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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活着 ...

  •   翌日,阜歌晨起的时候玄境已经上朝去了,作为死命阜歌睡眠浅,其实在五更天的时候她便听见玄境起身的动静,窸窸窣窣,声音极小,阜歌也没在意,又睡了过去。
      再睁开眼已经是日上三竿了。
      玄境留宿在阜歌宫里的事隔天早上就已经传遍整个雪王宫了,玄境的后宫不乏妍资艳质妙丽无双的女子,可是这么多年来那些妃嫔位份却一直形同虚设,没想到这次他却留宿在了这个刚册立为妃的景国女子的宫中,而这个景国女子还是陪侍景王多年的死命。
      这件事如同一条欢腾的活鱼丢进了烧的火辣的油锅里,炸开了锅!宫里的人奔走相告,小宫女小太监们到了饭点便捧着大饭碗搬来小板凳聚在一起议论纷纷,唾沫横飞。
      阜歌梳洗完毕,换了一身干净素丽的衣衫,头发简单别了一支檀木簪子就去远秋的长信宫里了。
      远秋早早的起来了,没什么事做,就在自个儿新宫里修剪花草,晨曦日头正好,明亮暖人,照的人身子舒坦,心情里的阴霾似乎也跟着消散了不少。
      远秋见到阜歌到来,便放下了手中的事,两人像平日里一样聊上几句,吃着雪国御膳的精致点心就着景国带来的梅子酒,再晒着太阳,恍惚间仿佛这种日子已经过了很多年很多年。
      以前也是这样的天气,依然还是在雪国,阜歌陪着景煜坐在院子里喝着新贡的梅子酒,那埋了多年新开封的梅子酒甜柔醉人,梅子清香之中还隐隐带着一丝一缕泥土的阴凉腥味儿。
      “许是埋的久了,土味也就浸到酒坛罐子里去了…”景煜告诉阜歌,满眼都是道不清的温润醇和,好像照射九州的和煦日光,照的人暖洋洋的,又似这壶醇馥幽郁的果酒,令人不知不觉中又陷入沉醉。
      也不知陛下现下在做什么?他的咳嗽一直似好未好,药也喝的断断续续,这么久时间过去了,她不由的有些担心。
      阜歌掬一盏酒却一直未喝,垂睫间又想起了往事,远秋见她心事又起,便不着痕迹地打断了她:“怎的穿的这么素就出来了,如今好歹也是堂堂正正的王妃了,不打扮一下也不妥,我这里正好有件上等的红绸衫,你肤白发乌,骨骼清秀,压的住这样正的红,不如拿去穿罢。”
      阜歌抬起幽深眸子,讷讷地说:“红色太过显眼,我怕是穿着不适合。”
      远秋笑道:“不是夸张的红色,我拿来你看看。”
      阜歌见远秋今日心情不错,不想坏了远秋兴致,便随着她去了。
      除了阜歌比远秋稍稍高一点外,两人的身形相差不多,阜歌穿起这件衣衫也十分的合适,仿佛专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她皮肤白皙,气质清冷,身形颀长,看上去有些偏瘦,一看便知道是长年习武之人,这件红衣做工十分精良,颜色偏暗,却正好不显艳,正如远秋所说的,她压的住这样的红,这样的红衬的她冰肌玉骨,风姿绰约,周身隐隐散发出一团不容亵渎的贵气,与她清冷淡薄的气质相融和,倒越发令下人们觉得有些疏离感不容易接近了。
      远秋两眼弯弯,笑盈盈的夸道:“真是好看!就这样穿着吧,以后少穿黑色,多穿穿红色,红色衬你。”
      阜歌无奈笑笑,作为死命,从小到大都不能打扮夸张,平日里穿着不是黑便是青,这么久了都也习惯了。
      阜歌望着铜镜里的自己,着实有些不习惯。
      也许从这一刻开始,她才知道自己不是一个死命了,她的身份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发生了变化。
      远秋说:“阜歌,你的簪子呢?”
      阜歌只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发簪,远秋说的便是景煜送她的这支了,她从怀里慢慢地掏出来,那支蝶恋花金镶玉步摇在阳光下金光灿灿,上面的蝴蝶轻盈地颤动着翅膀,仿佛下一秒便要随着微风腾云飞去了。
      远秋将发簪别在她的发髻上,说:“眼下好好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其余的不要多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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