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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   听了杜鹃的讲述,郑娟表示粉钻不适合自己留着了,应该物归原主才对。杜鹃笑着摆摆手:“我真的不是为这个来的,给你了就是你的,如果你能像小时候那样叫我妈妈就更好了。不怕你笑话,我们能认识,也是一场缘分。因为一些缘故没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我就一直挺惦记你的,虽然不是我生的你,可在我心里,一直就当你是我的女儿。只是我们家在国内已经没什么人了,所以出来以后就没再回去看过。今天过来找你、只是想知道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说实话,我一直挺担心你的,当年,要不是因为那是你亲姥姥家,我当时就想抱着你离开了!”杜鹃这种直白的关爱,是郑娟没有在亲生母亲那里感受过的。她的亲妈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夫妻俩跟女儿失散了二十多年。在她面前一直小心翼翼的样子,让人亲近不起来。秉昆是爱人,他给与自己的是男女之爱,婆婆是秉昆的妈,她的爱是爱屋及乌,养母对自己的那些好,是要换将来的依靠;而杜鹃,作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就因为当时很偶然的一次交集,不管是什么原因;她非常慷慨的给与年幼的自己一笔傍身的财物,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她还惦念着自己!杜鹃的惦念跟亲生母亲的不一样,郑娟感觉心里涨涨的,满满的都是幸福。她轻轻搂住杜鹃:“谢谢您,都过去了,我现在很好。您要是想知道我这么多年的经历,我就毫不隐瞒的、从头到尾的说给你听。”
      杜鹃听完郑娟的讲述,打内心后悔未曾按照自己的想法抱走她,让这孩子平白吃了那么多苦头。郑娟搂着她笑了:“您的心意我知道了,其实就算回到那时候,事情没发生前,所有人都会认为那边到底那是我妈娘家,对亲外孙女能有什么坏念头呢?当时您一个年轻姑娘无凭无据的,真的是带不走我的。不过还真要感谢您送我的首饰,不是这笔财物;我那养母是绝对不会收养我的。幸亏她只认得金子,其它的还好不识货,要不是她以为这是水钻不值钱、您给我的这颗粉钻是怎么也留不下来的,那我也就真的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是从何处来的了。”从秉昆说出替你委屈这话之后,在身边没有其它人的时候,郑娟就把自己记忆里的许多事情串在一处想了又想。一遍又一遍细细的梳理自己的记忆,她不难从中发现养母的心思:绝不是她跟秉昆说的那么无私-----说什么她唯一的自私,只不过是留下了自己做她的陪伴。带着自己去找民警是有的,可她的目的应该仅仅只是给自己讨个正式的城市户口,并不是真的打算送走失儿童回家。不然,在自己被弃半年后,亲妈报警找了公安,公安在吉春市全市范围内再三查找自己下落,为什么就没有找到人呢?只能假设当初养母在派出所里,根本没有说实话!所以才导致无论亲妈还是姑姑,从当时民警登记的资料里是什么都看不出来的,譬如孩子的肤色、年貌体征,捡到时穿什么衣服、带着什么东西之类的,大约都是她的春秋笔法,被一带而过、没有细节的。郑娟本能的觉得,自己这样的推测才更接近事实真相。正因为养母当初这么做,自己回家的路才如此漫长,一再错失回到亲人身边,衣食无忧、顺利长大的机会。她为什么不愿意把自己还回去呢?一是她孤身一人,想娶她的她看不上,她想嫁的人家看不上她,时间拖久了,她也心灰意冷,只想有人给她养老送终就行。正好捡到自己,一个没有任何亲属牵绊的、漂亮的孩子,听话、乖巧;而且最妙的是身上还带着几件、对当时人而言价值不菲、随时可以变现的首饰,一对小金镯加一条金链怎么地也有一二百块钱了,小皮鞋小裙子也能卖几块钱。就养母过日子那舍不得吃、舍不得喝的做派,养自己几乎不用她花钱。小时候可以搭把手做做家务活,等长大了不是攀门好亲事,就是可以招个赘,她养老就不用愁了。把自己还回去,一则最多换郑家几句感谢,顶了天也就是给安排个工作,搞不好她还是孤独终老。二则毕竟拖了这么久,万一郑家追究起来,说孩子是她拐的都有可能,不但人跟东西都要还回去,弄不好还会坐牢!还好她做人不是太贪,到底还是让自己上学受教育。自己曾为养母在生活如此困窘的环境下,还肯让自己上学这一点、对她感激涕零,所以自己从小学二年级起,家里家外的活计一手包揽,几乎不用她插手,现在想想真是大可不必。真正无条件对自己好的,是杜鹃阿姨,就算是她,对自己付出的爱,也不过是把自己想象成替她失去的孩子活着的一种寄托,只不过杜鹃为这种寄托花费不吝,受惠者确实是自己,郑娟对杜鹃由衷的感激,她开口邀请杜鹃去北京小住,心里觉得如果她跟自家人相处感觉舒适,那么,由自己给她养老也未尝不可。她们聊了很久仍旧意犹未尽,分别时双方交换了联系方式,杜鹃就起身告辞了,在她离开前,郑娟动情的说:“杜妈,一定要来啊,咱们北京见!”杜鹃笑着上前抱了抱她:“好孩子,都过去了,今后要好好的啊?咱北京见!”
