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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五十二 ...
回到我从未回过的老家,我这只强撑太久的气球瞬间便泄了气。好在气尚未全部漏尽,借着剩余的气,多亏金哥一路帮扶,我办完妈妈的后事。
阴阳先生将妈妈下葬的当天,我作为亲生儿子,在仪式最后要跪在墓前磕三个头。
我跪下磕头,金哥在一边陪同、帮忙。
我磕完三个头,趴伏在地面,没能再爬起来。
气球的气终于漏尽。
我当天住院。
我的身体便是那时开始变差的,我的心脏病,算是大病,可原本也没有真正的生命危险,动个手术,好好养着,会勉强和正常人一样。但那两三年间,我是自己不想活,用金哥的话说,没有任何生存欲望。也是那段时间,我焦躁至抑郁,吃药不管用,心理医生也帮不了我。
我是真真正正地不太想活。
情绪不稳,治疗上头也不配合,所有治疗效果全部大打折扣,身体越变越差。我还记得我第一次从病床上醒来的时候,是一个昏昏沉沉的傍晚,病房里没有人。我睁开眼,其实我可以动一动,但我觉得好累,我一点也不想动,我连转动眼珠子的劲都没有。
金哥从外进来,见我醒了,高兴走到床边,低头同我说话。
具体说了些什么,我半点没听明白。我虚晃着眼睛看他,问他:“今天几号?”
“二十九号啊。”
二十九号啊,三十号是楚珩的毕业典礼。
金哥被我问得很纳闷,见我问完继续发呆,便也继续和我说我的病情。他在当地有朋友,说是朋友,其实都是他的小弟。在医院也能找到熟人,我只是一个退学的学生,什么也没有。我和金哥当时都有点存款,却根本未到能随意花的地步。金哥的意思是,他好歹上过几年班,交过医保。用他医保卡上的钱帮我治病,好歹能省下不少钱。
当年医保系统尚有些许漏洞,又在小地方,还能操作一番。金哥说,虽然我家房子卖了,好大一笔钱,但将来还有几十年,留着总比花完好。我先花他医保的钱,回头还他就是。
我眨眼睛表示认同,连“谢谢”都说不出口,金哥对我是有大恩的。
金哥是个脚踏实地的实在人,他不会太在意什么情情爱爱、风花雪月,他紧接着便问我将来的规划。他准备带小弟开个保安公司先试试水,问我的打算,是不是要开个书店。
我没有打算,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
金哥嘀嘀咕咕说了一通,我始终没有反应,他一个人就能独自说很久。说着说着,我的手机响了。听到我自己的手机铃声,我都懵了,我记得我已关机很久。金哥“哦”了声说:“昨天我要给我兄弟打电话,手机没电了,用了你的手机,忘记关了。”
我眨了眨眼睛,示意我知道了。
手机铃声一直在响,金哥拿过我的手机,看了眼,问我:“上海的电话,接吗?”
我闭上眼睛,不想接。
他没看明白,已经帮我接通,那端沉默片刻,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安思风。”
是楚珩的妈妈。
金哥立刻噤声,不敢说话。
我紧闭眼睛,更是不敢再睁眼。楚珩的妈妈叫我名字,我无反应,她再沉默。又是片刻,她问我:“给了你两千万,我们一人一千万,收到了吧?”
收到了。
“花了?”她问。
都花了,收到的当天就全部匿名捐款出去。与此同时,立即注销掉了那张卡,注销掉了我的每一张卡,我连剩余的存款都暂时放在金哥那里。
“你一个小孩子,怎么心这么狠啊?”她问我。
我抿了抿嘴,缓缓睁眼,金哥捂着自己的嘴巴,瞪大眼睛看我。
“你妈妈,还好吗?”她再问。
我始终不说话,他妈妈渐渐也不说了。
过了会儿,她轻声叹气:“明天是他的毕业典礼,你知道的。”
我咬住嘴唇。
“他好几夜没睡了,脸上的伤也不肯让人看一眼,不肯让人碰。”她不解低喃,“小孩子的心啊,是真的狠。”
“你明天来不——”我立即伸出手,抢过我的手机,挂断电话,迅速再关机,没让他妈妈把话说下去。
不能再听了。
我把手机递给金哥:“帮我砸了。”
金哥的眉头拧成川字,随后道:“安思风,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啊?她妈妈那语气,不像你跟我说的那样恶毒啊。”
“别问了。”我叫他大名,“李鑫。”
“啊?”
