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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华暗换,长记误随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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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弟子拿着赏钱乐颠乐颠地往于悯这边走来。这条街道颇为开阔,两边摆摊的小贩虽多,但仍宽敞有余。但那小弟子走着走着就感到全身发怵,仿佛是走到了拥挤不堪的逼仄之处。可他分明是置身于大街之上啊,这种令人生怵窒息的感觉是如此怪异,没由来他就往后瞟了一眼。
他身后,但见一群骠健之马马蹄翻飞踏尘而来。街道虽宽,但那马蹄一踏一踏的就似是把它踏小踏窄了一般。两边商贩纷纷后退,瓜果蔬菜天上地下到处都是。而这弟子的感觉却是,他被世人遗弃了。不然何以,阳光如此明媚耀眼,而他如独处冰窖。
那马在惊恐与吆喝交杂声中,在这个小弟子那么一眨眼的功夫,鼻息声已喷到他的后背了。那鼻息甚重,而这小弟子的身子如此单薄,没由来就是一个趔趄,往前摔出几步。而那一群马疾跟而上,眼看着就要把他踏成肉酱,在劫难逃。
这边于悯虽已看到,情境危急,但隔那么远,他要奔身抢救已是不及。这一急,他额上冷汗就是一冒。众人皆以为那小弟子是死定了。但好个于悯,“定闲步”施展之下,人未至而先束音成啸,恐得那马一滞,停于空中之蹄就慢了半拍。
而于悯,求的就是这半拍,也只要半拍,便足够了。那马在瞬间恢复镇静,重踏上去之后,就宛似踏上了一朵云,一片雾,止在了半空中。马上骑士只觉两眼翻白,那是——一只手。马,正是踏在了于悯托护小弟子的右手上。
也没见于悯有什么动作,只看到他右手些微一动,然后人们听到一声脆响,那只马蹄算是断了。然后于悯迅速飞身上马,一掌拍在马头上,双腿聚力一夹,左足便借斜带之力腾空一踢,人影上攀之际,那马已横摔于大街之上,拦下了后面行来的众马。
这一连贯的动作全完成于一瞬,但看众都把心提到了嗓子上,一眼万年。那小弟子更是吓得双膝发软,跪倒在地时尚是全身颤抖不已。
于悯看也不看那尚未气绝而徒自挣扎的马,也不理会后来的诸人惊鄂与愤怒交杂的表情,一个转身拖住那吓得发怵的小弟子,就要走开。
可那被他拍飞之人此时却挣扎而起,一拦拦在了于悯面前,朝后面的人道:“我们杨家的人和马,你伤了就伤了,杨家的颜面何在?”
于悯一愣:“又是杨家。”但随而双眼有一垂:“我不伤马你便伤人,到底是人重要还是马重要,难道杨家的马竟是和我们有仇了?屡次伤我门下中人。”
那拦于马前的乃是个无赖,算是天子脚下地头蛇类的人物,靠着一点关系攀爬到杨家做了外总管。他这时口气颇硬:“你不是和杨家的马有仇,是和杨家的人有仇了。”说罢一招手,“来啊,把这厮押下。”
后面几人看似身手颇为不弱,一听这话齐刷刷下马,就成一个半圈把于悯和那小弟子给围了起来。于悯眼神颇淡颇伤:“就是这种世道吗?天子脚下,不是说宴乐承平?可我怎的却难见净土呢?“他并不是好勇强斗之人,亦不是卑怯退诺之辈,但却仍是深知民不与官斗,贫不于富争之理。他一拍那小弟子稚瘦的肩膀,双眉锁了有一会,似是沉思。继而平静却又卓然的道:”也罢,我便陪你们走一趟。“
那人也是颇懂点世道,刚才一见他显露武技就知是遇上高人了,正自犯愁自个这几人如何捆得他住。这时一听这话,便知他有了含哀潜忍的束手之意了。心下一喜,喝道:“算你识相,来啊,带他进杨家衙内。“
这,便是那金陵城守杨雄所设的牢房了。
走进来时于悯的心一直很静,仿佛这无聊喧嚷的世事再也不能在他内心掀起半点漪沦似的。甚至是他自己都有些奇怪,这是怎么了,难道这就叫心如死灰吗?
