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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半是春风少女情 ...

  •   蓝焰是那种看起来神憎鬼厌的角色,但是明心似乎并不怎么怕他。明心把身体往座椅里缩了缩,轻声说道:“我要回自己家。”

      蓝焰揉了揉眉心,他不是好脾气的人,不过因为这几天很累,一时倒是没力气发火,他说:“你家在哪?”
      “鹅笼巷。”

      蓝焰敲了敲司机的椅背,随即仰靠着闭目养神。明心单手托着下巴,趴在车窗口往外看,这是她第一次以这样的视角看上海,她发现原来上海很大很美丽,车水马龙,店铺林立,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女人提着手包逛商店,穿着黑西服的男人抓着公文包挤电车。

      “鹅笼巷……”不知过了多久,蓝焰沉吟着,伸手环过明心的腰,降下车窗,外面是一所白色的意大利金行,招牌上写着漂亮的花体字,金行后面,是一排低矮的贫民区,蓝焰盯着明心微红的耳根,说道:“那里的的女人都是做皮|肉生意的。”

      明心一惊,宛如万箭穿心一般,浑身都哆嗦起来,半晌才支吾道:“也不全是,我是……好人家的女孩。”
      蓝焰不置可否地一笑,转过脸看向别处。

      汽车绕过金行,果然驶入了狭窄的民巷,一场大雨过后,道路泥泞不堪,那些用不起自来水的贫民正提着塑料桶往黄浦江方向跑,趁着雨后去江上取清水。小巷上面支着竹竿,杆子上晾着刚洗过的衣服,裤|衩床单乳|罩随风飘扬。

      司机宛如机器似的,沉默地把汽车停在一个无法再前进一寸的位置。蓝焰单手敲着车窗,慢条斯理地说:“你这种女人我见多了。虚荣、愚蠢,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往上爬的机会。现在我最后问你一次,是下车回鹅龙巷,还是去王公馆做大小姐。”
      明心没有回答他。
      蓝焰转过脸,看到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脸色苍白,两只细瘦的手交错缠绕在一起,指尖剧烈地发抖。

      蓝焰拍拍司机的椅背:“回去。”
      司机一言不发,吭哧吭哧地试图把深陷泥沼里的车子发动起来。在嗡嗡的机器轰鸣声中,泥浆宛如爆炸似的喷溅到四周的墙壁上。过了几十分钟,蓝焰沉着脸下车,扶明心出来,对司机说:“慢慢开。”
      那司机以一个士兵的语气回道:“是,先生。”

      明心下车的时候照例滑了一下,蓝焰扶着她的手腕往前走,过了一会儿随口问:“第一次穿高跟鞋?”
      明心眉头微蹙,嘴巴紧紧抿着,两颊因为生气露出浅浅的肌肉纹路,半晌她硬邦邦地回答:“是的,你要是想笑就笑吧。”

      蓝焰果然笑了笑。
      明心侧过脸看他,他个子很高,只能看见他下巴上青色的胡茬,明心垂下目光,半晌才说:“我不是你所见过的众多女人中的一个。”
      见蓝焰毫无反应,她继续说:“我十六岁生日的时候,跟着奶妈去街上看马戏,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回家,然后我看见院子里站了好多人,爸爸妈妈的尸体就停放在两扇门板上,我听人家说,他们是被山西的土匪打死的。后来我家里来了好多亲戚,有的搬走了家具,有的拿地契,后来就剩下我一个人了。”明心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我一个人,也是要活命的啊。”

      蓝焰站在十字路口,表情毫无触动,一个小妓|女的沦落史,跟他经历过的刀山火海相比根本不值一提。他只觉得这个女人哭唧唧的有点烦人。
      一辆电车叮叮当当地穿过马路,蓝焰随手拦了一辆黄包车,把明心送上车,他自己站在一边,掏出钱夹取了一张纸币递给明心,又对车夫说:“送她去南京路王公馆。”
      明心有些惊讶,想要站起身,又被遮雨棚撞到了脑袋,她问道:“你不和我一起吗?”
      蓝焰有些不耐烦:“我跟王亚贤不是一路人,平时没什么交情。”
      明心更加疑惑了,只觉得好多事情都想不通,懵懂中忽然问道:“那么你为什么一眼就知道我不是王小姐呢,明明她爸妈都没认出来呢?”