“有什么办法让我这个人彻底消失吗。”
他以为我想死,吓道:“你乱说什么呢!”
“我想要任何人都找不到我。”
金哥混江湖,小弟一堆,在这样的小城市简直是如鱼得水。他想了想,还真帮我想出了不少法子。
没有人知道、想到我会来到这样的城市,楚珩也不知道,如果不是妈妈说起,我完全不知我还有这样一个老家。金哥在上海没有太知心的朋友,他离开上海,也未尝不是和过去的生活,以及他那个前头牌告别,他也谁都没告诉。
再经由我这番请求,他更不会告诉任何人。
李鑫的名字这样大众化,谁能找到他?
至于我,我不打算再用我的身份证做任何事。就连住院,也托各种漏洞的福,用了金哥的医保卡,甚至是身份证。
手机后来被金哥当着我的面给砸了,他这一点特别好,我羡慕他的干脆。他也曾为了前头牌失魂落魄,但当他决定离开时,决绝得不拖泥带水。砸手机似是一个分水岭,那天起,我正式开始了我三年之久的浑浑噩噩生活。
好在还有金哥帮衬我。
他开了个保安公司,混得很是风生水起。后来,他又陆陆续续开了些厂子,鞋机制造之类的,他也绝不往上海伸一下手,安安稳稳地窝在小地方赚大钱。
至于我,我浑噩的三年里,金哥看不得我这样,非说好歹要开个店。
他特别想帮我开个窗明几净的书店,我没答应。我开什么书店?卖什么书?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书也没让我的世界变明朗。要这么多知识有什么用?我整个人,都是阴郁的,浸透了墨水一般。
金哥抓抓脑袋,无奈道:“好吧,那你说,你开个什么?总得开个!你说你和我,咱们都没家人了,也算是兄弟两个,总要互相帮衬。我不能看你这样啊,你开个店,我找小弟帮你看店,好歹赚点钱不是?”
我那时已经出院,住在金哥用我存款帮我买的一间房子里。
我陷在被窝里,看向窗外阴天,再看金哥,突然阴森森笑道:“我要开个鸭店。”
金哥“噗”地一声喷出在喝的可乐。他打量我,见我神情不似作假,认输:“好吧好吧,好歹也是个营生不是。”
就这样,开起了我的那家店。
像是对自己的恶作剧,也是对自己的嘲笑。我曾经待过的那家会所叫月宫,我的这家叫作太阳宫。金哥性格爽朗,听说这名,也是好一阵笑。他忙前忙后帮我挑地方,帮我开了店,还帮我雇小弟和漂亮男孩子。
有他和他的小弟们在背后坐镇,生意红红火火,很是赚钱。我将红利分他一半,他死活不肯要。我非塞给他,就像他说的,我们俩已算兄弟,他帮我太多。如若不是给他全部,他定然不肯要,我恨不得都给他。
我要钱,又有什么用呢?
