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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一、生育中的天然劣势势能 女性生育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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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生育功能中蕴含的所谓优势只有:女性获得男人的精子,比男人获得愿意接受他精子的女人更加容易;女人不需要控制男人的身体就可以获得对自己孩子的家长权;女人可以天然确知自己的后代。但这些‘优势’有多大意义呢?它们改变不了女人生育付出大于男人的事实,生育的痛苦和风险还是由女人承担的;女人自动确知自己的后代也不等于女人可以独占对后代的家长权。即使在无婚制的母系社会,女人生了孩子还是要和男性(孩子的舅舅)分享家长权。女人生的孩子长大还是要赡养舅舅的。女人确知自己的血脉,无非是得到一个心理满足感,女人实际能从这个‘血脉延续’上获得的利益,未必比封建社会男人从买来的养子身上获得的多。
当人类还是地球上的稀有动物时,可能存在过一段‘生育对女性的拖累作用不明显’的‘黄金时期’。那是因为:
1、当时的采集狩猎生活悠闲充裕,劳动对女人不构成重负(每周只须做2.5个工作日的采集)。
2、男人重视母系血缘,会积极主动的协助女性血亲养育后代。
3、男性的蒙昧造成他们崇拜女性的生育功能,女人可以因生育换来额外的尊重。
但是,即便在那个时候,女人的生育行为虽然还没有致使她们的地位降低,女人生育行为所蕴含的劣势势能却已经存在了,就像一个高悬的铅垂,随时都可以落下来。
劣势势能一,女人的生育付出大于男人。只有女人的生育要付出十月怀胎,承受分娩的风险;在现代之前,女人哺乳的使命也是男人所无法替代的。长久以来,女人在养育孩子方面获助,也只有孩子生下来之后才有可能。而怀孕期间的负担,任何人都无法帮她抵消。怀孕和生育带来的风险,也没有人能够替她承受。即使是哺乳期后,女人有可能让别人来代替她承担责任,但是女人的生理决定了,她比其他任何人(包括孩子的父亲)都更在乎自己孩子的存活。所以,女人让别人来帮她们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终将要比男人把他那一份养育子女的责任甩脱给女人难得多。
劣势势能二,女人天然的,生理上的生育欲望大于男人。人的生育欲望是由天然的和社会情势影响两部分共同作用的结果。有的人可能看到现在中国传宗接代思想的主体是男性,男人拥有多个异性对象的愿望又大于女性,就认为男人天然生育欲望强于女性。其实,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的欲望很大程度上是社会情势影响,并非人的天然欲望。一旦人们从心理上看淡了传宗接代的意义,有了别的养老选择,剩下的就是天然的生育欲望起作用了。在第二卷,我们就讲过,有些落后的男权社会,男人心理上不看重血缘传递,也可以不在乎孩子的生父是谁,不在乎自己能留下几个后代,只要有足够的孩子归自己管就可以。
美国80年代自愿无孩的男人比例就大于女人,现在欧洲大部分国家都是男人不愿意要孩子的多于女人,台湾2004年不想要孩子的男人是女人的近两倍,台湾女人想要孩子的有35%是自然而然就想要(天然欲望),而台湾男人中想要孩子的只有是25%自然而然就想要。根据芬兰2007年的调查,男人在二十多岁经历 baby fever (发烧似的想要孩子)的不足一半,而女人在二十多岁经历 baby fever 的超过三分之二。随着年龄的增长,芬兰男女对孩子的渴望程度还是一直有差异:一辈子没有经历 baby fever 的女人有14%,而一辈子没有经历 baby fever 的男人有 30%,是女人的两倍多。芬兰是女权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女人并没有必须生育的社会压力,父母也不需要孩子养老。以上数据基本可以反映女性的生理生育欲望强于男人。
男人与多个对象□□的欲望比女人强,不代表男人天然的生育欲望比女人强。因为生育不是□□的必然结果,男人也不是只对可受孕的□□感兴趣。男人或者雄性动物,都乐于享受明知不可能受孕的性行为。
