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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墨色 ...

  •   顾墨出生在1990年,一个雨很大的傍晚。那是春末夏初的一天,视线所及之处,能隐约见到还未来得及隐去的夕阳和突然而来的暴雨。
      那一刻,伴着小孩子微弱的哭泣声,竟有一抹独到的古典意味,很美。
      只是,伴随他的出生,顾家上下却是一片紧张严肃。待到孩子刚刚满月,顾国安才第一次,略略看了自己的儿子一眼,明明做足了心理准备,但待他看见那孩子面容里已经初具的模样,还是蹙了眉。
      那一年,顾墨刚刚满月就被从B市送到Q市,不到700公里的路程,明明借助现代发达的交通,不到半日即可往返,可是直到长大成人,他都再也没见过自己的父亲。
      一切不过是因为,他的眉眼,像极了顾国安终生都不愿意再见的,那个女人。
      他一出生,哭声就比别的孩子小些,就如同他后来长成的那个人,总是喜欢安安静静,抿嘴一个人坐着。
      可能也是因为他的长相,所以林荫荫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顾墨成了她的哥哥,没有血亲但却待她不错的哥哥。
      她其实更愿意相信他是一个如他外貌一般冷漠疏离的人,却不愿意承认他其实比起很多平常人温暖耐心的多。
      他待她太好,可有的时候,这种好往往刺及她的内心,甚至让她觉得心寒。
      而相比之下,顾清平倒算的上是一个乐呵呵的老人。
      顾墨六岁那年,他逆了儿子顾国安的意,争取到了顾墨的抚养权,也跟儿子完全撕破了脸,接着从B市搬回Q市定居,多年来,祖孙两个算是相依为命。
      也许是因为从小跟他一个老人家长大,顾墨的性格却渐渐出了些问题,从前顾清平还觉得这些问题并不伤及根本,直到有一天,祖孙两个逛菜市场,一个看起来和顾墨一般大的男孩儿,兴冲冲朝他打招呼,顾墨看了一眼对方就把眼神移开了。
      男孩子上前,笑得有些勉强,
      “顾墨,你怎么不理我,咱俩初一的时候还坐过同桌呢,才分班几个月你就把我忘了?”
      顾清平至今都记得,顾墨回答那个男孩子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认真而且古板,他说,
      “对不起,我不记得我见过你。”
      事实上,因为给顾墨开过几次家长会,就连顾清平都对面前的男孩儿有些印象,可是顾墨却对着从前的同桌,甚至有几分真诚的说他不记得。
      那是顾清平第一次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的孙子,或许正在自己不经意间,一点点与周遭的世界脱节。
      像极了他青年时候曾经痴迷古迹到无法感知生活,顾墨总是过于喜静。瘦长的个子,穿一双白布鞋,一个人立在园子里,安静看着满园的爬山虎和芍药花,看着它们四季更迭,看着它们一遍遍不断地枯荣……仿佛明明时间在流淌着,却只留他一个人固执的静止在原地。
      决定再收养一个孩子之前,不是没有犹豫。只是,当他那一天再次兴了收养孩子的意时,林荫荫就在同一时间,猝不及防的出现在他的视线了。
      彼时天已黑透了,他正站在马路中间,忘记了去向,忘记了归处,忘记了缘由,双耳只余喧嚣的喇叭声和嘈杂的人流。
      那个孩子,就在那一刻突然出现了,自己苍白的脸上明明一副悲伤难过的表情,却还是迟疑着,用小小的手扶了他,只把他当成了不敢过马路的老爷爷。
      她眸光中含着坚定,眉眼唇鼻耳,寡淡的五官,无一处丑陋,却也无一处能让人记忆深刻。
      唯一是她红着眼眶,微微笑的时候,还有着漂亮的月牙一般的笑眼,眼尾的小肉上翘着,让人看了就觉得开心。
      那一瞬间,顾清平忽然生了奇妙的感觉,眼前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孩子,或许生的竟然有些像40多年前的唐珏,他此生唯一的妻子。
      只可惜,彼时他认识这位唐家奇女子的时候,她已经18岁了。
      这世界总是大的可怕,所以永远不会有人记住,某年某月某日,某个混乱的夜晚,是她和他在医院相遇,是他去窥视的所谓他名义上的外公她试图探望一个曾经对她照顾有加的老人,是他误以为她偷窥了他与简伟国的秘密,是他颤抖地拿着水果刀架在她的脖子上,甚至有一瞬间是真的想要一刀下去要了她的命,当然,也是她怀着自己心里始终绕不过的善意,扶他突然失了心智的爷爷过马路。
      我想这世界上大多数无缘无故的感情都是从愧疚和歉意的沃土中滋长的,于是,有些孽缘,违逆了伦理和逻辑,终归还是结下了。
      顾清平喜诗,有一段时间,正入迷了龚自珍的《己亥杂诗》全集,得空便一页页翻读。唯一的孙子出生,得到消息的时候,他正好读到第四十一首。
      忙杀奚童传榻本,一行翠墨一封书。
      本是随性之人,笔一挥,宣纸上晕开他遒劲有力的行书,一个“墨”字,便做了襁褓中男孩儿的名字。
      一晃,十四年。
      他还记得自己去孤儿院领荫荫那天,她站在那里,瘦瘦小小的身子,抿着嘴,像个小大人一样,让他想起了自己在顾墨六岁那年第一次见他时,仿佛也是一样的光景。
      此刻,顾清平正在厨房里忙碌着,希望给第一次到来的女孩儿做一顿像样的晚餐,不期望她热泪盈眶的感激,但总不能让她心寒。
      只可惜,正吃着,荫荫却在碗里剩了一口未动的大米,只夹了几根豆角,象征性的嚼了几口,就不再动筷了。
      顾清平也停筷看着她,语气慈爱温柔,
      “怎么不吃了?不合胃口吗?”