我这个人都是没用的。
那三年,我天天在家窝着,除了去医院,从未出过门。金哥帮我找了个阿姨,每天给我做饭、洗衣服、收拾房子,还有提醒我按时吃药,偶尔陪我去医院。金哥怕我自杀,还不时让他小弟过来看看我。
除了一次刚睡醒有些懵,差点爬窗户跳出去之外。我其实没有想过自杀,脑袋容量有限,连自杀都想不到,或者说自杀的劲也没有。我躺在床上,大多数时候是发呆。
常常戴着耳机发呆,有次无意再听到《夜照亮了夜》,有两句歌词是:我愿拥抱你,你不能承受的虚伪,我来体会。我愿拥抱你,你给不起的未来,我来告别。
这两句歌词出现于歌的最末尾。
久违地,我的眼睛中出现了感情。
上次听这首歌,还是很久很久以前,当时我刚和楚珩认识不久,我们聊我们喜欢的一切东西,我们一齐听到这首歌。听完这首歌,楚珩帮我打开满室灯,笑着给我开启一室的光明。
我呜咽出声,蜷缩起来抱住自己。
我终于生出勇气,审视过往。我并非高尚之人,从来不是,我反而自私。可哪怕当时事已境迁,我依然想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妈妈因我而死,我最后对她说的话是“怪你们”。其实我并不恨她、怪她,可我当时无能又无力,我只能冲我最后剩下的,唯一的亲人发脾气。
我和楚珩的感情,终究不只是简简单单的爱情,牵扯进去太多。连番着,太多的事砸到我身上,我只能那样做。无论往左,还是往右,我都是错。
我这个人就是错误。
我不该出生。
由我这个错误根源,来亲手结束这一切错误,才是唯一正确的事。
我那些天,反复听这首歌,我麻木地在纸上默写歌词。写了一遍又一遍,楚珩妈妈说我心狠,我的心狠吗。最狠心的,难道不是总将人类玩弄于鼓掌间的命运?
多年前听《夜照亮了夜》时,我怎会知道未来某天,我成为其中之人。
歌唱得对,“青春只剩一滴眼泪”,歌却又是不对的,并非“心死就不伤悲”。我已是行尸走肉,仍知绝望味道。
世界好虚伪,这个世界也给不起我任何的未来。
我希望楚珩能活得体面,能继续活得阳光而又积极。我希望他能带着对我的恨,我给他的疼,以我为鉴,永远别原谅我,彻底忘却我。
然后,这一切,无论对错,甚至是我们的青春,由我来告别。
那天之后,我开始好好吃饭。
又是一年,我搬进了我的“太阳宫”,正式开始当这个老板。
后来,这么多年竟然也过去了。
我都忘了,这段时光原来有个隽永却又残忍的名字,它叫作——十年。
脑中恶鬼战胜了天神,再附到我身上,这只鬼又是谁为谁而死,再变成一只鬼。
我被鬼驱使,只想亲他,也只想咬他,甚至是吸他的血。
我扑过去,狠狠咬楚珩的嘴唇,他的嘴唇终于被我咬破。我吸吮他唇瓣的血,突然好满足啊。我身上的鬼更满足,这只恶鬼附在我身上,与我共情,我甚至能听到他得意的桀桀笑声。
我知道他为什么会死,会变成一只鬼了。
这只鬼一直在思念一个人,可他不能回去看那个人,他甚至不能多想一点那个人。他只能遥遥望着那个人所在的东方,缩在角落里,一天又一天地数日子,一天又一天地艰难度过。他困在这里,哪里也不能去。时间久了,他总也见不到他。他思念成疾,他死了。他变成一只鬼,成日飘荡在我四周。
有一天,他思念的那个人,终于出现。
哪怕是梦,他都未曾敢梦到过的出现。
他拼尽全力,打败那高高在上的天神,他不想做什么。
他只是想,亲一下他思念的人。他也只是想,喝一点点他思念之人的血。
但是,一只鬼,又怎能碰生人的血呢。
一碰,那就要魂飞魄散了啊。
可是,那又如何呢?我身上的鬼,这样对我说。
是啊,那又如何呢?我也对自己这样说。
高高在上的天神大人可有为我带来过什么?没有,我过得连只鬼也不如,鬼都比我勇敢。
……………………………………
楚珩一顿,抬眸看我。
……………………………………
我在心中,和那只鬼一起“哈哈”肆意大笑。
……………………………………
他移开自己的脸,侧脸看我,说道:“前面全是灯。你还得回去看病。”
我不管!
我不管啊!
哪怕下一秒我就要死了,我也不管!
鬼已经不说话了,我屏蔽了他。
我现在想做的,是我心中真正所想,与鬼,与神,皆无关系。
……………………………………
他还想把我按回去,边说:“回去再说。”
我不要回去再说!
我不会跟他回去的!
我的勇气,只有这一刻。我能给予自己的自私,也只有这一份。
我着急又伤心地看他,像吃不到糖的孩童。他的心情忽然变好,他对我笑,仰头看我:“回去不行吗,几个小时都不能等?”
