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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最初与最后 ...

  •   闵小柔服食了过量安眠药,穿着公主裙躺在卧室的大床上,第二日晚才被人发现,已经手脚冰凉。她的遗书很快曝光,发表在她的个人网站上:

      “亲爱的,我马上就要离你而去了,我想说,我仍然爱你。当你一次又一次辱骂我、毒打我的时候,当你一次又一次想赶我走的时候,我都从来没有恨过你。毕竟你娶我进了家门。你不相信我是清白的,我唯有用一死来证明。希望我所有的读者,都不要怪他。一切都是我的错。我在天堂也会爱你的。”

      她的信,初看是写给她的丈夫;末了,又像是写给公众看的。林雅欣叹口气,料她留下这样的遗书,无非是为着让世人知道她的痴情和她丈夫的绝情,遮遮掩掩要将他丈夫拉下水。然而要不了几天,这封遗书就将再也见不到踪影,她的一切也将被遗忘;她丈夫,依旧是陈氏传媒的董事长。什么也改变不了。

      史一锋吵着要去找郑速算账,林雅欣将他在院子里练太极的事情讲给史一锋听,说道:“他已经完全疯了,和一个疯子理论什么。”史一锋自然不信,要林雅欣带他去见郑速。

      阿朱抱着孩子给他二人开门,孩子正在哇哇大哭。阿朱一面轻拍着说“点点乖,点点不哭”,一面领二人进了屋。破旧的蚊帐背后,郑速盘着腿坐在床上,身上斜批了条被子,口中不断轻声叨念。阿朱对他欠了欠身,道:“大师,您妹子看您来了。”
      郑速眼都不睁,朗声道:“贫僧四海为家,早已了断尘缘,两位施主请回吧。”
      史一锋一个箭步就要上前拖他出来:“你别他妈装疯卖傻的!”小孩子一受惊,又哇哇大哭起来。林雅欣一面拉住他,一面越过他的肩膀去看阿朱,她坐在屋子一角,撩起衣服正给孩子喂着奶,此时忙忙慌慌地亲吻着小孩子,半个胸脯还露在外面一摇一晃的。林雅欣又叹口气,心想郑速的稿费,勉强够一家三口用上好长一段时间,可是若没了他照顾,阿朱这孤儿寡母的又怎么办。当下对着史一锋朝阿朱一指,轻声道:“他们一家人,都是如此。”
      史一锋转头一望,满脸涨得通红地又看着林雅欣:“谁知道他是真疯还是假疯?要是真的疯了,就早点送去精神病院。”
      假作真时真亦假,郑速眼中的世界如此疯狂,倒不如自己也疯了省事;林雅欣只对史一锋说:“小柔已经去了,你再跟郑速计较,不过又添一桩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你于心何忍呢?就让他带着老婆孩子云游四海吧,今后我们都不再和他往来。”
      史一锋听着婴孩的哭啼,又见林雅欣满眼泪光,心头的火气卸下一半,又想到人历来有为死者讳的习惯,郑速的发疯,未尝不是成全了闵小柔的名声,也就由林雅欣拉着,没有再说话。
      两人离开前,忽听郑速开口道:“小沙弥,你将书桌上的木鱼拿给二位施主。”却见阿朱捧了一支钢笔出来,林雅欣接过一看,是英雄牌金笔,笔尖已经磨钝了,不知写过多少字。她不知是郑速将最珍贵的纪念品赠与了她,还是借此向世人宣布“封笔”,已无法向他求证他的意图了,只好将这流行于上个世纪、恐怕会灭绝于本世纪的书写用品装进了手提袋。

      晚上回到家,她和史一锋两个人都是心事重重,躺在床上,各占了一边,中间隔出近一米宽的距离,想要靠近,却又似跨不过去的河。他们二人的婚期已经延后,具体的日子还没定,这些天都是心情沉郁。毕竟一个熟识的人去了,还这样年轻。

      史一锋却不是为了闵小柔这件事本身而压抑。他过去一直以为,自己还年轻,生命还长得很,不论想做什么,都有的是时间。可如今他却忽地害怕起来,害怕某一天自己会莫名其妙地死去,闭眼前留下太多太多的遗憾。他还没有写出自己的小说,没有出版过当初允诺的真正的好书,没有让难得书屋成为离了他也能正常运转的公司,甚至他眼睁睁看着天一出版社倒下,却什么也没有做。