      蓝焰靠近明心,轻而缓慢地说:“既然你已经决定去王公馆,以后就不要说那种话,不然谁也救不了你。”
      明心呆呆地看着他挺拔的鼻梁,点点头。
      黄包车离开之后,明心想:他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明心回到王宅之后,因为想到王亚贤之前说过要她去书房谈话,心中不禁非常忐忑,然而进了院子之后,才发现佣人们来来去去,似乎非常忙碌。两个女佣走上来接过她的披风,轻声说道:“四小姐,老爷太太都去医院了,今夜大概不会回来,太太说让少爷和小姐早点睡,明天还有事情要做。”
      明心不敢轻易开口,只得高深莫测地点点头。她站在金碧辉煌的王家客厅里,只觉四周洁净典雅,宛如仙境,两个胖孩子坐在地毯上玩飞机,穿戴亦十分考究。

      女仆见她站着不动,只得问道:“小姐现在就上楼吗?晚饭也在房间吃吗?”

      明心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又点点头,眼看见一条朱红色铺着地毯的楼梯,便迈步上楼,木质楼梯十分精致典雅,明心来到二楼,看见一架白色的钢琴,钢琴对面是阳台,扇形阳台正对着黄浦江,江面上烟雨蒙蒙。明心且走且想:这房子真大,可是王小姐的房间到底在哪里呢?她装作很随意地走到阳台看风景。又说:“把我的饭菜送到房间吧。”
      那女仆答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端着一个银色盘子上来,走到一处白色的房门前,推开房门,放下盘子,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明心点点头,待女仆走了,才推门进去。房间非常漂亮精致,并且整洁明快,并没有小女生那种凌乱繁琐的感觉。

      明心见桌子上放着两菜一汤,菜是麻油拌菠菜、蟹黄炒肉,汤是银耳红枣汤。明心抄起筷子,片刻间把饭菜吃的干干净净,正想着饭碗如何收拾,那女仆敲了敲门,进来端盘子时,笑道:“小姐今天的胃口真好。”
      明心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只好笑了一笑。待佣人出去后,她百无聊赖地在房间里转悠。王小姐的房间并无多余装饰,一张雕花大床,两排衣柜,靠墙一排书架,一套桌椅而已。书架上书目众多,且多是洋文。明心连中文都不认识几个,更别说那些歪歪曲曲的字母了。她拉开抽屉,翻了几本书,又摆弄了几支自来水笔,心想,这个王小姐是有学问的人啊。

      她又拉开另一个抽屉。一阵粉香扑来,抽屉内有一个紫色玻璃瓶的香水,盖子是镶钻的玻璃花瓣。明心立刻拿起来,放在鼻端嗅了嗅,又学着电影女明星的样子,往手腕脖子上喷了一点。香水瓶底下放着一张黑白照片,明心翻过来一看,照片上是一个眉眼锋利,相貌清俊的男子,男子一身黑衣,嘴里叼着烟卷,从街上匆匆而过,这张照片似乎是偷拍来的。
      明心一眼就认出来这个男人是蓝焰。
      她托着下巴呆呆地看了好久,才郑重小心地把照片放回去,心想,为什么王小姐有那个男人的照片呢。
      想不通这个问题,她干脆也不想了。