不能等,我点头。
“不行,得回去看病——”
我靠到他耳边,轻声说:“可是,学长,我爱你啊。”
我说完,趴在他的耳畔,不动,不再说话。
车内无声,楚珩僵住。很快,他松开按住我的手,一只手去拧车钥匙,另一只手去扶方向盘。他迅速将车往后倒,开进一片阴影中,他再掉头,火速将车子隐进附近的一片林子中。
我满意了。
我得意笑着亲他的耳垂。
他将车停下,手回来,没再按住我的手,而是再用手掌拢住我的腰。他避开我的嘴,再抬头看我:“继续。”
十年没被人碰过,贵妇护肤品应当也没白用,我自觉皮肤如同当年。
…………………………………………
那只烦人还想叫嚣的鬼也被我彻底按了回去,谁也不能打扰我,无论是人还是鬼,统统给我滚。
这一刻,只能有我,和我的他。
……………………………………
他一直在亲,我一直闭着眼,动也没动。我的头发湿哒哒地贴在脸上,他伸手过来帮我整理头发。我不说话,他也不说话,安静难能可贵,我们的珍惜都是那样一致。
车里是我和他共同的味道。
他整理我的头发,我听到他手腕上手表秒针转动的声音,时间从来不曾等过我。
天是不是快要亮了?
那只鬼,要回家了。
高高在上,令人生厌,却又令人惧怕的天神大人,马上就会手拿闪闪发光的神器往我冲来。
而他呢,我下巴微扬,抬起眼眸看他。
他依然什么也不知道。
他见我抬头,低头来亲我,我闭眼。
他本来也不需要知道什么。
他的吻落在我的眼皮上,好舒服,舒服得让人想睡觉,舒服得令人再也不想走。
可是天快要亮了。
我伸手去摸索着找东西,他问:“找什么?”
“水。”
他从我身后拿来一瓶水,要帮我打开,我抢到手中,摸了摸,是那瓶,瓶盖早已拧开过。我再给他:“打开。”
他的双手穿过我的腰,在我身后打开那瓶水。
他仰头喝水,我看他,他竟然自己喝了。他又低头看我,眼含笑意,往我靠来,将水渡进我的口中,并终于笑道:“你是怕我光惦记着自己喝?”
我不得不吞下那口水,反手抢来水,仰头也是一大口,随后攀着他爬坐起来,将我口中的水喂给他。他似是玩上了瘾,还要效仿,我再也没将瓶子给他,我给他灌了半瓶水。
他没笑,声音却自己在笑:“够多了。”
是啊,半瓶了,够了。
我点头,不再强逼着他喝水。他拿走水瓶,放到他的身后,抱住我,轻声说道:“天快亮了。”
“嗯。”我双眼微合,不敢看窗外。
从前害怕天黑,如今害怕天亮。
“看完日出,天一亮,我们就回去。到家,刚好能吃早饭。”
“嗯。”
“吃完早饭,我们去医院。”
“好。”
“看医生怎么说,好好治疗。这里的事,我来帮你料理。”
“嗯。”我试图往他靠得更近,可已无法更近。我不能真的将自己化进他的身子当中。尽管徒劳,我依旧不停往他怀里钻。
他摸着我的鬓角,喃喃道:“后头有毯子,等等你去睡觉,到家了,我叫你。”
“嗯。”
“安思风。”
“嗯?”
“我只是叫一下你的名字,我有些害怕。”他自嘲地笑,“我害怕我叫了,没人应答。”
“我,在啊。”我的声音有些抖。
“你爱我吗。”他问。
我点头。
“那你告诉我。”
我睁眼,看着眼前他的怀抱,声音变得无比温柔:“学长,我爱你。”
他闭眼,低头吻我的额头。
我看他,又说一遍:“我爱你。”
我们都不再说话,只是拥抱彼此。秒针在走,分针与时针都在走。
我知道,药效快到了。那是我常吃的安眠药,对于我这种常年吃的人,已经没有什么药性。但对于楚珩这样几乎从不吃的人而言,药性很快,很重。
我的手缓慢抚摸他,我轻声问他:“你困吗?”