      当死亡还是无期徒刑,他只有做好还会活很久的准备。可是这样,反而不知道该怎么活了。心里正在悲哀,感到床垫动了一下,林雅欣已经靠过来,在被子里拉起了他的手,轻声说:“你不要难过了。节哀顺变吧。”他叹了口气,心想他的心情,林雅欣大概永远无法了解。

      闵小柔的葬礼上,她那个秃顶的丈夫竟是哭得死去活来,口中不住大喊:“小柔啊!你怎么这么傻!都怪我啊,都怪我只想完完全全占有你,从来不考虑你的感受!你快回来啊,我等着你的啊!”

      他哭得撕声裂肺,其余宾客也都是闵小柔故交,此时无不动容。林雅欣抹了抹眼泪,去看史一锋,他只是红着双眼,握紧了拳头。曾士奇皱着眉头没有说话,手揣在裤兜里,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旁的罗宛却小声说了句:“有什么好难过的?这个世界,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林雅欣厌恶地史一锋靠了一步,希望她这句话没有被别人听到。

      待四人一同出了墓园,罗宛拉了拉肩头的黑披肩。今天她没有化妆,多年以来过量抽烟喝酒给她皮肤留下的创伤一览无余,细长的脖子上也满是皱纹,但举手投足仍是风情万种。她看了看阴沉沉的天,嘴角忽然荡出一丝微笑,尖着嗓子说道:“没什么好难过的。走了一个无名小卒而已,除了她的父母,没有人会记得她的名字。”
      “罗宛,你不要这样说。”史一锋只是轻声喝住她。
      可是她继续道:“有什么不能说的?这个世界本身就是这样。它的历史,只属于一小部分人,其他人死不足惜!”
      一贯温文尔雅的曾士奇此时却提高声音说道:“够了。你以为你自己是多么了不起的人吗?是,你的确很有才华,但是才华是世界上最靠不住的东西,自你挥霍它的那一刻起,它就在不断折旧。《唐卡》是写得不错,但世上不乏比你有天分又比你刻苦的人,他们写到你这个年纪,已经是你可望不可及的高峰了,你有什么好得意的?小柔就算资质平庸,可是这几年来,她一直在进步,她的现在比她的过去更加迷人,你却是倒过来的!”
      “曾士奇,你说什么!”罗宛身边从来都是男人们的阿谀奉承之词,何时有人这样训斥过她,心头一恼,忽然又笑道:“我明白了。你故意说这样的话,要引起我的注意。回国以来,我眼中只有史一锋,现在我倒真的注意起你来了。你想要我怎样?陪你吃饭喝酒,还是上床?”

      林雅欣忍无可忍,在她肩膀一推:“你不要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
      罗宛一个趔趄退了两步,高跟鞋一崴,疼得皱起眉头,待站定了,理好披肩,才缓缓开口道:“你就更是无名小卒了。你不配和我说话。”然后莞尔一笑,抬起右臂,对史一锋说道:“一锋,我要你过来扶我,就像过去你一直做的那样。”
      史一锋也是皱眉,已感到林雅欣拉着他的手一松,他赶紧加大力道,握住她的手,对罗宛道:“不知道你受了什么刺激,说话颠三道四的。我们送你回去,你好自为之吧。”他想的是,罗宛是谁也驾驭不住的,没必要为了她得罪林雅欣。
      罗宛愣住,忽地又一笑:“好得很。为了那样一个四平八稳的女人放弃自由,你就自甘堕落吧。”又转过头望向曾士奇:“我早就不对史一锋抱什么希望了。士奇,你愿意过来扶我吗?”

      林雅欣望向曾士奇,听他说:“一锋,我们走吧。”

      谁知道,第二天罗宛就在报纸上发表了给曾士奇的情书。她写:

      亲爱的士奇:

      您好。请允许我使用“您”字,它代表我心底对您深深的敬意。我走过天南海北,飞跃过太平洋、大西洋,在非洲丛林探过险,也曾经漂流在北冰洋,与极光共眠。我读过许多人的书,听过许多人的故事。如今我累了,想要一个归宿。我回到这里,遇到了您。请原谅我讲了这么多自己的事,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让您知晓,一个看尽繁华之人如我,初见到宽厚、智慧、朴素无华的您,心中起了怎样的涟漪!
      大爱无言。我应该把这份爱隐藏在心底。可是人生苦短,一旦错过就不再了。我宁愿自己失望受伤,也不愿后悔在我即将走向凋谢的年龄错过您。我要把我对您的热爱和仰慕告诉您,它们已经让我燃烧起来了,我要怎样表达,才能让您感受到我心底的温度呢?我多么绝望地希望得到您的爱,就像即将出窍的灵魂抱住奄奄一息的身体不放!

