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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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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并不用我绞尽脑汁想什么托词,仅是在被他带回公寓‘喝上一杯’的时候随手拈来几个中国故事——比如夸父、刑天和孙悟空,‘拜伦勋爵’便主动邀请我在他的小公寓里多待上几天。
不得不说,中国神话传说和西游记救了我的命。
我在讲那些故事时,眼睛仍然无法从约翰身上挪开,他肌肤白皙,鼻子翘挺,棕发蜷曲,灰蓝色眼眸里仿佛藏了一座积雪的阿尔卑斯山,遗憾的是,这眼睛似乎从未偏离‘拜伦勋爵’超过一寸。
当天晚上,我本想以最佳的借口以及最快的速度洗洗睡,到达公寓才惊觉这是十九世纪初——一个不怎么流行洗澡的年代。该隐,我正纳闷为什么马蹄踏在巷子里不是踢踏声而是像踏在泥里一般的水声——那是这些贵族少爷们的排泄物。幸运的是,至少拜伦公寓外的走廊角落都有一个供人排泄的私室,我不必在众目睽睽下随地大小便。
当拜伦三人得意洋洋推开公寓的门,老该隐,那里面简直乱得让人心慌。
手稿和空酒瓶随处可见,书桌上堆着好几摞书,无一例外地东倒西歪。踏进屋内,我的右脚还未触及地面,先踢到了一个玻璃酒杯。恕我直言,我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该放到哪,于是我弯腰将那精致的高脚杯捡了起来。
“噢,我想我应该带你到纽斯泰德去,”拜伦见我将手中杯子来回打量,以为我看见了稀奇货,洋洋得意道:“在那里我有一个人头骨做成的酒杯,你一定会很喜欢。”
该隐啊,谁给他的自信?
“是吗?那一定很酷,让我想起了维京海盗。”而且纽斯泰德堡的管家一定会将你的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我内心默默补充了一句。
三人仿佛看不见那地上的垃圾似的,昂首挺胸走了进去。我看得很清楚,小约翰一脚就踩在了‘我愿做无忧无虑的小孩’的手稿上,且正大光明地留下了一个黑脚印,而拜伦毫不在意。戴维斯仿佛在自己公寓一样,大咧咧坐上了长沙发,小约翰则贴着沙发边缘坐了下来。拜伦领导人一般地大步往书桌走去,从一堆废墟中捞出四个玻璃杯子和一瓶朗姆酒。
该隐知道当时的我是有多么心痛,我一路走去都在捡那些被胡乱扔在地上的手稿,活像在田里刈麦的农夫,直到我撞上香气熏人的拜伦。
他递给我一杯朗姆酒,透过玻璃杯子,我甚至能看见酒里漂浮的灰尘碎屑,在接过的同时我也在想怎么假装失手将它倒掉。
“我意在请你来做客,我的朋友,而不是给我收拾房间。”拜伦戏谑地看我接过酒杯,戴维斯瘫在沙发上闷笑。
“请问尊姓大名?先生,我们还不知道怎么称呼您。”小约翰朝我鸣啼。
“聂恩。”我朝他翘起嘴角,将手稿连同酒杯一起放在书桌上。
戴维斯一听,旋即大笑出声:“捏恩,哦,稀奇的调调。”
我保证我没有纳闷为何这样的文盲能进剑桥。
“是聂恩,先生。”我仍翘着嘴角,虽然心里恨不能像捋磁带一样捋捋他僵硬的声带。
“行了戴维斯,闭上你愚蠢的嘴,你丢光了拜伦的脸。”拜伦对他毫无耐心。
“我听说中国人都是长发,”小约翰看上去想尽量把‘小辫子’形容得委婉些,真是个善良的小子,“为什么你的头发这么短?你和那些航海员嘴里的中国人不太一样。”
因为我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亲爱的小约翰。我有些怜惜地看着他,缓缓开口道:“或许因为我是比较特殊的中国人?”