生育,这件女人付出大于男人的事情,同时又是女人天性比男人更爱做的事情,它造成女性的弱势则不言自明。
劣势势能三,女人的生育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如果女人要完全靠她自己生下并养大她的孩子,那是很艰难的。虽然不是说没有人帮忙的情况下她母子就一定活不成,但活下去也是极低的生存质量。女人不论是依靠母系家族,依靠父系家庭,还是依靠社会扶助,养孩子是需要靠别人的。但是女人又没有能力保障别人由着她靠---女人没有能力保住母系家族不解体不变为父系,到了父系家庭里更没有权力迫使别人协助她什么;在文明的现代社会中,女人生育养育孩子是否能得到社会扶助,能得到多少社会扶助,也是由社会经济和人口状况决定的,女人参与社会经济建设不够,生育率不够低,也就提取不到有效的社会扶助。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由意志下形成的小家庭必将代替血缘决定的大家庭,对孩子直接负有义务的人被明晰为两人(父母),而不是多人(其他亲属)。即使法律健全,不容男性逃避对子女的责任,女性要从男性那里获得生育负担的分担,也是要依赖男性意志的,即男性要愿意与她生育。如果女性找不到合适的男性愿意和她生育,她利用精子库来生育的话,那直接抚养责任就全在她一个人身上。由于男性的生理生育欲望低于女性,一旦促使男人想生育的那些意识形态和社会情势因素消退,女人生育上的选择就会受到新的局限。男人生育意愿高涨的时候也是男人有权力掌控女人生育行为的时候,女人无法和男性讨价还价;而将来男人丧失对女性生育行为掌控权的时候,可能也是男人生育意愿的低谷时,女人仍然无法凭生育和男人讨价还价。
女人在生育上的付出虽然大,但是女性的生育对社会的价值是依赖社会认可的,不是女性自己可以定价的。毕竟,生育是绝大部分女性都可以做到的事情,而且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越来越低。一个社会的生育率如果大于它所需要的生育率,或者目前生育出来的人口的平均素质低于社会所需要的人口素质,那么社会就没有必要认可女性的生育价值。即使国家从概念上认可了女性生育的价值,也不意味着国家可以拿得出足够的利益来让女性都‘生得不亏’,也不意味着国家可以让它的男性民众从思想和行动上买‘女性生育价值’的账,除非女性的生育率长期明显低于男性的生育意愿。
劣势势能四,当女性还是生育的主体,拥有生育的自主权时,她们天然的就是人口增减的责任人,也是人口质量的责任人。女性是生育的主体。如果女人曾经可以完全不受男人干涉的选择生育对象和生育(理想母系社会情况),那么,如果那时的社会人口不是恰到好处,而是过多或过少,那原因就是在于女人(以及女人的数量)而没有男人的责任,如果哪个后代的质量有问题拖累了种群,那责任天然也是女人的而不是男人的。原本没有性别歧视,女人作为生育的主体,生育完全自由的社会,生育率除了自然原因之外,就剩下‘女人的数量’和‘女人的生育意愿’这两个原因。如果生育率过高或者过低,社会为了维持种群延续需要干预的话,那被干预的就是女性的数量和意愿。这两种干预都会直接导致女性被压迫。即使是在没有性别歧视观念的理想母系社会,如果社会为了种群发展需要做出任何举措来调整人口的数量和质量,那举措就必然要针对女人这个‘天然责任人’,必然导致社会对女性的性和生育行为的掌控,也就必然导致后来女性沦为受压迫的地位。
上古母系社会可能出现女性生育率高于社会需要的情况吗?完全可以。截止到新石器农业革命之前,史前人类婴儿至少15%是被杀死的;杀婴行为也贯穿了旧石器时代。这么多婴儿被杀死,人类仍然没有灭绝,而且人口还在继续增长,说明自从上古就有‘多余’的婴儿出生。一项新的针对欧美非三洲的基因研究显示,世界人口的显著增殖开始于上一次冰期顶峰之后,新石器时代之前。(MtDNA analysis of global populations support that major population expansions began before Neolithic Time.)以上提到的这些历史时期,都与理论上上古母系社会的存在时期交叠。所以,上古母系社会如果真的普遍存在,女性‘超生’是完全可能的。生育率长期高于资源可以承受的范围,女人的生育功能最终就会被贱视,女人的性就会被限制,女人可以被排斥在社会之外(比如卖掉),女孩可以被杀死。这些方式在较原始状态的社会中都曾被用于控制人口数量。即使这些社会行为的初衷不是为了歧视女人,只是为了控制人口而已,这些行为一旦形成传统也必然导致女人被歧视。
