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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京郊闲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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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长春花儿盛,将春的清雅气息带至每一处景致中去。盛放的长春花,洋溢着无限的朝气与生机,繁繁密密的铺就在草丛和街道旁,明明与京城不过一道城门相隔,却有截然不同的氛围。
一面是昂贵娇嫩的牡丹,一面是坚韧顽强的长春,一面华贵一面淳朴。
兰重白从马车上走下来,轻抚着长春的花瓣,露出怅然的笑容,“醒衍,你知道长春花的花语吗?”
随之下来的醒衍一身绣着蝴蝶兰的浅粉色衣裙,闻言嘻嘻的笑了一声,“怎么样二白,这里的景色是不是超美的?你看看你这么心急的就开始沾花啦?我告诉你哦,长春的花语里有愉快的意思,是很美很美的花哦。”
愉快吗?兰重白想了想,也笑了。
京郊的城北,最最闻名有三样,惠德方丈所处的普罗寺,京城混混的聚集地桑西陵以及千鸟湖的粼粼水光。普罗寺是庙宇,醒衍当然不感兴趣,至于桑西陵,一个混混聚居的地方,就更不是两个女孩子想只身光顾的地方了。所以剩下的就只有湖光清澈,水波潋滟的千鸟湖了。所幸去千鸟湖的路不远也甚为平坦,两个女孩子很快就到了。
一到地方兰重白和醒衍就大呼后悔,放眼一看,整个千鸟湖是满满的人群,摩肩擦踵,人满为患,哪里是她们两个小姑娘挤得进去的?
兰重白和醒衍互相对视了一下,均生出了离开之意。
“郡主,前面人太多了,我们要不要去京郊闲居哪里?听说那里有一处亭台楼阁,正好面临千鸟湖,垂首一看,尽揽湖光春色。”不远处传来一个丫鬟的细声细语。兰重白大喜过望,转头便看到了一张熟悉的妩媚容颜——陆长陵。
陆长陵斜斜的靠在马车里,露出如春桃般明艳的半张脸,一开口却是嫌恶的话语,“挽妆,你闭嘴,我才不去那么晦气跌档的地方。京城谁人不知谁人不晓祝东风的奇怪脾性和那身怪病?有又谁不知道他明明身为嫡二公子却离了祝国公府,已是半个弃子?当下你问问哪家的小姐愿意走进他的京郊闲居与他扯上关系?怕是第二天就会被人暗地里嘲讽想去随个赶出京城的病秧子去种菜做菜农吧!”陆长陵拿扇子半掩住自己翘起的红唇,眼中却愈加鄙夷,“对了对了,我差点还忘了。我们祝二公子不久前不是刚开垦了一处新田,打算种些药材吗?这倒是名副其实了。”
先前开口的那丫鬟忙到了不是,凑到陆长陵身旁,低低地问,“郡主,既然不能去京郊闲居,又近不了千鸟湖,我们今日是要打道回府了吗?”
陆长陵挑起凤眸,拿扇子轻敲了下那丫鬟的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本郡主哪里是没见过世面的人,一个千鸟湖还能入得了我眼?挽妆,你当真是愚笨,若不是那日接风宴上那送贺礼的婢子说他想看看这京城周遭的美景,我至于跑到这儿吗?”
挽妆捂着微红的额头,露出恍然大悟的笑容,“原来郡主是为了临歌世子才不顾炎热来的啊,的确是奴婢愚笨了。”
再看陆长陵,早已是眉目含情,双颊生红的娇羞模样了。那副含情脉脉的样子让兰重白有些咋舌,似乎难以将这个盛气凌人的骄纵郡主与面前人联系在一起,难道说恋爱中的女子,都是如此“善变”的吗?
不过陆长陵和挽妆的话倒是给了兰重白和醒衍希望,若真是想清清静静的赏千鸟湖的景,似乎只有去那个叫京郊闲居的地方了。不过既然连陆长陵都说了那主人性格奇怪,有身染疾病……兰重白有些犹疑不定,实在下不了决心,生拍被那个怪脾气的祝二公子一生气折磨报复。
醒衍到没想那么多,只是呐呐自语,“这和艾草说的不对啊。艾草明明说祝二公子是因淡泊名利,不愿卷入政局中才离开了宫廷,又跟我说他丰神俊貌,气质淡雅如兰,是数一数二的美男子,即使搬到了京郊,都有一堆痴情的小姐借着赏湖踏春之际拜访他的共容屋。不过祝二公子洁身自好,不爱女色,从未接见过她们,弄得那些小姐日日拭泪,饱尝相思之苦。”醒衍想了想还是想不透其中为何有这么大的差距,末了疑惑地问兰重白,“二白,你说是不是这些小姐由爱生恨,才这么泼黑祝二公子?”