“嘿,你不会在骗我们吧?”戴维斯明显不信,他端着他的酒杯,因坐姿懒散,下巴被挤出好几条沟,鼻孔朝着我,“我从没在剑桥郡见过中国人。”
拜伦翻了个白眼。
该隐,我几乎被气笑了。“如假包换,先生,如果您不相信,可以亲自坐船去中国看看。”我挑眉,靠坐在书桌上,道:“正好,我需跟你一起,我迫不及待地想回到故乡去。”而且只要你能活到那时候,我心想,你就能看到被印度人和中国人‘霸占’的剑桥诗坛。
“说得好!”拜伦咯咯笑话戴维斯,幸灾乐祸道:“说得真好,捏恩,我喜欢看戴维斯吃瘪的样子。”
戴维斯撇嘴耸肩,小约翰咬着下唇,傻傻笑着,轻揍了他一拳。
“那么你为什么会在剑桥郡?我实在好奇得不得了。”拜伦继而问我道。
“我不知道,我的先生。”我诚挚地与他对视,绝对诚挚,诚挚到看不出来我在胡诌,“我记不得之前发生了什么,我只记得一些零碎的片段,只记得我本来应是到英国来与东印度公司谈谈茶叶和丝绸。”
如果该隐知道我初来乍到时的故事,那么他应该夸我有当恶魔的天赋——随口一编就是一个煞有其事的谎,令人遗憾的是,这可能是我十九世纪来的唯一一个有用处的生存技巧。
“哦,上帝,那你应该快些去伦敦市。”小约翰看上去有些着急,“你的生意经得起耽搁吗?”
拜伦闻言立马从他的雕花四脚椅上蹦起来,“不!捏恩不会去伦敦。”
“为什么不?”戴维斯表示不解。
彼时我多希望拜伦那个小巧的脑仁能转出一个让人无法反驳的理由。
“他身无分文,连一个身份证明都没有,那些议员根本不会见他。”我打包票,这是我认识拜伦以来(一直到现在),他说过的最理智的一句话,虽然在戴维斯看来这有些荒谬,“捏恩可以在我回纽斯泰德的时候和我一起出发,我会到伦敦市为他作证,且他还需要路费呢,他不能没有我。”那时单纯的拜伦还不知道我的底细就急着为我‘作证’了。
“是吗?捏恩?”小约翰可怜兮兮地问我。
“很遗憾,是的。我几乎走投无路了。”我难过地承认,“而且我想我得尽快找到一个工作,凑些食宿费。”
“哦不不,亲爱的捏恩,你是拜伦的朋友,拜伦不会让你去做那些降低你身份的工作。”拜伦毫不犹豫地顺着我的话说下去,“在你与那个良心灭绝的公司碰上头之前,想要什么只需告诉你忠诚的朋友就好。”
“非常感激,我的朋友。”我一面感动得眼泛泪光,一面对自己的智慧顶礼膜拜。
戴维斯似乎很不满意,他踢开沙发边的空酒瓶,气鼓鼓道:“很好,拜伦,你又得多借些外债来供一个神秘人了。”
“看在上帝的份上,别这么刻薄,戴维斯。”小约翰柔柔地劝他。
“我刻薄?”戴维斯那一头卷毛都被气得竖了起来,“如果我能及得上你的拜伦勋爵三分刻薄,咱们骑马的时候你就得跟在后面跑!”