      林荫荫心里其实正打着鼓。
      她不知道,接下来的话一旦说出口,自己是不是又要被送回那个潮湿阴暗的孤儿院了。可犹豫着,还是选择了问出口,
      “顾爷爷,我不知道这句话当问不当问,可我却是特别特别想知道,所以我希望您能告诉我,您为什么收养我?”
      坐在她一旁的顾墨手里夹菜的动作也停住了,大眼睛在细碎的发丝间闪烁,似乎也同样等待着顾清平的答案。
      老人却是笑了,苍老温暖的手掌附在她的头顶,隔着头皮,她感觉的到一丝丝热气,驱散了她因为紧张而不断冒出的冷汗。
      “荫荫,你觉得,我收养你,一定要有理由吗?”
      她先是怔住,半响,依旧郑重的点了几下头,
      “您有孙子,有家庭,有您自己的生活,为什么,要突然收留我一个陌生人。况且,我已经快14岁了,我会一直记得我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哪怕日后跟您亲近了,我对他们的爱也会永远凌驾在对您的亲情之上的。”
      “而以我所了解的,所谓的大人的世界,没有哪一件事,是做了却毫无理由的。”
      “所以,希望您坦诚的告诉我,为什么,是我?”
      顾清平看着她坚定的眸子,里面是满满的戒备和怀疑,他纠结于如何以不伤害这个孩子的心为出发点,寻一个理由,认真回答她的问题,可是脑子里却还是有一瞬间的走神了。
      他突然记起了1964年的Y市,是怎样一副杨柳堤岸,绿荫环绕之景。
      之所以隔了这么多年依旧清晰记得具体的时间,景色,只是因为,那一年,他与当时只有20岁的唐珏,正违逆了Y市当时赫赫有名的唐家,私奔而逃。
      可即便是在逃跑的路上,唐珏还是极有情趣的给他讲过一个故事——
      梁思成与林徽因成婚之前,曾问她,
      “有一句话,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
      林徽因答,
      “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
      他记得,当时唐珏说完,是有眨着眼睛调皮问他的,
      “所以,今日同样的问题,我问你,你的答案又是如何?”
      那是20岁的唐珏,月牙一样的眼睛,纤细清脆的嗓音,问30岁的顾清平——一个刻板的,贫穷的,不懂浪漫的古物爱好者。
      现在仔细想来,他回答她那一句半真半假的戏言,竟然已经是整整四十年前的事了,而现在的她,应该也成了一个同他一般,爱打瞌睡忘性大的老人了吧。
      但他那一年也确凿从20岁的唐珏身上学会了天下所有女人的本性,那是即便面前这位只有14岁不到的小“女人”也摆脱不掉的天性——她们狂热的沉迷于对真相的不断追寻和不断否定中,而且往往都不能自拔。
      于是,40年后,已经70岁的顾清平,看着面前这张与初遇的18岁的唐珏有三分形似,三分神似的年轻面庞,浅笑着,温柔开口,
      “你长得,像我的妻子。这个理由,足够吗?”
      他拿走放在林荫荫头上的左掌,右手重新拿起筷子,给她和顾墨的碗里各夹了一块儿牛肉,继续说到,
      “另外,不得不承认的是,我的孙子顾墨,我觉得他需要一个同龄的孩子一起成长,我又刚好有能力再抚养一个孩子,所以,见过你没几天,我就决定收留你了。希望没有给你造成困扰。”
      她似乎对他的坦诚感到诧异,抬起头,隔着有些长长了的齐刘海,她看得见顾清平矍铄的双眸,他眼眶周围的皱纹丝毫不能损减半分他双眼里射出的光芒。
      她迟疑片刻,又郑重的拿起了筷子,夹了碗里刚刚落下的牛肉,放到嘴里,小声开口,
      “不困扰,一点儿也不困扰的。您放心,我会跟您一起,好好照顾他的。”
      旁边的顾墨忽然觉得自己被牛肉莫名呛了一口。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章 (3)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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