      她又起身去拉开衣柜。只见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满了各式衣服,皮的毛的蕾丝的纺纱的,这对于长期只能勉强吃到饭的少女来说,简直就像是来到了天堂。
      她先擦擦自己的手背,然后才去摸那些衣服。大部分衣服连吊牌都没有撕,她取下一件紫红色的长裙,只觉得漂亮到了极致,又看到一件湖光色旗袍,欢喜得差点跳起来。明心把衣服重新放回去。发现隔板上放着两件半旧的衣服,想来是王小姐常穿的,乃是暗蓝色的短褂,黑色的过膝长裙。让明心想起了那些在大街上游行的女大学生。
      明心对这两件衣服毫无兴趣,关上了柜门,看见书架上几个小盆栽奄奄一息,明心拿起旁边的水壶,研究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这家是没有水井的。

      明心捏着小水壶出门,一个中年女仆拿着拖布经过,朝她略弯腰:“四小姐。”
      明心没吭声,盯着她手里的拖布。
      女仆沿着走廊一直走到尽头,推开一扇带朱红色镶金木门。里面空间很大,地板尽是用白瓷砖铺成。女仆打开一个金属水管,里面哗地流出干净的水。她把拖布涮洗干净,转身时吓了一跳。
      “四小姐,”女仆看见她手里的水壶,忙说:“您要浇花吧,我来。”

      明心摇头,有些紧张地说:“不用,您忙吧。”
      女仆就绕开她离开了,又说:“这楼的卫生间还没来得及打扫,小姐可以先去三楼。”
      明心心下了然:原来这里是厕所。

      她在卫生间里研究了好半天,然后才拎着一壶水出来,刚打算回屋,一个带着黑色帽子的中年男人走上楼梯,轻声说:“四小姐。”
      明心的手放在门把上,有点弄不清楚这人的身份。
      “老太太去世了。明天在教堂举行遗体告别会。”

      明心啊了一声,很是惊讶:“怎么死了,下午的时候还好好的。”
      男人看了她一眼,恭敬地回道:“听医生讲,您和蓝先生离开之后没过多久,老太太就咽气了。”
      明心嗯了一声,心里觉得怪怪的。
      男人又说:“听说是欢喜过度。”
      明心干巴巴地一笑,然后又觉得笑的不合适,只好收敛了笑容,做出悲伤的样子:“我知道了。”

      中年男子下楼后,她立在楼梯口,听见楼下的胖小孩喊:“阿德叔,汽车预备了吗?爸爸妈妈晚上还回来吗?”中年男子一一做了回应。
      明心心想:原来他是一个管家。

      第二天一大早,女仆推开她的房门,把她从被窝里拽了出来,打开衣柜,找了一件黑色旗袍给她。明心接了,往窗外一看,天色才蒙蒙亮。她心想这家人起床好早啊。当下也不敢抱怨什么,默不作声地把旗袍穿上,找了一把梳子梳头。

      上午八点多,阿德领着两个胖孩子坐上汽车,一起去殡仪馆。这家人很少起床这么早,并且连早饭也没有吃,于是各自端着一杯纸盒装的热牛奶,一块红豆馅的面包。
      明心从没喝过牛奶,很不习惯这种味道。她三两口把面包吃了,手里拎着牛奶盒,不知道该扔到哪里。旁边座椅上的男孩见了,就大声说:“我还要喝牛奶。”
      明心把牛奶盒给了那个男孩,男孩子唰地夺过来,咬着吸管冲她翻了个白眼。
      明心不以为意,微笑了一下,心里想,这家人看起来很富贵,教出来的孩子却不怎么有教养呢。

      到教堂的时候,沈碧君一身黑色旗袍,珠光丝袜,黑色高跟鞋,头戴黑纱地迎出来,叮嘱两个孩子:“待会儿见了奶奶一定要哭,不然爸爸会不高兴。”

      上海的早晨冷冷清清,天边一抹残霞,空气里带着微微的硝烟和油条的气味。明心在寒风中打了一个寒噤,肚子有点饿了。她除了旗袍外还穿了羊毛衫,身上犹自觉得寒冷,不知道光着腿穿高跟鞋的沈太太是怎么忍受的。

