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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情为谁追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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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金陵风月之城中最普通不过的一家客栈。因其太过普通,店主似是知道再怎么取一个华丽张扬的名字也遮不尽其中的衰颓与破败,所以干脆取巧似的就悬匾为“普通客栈”。而实际上,来这普通客栈的倒还多数是一些营营求生的苦难之人。但这个世道偏是这样,愈有钱他就愈骄矜与战兢。而这些穷哈哈们反而可以尽情开怀畅饮,因为他们身无羁绊,所求不过“今朝有酒今朝醉”。所以尽管店主开这客栈日进甚少,但客栈内却总是不乏人在。这不,才刚至晌午,客栈内便满是觥筹交错、猜酒划令之声了。
而今天,生意似乎比往常好了几倍似的,店小二进进出出双腿几乎都抽筋了,却还是难以应付那些江湖豪客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场面。不过尽管是如此之累,每次他托盘而过时还是睁开眼睛盯着最西首的那个白衣女子看。那个位置十分偏陋,就似是被随意插在了一个角落里的般。所以尽管那女子姿色甚妍,且是白衫粉袖,仍是难招几个人的注意。而这种粗贱的小店,除了臃肿的妇人来外,几乎是见不到什么女子的。她却只是坐着,一直静静地。也不叫什么东西,仿佛就是为求一座而已。而小二却总是期盼着她要点什么,那样的话他就可以看清她的脸了。那样的身段后,无疑藏着一场美丽吧。
但小二的一点心怀很快就为接下来的恐慌所替代了,因为客栈内杯盏流传间不知怎的就起了刀兵之声。小二刚才虽心有旁骛,但还是听到了他们是在讲一段仙子恋凡尘的雅事。而那被提及的女子,是那有江湖第一红装之称的白伊。小二虽说对这一类故事人物十分感兴趣,但身处栈内,关于白伊的事不知一天要听上多少次,他早就烂熟于胸、双耳生茧了,自然再难提起什么兴趣。而关于白伊的措词偏颇而引起的小打小闹在这里更是家常便饭,谁让这里靠近消息最灵便的一个通衢呢。但是,从来就没见过掀桌子拔刀的事啊。所以即便见怪不怪的他,在见到桌子翻空、杯盏乱撒、刀光霍起时还是吓傻了眼,“妈呀、妈的……”忙窜到了一旁。其他人纷而效之,不过眨眼,场内便只剩下两个五大三粗的江湖野汉单支相峙了。当然,店小二也没忘记,一动不动的还有那仍旧背对众人的白衣女子。
场内一时清寂,那两人手脚腾开马上就搏起命来。其中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边霍霍挥刀边喊骂道:“就凭你那熊样,竟也敢说你见过白伊白姑娘,你抓瞎也别骗我呀。”另一个比较猥琐的汉子道:“大胡子,你当我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吗?我说见过就是见过,又怎么啦,你又不是我孙子,我逗你干吗?”他猛地架开两刀,狂吸了两口气,复又单刀迎上,“就是那个晚上,秦淮之畔,白水伊人。不信,你可以自己去找吗,对着我泻火干吗?”
他这话似是起了作用,二人再度交手时单刀均是一滞。那大胡子眼角都似亮了,“秦淮之畔,当真。”猥琐汉子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嗯。”说完这话,二人竟齐撤刀,往门外走去,留下一屋子人的唏嘘,就似是他们只用唏嘘而甚少评论白伊与石之暗的那段恋情一般。
那女子见众人唏嘘,知一切已经散场。她这时若有所思的回过头来,一脸怅然,似是生了一股痴痴地眷意:“有那么一个人让你去等去念,真好。”
而她果真清妍。店小二第一眼见她就惊讶得合不拢嘴,但他却再也不敢去看第二眼了。因为她竟是,竟是全金陵城内以野蛮著称而我行我素、素喜磨人的御封郡主杨芷琦。这一霎店小二差点没哭出来,他真希望是自己眼花了。
可杨芷琦却是没能注意到他,她满脑子全是那场白伊与石之暗的守候与爱恋。但在她离座而起,偶然一瞥之下,那隔着窗叶的不远处,伊然摆着张不修边幅的脸,“是他?”那人似是瞬间也认出了她,马上就回过脸去,匆匆几个踏步,失了踪迹。她却满是疑惑,“他,来这干吗?”