小约翰闻言皱了皱眉,别过头去不再说话。
“消消气戴维斯先生,”我试着安抚他:“我向你保证,我花不了什么钱,而且说不定还能为拜伦勋爵带来一个慷慨大方的‘赞助商’,帮助他出版这些无人问津的好诗——”说话间,我将桌上那些手稿拿出来抖了抖,“当然,作为我对朋友的报答。”
拜伦看向我的眼神既骄傲又期待。
戴维斯不屑地嗤了一声,小约翰机灵地将话题转移到了别的地方。
于是本来疲惫不堪的我又连夜给三人讲了‘睡前故事’——前文提到的神话,第二天醒来时浑身骨头跟被谁嚼巴嚼巴过又吐出来似的,还被拜伦载在白马上满剑桥巡游,他似乎很喜欢我为他带来的‘独特’感,打马过街时几乎每位绅士淑女都会仰头朝我们行行‘注目礼’。
翌日中午,我终于填饱了空虚已久的肚子,用烤肉、烧豆子、胡萝卜和一大坨土豆泥。戴维斯和拜伦又逃课了,该隐,他们五天里逃的课比我在现世大学四年里逃的课加起来还多。
下午,戴维斯和另几个富家子聚在酒馆里赌博,拜伦则要稍微好些——他差些把最喜欢的手杖搭进去,于是兴致不高,坐在一旁看书。我与小约翰购完衣物,去到那个酒馆的时候,只见一个耷头耷脑的拜伦勋爵,少见地没有加入‘贵族公子们’的游戏,而戴维斯被几个同龄人围在中间,赌得风生水起。
“拜伦先生!”小约翰似乎也十分惊讶,用他啾啾的轻啼关心拜伦:“你怎么了?为什么不加入他们?”
拜伦放下书,朝他张开手臂,他便乖乖坐到拜伦身边的位置上去。“我差点输了我最喜欢的银柄手杖,马修斯觊觎它很久了,我应该早些想到的。”拜伦疲倦地倚在桌上,撑起脸颊,“哦聂恩,你也快过来,我给你介绍我的朋友们。”
该隐在上,他的朋友们全是浪荡公子哥,我提不起丝毫兴趣。
“老天,拜伦,你到哪里找到的印度人?”一位身着驼色翻领呢子外套的绅士朝我惊叫,“瞧啊他的黄皮肤,我想靠近他一定能闻到香料味儿!”紧接着另几个正玩牌的公子哥也跟着附和。
该隐诅咒这些文盲,印度人是和你们一样的白种人。
“马修斯,你可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拜伦佯装生气地嚷嚷:“聂恩是中国商人,我希望你到时候不要缠着他要丝绸和瓷器。”
众人不约而同地沉默了几秒钟,其中还夹杂着少数抽气声。马修斯又开口说话,他金灿灿的头颅高高扬起:“来历不明的中国人,我父亲说东印度公司那群老议员看见中国人就像看见了白银,我假设你没有被他们的罂粟果子迷得神志不清。”
拜伦这下当真发怒了,“闭上你的臭嘴,马修斯!”小约翰见他将脸涨得通红,怯生生地扯了扯他的衣角,这才阻止了拜伦一拳头招呼上去。
我勾起嘴角,笑盈盈地注视着他,扯下手套捏在手中,杵着手杖,“承您吉言,先生,我只迷恋红茶叶子。”感谢该隐,让我撒起谎来游刃有余。
拜伦似乎很满意我的答案,就连戴维斯投来的目光都多带了点欣赏的成分。
“嘿瞧啊,站着干嘛,过来,亲爱的中国朋友,坐这来。”其中一位留着八字胡、穿灰黑色燕尾服的男子站起身,将他的座位让给我,“我猜想你一定是位事业有成的贵族少爷。”
“哦谢谢,不过您过奖了,我只是一个商人而已。”该隐在上,每每提起‘商人’两个字,我内心里总是惴惴不安。
“可怜可怜他们,聂恩,给他们讲讲东方故事吧,这些小子对中国一无所知。”拜伦的话音刚落下,周围的小公子们便凑得离我们更近,我几乎要被浓烈的香水味和体味熏晕过去。
很高兴这些小贵族们除了丝绸瓷器真的对中国一无所知,我尽情地将祖国美化了一番,并认真地提醒了他们——洗澡是富国之本。