      教堂里已经有不少人了,王家的几个小崽子走进来果然放声大哭,把众人都吓了一跳,王亚贤厉声道:“吵什么!”几个孩子畏惧父亲的威严,立刻收声了。

      王亚贤忙碌了一夜,这会儿有些疲倦,就吩咐太太领着孩子迎候客人,自己则去隔壁休息。沈碧君咋咋呼呼地说:“给老爷拿毯子,阿德,去买早饭。”
      王亚贤皱眉,他一向嫌弃这个老婆不大上台面,但是这种正式的场合也不好带小老婆出来。他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女,年纪小的孩子统一被大太太打扮成了毫无品味的小地主崽子,几个年纪大的早早成家立业。唯独老四还留在家里,常常受沈碧君的闲气。
      王亚贤想到这里,打算早早把老四嫁出去。

      客人来了就在灵堂前鞠躬,沈碧君和众儿女鞠躬还礼。
      明心老老实实地站了一会儿,只觉得又冷又饿,肚子里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幸好无人听见。那些客人鞠躬之后还要走上来寒暄几句,问一些家务事,几个小孩的学习情况,证券市场的行情,东三省的沦陷,租界里好吃的饭菜以及留学归来的某某家公子。聊到明心,她就仰起脸礼貌地笑一下,然后又百无聊赖地低下头,心想,你们这些人的嘴是借来的,急着还吗?

      过了很久,佣人小跑着过来低声跟沈碧君说:“蓝先生来了。”沈碧君忙打起了精神,又吩咐几个小孩别打瞌睡了。
      从外面走进来清瘦冷漠的蓝焰。他今天穿的很正式,哔叽军服,宽腰带,长筒军靴,肩膀上的星星闪闪发光,本来就是很严肃刻板的人,再穿上这身行头,简直有点风声鹤唳了。他一走进来,所有的喧嚣声都停住了。人们用一种害怕厌恶又羡慕的神情,悄悄地打量着他。

      蓝焰大约是奉命而来,他公事公办地鞠躬,连跟死者家属寒暄的程序都省略,直接抬腿走人了。于是喧嚣声又恢复,沈碧君垂下眼皮,几个小孩张着嘴巴打哈欠。

      明心就那么呆呆地看着,心想,他怎么一眼都不看我呢?是不是不知道我在这里,我要不要跟他打个招呼呢,说起来,他没有拆穿我的身份,是不是应该感谢他呢,啊,他穿军装的样子可真帅啊。

      明心又耐着性子站了一会儿,忽然捂着肚子说不舒服,要去卫生间。沈碧君哼了一声,血红的嘴唇撅了一下:“麻烦,快去快回。”
      明心贴着墙根走出去,出了教堂的大门,眼看见雕花铁门外停着一辆黑色汽车,蓝焰摘下军帽,弯下腰正要坐进汽车。明心一急,踩着楼梯咯噔噔跑下去,不敢叫太大声:“蓝先生……”

      然而蓝焰竟然听见了,他直起腰,朝明心看了一眼。

      明心脚步愈急,羊毛披肩掉在地上,她弯腰捡起来,眼看蓝焰站在那里等她,她就压住脚步,整顿衣衫走出教堂大门时,却又看见旁边一个卖早点的摊子。
      摊子上摆着热气腾腾的饭团夹油条,很老实的名字,味道也很一般。但是这会儿明心饿了,她朝蓝焰笑了一下,走向早点摊,递出一张纸币,说道:“我要两份饭团。”
      摊主是个穿破旧棉袄的人,因为过于肥胖儿看不出性别和年龄,头戴围巾,嘴上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漆黑得过于明亮的眼睛,在看到明心面容的第一眼,那摊主的眼神猝然变色,太多的情绪在一瞬间暴露出来,但那只是一秒钟的事情,他沉默地递出两个饭团。

      明心无知无觉,接过两个饭团,朝几米外的蓝焰走过去,声音又轻又软:“我早上没有吃饭,我猜你也没有吃吧,今天大家都起得好早哦……”
      明心眼睁睁地看着蓝焰忽然拔枪,对着她的脑袋的方向扣动扳机。