兰重白不可置否地一笑,“传言传言,谁知道呢?醒衍,你要是真想知道真相,不如自己去拜会一下那祝二公子。”
醒衍闻言深感其同,点了点头,“你说得对,二白。我们这就去吧。”
兰重白抽了抽嘴角,看怪物似的看着她,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两位,我家公子从不接待生人,请两位离开吧。”不过十二三岁的门童冷漠客气对兰重白和醒衍说完这句客套话,就嘭的关上了大门。在泼墨写意的“共容屋”三个大字下,兰重白和醒衍尴尬的相顾无言。
“原来这位祝二公子真的这么不近人情啊。”醒衍拍拍大门,确认在无人理会后感叹道。
兰重白撇撇嘴,一脸我早就知道的模样,她伸出一只手指在醒衍眼前晃悠,声音中有一丝笃定,“醒衍,我们打个赌吧,我赌这位祝二公子一定身着白衣,你呢?”
“白衣?为什么一定是白衣呢?”醒衍疑惑的看着兰重白。
兰重白显得异常自信,“我赢的时候你就知道啦,快说说你赌什么。”
“嗯……蓝色吧。我想艾草花中高洁淡雅的如兰公子,一定会一身蓝衣飘然温逊的。”
“好。”兰重白笑的宛若一只狡猾的狐狸,“那我们定下约定好了,谁赢谁就要答应对方一个要求,反之输的人则欠了对方一个要求,可以以后要求兑现,但不可以拖欠,好不好?”
醒衍点了点头。
兰重白笑的灿烂,她挽起长长的衣袖扎了起来,又拍了拍身旁临近墙壁的一棵还算茂密的树,晃得那树上嫩绿的叶子也随之一下一下的摇晃,沙沙作响。“那我就去验证啦!”她如是说。
话落,醒衍还没反应过来,兰重白就轻盈地擎上了树,动作灵巧如一只深林中的猴子。她很快便爬到了树顶,一手扶着树枝,踮着脚一跃便到了共容屋的墙檐上。
醒衍瞪大了眼,看着兰重白微颤了一下,又扶着墙边沿朝她半转过身,比出一个成功的手势,又转了回去,啪嗒一声跳了下去。
这是醒衍第一次这么羡慕一个会爬树翻墙的人,也是醒衍第一次想学学看爬山翻墙。她靠在兰重白刚刚爬过的那棵树下,阖上眼静静的歇了过去,她后背的伤还未完全好,新结的痂有种撕裂般的痛,今天这一天马车上了颠簸的劳累,早已是让她有些受不住了,所以现在在这个有花有树有风有鸟鸣的地方,她不介意先好好的小憩一下。
兰重白有些吃痛的扶着左脚踝低伏在花丛间,完全没想过要分身看看身下那些或许很名贵很娇贵的鲜花是否还好好活着。对于兰重白这样在花中只认识喇叭花(因为比较明显......)的姑娘来说,花嘛,就是用来摧残的!(误)听说某些风雅人会用来做香囊或者泡茶酿酒什么的,不过真可惜她什么也不会哈。
在兰重白一向的认识里,一般靠近墙的地方通常都应该是青石板或者是柔软的草坪,当然也可能种着一些树,不过很明显刚刚站在树上时她并没有看到树枝树叶也完全没有青石板的冷冽,而是有些青翠柔软的东西,于是我们一向胆子很大却跳墙技术很差的兰重白同学才这么耍酷的直接从墙上跳了下来,要不然依照她平时是性子,一定会仔仔细细的踩好点,然后再在墙上挂个半天,才小心翼翼胆战心惊的跳下去,哪会像现在这样摔得自己的膝盖一片青紫,连脚踝也似乎扭伤。
兰重白扶着墙勉勉强强的站起来,又一脚不小心踩瘪了好几株不明的植物,方才一跛一跛的忍痛走出了这片花田。幸亏共容屋不算很大,主屋的位置更是一目了然,不然兰重白可能会要忍痛更久。
坦白说,这位神龙见尾不见首的祝二公子的品味的确是很好,整个院落的布局恰当,景致也值得一赏,撇开兰重白霍乱的地方,那些花花绿绿的东西也确实很美,更难得的时,它们散发的并不是甜腻的香气,四周也没有嗡嗡乱叫饶人清净的蜜蜂,反而使整个院落充斥着一股难以言表的淡雅而清爽的气息。流水潺潺假山精致小巧,再配上这与众不同的恬淡气息,兰重白也忍不住怀疑她对这位祝二公子的第一印象是否有些不妥了。
兰重白以称得上龟速的速度缓慢走进了主屋内,她冥冥中有些料想要寻的那人在哪,果断的走向了书房。
一抬眼,她看到了她永生难忘的一幕,那个白衣的身影忽的闯入她的眼中,一瞬便侵占了她的心魂。
兰重白的大脑皮层有些刺痛,但她却移不开自己的双眼,几乎是一眨不眨的看着那人。她喃喃自语,怎么会呢,怎么会有人穿白衣比她印象中的那人还要更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