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英雄救美 ...
-
“我说天颖,以前我们系里可就属你唱歌最好听了。记得毕业典礼上你唱的那首《萍聚》可让我们大伙都记挂了多少年了。不行,今天一定得再给我们多唱几首。”
“好啊。”我抱着臂斜眼睨着古言,“让我唱可以,多少都没关系,但是我唱完这一首,你们必须得告诉我今晚这晚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行行行。”古言把话筒塞到我手里,低下同学一阵起哄。
陈奕迅的《十年》,其实我并不讨厌这首歌,但也不喜欢,只是不喜欢它的歌词——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陈奕迅是十年,我也是十年。
十年之后,大家还是什么样呢?是不是应了那句:物是人非?
时间这东西啊,就是这么奇怪,能冲淡很多东西,也能让很多东西愈加浓郁。
时间和空间的阻隔,永远都能隔出两片不同的天空,这其中包括了多少彼此的改变?
所以,感情过去就是过去了,淡了就是淡了,再去重拾,往往是种愚蠢而毫无疑义的行为。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泪……”
突然一个男声附和进我的歌声中,倒成了男女合唱。
这个男的唱的很深情,很有味道,的确唱出了几分歌词中的无奈和泣诉的感觉。
是谁呢?我边继续唱,边寻找声源。
所有的同学都神神秘秘的笑着,有的在轻轻击掌合拍。
“阿颖,看那边。”钟离对我喊道。
门外走出一个高大的身影,正是这个声音的主人,他拿着话筒,边唱边走近我。
我承认,我是很意外,更有些措手不及,因为这状况来的太突然。
但多年的商场生涯,令我不至于在这种突来的情况下落荒而逃,反而更显镇定。
他出现的那一刻,所有的一切都明白了。
一个你10年前的初恋男友,在10年后特意安排这场同学会,让你和所有的同学相聚,然后以这种神秘的方式在宴会上突然出现,再与你唱着一首经典的情歌,让你防不胜防的接受这一幕,正常人的反应会是什么?尖叫?昏倒?还是感动的一塌糊涂,然后扑上去跟他诉说10年来对他的爱恋依旧不变?又或者走到他面前给他一巴掌,为他当年对感情的不忠,然后再大骂一声“混蛋”!?
而我却没有任何情绪,我更发现我此时此刻的心情平静的如西湖的水,根本不起丝毫涟漪。
之前我还想过真的见到他会是什么反应,现在知道了,原来真的这么淡,仅仅像是遇到旧友一般自然,原来我对他已经淡到这种地步。
只是很奇怪,10年了,我居然现在才知道。
我并没有停止歌声,握着话筒,依旧与他唱着,并没有表现出惊讶到唱不下去,因为我不想让这些热心撮合我们的人以为我和他还有机会。
他走到我面前,与我只有一臂之遥。
我在心里看到了此时我的脸,那么平静,那么自然,微微笑着迎接这位10年不见的“老友”。
他也没怎么变,好像和10年前一样,依旧笑起来清雅无比——他本身就给人一种书卷气息。
脸庞似乎也没怎么变,线条明显,轮廓深刻,那双眼依旧那么好看,总是沉寂如秋水,偶尔平和如春风,只是感觉多了几分沧桑,更有几分成熟男人的气息——可能只有结了婚的男人才能给人这种感觉吧。
一曲完毕,我放下话筒,“好久不见,什么时候回国的?”
他笑了,“一个星期前。”
果然是在国外生活久了的人,说中文都带点洋味,不过很好听。
一帮同学“轰”一声全围到我们身边,“怎么样?天颖,够惊喜吧?”
我抱着臂望向钟离,“嗯,是够惊的,喜倒没有。不过问题是你们干嘛搞的这么神秘?”
钟离在我的眼刃中邹媚的说:“这可不能怪我,全是可天想出来的。再说了,大家都这么多年没见面了,老同学嘛,见见也挺好,所以他就把同学都聚到上海来了。”
他能耐倒真挺大,天南地北的同学都能给他聚集到上海来。
古言用力推了下秦可天,“你小子,还不去?”