      请您爱我吧!

      宛

      本来前段时间郑速攻击挑起的舆论已经平息,罗宛的情书一见报,流言又是沸沸扬扬,甚嚣尘上。曾士奇脸气得铁青,料想罗宛这么做,是为了报复他当日一时冲动吐出的恶语,亲戚们的指责已经难以应对,他的老婆也从大洋彼岸打来电话责问他。本来也是,罗宛的情人排起队来,恐怕凑得出一场足球赛,她发表这样炽热的情书,难怪他老婆会信以为真。匆匆收拾了行李,就要去当面与他夫人解释,出发前只给史一锋、林雅欣二人去了电话。

      林雅欣注意到,他说的“回”美国;这个小细节,大概说明其实在他心里,有他夫人在的地方才是家吧。
      史一锋说:“也好。你跟嫂子团聚一下,等你回来,这场风波大概也过去了吧。”

      谁知道罗宛的一番感情却是货真价实,如雷霆万钧。自成名之时起,她就以为天底下没有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这些年又是放纵情感,从不去控制自己的情绪。听闻曾士奇不但不打算回应,反而手忙脚乱地去美国向夫人负荆请罪,罗宛怎能甘心。跑去酒吧喝个大醉,被人送去医院,已经是胃出血。

      史一锋接到医院的电话,心里觉得有些对不起她,当下抓了件外套,就要出门。
      林雅欣却拦住了他:“她是你什么人?我不许你去。”
      史一锋解释道:“她在北京无亲无故的,我去看一眼就回来,好不好?”
      林雅欣说:“人家是大作家,身边还会缺跑腿的?你不必献殷勤。”
      “小雅……你懂事一点好不好?我和她是多年的老朋友,她醉成这样,我怎么能不管她?”
      林雅欣这次却不打算再让步:“你要去会老情人,我们两个就分手!”
      史一锋哭笑不得:“我和她清清白白的……你不信可以看我的日记。”
      “谁要看?就算你们以前是朋友,现在她发疯似的陷害士奇,你不觉得她过分吗?她指着我的鼻子说我四平八稳,说你和我在一起是自甘堕落,你一点也不觉得委屈了我吗?”
      “她那个人,从来谁都不放在眼里,对谁都那口气,并不是针对你的。你何必这么钻牛角尖?”
      “我不管,我就是不许你去,我不准你对别人比对我好!”

      林雅欣已经死死拉住他的衣袖,手没有一丝松动,他心里忽然一软,柔声道:“你乖,我去看一眼就回来,回来再好好陪你,行不行?”
      林雅欣哪里肯依,是个女人此时都不肯放男朋友走。她嚷了一句:“不行!”已经扑进史一锋怀里,手拉住了他的头发,仰起头向他索吻。

      自闵小柔去世,他们二人许久没有行过床笫之事,史一锋一个冷战,手里的衣服已经滑落到地上。

      海面风平浪静,却透着阴森可怖的血腥味,惊惧的海鸥刚刚扬起翅膀,就被一个大浪卷到海里。天空压着厚厚的黑云,紫蓝色的闪电被包裹在云里透不过气来,□□右袭现不得身。周围昏昏黄黄,沉沉郁郁。忽听得一声惊雷,狂风乍起,如同海妖忽然苏醒一般地,骤然间就大浪淘天。乱石穿空,惊涛崩云,数丈高的巨浪直扑向天空,试图卷走巍然不动的黑云,三番四次,徒劳无功。