他当然不会忘记那人在拖曳之中对他说的一句话:“嘿嘿,年轻人,这一切可都是你自找的,怨不得人啊。呵,这金陵一城,虽说官员成堆成挤,但你什么人不好得罪,偏偏得罪了我。你要知道,就是这么个城市,除了刑部有权抓人之外。另一个,就是我们杨家了。嘿,别说我没提醒你,下半辈子你就在此享尽清福吧。”他一嘴的唾液甚至是喷溅到了于悯的脸上,特别有意的狠狠地加重了最后半句的语调。
而于悯,当时心里在想些什么呢?这个,就是到了被踢进牢房、到了现在他仍是不能很清楚的明白。因为一切的一切本就无常,恍若梦幻。
只是这无常中梦的感觉,却是硌得人内心有深深的痛疼之感啊。
于悯只是在这非人的却偏为人世间最静寂处默然地想:“最近,心绪又老了吧,不然何以恋上了一种被叫做岁月的东西留下来的痕迹。”就连这硬木制的囚人之牢,他甚至都是带有欢喜之意去看的。那种木头的表面那些很显本色的粗糙感,反而令他很有安身立命之感。徘徊于这暗窄的牢间时,他常常是有意无意地用手去摸那些累累的伤痕,然后想着这间旧旧的牢房,想一些旧旧的事。
比如他那早就化为坯土的慈爱的师父;比如他那安静地躲在布满柔软灰尘里的剑。而自师父死后,他意志消沉,人剑销名,至今又有多久没能愤而拔剑了呢?
这些事情他总是想不明白,不管怎样,好像如前世宿命一般。这些问题是如此简单,但如此简单的问题,他却偏是想不明白。
这些问题只会让他心乱——心烦意乱。
以后的几天都是这么过的。于悯似是总是在想那些永远也想不完的问题,又似是没有。他只是很清楚,从日出到日落,总是在那么一眨眼过后,这令他很是疲惫。
第五天的早晨,他才刚刚醒转,却看到了牢门外有一个人。娇羞的明黄,清妍的淡粉。于悯都很奇怪自己为何突地一下变得如此敏感于那繁复的色彩了。他只觉得那人静静站着的情态,就似是一朵含苞而开的菊花。
他是太久没见过人了吧,近几日来连送饭的牢守都给忽略了。以前总是嫌人世拥挤,而没人的时候,才是一个人内心最大的空寂与荒凉吧。他这时在阳光和牢木的缝隙中看那人的脸,凄迷的感觉当真恍若隔了个前世今生。
而那个女子,于悯也记得分明。正是,嗯——杨芷琦。“她怎的会无端来这,她来这又是想干吗?”而这些问题随之都不再是问题,因为杨芷琦见他醒来后离开不过一刻,他就被杨府的衙役给带了出来。他们虽然什么都没有说,但从他们那卑恭的神态中,于悯知道,是杨芷琦。只是为何呢?她为何会如此之做呢?
确切地说,他与杨芷琦并不相识。但那杨芷琦却在狱外等着他了。她该是那种属于骄矜一类的漂亮的女子。她确实漂亮,于悯当时就这么想。
杨芷琦见于悯拖着满脸疲倦出来,忙迎了过去,就似是认识了很久一般:“于公子,是鄙府下人的不是了。”
于悯见她那神情,不知怎的就一时心神有点恍惚。但这重见天日的感觉,却是、真好。他微笑着摇了摇头:“一生流浪,却也是难求如此安逸的一个蔽雨遮风的处所啊。”
杨芷琦听他这话却是一笑:“我一听说街口的那一场闹腾,就知是于公子的杰作了。江湖闲云客。呵,只是知道太晚,下人又大是不敬,只怕真累公子受苦了。”
于悯不知她到底在打些什么主意。但他一向闲散惯了,哪受得了这番变了性的不知由来的客套。有意拉开距离的道:“不知道郡主可还有别的事情。不然小子,蓬头垢面的,就要告辞了。”
杨芷琦却是接道:“哦,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想替于公子销销晦气。既然蓬头垢面的,那不如去沐浴更衣吧。”也不等于悯作答,就对身边的两个婢女吩咐到:“小即,小离,带于公子去吧——”
那衣服颜色是粗浅的,质地也很粗糙,但是干净利落。一张精致的布将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承接得相当漂亮,不着痕迹。这种颜色与于悯淡倦的脸色相衬,倒有一种物我谐适的感觉。
但是,尽管出浴之后于悯连自己都差点认不出来了,他整个人给杨芷琦的第一印象还是瘦——他太瘦了,几有不禁风尘之感。但尽管瘦,一股硬朗与清俊之气却是抑也抑不住的。眉宇间无不显出一股锐气,眼神明亮。
可当杨芷琦将眼光移到于悯脸上时,连自认金陵红粉的她,亦是折煞了眼,情不自禁地道:“你一个到处漂泊的乞丐儿,竟也可当这份粉雕玉琢的稚嫩之肤与书卷气的白啊?”但随即发觉自己的失言,忙的掩口不语,一张脸却是红到了脖梗之处。
于悯却只是满脸满眼没心没肺地笑。杨芷琦的那句失口之言,尽管听起来好笑,但无形之中却是消弭了二人之间的拘谨之感。
“这样,便可以了吧。在下,就要告辞了。”于悯道。
杨芷琦却是有些发郡主脾气的不依不饶:“哪里就可以了啊,这几天晴空正好,而我正自无聊,不如你干脆陪我几天,去骑马、打猎、游湖吧。当成是我的赔罪也好。”但她的话音未落,于悯却在她心神迷失的当儿不见了。
旁边的小即道:“郡主,你该不会是爱上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