可天从背后捧出一大捧鲜花,走到我面前,深深的看着我。
大家都很疑惑,为什么送康乃馨?因为这种花一般是送给母亲,表达对母亲的爱。
秦可天笑道:“我记得你最喜欢康乃馨。”
他递过来,我不接,既扫了他的面子,也让我自己下不了台。
伸手接了过来,闻了下,“是喜欢,不过那是以前。”
他听出我话中的意思,稍稍退后一点,郑重道:“天颖,时间过的真的很快,已经10年了。我并不想多说什么,只希望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没想到他说的这么直接。
我并没有说话,反而笑得更深,不是幸福的笑,而是滑稽的笑。
钟离一旁催促,“阿颖,怎么样?可天很诚意的。”
旁边的同学一并催促,“是啊,是啊,天颖,可天这次就是为你回国的。快给个答复吧。”
欧阳华也开口了,“天颖,忘了我刚才说的了?给彼此一个机会,反正你不吃亏。”
是,是不吃亏,只是很没有意义而已。
我从不做没有意义的事。从不。
我将手中一大捧康乃馨交给钟离,来到露天阳台上,也示意了他过来。
我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拒绝他,他的自尊心一向很强,如果这样,他一定会有挫败感。
晚风吹的人真舒服,上海这东西真奇怪,白天的时候让人闷的透不过气,感觉神经时刻都紧绷,让你时刻感到都市生活的明快节奏,夜晚却能让人如此惬意放松。
远处明珠塔的塔灯耀眼醒目,仿佛照亮了整个世界,却照不亮人的心。
我将刚倒好的一杯水递给他,依旧笑得那么自然。
他伸手接过,“你一点都没变,对任何人、任何事都安之若素,永远都好像打不败。”
“打不败吗?”我望着他,又望回远处的霓虹灯,“不,我败过,10年前我就败过,而且败的很惨。那次失败之后我告诉自己,虞天颖,聪明的女人应该活出自己来。”
“你还恨我吗?”他问。
我摇摇头,“不恨。从来都不恨。”面对他质询的眼光,我再次解释,“真的,没恨过。我从不做没有意义的事,恨一个人很难,也会让自己痛苦,所以我不恨。”
他没再说话,只是伴随着徐徐晚风,我能听到他微乎其微的呼吸声。
他的眼神告诉我,他在思考。
原来这么多年了还是一样没变,他每次思考的时候就是这种表情和眼神。
“你应该知道我离婚了吧?”过了好久,他打破沉默。
“嗯,知道。上次听阿离说的。”我喝完一口水,“怎么了?我记得你和杨云的感情不是很好吗?还是21世纪流行离婚?怎么这么多同学离婚?呵,真奇怪。”
“我们在一起天天吵。她说想在美国定居,我不同意,因为我的父母都在国内,我不放心。我说我要攻博,必须在27岁之前再拿下一个博士位,她也不同意,她说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比和我的书本在一起还要久。在我们日复一日的争吵中,我想到了你,就千方百计要找到你的联系电话,被她知道了,她说我从来都不陪她,是因为我心里根本还有你,就因为这样才让她有机会有了外遇,说这都是我的错……”
听到这我笑了一下。原来就这么简单。我是导火线?
他看到了我的笑容,“天颖,在没有和钟离联系之前,我没有想过要和你复合,只是想知道你过的好不好,想得到你的讯息,只是联系之后,当我知道你还是单身,我告诉自己,不能再让你从我身边离开……”
“够了。”我淡淡打断他的话,将水杯放到玻璃桌上,“可天,你知道我的,我说话向来直接。刚才没有在别人面前拒绝你,是想给你圆个面子。但是我很希望你明白,我们不可能了。”
“天颖!”他嚯地站了起来,仿佛要爆发,呵,真是一点都没变,还和以前一样,从来都不会顾虑我的感受。
“你还要说什么?”我打断他,“继续保持现状,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否则我们连说话的必要都没有了。我不想你刚回国我们就吵架,更不想在相隔10年后我们见的第一面就吵。”
“你为什么总是这么固执?为什么……”
“好,再见。”我扭头就走。
“虞天颖!”他在后面喊。
“你们这是怎么了?”钟离拉住我,急切的问。
古言也拉上秦可天,“你们这是干嘛?才刚见面就吵架?”