但,不管怎样,他亦是听到这个故事了吧——一场或许不足倾国但已然倾城的苦恋与纠缠。
金陵的人虽不及苏杭,风物亦是稍逊。但是、此处尽管历久古朴典雅,热闹仍是有之。每至清晨,本于昨宵凄凉落幕的大街一刹就活了。那么多人也不知道来自哪里,但是一下下就全涌向了街头,仿佛他们的出现就是为了承继昨日的喧嚣或繁华。
乞丐儿也份外活跃起来,东走西窜东乞西怜地去拾掇着羽泄的喧嚣或繁华。却有一个是例外的,虽是乞丐着装,却并不承欢人前去求那点生存中的卑微。他仿佛未及梳洗、或者不用梳洗,拖着一脸疲惫和落魄穿着破旧的衣衫斜倚在墙角的石阶上。手却干净,随意拈着一片洁白的羽毛,整个给人的感觉——清瘦。他太瘦了,一顶蔽草帽的帽檐低低的盖住了眼睛,有种抑制不住的忧伤。
他似乎是什么都不想干,只是要在这季节交换更替的时候,一个人在一条街,用从帽檐的不严实之处透出来的说不上冷却十分淡的眼神指指点点的蝇营人生。但他终究是无法看见那些曾在人们脸上深刻划过的过往的东西。因为人们脸上永远是不快乐也不悲伤的表情,他们只是在背转身后,用轻浮的笑声将一切腐蚀。
也不知他最终看出什么没有,但最后他的眼神却是由淡变倦,再由倦变默。他的人也由淡漠到沉默再到沉没,只因为热闹虽多,却并不是他的。他,什么也没有。
所以这次进城,他的心思就极为敏感,本来果决的他变得犹豫不已。他身为丐帮帮主于浩天唯一的亲传弟子,他并不能在行事中只看一已好恶,他有责任让别人过得更好。尽管人与人之间彼此好的内容大不相同,甚至大相径庭,但对一个乞丐儿来说,一衣御寒,一钵果腹就是最大的幸福了。所以他虽是不喜羁绊,但仍是无权去剥夺他们那份执执地生。
而他叫于悯,也不知是悲天悯人还是悯已的意思。幼小而孤,并不知道自己的真名本姓是什么。并且对于一个孤儿来说,那些往往并不是最重要的。一想到那段非人的血泪日子里的煎熬,是人就会知道,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他自记事起就随师父姓了。这次进城,除了照顾身边一干子弟的温饱问题外。其实,在徘徊与犹豫之中,他还是有着一已之念的。
他来找一个女人,一个少年时期就多听过的美艳女子。白伊,“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昨天不是有人说她最近常出现于秦淮之畔吗?那她离我应该不远了吧。只是、只是,是否同处一城,却是星华夕渡,迢递相隔呢?
这种季节里少见的温和的阳光穿透过薄薄的雾,照亮空气里的孤寂,弥撒在这条被繁华的都市抛弃得远远的街巷上。于悯,生命在一段低沉的爬行之后开始回忆,那是一场寂寞而张扬的真实的存在。
广袤的寰宇中,天清地寂,苍白万里。一个微笑苍白的女子黑色的长发在风中飘扬,随着她绝世的容颜、纤细的身段、优雅的舞姿而纷乱张扬,就像是插满了无数的雏菊。有个风华绝代的男人在旁抚弦而歌。舞!舞!舞!
他那时也不知道用风华绝代来形容一个男人正不正确,但那男人确实漂亮,让人惊艳。多年之后,于悯才知道,用轩朗倜傥来形容会更好些。
于是她为他的歌而舞,轻柔曼妙,媚态天成,一袭红衫的旋转之中就似是带成了一场倾城的解语花飞。一切一切荒芜破败或郁勃的,只为她而美丽。
他那时没能看仔细她的脸,只觉天地间全是她的一场纤柔。呵,就是在那个时候,在看到那个本温柔娴静的女子纵情的绝世一舞之后,他那鸽子灰般的眸子就亮了吧。甚至直到今日,还有那掩也掩不住的深邃与光华。而在很久之后,他才知道,那个美丽的男人叫石之暗,女的叫白伊。
可是,尽管他那时犹少,所知并不太多。但仍是觉得她那一段修美纤细的脖梗处,是缺了什么东西吧。他作为丐帮子弟,南闯北荡也不是没见过女人,也不是不知道什么叫妩媚与漂亮。只不过纵世上三千,不及此女姝罢了。而那时他就知道,她所缺的,是一段颈链。
这时于悯回过头来,他移了移身子,选择一个更为舒适的姿态躺着。手心里,不知何时没了白羽,而多出了一段颈链。
他看到这颈链眉角处就漾起了一抹笑意,一如少年时的青涩。那个时候,虽是想到了她身之所缺,不过唯一能做的就是编一段“榆次”吧,鱼刺颈链。这时想起来,不知同她的脖梗相比,哪个更为苍白。
而少年时的那个梦,随着这一段颈链,一直缠啊绕呀到了现在。尽管他一直克忍,总是很小心不去轻易地碰触这段回忆,怕损坏了。但而今,怎的一进这个香郁满溢的城市,那抑于底层的柔意就泛起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