就在这天下午,正当我们准备离开之际,马修斯叫住了拜伦,告诉他三天后有位康拉德伯爵将在彼得伯勒的家中举办晚宴,邀请‘各式各样有才学的年轻人’参加。
“康拉德伯爵?那是谁?”小约翰等人群散尽时才拉着拜伦的胳膊问他。
“仍然是一位商人,约翰宝贝。”拜伦摸了摸他的头发,温柔地说道:“听说他和伦敦大半的出版商都有来往。”
“他是个聪明的生意人,热爱文学,又慧眼识英才。”戴维斯接嘴道,“就是他将威廉布莱克引荐给了出版商约翰逊先生,传闻后来捞了不少好处。”
“威廉布莱克?那位‘天国诗人’?”我先是惊叹,后又觉得仿佛与我所知道的威廉布莱克的发迹有些不一样。
“噢,当然,除了他还有谁会在作品里塞满上帝、圣母和天使?”拜伦百无聊赖,看似不屑地叹了一声,“我想我和那位康拉德聊不到一块去,我对天上的东西不太感冒。”
“虽然你们的想法不太一样,但是你不能否认布莱克的才华,乔治。”该隐保佑,我似乎看到了《闲散的时光》(拜伦的第一部诗集),当然还有一大笔钱,在朝我招手,“我们得去。”我心情愉悦,势在必得,“‘地狱’对于‘天国’的常驻客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诱惑。”
我能看到拜伦眼中的精光一闪而过,相信他对这句话简直不能更认同,“噢聂恩,你真是撒旦的乖儿子!”拜伦似乎在夸奖我。
小约翰闻言神色有些别扭,惊慌失措地阻止他:“别说这样的话,拜伦先生。”
“成啦,小约翰,你永远改变不了拜伦勋爵的用语习惯。”戴维斯赶在拜伦垮下脸之前转移话题。
可惜没有成功。
“为什么别说这样的话?”拜伦气势汹汹,原本清亮的嗓音也低沉下来,严肃地凑到小约翰跟前与他说话,“约翰,你要知道,比起你的残忍的耶稣,我想我更喜欢可怜的该隐。”而小约翰则像面对着一堵即将倒下的墙一样不知所措。
我的该隐,虽然拜伦和你站在一起,不过你还是看看可怜的小约翰吧,他平日里弯弯的眉眼现下填满了泪水。
“你真是个恶魔。”小约翰说得咬牙切齿,顶着红眼圈与拜伦对视,但他瘦小的身子和虚弱的嗓音根本不能撼动拜伦半分。
我正考虑要不要说点什么,只听拜伦神经质地笑了出来,“你说的一点没错,我的约翰小天使,我就是恶魔,被你好心的上帝所抛弃的可怜的瘸子!恶魔!”
戴维斯闻言震怒:“你自卑至极!”他就像只猎食的豹子,弓背缩腰、蓄势待发,直勾勾盯着拜伦。
事已至此,我觉得如果我再不说点什么这两人就会立刻表演一场别开生面的拳击赛。
“噢戴维斯,你太悲观了。上帝放弃了恶魔的右腿,却给了恶魔倾倒众生的脸,让剑桥所有的小姐绅士们主动送上门来,而不劳恶魔去追。”我揶揄他道,又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朝小约翰挤了挤眼睛,转头看向拜伦:“你觉得呢?英俊非凡的恶魔勋爵?”
拜伦拖着他的瘸腿过来推了我一把,嬉笑道:“狡猾的黄皮肤。”小约翰又咬着下唇闷闷地笑起来,无可奈何地摇头。
戴维斯朝我翻了个白眼,随即又扑哧笑出声,对拜伦道:“你这个刻薄的瘸子。”
“彼此彼此,刻薄的文盲。”拜伦反击。
我无可抑制地大笑出声,心中为拜伦精准而直接的描述热烈鼓掌,而傻瓜戴维斯始终不知道我在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