爱斯基摩人有杀死30%的女婴的传统,直到二战期间他们还是这么干的。根据科学家的运算,正是这种传统保证了爱斯基摩人在那种生存环境下,种群最大程度的繁盛---让剩下来的孩子有最高的成活率,不浪费资源。如果爱斯基摩人没有这个性别选择性杀婴的传统,他们恐怕早就绝种了。爱斯基摩人选择杀女婴是为了性别歧视吗?不是。但杀女婴会导致性别歧视吗?会。因为这种传统会派生‘女孩命贱,女孩多余’的意识形态。现代化之前的爱斯基摩人,男人的生产方式极其危险,男人的死亡率也很高,即使杀掉 30%的女婴,成年爱斯基摩人的男女比例也是接近平衡的。但男人是死于生产劳动,被当作勇士看待;男人的地位高于女人。如果爱斯基摩人也是从母系社会开始的,女人作为生育的主权人看到了社会节制生育的需要,每一代爱斯基摩女人都有30%自愿不生育,去和男人一样打猎,宁可和男人一样死在惊涛骇浪中,也不让自己或自己的女儿屈辱的死在襁褓中,那么爱斯基摩人就没必要有杀女婴的传统了,也就未必会过渡到父系社会。但她们在有自由的时候没有做出抉择来掌握自己的命运,而是随本能之波逐流,于是她们的命运就落入了别人手中。
以上说的是女人生育率过高的情况。如果一个社会从女人完全自主生育的理想母系时期开始,就是女性生育率过低的话,那么它的结局有两种可能---1、女人坐在生育崇拜的神坛上,伴随着整个种群无疾善终;种群消失在历史中,留下的是女性永恒的尊严。2、女性被男性胁迫生育,结束低生育率,丧失尊严走进男权社会。
只有女性生育率一直恰到好处,不高也不低的母系社会才有可能延续至今。完全拥有生育自由的女人,自上古有多少能够把生育能力使用得恰到好处,既保住自己的尊严又保住自己的血脉?看看现存的母系社会有多么零星,母系社会普遍存在过的证据多么缺失,你就知道了。
如果女性在理想母系社会曾经拥有过完全的生育自由,包括决定是否生育,生育时间和选择生育对象的自由,那么她自然就对下一代的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如果社会需要控制下一代的质量,找的也只能是女人。传统摩梭母系社会为了下一代质量,极度忌讳□□。摩梭女人是生育的主体,她们有权选择生育对象,所以她们就有义务向全村证明自己的孩子不是□□的产物。传统摩梭女人在生的孩子满月的时候,需要公开指认孩子的生父是谁,一来证明孩子不是□□产物,二来保证每个孩子都知道自己生父是谁,避免下一代□□。这个规矩并不是为了歧视女性而设立的,但是里面也蕴含着诱发性别不平等的势能---男人如果不承认自己是孩子的父亲,那么女人的家庭就要蒙受耻辱。传统摩梭的规矩,一个人同一时期只能和一个异性约会,分手后才能换人,不能同时约会多人(对男女都一样)。如果一个女人同时偷着约会两个男人,没第四个人知道,那么生下孩子她公开指认生父时不论指哪个男人,都可以导致另一个男人发现她的不道德行为,可以让她名誉扫地。如果一个男人同时偷着约会两个女人,没第四个人知道,他致使其中一人怀孕或两人同时怀孕,产妇指认这个男人是生父的话,男人只要不承认,那么蒙受耻辱的就还是女人的家庭。不管摩梭男人是否真的这么做,我们也能看出摩梭男女在性方面受道德潜在约束的程
度也是不对等的。这种不对等不是因固有的性别歧视文化所致,而是女性的天然身份所致---女性是生育的主体,生育的自由权利人,所以天然就是生育道德的主要责任人。这种劣势势能像早晚会落下的铅锤,决定了女性走下平等地位的命运。
生育功能何曾成为过女性的优势?生育的劣势势能充其量是被男人的蒙昧拖住过一段时间,好比绳子系住铅锤没让它掉落。而绳子终究会朽的,男人的蒙昧时期终究会结束的,铅锤终究会掉落的,生育的劣势势能终究会释放的。什么是优势?优势是直接就可以拿来当武器使用,给它主人造福的东西。而生育功能,对于有的女人来说,在未使用之前可以成为一种优势,可以凭借它来谈判,讨价还价;而对于女性整体来说,生育功能一旦使用了,就再没有优势可言。生育了的女性可以期待的最好情况,就是她的生育劣势可以得到足够的外因弥补,不至于给她带来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