐狸起初胆子很小,只畏畏缩缩的围成一团趴在温暖的火炉子旁边,久了便四处撒野,一跑到雪堆里就爱自杀式的扎猛子,把圆圆的脑袋扎进雪堆里,两条后腿儿和小白尾巴就在外面乱蹬乱刨,这也倒好,每个人都有一些别人难以理解的小癖好,动物也不能免俗,可是喜欢咬衣物这个毛病大家都没办法接受了,它经常把阜歌远秋的手帕,衣袍咬出大大小小的眼…可能是在长牙齿阶段吧,平常防一防也就算了。可奇怪的是一只狐狸平日不吃肉却爱啃雪白的,水灵灵的白萝卜,啃的满嘴都是晶莹的萝卜汁水,胡须上也沾的是。
      “贵在好养活!”玄境观察了狐狸数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恩…”阜歌意味深长的点了点头,虽然玄境世子很多方面的想法她无法苟同很多做法她不能理解,但在这个观点上他们总算得到了共识。
      “取个名字给狐狸吧!”玄境看着阜歌袖子上被咬出来月牙形的缺口,颇有些无奈。
      “既然它这么爱吃萝卜,就叫萝卜吧!”阜歌想了想道。
      “总不能爱吃萝卜就叫萝卜,那你那么爱吃枣泥糕怎么不叫枣泥糕呢?”
      阜歌想想确实也是,这么漂亮的一只狐狸倘若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对它也太不负责了。
      东边有棵枣儿树,西边有个放牛郎,郎来东边打青枣,捎向青枣作何方。捎向青枣作南方,南方有位好姑娘,十四五岁待闺房……
      阜歌想起她家乡传唱的民谣曲,心中有两个字跳了出来。“不如就叫东棵吧,响亮又清晰,取个这个名字它也方便辨认。”
      “会不会太随便了…”
      “太随便了吗…”
      “算了,就这个吧,东棵总比萝卜好!”玄境从阜歌怀里接过狐狸,“哟,我们东棵还只母狐狸,幸好是只母狐狸,要是只公狐狸还长的这般笨,在雪国是讨不到媳妇儿的。”
      阜歌望着玄境白皙修长,骨节分明的手上沾了许多白萝卜的汁水时,她忍不住问道:“殿下,为什么东棵长的像狗,性子似兔子,只有毛发像狐狸。奴婢觉得它很有可能不是一只狐狸。”
      玄境暗笑,回过头看她:“那你说说它不是狐狸是个什么?”
      “我觉得倒像狼,你仔细想想是不是错端了狼窝,而不是狐狸窝。”阜歌认真的给玄境作分析。
      这哪里是什么狼,明明是狐狸,不能因为长的像狗就指狐狸为狼吧。
      玄境说:“长的像狗,性子像兔子,毛发似狐狸,最后你说它是只狼崽子?!”
      “也许小时候看不出来,长大了些就好辨认了。”
      奈何狐狸就是狐狸,长大了也越来越像狐狸。

      几年后,质子期满,景煜和玄境位少年都已不知不觉长成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的翩翩少年。
      阜歌该随着景煜远秋返回景国了。
      玄境找了个机会向父亲雪王求娶一名女子,雪王初时爽口答应,到后来知道心爱的儿子求娶的是景国区区的一名死命后,勃然大怒,极力反对。
      雪王平日是极爱这个儿子的,倘若他要娶那个景国公主,他也不至于反对,身为堂堂雪国世子,将来是要继承大统,娶了一个敌国的死命实在是不像话,简直是要让那景国皇帝笑掉大牙。
      玄境又找到阜歌,希望她留下来,阜歌斩钉截铁的拒绝了,一丝都没有犹豫,她要回到她的国家,陪着那个无用的质子,尽管在雪国生活了整整十年,她还是义无反顾,从没有因谁而动摇过想要留下来。
      玄境说:“你留在雪国,本王娶你!”
      阜歌淡淡一笑:“我在雪国,不过是做妾,我回景国,是去做人。”
      玄境目光如炬,直直地盯着她:“谁说让你做妾了?”
      “无论是留下来做妾还是做通房丫鬟都不重要,阜歌是一定要回景国的。”阜歌说完向玄境福了福身子向门外走去。
      “难道雪国养你十年,都没有任何你割舍不下的人…或物吗?”
      阜歌脚步一顿,没有回答。
      怎么会没有呢,自己大部分的光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大部分的记忆也都在这里,说要走其实也是有不舍得,只是想要回到景国的心愿太过强烈,掩盖了她所有的不舍。或者说,景煜在哪里,她就应该在哪里。她是景煜的死命,从很小起,她就效命于他,归属于他了。
      玄境又问:“那东棵呢?你也不要它了吗……”
      “全凭殿下照顾东棵了,有殿下的照顾,它一定过的比这世上哪只狐狸都要好。”说完这句,阜歌便毅然而然地走了。
      玄境凛冽一笑,握手成拳狠狠劈在案上:“景国人就是景国人,忘恩负义不假,狼心狗肺不假!滚,给本王都滚!”
      走了也好,反正等着要走,早走晚走都是走,走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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