他点点下巴:“有一点。”
“睡吧,睡醒了,天就亮了。”
他似乎真的困了,声音中有隐约的困意,绵绵的,好像在撒娇。他好可爱,他问我:“睡醒了,你在吗?”
“在啊。”
“你骗我呢。”
“不会。”
“我不敢睡。”
我拍着他的手背:“你睡,我一直在的。”
他喃喃说着话,并不想睡,到底敌不过药性。他就这样抱着我,渐渐睡着,下巴卡在我的肩窝里。
我仿若浑然未觉,依然抱着他,看着车内一角。
时针它们依然在走,我已能听到林中鸟叫声,天是真的快要亮了。
我艰难移开自己的身子,跪在车座旁,肩膀垂落,低头看楚珩的睡颜。
我低头虔诚亲他的眉心。
我伸手去后座将毛毯拖来,盖在他的身上,盖得严严实实。
我再亲他的嘴唇。
我动了动僵硬而又疼痛的身体,捡起我自己的衣服,慢条斯理地穿上。我的手掌穿过衬衫衣袖,张开五指。我看手指上的戒指,钻石也睡着了,没有光源,也没有光。始终摘不掉,那就戴着走吧。我的右手,握紧我的左手。
我看车前方,除了树就是树。天还没亮,看不到破晓的瞬间。
我也并不想看到,我讨厌天亮的那一刻。
我喜欢的光明,只有一个人能够给我。
我回身,再看睡着的楚珩。
睡着的他,没有任何伪装,他依然是十一年前那个夏日,踩着零碎阳光,高大、平和而又俊朗,走进我心中的楚珩学长。
我探身,拉出他的左手,在他与我一样的戒指表面,很轻很轻地,亲了一下。
再见了,我的楚珩学长。
将他的手放回毯子之下,再也不敢多看一眼,我开门下车。
林子里,是零碎的月光。
我的双腿有些打颤,我没有带手机,无法让金哥来接我,也不能让他来接我。
我这次是要彻底逃了。
我扶着树木,穿过树林,打算到马路边找车,口袋里还有几张纸币。
这里车很多,通往高速。我随便找一辆车,带我走,不拘带我去哪里,只要能带我走。
他会睡好几个小时,时间足够了。
我浑身难受,呼吸间有些困难。我拼命吸取黎明前林中的湿润空气,却不顶用。我不得不停下,我靠在树上,抬头看已开始泛白的天空。
让我多坚持一会儿吧,就一会儿。
我再深呼吸,重新扶着树木往林子外走,却连步子都难迈出去。
我再靠到树上,慌张地从裤子口袋中翻出药包,没看仔细具体是什么药,一把倒出来全部往口中塞。手抖得却连药也抓不住,散了不少在地上,我低头看,弯腰去捡我的药。
腰一软,我趴到地上,我双手撑地。
我的眼前渐渐开始模糊,我的药全部掉落在草地间。
我看不到它们了。
也是这时,我身后传来脚步声,我摸索着在找我的药。
脚步声停在我的身后,他的声音响起:“你说我醒来后,你会在的。”
我的反应变得很迟钝,我用了很大的力气,才能够半直起身子,回头看他。
仅剩不多的月光里,他的面上竟然全是委屈。
我想到十年前,他在我面前安静流眼泪的模样。
我心口疼,我喃喃道:“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呢。
一切的一切都是对不起。
鸟叫声越来越多,月光寸寸消退,终于,我连他的模样也无法再看真切。我的身子开始摇晃,我的世界疯狂晃动,我再也稳不住,终是往身侧草地栽去。
最后一丝清明消失以前,我落入他的怀抱中。
我疲惫闭眼。
这漫长而又短暂的一夜,终于结束了。
不知我是否还能醒来。
就让我自私这一次。
不论是否还能再醒来。
天明之前,落进他的怀中,我这一生,已经足够。
————— 完 —————
这一夜的故事结束了,正文完。
余下的,都在醒来之后,天明以后。
安思风没有死,HE啦。
我超级超级超级喜欢他们,感谢你们喜欢他们。@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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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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