      宁静的教堂门外瞬间变成了战场。一声一声清脆连续的手枪射击声音,子弹穿过肉|体的沉闷声音,忽然从四面八方冲过来的人,举着手枪,统一地朝蓝焰射击。

      明心甚至忘记了叫喊,她蹲坐在地上,高跟鞋散落在旁边,那个刚才递给她饭团的人已经倒在了地上,脑袋下面是大片大片的血迹,口罩被风吹开,原来是个年轻的女孩子。
      明心的胳膊一紧,蓝焰在地上跪行,以蛮力把她拉到自己身边,两人退到了汽车另一侧。车内的保镖和司机已经死亡,车身上尽是弹孔。

      蓝焰把明心抱在怀里,熟练地瞄准开枪,几乎每一发子弹之后就有人倒下,然而这一次刺|杀行动显然有备而来,更多的杀手涌上来,摆明了是死不罢休的架势。
      尚不明白状况的明心靠在蓝焰的怀里,脑袋蹭着他的下巴,耳朵里全是他略有些粗重的喘息声。她以为他在危难时候还要保护她。而实际上一向冷血的蓝焰只是临时把她当成了一个人|肉盾牌而已。

      明心觉得累了,就把身子伏在了蓝焰的腿上,她转过脸看他,他冷静地开枪,换弹夹,枪管很平稳地移动,发出袅袅青烟,滚烫的金属弹壳落在地上,落在她白皙的手指上,落在他整齐的裤脚处,落在他的军靴上,叮叮当当的声音很悦耳,宛如风吹过的寺庙屋檐下的铃铛。

      这次枪战短暂而激烈,虽然只有五分钟,然而地上堆满了弹壳和尸体,鲜血把教堂的地面染得血红。枪击声音渐渐寥落,而蓝焰的子弹也几乎告罄的时候,宪兵队闻声而来,眼看四周的情况,不禁吓得要逃走。
      蓝焰沉声道:“我是军|统的蓝焰,你们把这些匪|徒抓起来,我会论功行赏。”
      那些人一听说蓝焰的名字,又有论功行赏四个字,当即奋不顾身地冲上去,把剩下的几个虽然负了伤但还在垂死挣扎地杀手抓了起来,那几个人大声疾呼:“蓝焰是刽子手,卖|国贼,走狗,汉|奸,杀|死蓝焰!”宪兵队的人大怒,就要掏枪。
      蓝焰倒是很平静地说:“留活口。”

      宪兵队的人还没走,军|统的特务们闻风而来,这些人的办事速度自然极高,将地上的活人死人都处理干净,又清洗的地面,重新开来一辆汽车,停在蓝焰身边,仿佛刚才的枪战只是幻觉。

      蓝焰的肩膀挨了一枪,不过这种小伤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他甚至连麻药都不用。

      “你还好吗?”蓝焰看了明心一眼。

      明心睁着大眼睛,舔了舔嘴唇,她被吓傻了,也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她甚至笑了一下,双手在地上摸索了一下,寻找早已丢失的饭团,说道:“你还没吃早饭吧,我给你买了……咦,我的饭团呢?”

      蓝焰轻声笑了一下,他不是爱笑的人,实际上这两天他笑的次数比他这二十多年来都要多。

      他用修长的手指捏着她的下巴,近距离地凝视着她的眼睛。她有一双灵活而柔软的眼睛,这样的女人应该不愚蠢,甚至是颇有些聪明的。
      “你今天很勇敢,我应该赏你点什么。”他说着,一手抬起手枪,另一只手捡起自己的手套,罩在枪管上,一来可以消音,而来减轻子弹的冲击力。
      蓝焰朝明心开了一枪,他做任何事情都不需要原因,也从来不会对人做解释。他起身,丢下满身鲜血的明心,率领自己的侍卫扬长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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