      郑娟自幼长在吉春的太平胡同,那里可是比光字片都不如的贫民窟,长大后,她明白亲生母亲作为文工团台柱,高嫁之后生下自己等于是完成了任务。与其说自己是爱情的结晶,不如说是她跨越阶层的踏脚石或者门票。因为恰巧跟祖母长得像,所以虽然是女孩子,自己也能深得祖父母的欢心。作为自己的生母;她在郑家的待遇也因此水涨船高,这就是当时她一到吉春就听说自己在娘家人手里失踪了,会立即报警的缘故;并不是她心里多重视自己,只不过利弊权衡后,怕她自己被郑家老太太迁怒、不得已而为之的!虽然亲生父母那头找着了,可父亲一直是工作狂,亲情淡泊,母亲当初对年幼的自己就不是多疼爱,现在又时隔多年,那点微薄的母爱早就不剩下什么了。毕竟彼此之间错过了那么多年时光,双方相处都只限于客气而已,大约等同于现实版熟悉的陌生人,这让原本对亲情有所期待的郑娟倍感失望,如今有杜鹃补上了这个缺口,郑娟觉得自己圆满了。郝省长听说周秉义的弟媳居然是京城郑家丢了的女儿,跟夫人感慨了一番世事无常,又一次想起了自己战争年代遗失的两个儿子,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还活着。俩人说着话,语气里倒不像前世那么嫌弃老周家了,甚至盘算着以后是不是走动走动,通过周秉义兄弟俩跟京城郑家那头搭上线······
      秉昆对郑家没有什么好感,但也不至于交恶;毕竟是妻子的娘家,他时常想,幸亏当初灵机一动、督促郑娟读书,好歹在老郑家家族聚会认亲的时候,家族成员待他们小夫妻虽不甚热情,基本礼貌还是有的。要自己两口子是一般工人,还是小城市贫民窟长大的俩工人,估计连站在他们面前,让他们抬抬眼皮的资格都没有。毕竟郑家在四九城也是跺跺脚有回应的人家,家里的女儿找个平常人家是不可能的事,当然,没人会把台面下的事情拿出来说嘴,只是圈内人的约定俗成而已。秉昆烦恼的是他俩明年就要毕业了,该去哪里比较好,郑娟现在凭合拍片一炮而红,肯定是各大电影厂抢着要的,默默无闻的自己蛮可以作个添头跟着走。老娘刚到北京没几年,自己房子也买了,现在贸然换地图显然是不划算的。秉昆想了想,自己媳妇既然是郑家人,该用的关系没道理回避吧?他掏了个五分硬币,心里念叨国徽去八一,字北影如果立在那儿了就争取在母校任教,伸手抛了出去,紧跟着过去看,朝上一面是国徽,还好八一厂也在北京,争取争取吧!秉昆拿定了主意就跟郑娟商量,郑娟有点犹豫,因为八一厂是隶属部队的文艺团体,对思想工作抓得紧、纪律要求比较严,郑娟怕自己不适应,也怕自己非主流的长相,在八一厂这种一出品就是以主旋律为主的影片里、没什么演主角的机会。虽说现在自己靠大陆第一部合拍片女主角的噱头闯出了点名堂,可日子久了老不露面,热度一散,自己就泯然众人矣。秉昆的意见是。主旋律的女主也不都是五大三粗的铁姑娘,不信你看野火春风斗古城的女主就是纤细美丽的,八一厂管得紧有管得紧的好处,至少政治正确是肯定的,到时候你如果愿意演戏就接着演,不想演了改行政也方便,郑家的人脉都在军政界,有香火情在、多少能照拂些,郑家家风正,走后门就别想了;到八一厂他们至少不会被人抢了该有的机会。