我笑笑,“我们没吵架,只是我公司刚打电话过来,我有点急事要先走。各位同学,你们先玩吧,我的地址阿离知道,要是明天不回去的话,就去我那,我招待你们。但是我现在必须要回公司了。”在众人惋惜的眼神中,我离开了晚会现场。
秦可天还不死心的紧跟着我追了出来。
“虞天颖。你为什么总是这么冷冰冰的?你……”
被他拉住的右臂有些生疼,他要再用力,我估计我下一秒就要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我见挣脱不开,也放弃了跟他比蛮力。
“叫啊,叫啊,再大声点,让所有人都来围观,最好让整个‘大上海’的人都来看我们的笑话,看我们在这拉拉扯扯,或者是我再叫一声,把保安引来?”
“你……”他仿佛要气爆了,咬牙切齿道:“你一点都没变,总是有能把人气疯的本事!”
终于抽掉我在他手中惨遭蹂躏的手臂,疼的我直抽冷气,围观的人眼神各异:一个身穿名牌西服、西装革履的男士,和一个身穿晚礼服的长发女士在“大上海”这种地方拉拉扯扯。
我估计我要再跟他这样闹下去,明天肯定会上报纸的头版头条。天晓得“大上海”这种地方从来都是埋伏了无数个狗仔队,无数个照相机随时待命。
揉揉疼痛的手臂,终于我也心平气和下来,走到他身边,迎着他要喷火的眼睛。
“你中世纪的求爱方式很浪漫,但这对我没有丝毫作用。因为我已经过了那种风花雪月的青年时代,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懂得用最理性和最理智的方法去判断事情,而不是像当年在校园那样爱的死去活来、天翻地覆的。”我后退一步,“所以,可天,放手吧,我们还能做朋友。”
他又大力拉回我刚才才惨遭他蹂躏的右臂,也拉住我欲离去的身子。我真是服了他了,这么公众的场合他就用这种表达方式吗?难道10年的国外生活就教会了他这么奔放?
“我只是想让你再给我一次机会,为什么你总是这样决绝这样狠心?你也是单身,难道就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我怀疑你是不是冷血的?你……”
“够了!!”我也火大了。他居然说我是冷血的。我愤力抽掉他手中我的手臂,“秦可天,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10年前你在所有人面前说你喜欢杨云,要跟她在一起,不顾我的感受拒绝我跟你说的最后一句话;10年后你又以这种方式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依旧不顾我的感受,在所有人面前让我再给你一次机会,我不愿回头还被你说成是冷血的!秦可天,你为什么总是这样自以为是?为什么你总是那么自信?这算什么?你能不能先学会怎样尊重别人,怎样顾虑别人的感受?你到底懂不懂什么叫感情?什么叫……”我吐出胸中的闷气,“算了,我不想说了。你好自为之吧。”
他再次拉住我快要走进电梯的身躯,只是用一双充满怒火和无奈的眼神望着我。
我感觉到几声相机的“咔嚓”声,心底暗叫糟糕。
谁想我越挣扎他越用力,直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过来——
“颖。”齐风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你在做什么?”
