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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名死者 ...

  •     无名死者

      震耳欲聋的雷声一阵又一阵,你总以为下一阵就没了,可下一阵却总是更响。伴随着雷声打下的闪电,一道又一道突破漆黑的夜照亮天空。

      祝暮晓想到白天看到的那具被警察运走的尸体,她没有乖乖呆在家,而是跟在大人后面偷偷跑过去看了,隔得有些远,看不清面容,但是那具尸体穿的西装革履,绝不像他们这里村子的人,而且周围也没有血迹,不像是从山上摔下来的,真是奇了怪。

      祝暮晓记得小时候确实有这么一件事,但是当时她听父母的话没有跑过去看,所以没有见过那具尸体,再加上后来也没有人谈论这件事情,她都快忘记了。

      现在看到了,倒是觉得这件事真的是太奇怪了。就算是游客,北山沟根本对外开放,道路崎岖,漫山遍野都是带刺的树枝,一般人也不会去哪里,而且还穿着西装。

      “算了算了,不想了,我又不是侦探,想这些干什么。”祝暮晓将头缩到被子里面,复而又掀开,望了眼床头的小闹钟,“睡不着啊!才8点钟!要不,出去逛逛?”

      想到做到,祝暮晓拿起雨伞和手电筒,跟老妈说了声要去厕所,就溜出门了。

      2002年,祝暮晓家的这个村子开发才刚刚开始,很多基础设施也没有建设好,也没有到达家家户户都有自带卫生间的地步,他们现在这里,只有很早之前修的老式厕所,两个大石板拼抗着的厕所,插着一个粗粗的搅屎棍,地下也是石板拼凑的长方形大坑,都是自家做的,每家一个,里面的粪便都是为了浇地。

      不是祝暮晓夸大其词,他们家的这个厕所,算是村子里面做的数一数二干净整洁的,有的人家粪坑根本没有用石板铺,只是放个大缸,两边踏脚的也不是石板,要么是不平整的石头,要么是圆形的树墩子,时间久了都打滑,最可怕的是,犹豫厕所做得太低了,有时候里面的俎甚至会跑到上方踏脚的位置来。

      雷鸣声不绝,尤其又在户外,那种感觉,真的是很刺激了。要是以前,祝暮晓这个时候可不敢外出,早就躲在被窝里面玩手机了,可如今,哪有什么手机啊,连电视都还是黑白色的。按道理来说,重活一回的人应该更加惜命,事事循规蹈矩,万事小心,可就是这么凑巧,这个重生的人已经循规蹈矩20多年了,如此苍白而又无意义的人生已经走过一次,再让她走一次,她自己都觉得无聊。

      撑起雨伞从厕所出来,前方的路黑漆漆的,只有手电筒照射的一道光芒,祝暮晓望着前方的路,若有所思,最后还是决定朝北山沟走去。

      北山沟顾名思义,在祝家村的北面山,祝家村四面环山,北山沟就是通往北山的一条小道。此刻雨水已经将蜿蜒小道变得布满泞泥,泥巴与鞋底接触,滑溜溜的,即使穿着套鞋,也五步一滑,祝暮晓走得十分小心。

      没一会,就看见拉着黄色预警带的地方,这还是祝暮晓第一次亲临案发现场。预警带包围成一个半圆,靠着山坡,里面好像还有些白色的粉末,混杂着雨水脏兮兮的,也看不清有没有血迹,完全看不出来这个案发现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山坡上倒是有一道蹭过的痕迹,看上去就像是从上面滚下来的样子。

      祝暮晓可不敢钻进警戒线里面,作为一个遵纪守法了二十多年的良民来说,不出格,遵纪守法已经成为了她的本能。

      手电筒的光在四周照了一下,看不出什么线索,祝暮晓收回脚,正准备回去,结果脚后跟绊着石头,顺着泥巴打滑,滑下了小路另一边的山坡。撑着雨伞打着手电筒的手都吓得松开了,祝暮晓紧紧抓住身旁的树根,废了好大的劲才爬了起来。

      喘着粗气,心有余悸,歇了好一会,祝暮晓捡起雨伞,看着被甩得远远的手电筒,慢慢摸索着走了过去,在弯腰捡起手电筒的一瞬间,手电筒的余光下,有什么反光的东西射到了祝暮晓的眼中,祝暮晓寻找过去,扒开草丛在里面发现了一枚戒指,好像是银饰,被一根红绳子绑着,另一端系在一个钱夹上。

      还好钱夹是防水的,里面的东西没有打湿,就着手电的光,祝暮晓发现里面有几张百元大钞,一张名片,上面写着 刘闵 会员私人侦探事务所,却没有任何联系方式和地址,名片后面夹着一张黑白照片,里面是一个穿着村衫的小男孩,笑着露出两颗虎牙,挺可爱的,看上去有些眼熟,祝暮晓一时也想不起来。

      将东西都收拾好,心情愉快地带回家,祝暮晓决定,等警察来了就把这些东西交给他们,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还能为人民公仆出上一份力呢!

      “什么!警察结案了!!!”

      “对啊,说是来这里玩的游客,他家里人都已经找到警察局,将尸体认领了,警察说是意外身亡,从山坡上滚下来摔死的,这城里人身体也太弱了吧,从山坡上摔下来就死了,那我们这里的人岂不是早就死了百八十回了,上次柱子他妈就从北山沟的山坡上滑下来过,后来还不是生龙活虎······”

      祝妈妈后面说什么,祝暮晓已经听不到了,她很诧异警察这么快就结案了,他们这边附近就只有一家派出所在镇子上,距离祝家村挺远的,祝暮晓小的时候很少去,她去的最多的也就是山脚下那个大村落,她读书的地方,如今,警察都结案了,人也撤走了,那她找到的东西还有用吗?

