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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第二天早上,闹钟响起的时候只有六点钟,陈玲不需要这么早起床,闹钟之所以会响,是因为上个月,不对,是上个月的上个月,她在手机上设定了闹钟,于是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每个星期六,她都会被吵醒,在早上,阳光还没照进窗口的六点钟。
      她一定要把设定取消,她一面关了闹钟,一面在心里想着,可是她心里清楚,她不会。
      她活在这个世界上,可却感觉不到,她的现实感越来越差了,她知道这是危险的信号,但是她不在乎,那种彻底放弃的态度让她可以心安理得的蹉跎下去。
      她翻身再睡,却怎么也睡不着了。她开始想今天要参加的同学会,没有她想见的人,也没有她不想见的人。但她却想去,想听他们说话,想看他们的样子,甚至想看他们看她的样子。那是她与这个世界的联系。

      没有一点儿预兆,和过去的三年一样,起床,发呆,洗漱,发呆,吃早饭,发呆,洗碗,然后一直发呆……
      一直到九点半的样子,她准备好出门,刚走出门口,想起自己钱包里剩下的钱不多,便决定先去银行取点儿钱再出发。
      来到小区门口,一群老人围成一团在聊些什么。
      陈玲住的地方是老小区,总有三五个老人会聚在院子门口聊天,只是今天的人多了很多。但这与陈玲没关系,她并不打算理会,正要走过去时,看门的张大妈叫住了她。
      “小陈,出门啊?”
      陈玲点头,张大妈知道她是谁,也知道她的事儿,所以一直不喜欢她,主动和她打过招呼,印象中还是第一次。是什么让她抛开了成见?陈玲停下了脚步。
      “小陈,”张大妈走近她,压低声音,道:“你知道吗?你楼下的李奶奶去世了。”
      陈玲愣了愣,她看着张大妈,没有表现出惊讶,她知道这或许会让张大妈有些失望,可是她的生命里太常有人死去,她已经无法惊讶了,她只是难过,对于李奶奶的去世。
      在这个院子里,只有李奶奶对她没有成见,他们住楼上楼下,见面会打招呼,聊几句,偶尔还被请去吃顿饭。她喜欢听李奶奶话家常,那是这三年来,她身边最实实在在的人和事。可是,这个人也死了。
      “什么时候?”陈玲说。
      “唉,真的可怜啊,一个人在家里,不知道死了多久了,今天给她做清洁的阿姨进门,发现她躺在客厅,已经死了。”
      最多一个星期,陈玲心里想着。眼睛刻意转开,不去看张大妈。
      她知道她应该附和两句,是啊、很可怜之类,可是她说不出口,对于她来说,是生命中重要的人走了,她无法用一句简单的可怜来表达她的感受。
      张大妈看着她,她却不说话,气氛有些尴尬。还好这时候有人叫张大妈,陈玲趁机走出来。
      原本阳光明媚的天突然阴下来,陈玲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已经有人在排队,她站在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身后,见前面排了四个人。看看时间,小晴应该要打电话来了,便要拿出手机,发现自己忘记带手机,回头一看,自己身后已站了两名女子,一个身穿黄色连衣裙的淑女和一个穿黑色裤子,黑色棒球衫,还带着黑色墨镜的潮姐。
      陈玲挣扎一下,想到温小晴找不到她会着急,自己也不打算在同学会上结账,没有用得着钱的地方,便决定回去取手机,于是转身离开银行。
      回到家,从床边拿起手机,发现温小晴已经打了四五通电话给她,正要回电话过去,对方又打来了。
      “陈玲,怎么不接电话?”
      陈玲知道,她永远都不需要回答温小晴的问题,因为每一次,是的,每一次,在她还没想到要怎么回答时,她已经听到她说……
      “快点出来,我们过来接你。你在你们小区门口等,我们马上到了。”
      “好。”
      她还没到小区门口,电话又响了,还是温小晴,她没有接。走到小区门口,车已停在那儿,小晴站在车外,瞪着她。
      “怎么不接电话?”
      “没听到。”要解释早上的行程太麻烦,也没有必要,陈玲随便敷衍了一句。
      “是哦,我还以为你交男朋友了,正在缠绵呢?”温小晴不善地回敬。
      “志伟,你确定自己真的受得了她?你确定是自愿与她结为夫妇的?没有人逼迫你?”陈萍不理小晴,直接把话头对准她老公——正在开车的张志伟,“如果受到胁迫,你一定要说话,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逼婚是犯法的。”
      “你去死。”小晴生气,志伟好脾气地笑。

      汪助理一大早打电话过来,提醒他今天要去度假村。半梦半醒间,他应了一声,又睡过去了。
      “该起床了。”
      他听到有人叫他,睁开眼睛,看到翁雪用被子裹着身子,半撑着身体,躺在他身边。
      “你不是约了人吗?还不起来?“
      他应了一声,挣扎着起床,一边穿衣服,一边听到翁雪在背后说话。
      “我和你一起去吧。”
      他没有回答她,从包里掏出一个盒子,递给翁雪。
      “这个送你。”
      这是给罗丽娟的结婚礼物,他出手阔绰,也顺便炫耀一下自己,可是看到他们那一刻,他突然不想送了,于是这东西就一直留在口袋里。反正也没用了,送给这个陪他过夜的女人,正合适。
      “这是什么?”
      “打开看看,喜欢吗?”
      “很漂亮,”翁雪连赞美的语气,都是优雅的,不贪婪也不小气“可是这个太贵了,我不能收”
      她是见过世面的女人,自然有一种风度。
      罗丽娟从来都是普通的,从长相到性格,唯一特别的,是她从没要求过什么,也没拒绝过他的礼物。
      他买东西给她,无论多贵或是多便宜,她都是一样开心,没有受宠若惊,也没有嫌弃。虽然跟他在一起3年来,她还是不能一眼看出一样东西的价格,知道的名牌也没几个,但他知道,她也不关心这些。
      她不会开车,在她眼里,法拉利和大众没有太大区别。
      她出门常常都是坐公交车,但他从来都没有陪她坐过,有一次他忘了开车,那地方又不好打车,她很开心。
      “我们一起坐公交吧!”他现在想起她说的话,眼前都能现出她的笑容。
      他拒绝了,接着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接他的车就来了。他们最终没能一起坐公交车。
      “我想手拉手跟你一起站在人群里。”他记得她好像说过这句话。现在想来,这是她对他最大的要求了。
      她常常糊里糊涂的,有一次把洗面奶当牙膏挤在牙刷上,一直到刷出泡沫,才发现弄错。
      可是她从来都不承认自己糊涂,她一直在强调,她是难得糊涂……
      为什么会想起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他早就放下了。不,应该是他从来没有上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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