秦可天终于放开了我的手臂,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这个突然闯出来的男人。
齐风倒是保持着惯有的自得,一脸坦然,有一种“狂风巨浪我自逍遥”的桀骜感。
问题是——他为什么这样称呼我?而且用这种急切的眼神和表情对待我手臂上的淤痕。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齐风倒先说话了,他牵起我的手,“你的同学会完了是吗?那我先送你回去吧。司机已经在外面等了。”
看到他这样说,我明白了,却意外的笑了,为了感谢他给我解围——用这种方式。
秦可天看起来有要气爆的感觉,但他毕竟受过高等教育,不会在这种场合之下做出什么不符身份的举动,终究冷冷的开了口,但让我异常意外的是,他居然认识齐风。
“原来是奇先生。”秦可天冷冷的说。
齐风很有风度的笑了,握着我的手依旧没有放开,“秦博士,我们又见面了。”
“你们认识??”我问。
齐风很亲昵的刮了刮我的鼻头,“小傻瓜,你怎么总是这么没记性?昨天晚上不是跟你说过,我前几天去参加布朗夫妇开的party,布朗夫妇为我引见了一位朋友,是刚从美国回来的医学博士,就是秦博士咯。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遇到,而且还是你的朋友。”
“呵呵。”我干笑,为了齐风这种亲昵的动作,“是很巧。那我就不必介绍了。”
突然无意识的打了个寒战,“大上海”里的冷气真的很冷,而且我只穿了一件无袖的晚礼服,鬼使神差的,我居然下意识的往齐风怀里靠了靠。
“冷吗?”他问。
我点点头。
他脱下他的白色西装披到我身上,又将我搂紧,“很抱歉,秦博士,我必须要先送她回去,因为现在她的手必须要处理一下。”
秦可天这才注意到我刚被他抓的淤青的手臂,眼中闪过一丝怜惜和懊恼。
“天颖,希望你向我解释一下。”秦可天充血的眼睛死盯着我。
我莫名一股邪火,别说我跟齐风没什么,就算我跟他真的有什么,轮的到秦可天用这种捉奸的口气来质问我吗?我想了半天是不是要开口,终究觉得还是沉默省点力气,靠在齐风的怀里没说话,但是看到他脸上受伤的表情,又有些不忍,正想开口,齐风却先说话了:
“很抱歉,秦博士,你们刚才的争吵我看见了,你对颖所做的我也看见了,我不想多说什么,听说你在美国的交际也不错,而且拿了几个博士位,看在布朗夫妇与我多年的交情上,我只是希望,你别忘记自己的身份,更别忘记布朗夫妇与我之间的合作,那份企划案你也有参与吧?布朗夫妇可是跟我洽谈了近一年最近才准备签约的。至于你们之前的纠葛我不会过问,也不会干涉。我们更没必要对你解释什么。我齐风向来没有不敢做、做不到的事,所以,现在,我要做的就是,送她回去。”
在齐风的一句“再见”中,我被他搂着走向电梯。
“阿颖?”钟离和一帮同学也走了出来。看到齐风搂着我的情形都有些意外,就连一向冷静的钟离也略显惊慌,看看秦可天,又看看我,满脸愧疚。
围观的人中一阵交头接耳——
“这个男人是谁啊?”
“你不是吧?他你都不认识?‘安臣’集团的大老板啊!”
“噢,原来他就是齐风啊?怪不得说话口气这么大。”
“那那个男的是谁?”
“不认识,生面孔,听保安说好像是‘结力’公司的布朗夫妇刚从国外请回来的什么博士。”
“呵,那来头也不小!”
“那齐风搂的那个女人是谁?”
“不知道,好像是他的新女朋友。”
“不是吧?那太好了,明天又有头版可以出了。”
“是啊,这种‘商业巨子’的花边新闻最有看头了。”
接着又是几声相机的“咔嚓咔嚓”声,估计又是某个财经报的记者。
我无意识的往齐风的怀里躲,避免被这帮狗仔队拍到。
齐风用手挡住我,他身后的助理袁坤也走上前来为我们挡住相机的拍摄。
我只想快点走进电梯,然后下楼,离开。
“奇先生,您这是……”阿离走近我,有些愣住的问。
齐风笑了下,“先不和你聊了,我先送她回去。拜拜。”他将我楼的更紧,进了电梯。
再度在他的道别声中,我们抛下了在场所有人眼中的意外,也抛下了秦可天满眼的愤怒和懊恼,他仿佛化作一尊雕像,在电梯门关上的一刹那,我们彼此相望。
他依然没动,只是看着被齐风紧紧搂着的我。
而我,更看到了他的自尊,受伤了。
对不起,可天,我想说,不是我冷血,只是我这个人做事一向干脆,想让你死心,就只能用这种直接的方式来拒绝你,我承认,赔上了你的自尊。我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