      “妈,那他们有没有说,那个人叫什么名字啊?”

      “这个倒是没有听说,你个小孩,老打听这个干嘛,不吉利,以后别谈了。”

      “哦。”

      祝暮晓回到房间,打开钱夹,上面的泥巴已经被她擦干净了,那个照片里面的小男孩看上去四五岁的样子,越看越眼熟就是想不起来是谁,最后她叹了口气,将钱夹藏在她的秘密宝库里面,放好。

      两天的假期,一眨眼就过去了,这次上学,是祝妈妈带着祝暮晓一起的,祝妈妈说到做到,不喜欢拖拉,星期一就跟着祝暮晓下山,祝暮晓去上学,她就去找租的房子。

      一群小萝卜头们在教室叽叽喳喳,祝暮晓刚进门就听到了他们在问作业的事情,突然反应过来,自己作业还没有做!!!作业是什么来着?上个星期五都在考虑回家的事情,哪里还记得作业这档子事啊!而且,作为一个远离作业群体不知道多少年的成年人,很容易忽略还有作业这种东西的好嘛o(╥﹏╥)o

      找友爱的同学们问清楚了作业之后,拒绝了他们友爱的答案共享,祝暮晓迅速地狂补着作业,小学三年级的作业,目前还算游刃有余。

      不记得是以前看过的哪本书还是课本里面有这么一句话,大概意思是:时间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时缓时急,你无意的时候过得飞速,你在意的时候过得缓慢。

      祝暮晓觉得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争分夺秒之间,每一妙的走动都这么有痕迹。

      “换座位???!!!”

      艰辛地补完了作业,在班主任朱老师的审核下过了关,朱老师就给大家宣布了这么一个让班级沸腾起来了的决定。

      “嗯,长久坐在一个位置,你们会审美疲劳的,所以老师给你们换换位置,换个审美感受,还有顺便也促进一下同学们的友爱互助。”

      虽然说得好听,但绝对是抗议也无效,只能接受。祝暮晓倒是无所谓,她现在对班级里面的同学都还有一种若有若无的隔阂感呢。

      “祝暮晓!”

      “到!”

      “祝暮晓同学,你是一组组长,老师把你安排到最后一排,你要注意监督你们组的纪律啊!”

      “啊?”组长?

      “有问题吗?”

      “没,没有。”

      祝暮晓将书全都装到书包里面,还好小学的书本不多,她记得以前初中换座位都是直接换桌子的。

      最后一排靠走廊的位置是空的,靠墙壁那边放着凌乱的书籍,祝暮晓就直接把书包放在了靠着走廊的位置上,等朱老师陆陆续续地都安排好了之后,都没有见到自己的同桌,祝暮晓悄悄地拿起同桌的课本,上面写着三个狗扒式大字,依稀可以分辨出是刘瞀希。

      刘瞀希???祝暮晓抬头扫了一下教室,确定没有发现那天的强盗刘毛细,看来这个刘瞀希就是那个刘毛细啊!嘿嘿嘿,真是冤家路窄啰!

      一栋由土砖堆砌而成的房屋内,到处是凌乱而拥挤的物品,此刻屋内有三个人,两大一小,一个是坐在轮椅上面目沧桑的中年男子,一个是像竹竿般瘦长瘦长满脸稚嫩的小孩,小孩站着身高有到轮椅男子的下巴上,两人在交谈什么,旁边的中年女子却像是什么都听不到,自顾自地玩着手指,时不时口里吐出一两个泡泡,很明显就是智商有问题。

      此刻小孩像是说了什么话激怒到轮椅男子,只见他猛地扬起手掌,长年干粗活长满老茧而粗糙的大手猛地煽到小孩的脸上,稚嫩的皮肤顷刻间可见红肿起来,那张脸可不就是在学校无法无天的刘瞀希同学么。

      “你跟老子说的什么胡话!老子腿不行,手又没断,你还担心养不起你们娘俩吗!!!”

      “反正我也学不进去,我不喜欢读书,干嘛浪费那个钱!”刘瞀希捂着刺痛的脸,粗声粗气地反驳。

      “你必须给我去读书,你再让老子发现你逃课或者偷东西,老子打断你的腿!”

      “你打啊!你打啊!正好打断了,我就不用去学校了!”

      “你!”坐在轮椅上的男子气得又伸出了手,可是望着捂着脸的小孩,最终又放下了,“老子怎么养了你这么个儿子!你老子我腿断的时候都没觉得丢脸,你TM偷东西被人送回来,我恨不得一头撞死,现在我也不指望你别的什么了,惟愿你至少读个书识个字,别想你老子我一样,被别人卖了还替别人数钱。”

      男子逐渐低沉起来的声音,让刘瞀希愣了愣,最后红着眼睛,往门口走去。

      “你去哪?”

      “去学校。”

      “好好好,把饭盒带着嘞,儿子!”

      “不用,我回来吃。”

      看着消失在门口的身影,男子,也就是刘瞀希的爸爸刘德云,揉了揉眼角,笑了声,回头看到妻子赵芳把脏兮兮的抹布含到嘴里了,赶紧推着轮椅过去扯出来,又给她到了杯水,让她漱口,望着眼神浑浊的妻子,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用粗糙的手指轻柔地顺着妻子散落在两鬓凌乱的头发。

      “对不起,芳儿,是我连累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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