      一直没来过北京小院的周志刚写了封信来,说自己正在办理退休手续,问李素华要不要在他正式退休回北方前,到他差不多呆了半辈子的西南看一看?他可以陪着老伴去重庆、成都转一转,愿意的话,他在重庆等她。秉昆问了老太太的意见,李素华想拖着徐妈一起去,徐妈说不想跟着老两口做电灯泡,她就是要去也是跟儿子秉昆去!秉昆就给亲妈买了张软卧,收拾了行李,把人送上了火车,走出北京站,秉昆拍了电报给周志刚告诉他车次跟抵达日期。然后去找当初跟着他收拾院子的那俩哥们,让他们再找几个能干活的,把自己新买的一个小院给尽快收拾整理好。人多力量大,连水电整改带厨房水槽橱柜、安装抽水马桶洗漱台,外加全屋粉刷一个礼拜就齐活了,人走之后,秉昆在主屋放出家具摆设,卧室放好床上用品、再装上门帘窗帘,厨房放好几个暖壶、一整套锅碗瓢盆跟干货调料,外加烧大锅的木柴,一套带气罐的煤气灶。最后打开门窗通风,锁上院门离开。等周志刚跟着李素华回来,一眼看见徐妈的小院就满意得不行,连秉昆都感觉周志刚对自己的态度、比剧中对周秉义的还要客气。周志刚寻思这屋子比光字片老宅亮堂多了,院子也齐整,再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能在帝都落下户口,临到老了还能有福气住上这么敞亮的房子,这辈子,值了!进进出出的笑得合不拢嘴,他心里琢磨着,反正这院子里头屋子多,再多几个人住得开;秉昆这孩子年轻、一时半会儿的想不到,他跟父母兄姐才是一家子骨肉,最是应该多亲香亲香,自己这个做老人的就得提醒他。看哪天跟秉昆提一提,看是不是让秉义两口子,周蓉两口子也住过来,那不就真真正正的一家团聚了么。
      家里贸然间多了个人,徐妈有些不自在,就主动提出自己要去蔡晓光在大杂院那屋住,秉昆不同意,这里本身就是徐妈的家,祖上传下来的小院。虽然说是自己出钱买下来了,其实徐妈也是半卖半送的,价格连当时的行市都不如;何况如今帝都的房价涨得颇凶,自己这便宜是占大发了。原本就说好要给徐妈养老的,断没有反客为主,让徐妈离开的道理。当周志刚找到机会吞吞吐吐的,在秉昆面前表达了对周秉义跟周蓉的惦念,说想一家人团团圆圆住在一块的时候。秉昆只是笑了笑,没吭声,随即领着老父亲出院门,到了不远处那个新买的小院。这个小院原先是跨院,一共只有三开间。正屋对着院门,大门旁的倒座房可以算是杂物间,院门跟正房之间有带顶的水泥走廊连接,回廊下紧挨着正屋砌了间偏房被秉昆改做了厨房兼餐厅,堂屋算是客厅,中式风格;两边是卧室,一间里面是架子床,靠厨房的一间盘了炕,相应的家具什么的一应俱全,那些家具是秉昆以前在寄托商店淘来,放进空间的,不是原本空间里的。秉昆很光棍的告诉周志刚,这院也是他买的,为的就是周志刚万一提出让周蓉、周秉义在内的老周家全家都住进徐妈的小院,可以有个退步。这房子老两口只有居住权没有处分权,周秉义也好,周蓉也好,想长住可以,得他们自己按市价花钱买下来,到时候通知自己一声,一起去有关部门变更一下业主的名字。远香近臭,这边的事他们两口子就不跟着掺和了,依旧跟徐妈住那院里,反正就几步路的距离,他们会经常过来看看亲爹亲妈的,周志刚就,好气。他还不死心,回头跟俩大的商量,周蓉愿意可冯化成不愿意,他觉得住过来跟上门女婿似的,其实如果没有岳父母跟着住,他心里是愿意花这个钱的。周秉义吭吭唧唧的没句痛快话,郝冬梅在一边不吱声,这态度就很明确了,周秉义想毕业后回吉春,等于是跟着郝冬梅走。除了生气之外,周志刚还很失望,看来一家团聚终归只是他一个人的愿景,孩子大了,各有想法,不是他能左右的。李素华不想搬,她愿意跟老儿子老姊妹住一块儿,还是徐妈劝她说他们老夫老妻的也没啥矛盾;聚少离多半辈子,好容易男人退休了,再分居不合适!真舍不得老姊妹,那白天过来玩,晚上回去睡就是,李素华想想有道理,就答应搬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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