      史一锋喘着粗气停下了动作,急切地问林雅欣:“小雅,你怎么了?你没事吧?”嘴唇一阵刺痛,却是已经被林雅欣咬破了。“小雅?”怀里的人抖抖索索,忽然一头扎进他怀里大哭起来。他这才想起,自己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关心过她,没有察觉过她心头瞬息万变的情绪,现在就连身体也陌生起来。胸口一阵阵的暖潮,他将手放在她背上,像她过去抚摸自己那样一遍又一遍不知厌倦地往下顺,在她耳边柔声说道:“我不去管别人了,只对你一个人好。你不要哭了好不好?我对你发誓,你是我这辈子最后一个女人。”

      饶是如此,半夜医院打来电话,说检查出来罗宛已是胃癌晚期,史一锋依然忙忙慌慌穿戴好就冲去医院。林雅欣这一次没有拦他,一面帮他系钮扣,一面叮嘱:“路上小心。”她知若再拦,史一锋今后必然在心里怨她。何况,何必去同一个时日无多的人争。等史一锋跑到卧室门口,她忽然想起了什么似地,喊了句:“你以后别抽烟喝酒了。”

      “好。知道了。你快睡吧。”史一锋头也不回,急急跑了出去,也不知他到底有没有听清自己说的是什么。

      公司、家里又呆了两天,史一锋一直没有回过屋,甚至连电话也没有打一个。第三天,林雅欣也恹恹地不想再管任何事,机械地打开电视,在沙发上坐了许久,任屏幕上的画面一幅一幅流过去,忽然听播报:“著名作家罗宛近日查出罹患胃癌,已转院到协和医院治疗,不日手术。”

      林雅欣一个激灵,凑到电视屏幕前,只见史一锋脸颊瘦削,神色憔悴,下巴上一层青色的胡茬,正护着罗宛上救护车。罗宛小鸟依人般缩在他怀里,已经完全把自己交给这个最后的港湾。而他,像一个落寞的浪荡子,除了身边的人,再也不关心任何事了。

      林雅欣退回到沙发坐下,眼前的画面一阵模糊,也不知道电视里还在说些什么。是的,再过一些日子,史一锋迟早会回到她身边。可是在他心里,还有谁能取代罗宛的地位呢?她是他的最初,也是他的最后,他们一起见证生死了,还有什么格外的感情可以取代?林雅欣自知,就算与他结婚生子,也不过占着他心里小小的一角,不过是个凑合过日子的女人罢了。

      想给曾士奇打电话,无奈没有他在美国的联系方式;第二日再去乡间寻找郑速,却见人去楼空,四合院的门敞着,一棵孤伶伶的桃树立在院子正中,清风拂过,落英缤纷。她愣愣站了一会儿,惊觉时已满身桃花,再低头一看,花瓣撒了一地,还在不住零零飘落,真是花谢花飞飞满天。

      人生又得几回春,得不到留不住的才是最好。她不如离开他,也好为自己,为他,留一个永不老去的念想。心中这样想着,却是万分舍不得,又在这院子里住了几天。一日早醒,漫步林间,忽见山头一轮红日缓缓升起。

      氤氲的水雾闪烁着朝霞的红光,慢慢褪去。树林里一片寂静,连清脆的鸟叫也未能打破,只突显出这寂静的纯粹来。林雅欣倚着一棵大树坐下,看着天边深红、玫瑰红、橙黄、淡黄、淡蓝,一层一层浸染铺叠,脑海中回放的,是与史一锋相识相知的一年,是与他耳边的呢喃低语,是平平淡淡迈向婚姻的殿堂,一切波澜不惊,想要回想格外甜蜜或者格外痛苦的细节,已是回忆不起半分。

      红日向上一跃,颜色逐渐转为刺眼的金色,林雅欣这才闭上眼,隔着眼皮还能看得见方才的日出。她已经下定决心,回去收拾好东西,给他留一张纸条,告诉他两人缘分已尽,自己感激他一起走过的这一年。然后带着无数不多的一些钱,四处走走看看,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再停下来。他会永远记得她,偶尔回想起她的温柔可爱,也会将这种眷恋误以为永生不灭的爱情。经过这一次,他会更加成熟,更加懂得珍惜,对下一个遇见的人更加死心塌地。可是他骨子里对新奇的爱好,对于探险的热爱,又会驱使他永无休止地寻觅。

      就让他怀念自己吧。“这样好一个男人,何苦逼他做自己的丈夫。”

      林雅欣回到郑速的院子,轻轻合上柴扉,满屋春光也关在门后。就让故事这么结束吧。

      <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12)最初与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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