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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自我──那个男人的情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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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任何东西,只要冠上了"爱"的名字,就会变的强大无比,得以横行无阻喔。
以爱之名,狂热的信徒可以轻易抹杀不信仰自己敬爱的神的生命。
以爱之名,成天窝在计算机前废物一般的宅男,简简单单的就举起了刀刃──挥刀的过程可是比他生命中任何一次的运动量都还多呢──将钟意却不属于自己的女人一刺一刺的捅成肉沫。
以爱之名,男人会变得大方而慷慨,追求女人过程中不断奉上贡品般的礼物,女人理所当然的收下:"哇,这个我想要很久了,你怎么知道?""XX你最好了,好贴心──"──去除爱的标签后又跟卖.春与瓢技有什么不同呢?步上红毯不过两人终于签下合法卖.身的契约。可喜可贺。
如此强大有用,彷佛有魔力一般的咒语,爱,对我来说当然是不可或缺的呢。
别人我是不知道,但在我眼中很明显的。
这么神奇的东西,不好好运用,太可惜了吧?
大约在高一那年,我第一次取代朋友成为他男友的女人──啊,那时还是不够成熟,应该是女孩,呢。
他在学生中算出众,称的上学校的风云人物──就是那种长相、运动、成绩都上的了台面,个性又稍微飒爽外向一点的孩子。
对了,我不是那种肤浅作事又不经大脑的女人,我可是有认真付出感情的,我很喜欢他喔,之后好上的大部分男人也是。
我很喜欢他。
我想要变得跟他一样,不管到哪都受人欢迎,享有师长的双重标准,同学间盲目的崇拜,走在笑容的世界里,我喜欢──我想要──他的一切;我明白,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能离目标更近一步了,当我在特定某些人心中的价值提升,想要的事物也能更轻易的到手,我是这么想的,而结果也证明是如此。
太美好了。
从那之后,我就没再停手过。
追逐、锁定着那些拥有美好特质的男人的行为。
顺带一提,我不太喜欢"抢"这个词,作选择的人是他,不是我,他放弃了原本的女友只代表她不够格,既然想要就得好好努力,只会伤心哭泣、停滞不前的女人可是不行的啊,男人是很容易腻的生物,如果不愿意持续想方法满足他,就要有办法找到另一位更耀眼更令人满意的对象才行。
不然,永远都只有被抛弃的份喔。
像我,不论是付出的心意,条件,下的努力,都远胜于他们原本的那个她,所以,又怎么会输呢?要是那些不知向上的人赢了的话,我才惊讶呢。
仔细想想,很有趣不是吗?有输有赢,明明如此强大而具有魔性的东西,内在本质却跟游戏那么相似。
啊啊,爱真的很美妙呢。
不论是跟我用脑袋精心挑选出的男人在一起的时候──例如与提款机一般的企业菁英在精品店挑选礼物,与有妻小的丈夫在高档餐厅享用浪漫的晚餐──或者与一些放荡而具有魅力的异性消磨时间,与满口谎言而仪表堂堂的对象周旋,这些身体本能挑选出的对象在一起的时光,我都非常、非常清楚,自己的心之所向。
我的心之所向,从过去以来,我所爱的人,就只有"我自己"而已。
单单这样,就已经绰绰有余了。
"爱"对我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喔。
只要持续着这份"爱",我就会继续追逐那些比我好的对象,让自己变成跟他们一样甚至更好的人,是的,现在的我,就在受人呵护而灿烂的世界里,享受着金钱、享受着欲望、享受男人如真似幻、向我倾注而来的爱意,最棒的是攀爬与成功的成就感,赢过了他们原本的她,赢过了他们,得到原属于他人的美好事物──
没错,我的确就是那种只爱着自己的自私的人,就像高中时那位友人,以及日后许多成为败者得女人,哭喊出的话──但是那又怎样?
以爱之名,我得到了我所想要一切。
而她,除了指着我的鼻子外,什么都作不到。
别人我不知道,但答案对我来说很明显。
如此强大,彷佛有魔力一般的咒语──
是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不好好运用怎么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